首页 > 都市 > 吸血鬼是种流行 > 36 她比你先到

36 她比你先到(1 / 1)

目 录
好书推荐: 女大当婚 血珀寒蝉 煮夫疼老婆 喜欢你,就是你 乳黛 巧手媚君心 耍的就是你 怜花落董鄂妃传奇 飘飘 男人的一夜女人的一生

◎她比你先到◎

很多时候你并不能违背别人的意思。就像一只狗的性格可能极沉稳,很深沉,经常毫无声响,独自趴沙发上遥望月光思念隔壁的小母狗。但如果主人在这时抛出一个飞盘,它还是会毫不犹豫地追过去,完全不顾及自己辛苦建立的成熟形象。

我没有把任何人比作狗的意思。只是想说,原野同学之所以没有坚持要跟着维令他们去警察局,并不是因为她的意志不够坚定,或是她帮助别人不够热心。她很好,只不过在相互产生分歧的问题上,让步的永远不会是只吸血鬼——当然,喜欢她的那只除外。

站在生物学角度讲,维令本身就是一个很会做自己的生命。长了一张不好说话的脸,浑身皮肤苍白,五官深刻,并且随时调动他可以调动的身体部位保持一种警惕状态。所以即使隔着老远,别人也可以感觉到一种阴冷的气息从他那边传来。搞得很多人会误以为身边立着一个没门的电冰箱。仔细一看,妈的!维令。

所以当原野提出要和他们一起去警局时,维令否决了极为彻底。阐述大量理由只是给莫小帅面子,其实他真正要说的只是后面这两个字:“不行。”

不行就不行呗!原野想。身为一个白领阶层的淑女,她犯不着为这点小事和他争个你死我活。所以说读过书的人就是不一样,如果换个高中毕业的,她可能指着维令的鼻子大吼:“我怎么不能去了?!我怎么不能去了?!我高三,我祖国的花朵,我祖国的未来我怎么不能去了?!”这样做给人的感觉是,祖国应该再多搞搞绿化,顺便考虑一下自己的未来。

如果换个初中毕业的,则可能是一副情窦初开的模样(鉴于最近的孩子都比较早熟,这人也很可能是小学毕业),羞涩地对着维令说:“我还是去吧,不去不好,难得有这样机会,我们应该珍惜的。”其实值得珍惜的是她身边美好的时光。她应该回家吃点饭,喝点药,洗个澡,睡一觉,都比瞎摸打混来得值当。

再说个小学毕业的,她可能很成熟,嘴里叼根烟,冲着维令的脸吐个眼圈后说:“别跟老娘扯那些没用的,我都这么大年纪了什么世面没见过?一句话,今天我是去定了。”可以想象,维令俯瞰她的眼神一定充满了无奈。

所以我们大家都应该庆幸,顺便感谢万能的主啊,让莫小帅爱上的是一个如此善良的姑娘。

看到维令否定得如此坚决,她也就没有再说什么,只是礼貌性地叮嘱了几句,便听天由命,让莫小帅送她回家了。

爱情之所以美好,并不是因为它能给人们带来多大的物质享受(汗颜地再补一句,鉴于最近美女们的爱情观念颇有偏差,所以傍大款的除外)。我的意思也不是说,爱情就是种精神食粮。因为谈起食粮,其实很多东西都比爱情来的耐饱,例如亲情友情宠物之情,甚至恋物癖。我这么啰嗦的意思是,爱情之所以美好,是因为它在开始的时候就总是维持着一种新鲜感,让人垂涎三尺,欲罢不能,越是想要靠近,就越是不敢靠近,而越是不敢靠近,就越是感觉到无法满足。或者说是……饥饿。

于是说爱情是场冒险,它总是把人折磨的筋疲力尽,皮包骨头。当然你可以说这是饿的,但也可能累的。

例如莫小帅。严格说起来,他和原野的几次约会都不算愉快,毁了自己悉心营造的光辉形象不说,最后还什么好处都没捞到。你不能怪他势力,如果换个正常的男人,或者不正常的男人,正常的吸血鬼,或者不正常的吸血鬼,难保不是这样。可他就是犯贱,即便如此,仍然还要想办法和原野多呆一会儿。看吧,这就是个很不安全的冒险。

他是吸血鬼。这个小秘密我们都知道,其实也没有什么大不了的。但是原野不知道啊,所以三番四次漫不经心的问话,已经把莫小帅逼到了死角,以致我们的小吸血鬼一身一身的冷汗直冒,很有脱水的迹象。而这时,垂危中的莫小帅挣扎着起身,还是那么一脸期待的样子面对危险,于是被蒙在鼓里的原野也犯不着客气,继续把他往死角的死角里逼,死命地逼。

这不,原本是在回家的路上,原野却突然冒出了一句:“你一个人住吗?”

莫小帅并不知是考验来临,漫不经心地回答:“不是,和别人合租。”一如他每次想到林清凡时一样,莫小帅暗暗在心里把这个不交房租的家伙骂了一千遍。

然后原野就说了:“我能去看看吗?”

你没有看错,这本来是个问句,意在征求当事人的意见。但莫小帅能拒绝吗?很明显,他不能。心仪的姑娘要去自己的狗窝,似乎是很多男生求之不得的想法,因为这意味着两人有更进一步的机会,但前提是,你的狗窝里没有一个性向严重不明的“色胚”。

当时的时间是下午六点钟左右,莫小帅用一秒钟答应了原野的要求,却用了整整半个小时解决林清凡这个难题。期间他牺牲了一顿酒钱,请林清凡出去鬼混喝酒,对方以时间不欠当,又勒索了一顿晚饭。莫小帅微笑着挂掉电话时,成本中又增加了半小时的话费。

不过这一切都是值得的。因为林清凡这小子虽然平日里一无是处,但关键时刻还是很义气的,或者准确点说,关键时刻他还是肯向金钱低头的,而没有发挥革命前辈的精神,面对诱惑宁死不屈。

当两人到达莫小帅的住所时,一切已经准备就绪,林清凡不止把自己那些带颜色的东西收拾得一干二净,而且还顺带把莫小帅整理了一下客厅。一切都很好,不过可恨的是,他在一干二净的桌子的最显眼处留了一包……嗯……不好说的东西。

原野总得找点话题啊,可是莫小帅的房间里除了必须的家俱外几乎没什么摆设,放眼望去,任谁第一眼注意到的都会是桌子上的那包东西。所以天真的原野拿起来就问:“咦,这是什么?”

莫小帅顺着她的话望去时,为时已晚,两个人同时意识到这是一种不可说的东西。原野毫无悬念地又红了脸,这让莫小帅紧张得有些气喘,愣了几秒钟,才像见到瘟神一样,夺过原野手里的东西扔到了垃圾箱里。

“一定是那小子的恶作剧。”莫小帅解释,同时在心里暗暗打算今晚到底要怎么收拾林清凡。

看着他紧张的样子,原野反而笑了,说:“我知道,你不是那种人。”

这让莫小帅着实放下心来,嘴上却还不忘开玩笑:“如果我是呢?你未免也太放心了吧。”要说他没那个心思,连他自己都不相信。

原野挑了挑眉:“你可是我多年的老同学,这点我还信得过。”

一句话提醒了莫小帅,前一段时间,因为意外重遇原野的缘故,他特意从家里找来了当年学生时代的一些照片,气氛尴尬,刚好可以作为缓和的话题。

“我有原来学校的照片,要不要看?”莫小帅问。

这本是一句无心的话,毫无预谋,如果不是原野说起老同学他也不会想起。但是请广大男性同胞注意了,这的确是一个追女孩子的好办法。尤其是当对方是你多年未见的同学时,这个方法很有利于唤起当年那些美好的记忆,你知道的,女孩子都很喜欢怀念过去,而且她们同样对喜欢怀念过去的异性很有好感。当然,一切缘自那个众所周知的观念,男人都是喜新厌旧的。可是面前这个男人不一样。

莫小帅觉得这是自己度过的最美好的一晚,整整三个小时,他都和原野独处在一个房间里。好吧,你可以说他孬种,因为从头到尾真的什么都没有发生。可是有什么关系?他至少搞清楚了原野成长至今的很多事情。其中包括写给某个男生的情书,喜欢过哪个老师,家里有几个成员,父母各喜欢什么样的年轻人。同志们,在爱情战场上,这点十分重要。

原野是这样美好的女子,背景单纯,出身良好,读过不少书,而且拥有一个温柔的性格,最重要的是,她很有公德心,以及一个迟钝的反应。至少到现在为止,她还没发现莫小帅根本不是个人。

“你的手怎么这么凉?”她只是这么问了一句。

然后莫小帅应付自如,他说:“因为天气太凉。”你看,多好的回答。

最好的是,原野再次答应了和他约会的要求。一切都在按莫小帅期望的发展,下一次,他可能会让原野感受到一种不平常的关怀。但是我必须要提醒……这一切,都发生在门铃响起之前。

原野准备离开的时候,门铃刚好响起。莫小帅一边送她到门口,一边暗骂林清凡这家伙就不能再外面多呆一会儿。可就在他去开门的这一段时间里,门铃声又升级成了急促的敲门。

正常人都应该意识到,是有什么不寻常的事情要发生了。

不过,其实也没有什么,只是一个穿着背心的肌肉男拖着林清凡站在门外,而那小子喝了个烂醉如泥。

目 录
新书推荐: 内娱街溜子,开局带劫匪狂飙 睡完不认后,被阴湿继承人强宠了 绝爱囚笼:千金的男装救赎 江州囍事 重生七零,我在京市开饭店致富 什么叫我是怪谈? 完了,我把仙家的香炉摔了 仙子,求你别再从书里出来了 他发癫,她贩剑,恋综画风被带偏 前锋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