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1 / 1)
昨天晚上……像是例行公事,实在让人喜欢不起来。
四儿没一点共枕后“应当”有的娇与羞——何必做作,反是早早起来伺候他梳洗用早点。这些事情本就是做惯了的,倒是那几个以前不熟悉她的丫头们,本来还指望能讨好爷、说不定也能飞上高枝头,一见她纯熟且深得君心的动作,全静静退到一旁打下手,即使有不长眼的也让长眼的给拉到旁边去。
四儿看得明白,但也没把不长眼的丫头给调走——真正的心机不是一般人看得出来的,她已经受够了明枪暗箭,就随她们去吧!
可第二天总管就一脸讪讪地跑来,说爷找她去……继续“伺候”。
把庶福晋调去爷的书房伺候,那根本就是降级;但同时又能得到其他的妾室们多了不知多少倍的亲近机会,因此可能引来不少议论。所以爷是让心腹总管来单独报信,而她也只得将身边的伺候下人调走一半,只剩下个普通小丫头和一名婆子,减得几乎不像个主子。
“这吊钱用来打赏厨房和太监仆人们,以后行事也方便些;另一吊钱你们两个有要买的、要打点的,就去花用。”
人少反而好办事。以四儿的“工钱”、赏钱,还能大方地拿银子出来拉拢“心腹”,让她们对自己俯首帖耳。这在以前简直想都不敢想。虽然自己攒下的私房钱明显少了,但即使半夜也能弄到热食热水、不用出门就能买到想要的东西,还真是舒心!
真好!不用跟一群“姐妹来往”,静静地做着自己的事情,包括买书去!
“姑娘来了?”
书铺老板热情地过分:大财主啊大财主,终于又回到小号光顾散财来了。看穿衣打扮,似乎更有钱了!嘿嘿!
四儿只是腼腆一笑:“您忙,我自个儿看。”
满墙的书……多少年轻人的梦想……却不是她的。功名利禄之类的梦不是她自己的,她……没有。
满室的书香墨臭。这铺子里所用的墨很糟糕,跟她使的桐油墨所散发的气息简直是天壤之别,还有瑕疵满布、色泽不匀的纸张——她也就是权贵的小妾,居然也挑三拣四起来了呀!
呆看了近一个时辰,直到腿脚都有些发酸。真的连身体都差了,也就走路站立一个半时辰就支撑不住,看来当年的丫头生涯是不可能回得去了——体力不支、口味挑剔,外兼七想八想,这怎么当个普通丫头啊!
四儿发现自己居然看不进新的词曲书,干脆抱了一叠唐人诗选的字帖,在铺子老板点头哈腰里付了帐,步出低低的门槛,正好迎上前来“接应”的随身丫鬟。小姑娘用她给的赏钱买了一堆的胭脂水粉跟丝帕团扇,发间的簪子也是她给的,整张年轻愉快的面孔让人心情一轻。
“回吧,夏月。”
* * *
爷最讨厌夏天。因为他一到夏天就开始胃口变差、睡眠也不好,穿了层层华服还得防着中暑。也幸好他出身实在够显赫,不然这要是在普通人家,大概是一辈子也享受不到在屋子里放上冰块、吃着冰镇的水果羹解暑吧!
但他的手还是比一般人烫。这体质要调整过来,恐怕得吃一冬天的药……爷是肯定不乐意没病没痛的也喝一堆苦药吧!
想着,她递上微温的菊花普洱茶。[1]
“爷,温茶解渴。”
“也好。最近他们送上的都是冰的,反对胃肠不好……还是你的手摸着沁凉。”可他记得以前她的手挺温的……不过完全忘了是冬天还是夏天。
四儿任他抓着自己的手,然后书写、办公。她发现如果将注意力放在观察他怎么运笔上头,一点也不会觉得枯燥难熬。[2]
“上午出门了?”有女人“好心”地来禀报,但他不会让她知晓是谁嚼的舌根。
“是。买了些唐人字帖的摹本。”
“这么喜欢汉诗唐书?”有趣的女子,否则他不可能又将她找来陪伴。她的头脑里总有些奇怪又好笑的念头,经常让他忍俊不禁甚至开怀一笑——全然不必算计防范。
“是,不然何来的大汉盛唐?”宋以后的诗……不看也罢。
“我最近没空去探望元寿跟天申,”他确实没空去理会话都不会说的儿子们。“他们现在好吗?”
“好!两个娃娃这个月都好好的。不像上个月,天申阿哥又发烧,把嬷嬷丫头们急坏了……只是还不会说话,认不了人,每回我去的时候都在睡觉。”他根本就不去看!他只负责生!四儿没跟他怄气,有钱有势的男人们都把照顾孩子的事情扔给女人们,然后只享现成的。
“呵呵,最近有个小丫头要住过来。你收拾一下你旁边的小院子,我打算让那娃儿在你身边。”
“哦?”小小姑娘?天啊!“多大了?”
问也不问是谁的孩子?真是!他估计其他的妻妾们不大乐意也不肯真心相待,所以找上爱女孩的四儿。“才刚满四岁。明儿从她阿玛那儿接过来。”
“哦,她的额娘不想带吗?”四儿随口问着。
“……她的阿玛被圈禁,不知道什么时候放,府里乱成一团。儿子还好些,女孩儿太小就不大适合了。”
这家人乱七八糟的,老是你斗我、我斗你……谁让那椅子只有一把呢!只希望不要出现唐太宗那样伟大人物,不然要是爷斗输了,她跟儿子都会被宰了!阿弥陀佛,如来保佑!
“是——四儿一定将小格格养成小美人儿!”四儿也懒得去理那些有的没的,她侍奉了两年才受孕,估计以后生女儿的可能更小。呵呵,不管了,现在她有了个实质上的女儿……可以玩!
小姑娘是个血统高贵的格格,但因为父亲的关系在外头不得势。可对一个四五岁的孩子而言,是无法理解势力这样东西的。她的生母是妾室且早逝,而福晋忙着照顾整个乱了套的府邸都来不及,不要说这位庶出又太小的女孩子。所以,这个讨人怜惜的孩子就由四儿来抱、来疼、来怜、来爱。
“这是婶婶……这是兰婶婶……这是玉婶婶……”[3]
在爷的强力干涉之下,每个女人们——不论有没有耐性——都摆出慈祥的笑脸,拿出金的银的玉的见面礼来。不过四儿觉得小娃儿更喜欢桌子上的甜点心,而非那些值钱的什物。
福晋还是挺喜欢女孩子的,侧福晋自己有个女儿且已嫁了人,主子则是敷衍了事;说要跟她“交换”儿子的玉格格表面上倒还过得去,但孩子似乎不大喜欢她……
越小的孩子越是能觉察到大人的真实感情,所以不算特别美也绝对不丑的女娃娃最后都是赖在她的怀里度过了这纷杂的一个下午……直到睡着,这孩子就抓住她的手和衣角。
应该是受了惊又不敢响吧!四儿轻轻晃着,确定了小小姑娘的鼻息平稳、甜美地进入梦乡时才将其好好地塞进小被筒,招来值夜的嬷嬷接手后才小心地踏出屋。
已经二更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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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作者本人的喜好,强加于人物身上……呵呵,其实应该是菊花枸杞薄荷普洱茶,清脂明目口味清凉特别……
[2] 本文的“爷”的原型书法还是不错的!起码比我的狗爬好一千倍
[3] 本文细节纯属编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