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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第四章(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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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女夫子的甄选过程倒也令我对古人的先进性有了一番了解。

第一场仅仅是个普通到不能普通的群面。我们一行十八人对着四个所谓的考官做了简单的自我介绍,然后便是各自回家等通知。

由于我之前没有参加过这种级别的面试,因此我的感觉还是有些新鲜的。怎么说呢,就像我们是在一个动物园的笼子里的猩猩猴子什么的,四个前来观赏的人对我们指手画脚评头论足,末了还让我们心跳加速忐忑不安。我之所以觉得新鲜,还是因着他们会用沙漏计时,将每个人的紧张情绪又推上了一个小高峰。

关于紧张一说,是有例可循的。

女一如是介绍说:“小、小女子……乃、乃、乃礼部侍郎……封固……的、的女儿……封锦,今、今年十、十五岁,自幼……喜、喜读诗……书,善……善琴棋、棋书画,能……啊……”

“啪”的一声,惊堂木下,女一号嘤嘤如黄鹂出谷的嗓音就被它吓得转了个弯子,飞流直上,如小时候玩的起火窜上天时发出的尖利嚎叫。

我同情地瞅了她一眼,暗暗为她那紧张的表现默哀了半分钟,认为一个十五岁的深闺少女在如此高压下能站出来说话已实属不易,实在不该对她有太大的要求。

女一号带着满心伤怀后退一步,窸窸窣窣地在那边顶着大太阳抹着眼泪。

女二号聪明许多,她向前迈了一步,大大方方地福了福身说:“小女子王敏锐,平时除却读书弹琴作画织绣外,喜欢与幼童玩闹。”又福了福身,做低眉顺目样。

我在心中暗暗叫好,一句话不但将自己的爱好特长说出,更是直中核心,直捣黄龙,干脆温和,最为关键的是,这二号说话可利索多了。

我想不只是我觉得这女子所说甚妙,那四个面试官也都相互颔首,表示满意。

之后,大家都学王敏锐,并在说辞上加了些改良,除却过于紧张导致言语不溜者外,其他人倒是发挥均是不错。

我是最后一个,虽然每个人的自我介绍所用的时间都不多,但这一溜儿下来,即便个个有些新意,也无甚趣味,面试官早已失了兴致。

我虽在一旁看了个津津有味,然我顶着欢快地播撒热情的大太阳,实在有些蔫了吧唧的,半个上午下来也没了争抢的念头。其实我这个人本就对除了吃喝玩乐说话看闲书之外的事没有过多的热情,也向来不喜争斗。然而我毕竟也是面试者,虽抱着玩乐的心态多些,但还是要做做样子的。

我上前一步说:“我叫沙球,沙漠的沙,皮球的球。”说到这里,我听到身后那群女子窸窸窣窣地用衣衫捂嘴的声音,我抬眸瞅了一眼前面端坐的四个面试官,觉得他们身子抖动得如秋天的落叶,扑簌簌的,憋笑憋得也有些吃力,遂在心里叹了口气,很是体贴地道:“我的爱好特长都写在履历上了,平时并无何乐趣,只是喜欢找人玩乐玩乐、唠唠嗑,抒发抒发心中感慨。”一句话,几秒钟解决了。

我对这次的谋生之道已经失了信心,站了一上午有些疲乏,只想快些回家,将井里的那个冰镇西瓜捞上来,一分为二,拿小刀子抠瓜瓤吃。

面试官们也没有让我失望,在我介绍完后,便让丫鬟小厮将我们带出王府。期间我不由打量了一下沿途风景,只得出和来时一样的评价——娴雅。

雕栏画栋、亭台楼阁、园林水榭、花鸟鱼虫……即便仅仅是在一条甬道中行走,简单地望上一望,我便也大概知晓这王府里的一草一木也是不输皇宫的贵气,然而却是张弛有度,各归其位,不但不显俗气,反而有着一种脱俗的雅致。

之前在茶楼酒肆听人唠嗑谈起这摄政王陈韶,知其才华横溢、心思缜密、政绩斐然,有真龙天子之貌,仅仅做个摄政王委实有些屈才。而还有传言说,当年陈韶他爹,也就是早已作古的老皇帝的爹本是要传位给他这个小儿子的,可无奈有着陈国第一美男子之称的少年陈韶当时游历在外,回来时连老父亲的葬礼也没来得及参加,便被当时已经继位的长兄派到了皇陵守灵尽孝。然而,风水轮流转,陈韶的皇兄,也就是前任皇帝陛下劳心劳力不过八载便驾鹤归去,仅留下陈珏一根独苗儿。陈韶倒也厚道,仅仅是弄了个摄政王之位,将大权独揽,并未将陈珏赶尽杀绝。

我在坊间听到这些传闻时本是以为这位摄政王必是一位张扬跋扈骄奢yin欲之辈,然而今日看其宅邸的布置,倒是对他有了些许改观。

然我毕竟与他们不是一个世界的人,陈韶究竟窥欲权势,争夺皇位,张扬跋扈,还是仅仅是个辅助幼子的娴雅君子,皆与我无甚关系。

我所关心的只有——

“唔,我的西瓜呢?”

当我掀开井盖,用辘轳将井绳挽起,发现在水桶中的西瓜芳踪无寻,我大惊失色,知道许是家里进了小贼,便扔下水桶,一溜小跑进房里查看我放在靴子里的金珠是否安好。

白色的男靴里头滚出几粒金珠,我欣喜地瞅着,为自己的谨慎感到骄傲。以防以后再遭贼人惦记,我便将金珠取出,放在自己怀中的暗袋里,贴身存着。

藏完,我方才觉悟貌似我这个侠盗悲催地被小贼给光顾了。

这实乃奇耻大辱也。

不过,还好,这事天知地知我知小贼知,这等丢人的事儿不会通过什么渠道让我的师弟师妹师兄师姐们知道,避免了我再次被他们嘲笑的凄凉命运。

正当我唏嘘自己的羞耻遭遇时,我的头顶上滴滴答答地落下几滴液体,我抬手抚之,将占有透明液体的手指放在眼前瞅了瞅,又放在鼻端闻了闻——唔,清香甘甜,乃西瓜汁也。

我疑惑地抬起脑袋,有些意外地瞅到一只梁上君子。

他眉目如画,面容俊美,纤长素手正优雅地粘着一块西瓜,闲适地啃一口,嚼两下,咽下,嗞嗞赞叹:“唔,清凉爽口,乃夏日避暑之圣品也。”说完,吐出一颗西瓜子儿,不偏不倚正巧落在不才区区的额头上。

我握了握拳,忍了三秒钟,终是没忍住,两步助跑踏墙借力上了房梁,指着他的鼻梁大骂:“沈楚,你这个小贼,竟然敢偷吃本小姐的冰镇西瓜,”我心念一转,“你可知我在太阳底下站了一上午有多么渴盼这个冰西瓜么?你吃了也就罢了,竟然不给我留下一块,实在是欺人太甚。”音调由气愤指控转为幽怨凄苦,说完,我抱着膝盖呜呜哭了起来,想着今天上午女一号发挥失常悲伤流泪的凄楚模样,我学着她的样子让身体可劲儿地抖动,愣是让我自己都以为自己果真是悲伤过度,还是为了一个西瓜。

不要怀疑我的哭功。师兄曾经说过,女人是水做的,而我是海做的。如若我想哭,哪怕是三天三夜我都能一直流泪。以前我不懂事儿,遇到什么事总爱用实力解决,比如拳头,比如智慧(虽然认识人的人都说我和它几乎不擦边儿)。可后来在我看了一堆乱七八糟的言情小说,出任务时看多了妻妾间的争斗女子邀宠时的柔弱时,我总结出来一个万般皆是准的定律,那便是哭。这个哭,也是要天时地利人和的,也是要有技巧有方法的。比如,此时,当我和沈楚的矛盾不过是由一个西瓜引发的恩怨时,为了不让此恩怨转发成血案,我便要用我的哭功来解决一番。

沈楚许是没有料到我不跟他干架,竟然被他的恶人行径给气哭了,方才我骂他时他起初噙着一抹玩味的笑瞅着我,之后见我不跟他争抢反而抱腿大哭,便急着挪过来,小心翼翼地拍着我的肩道:“我口渴难耐,打水时发现的。”

“呜呜……”借口。

“其实我没都吃完,还给你留了半个。”

“呜呜……”这还差不多。

“我再赔给你一个西瓜还不成?”

“呜呜……”嗯,就一个?

“只要你不哭了,买多少个西瓜都成。”

“呜呜……”我抬起头,用泪糊糊的眼睛控诉着他,“当、当真?”

沈楚认命地点点头,我用衣袖抹了抹眼泪,吸了吸鼻子,哽咽着说:“那你一天给我买俩西瓜送过来。”

沈楚张了张嘴,不知是惊讶于我狮子大开口,还是讶异于我企图将他当小厮使唤。但他还算厚道,只是摇了摇头说道:“依你。”语气带着几丝无奈的笑,有些哭笑不得的意味。

***

吃着冰西瓜,瞅着对面看着我狼吞虎咽惊讶得嘴巴微张的沈楚,我感觉甚为圆满。

方才我大哭了一场,白白丢失了不少水分,上午又没喝多少水,此时见着西瓜自然要好好补上一补。

待我解决掉这半个西瓜,沈楚递过来一块叠得方方正正的锦帕,我很是豪爽地接了过来,道了声谢,便毫不客气将这方带着浅浅的好闻的香气的锦帕往我嘴上一抹,沾上了一溜儿西瓜汁。

我瞧着这方黑色锦帕右下角极其别致地秀了几片枫叶,甚是雅致,正想将这帕子收起来,留作自个儿用,便见眼前一只纤长有度的手静静地候着,我想,这手不胖不瘦不长不短苍劲有力的模样,甚为美观。

然,美观的事物总是有多面的,比如这么双让人想入非非的手,此刻摆放在我的面前,却让我有些困惑了。

我睁着迷茫的眼睛将手的主人瞅着,用我无声的表情询问着他的目的。

沈楚将手又向前探了探,直接探到我的手边,食指一勾,便将锦帕勾到手上,撤回手,叠成方块,放入怀中。

我愕然地看着他一系列的动作,待我反应过来时,手中早已空空如也,只留下锦帕柔滑细软的触感。我施施然地将手放在桌上,瞅瞅他的脸,再瞅瞅他的胸前,反复几个来回,终是忍不住道:“你忒也小气了,连这方帕子也不舍得送给我。”

沈楚正端着杯凉白开,放于唇边,听闻我这话,生生地呛咳了一声。他咳嗽完毕,将茶盏放在桌上,抬手拿出那方锦帕擦擦唇角的水渍,目光扫了一眼那帕子,又将其收入怀中:“这帕子可不能给你。”

我看他小心翼翼却又装作满不在乎的神请,好奇之心油然而生。我向前探了探身子:“可是你心尖尖儿上的姑娘送的?”

沈楚眄了我一眼,抿了口水:“你说你今天上午在太阳底下站了许久,就不知要找个树荫躲躲?”

“我去摄政王府面试来着,哪能躲啊。”我收拾了一下西瓜皮,准备待会儿将这些东西和昨天的垃圾一道带出门去,丝毫没有发现话题已经严重偏离中心思想十万八千里。

“面试?”他右手缓缓地转动着茶盏,眉梢略挑。

“摄政王给他女儿选女夫子,我就想去试试来着。我在京城无依无靠,总得找个营生谋生不是?”我想我忽悠人的本事还是可以的,毕竟是当过一年大学讲师的人,说起谎来也是不需打草稿的,只要信手拈来便好。

沈楚打量了我几眼,似是对我的实力有些怀疑。

我本是对这个夫子的差事没了兴致,这会儿被他这么鄙视地一瞧,我反而有了争取入选的决心。我之前说过,我一向没有好胜之心,向来都是得过且过,能得60分,就不会去争取拿61分。而我也向来对激将法没有什么兴致,我这个人淡定起来可是软硬不吃,除非我心里想着要做什么,否则什么三十六计七十二招的都对我没用。可这次我还真想争上一争了。让这个刚认识不久的人看扁我着实有些不快。

“我可是做过好多人的夫子的,那些人和我的年纪都差不多,甚至有些比我还大一两岁呢。”

“哦?”他又挑眉。

“是真的,不信你考考我。”嗯,也不知他要是考我经史子集我能够背出多少来,若是让我作诗弹琴我又该做何处之。诗词,我除了会背一些历史名人作的名词名句外,让我原创还不如直接杀了我干脆。琴,我并非不会,只是不是很精湛。毕竟是要经常到这些时代出差的人,我们是要被逼着学些东西的。可我当时因喜爱小提琴清远悠扬的乐音,便将练古筝的时间稍稍匀了些给小提琴,是以至今古筝弹得比上不足比下有余。而笛子和萧,我是天生便与他们犯冲,每每练习便会吹破无数音节,能吹对一两个,便都是上天在打盹,让我侥幸为之。对于我的笛声和箫声无比痛恨的同门们联名上书向刘老教头儿建议此生让我绝不在他们面前吹笛吹箫,若是我犯了笛箫瘾,倒是可以在敌人面前秀上一番。为此,我表示无比悲怆。更悲痛的是,此无理建议竟然被刘老教头笑纳。而且后来在某次我在高岗上月夜孤吹时被刘老教头儿的上司听到,激发了他的灵感,竟将我的笛声箫声演变成为一个惩罚我们同门甚至于惩罚其他部门犯错同仁们的一种有效措施。据说,当这一措施出台之后,所有相关部门的办事效率明显提升了一个等级。这让我倍感欣慰。毕竟,我的笛声和箫声还是有了一番作为。

正当我遐想之际,便听到沈楚沉澈的嗓音又悠然响起:“你真的那么想进摄政王府做女夫子?”

我回过神来,急忙点点头。

他眼神一闪,似乎有些什么东西从他眼中溜过:“我倒是可以帮你。”

我想我的眼睛亮了亮,可想到这家伙既然能偷了我的冰西瓜吃,便不会那么好心地帮我。

果不其然,一声“不过”慢慢道出了他的条件:“你得拿一样东西来换。”

我皱眉:“我穷得很,没什么东西给你。”

“这我知道,那夜抱你入客栈时,便知你有几斤几两重了。”眉目有了些许氤氲。

我被自己的唾沫噎了一下。这家伙可不可以不要这么云淡风轻地将这种陈年窘事随意拿出来晒啊,何况他一提这事儿,我总是能感觉到他的一丝幽怨。我咳了一声,低眉抬起衣袖掩嘴掩饰自己的不自在。

沈楚接着说道:“我与左相沈景怀素来有些渊源,前日打赌,若是我能在三天内盗取他腰上的佩饰揽月他便答应将其送与我,我甚为喜欢那佩饰,可我这两天试过多次,都不得章法,眼见着今天是最后一日……”

“你想让我去偷?”我学着他的样子,眉梢一挑,想象自己被人求的姿态,着实有些舒爽。

“我见你身姿轻盈敏捷,想必能够帮我一帮,若你不愿,那便算了。我本想着若是你能帮我取到揽月,除却想法子让你做那小郡主的夫子,还送你三百金珠来着……”

“我帮。”

他眨眨眼,展颜一笑,媚态百生,顿时让我的小心肝颤了一颤。

他说:“那便多谢了。”

说着从腰间摸出一个深蓝色的钱袋递给我:“这是一百金珠,算作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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