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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第一章(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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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来,给少爷我倒酒。”明旭顶着欠抽的脸,笑得牙不见底,指着酒杯看着我。我撇了撇嘴。

小人得志,我懒懒的拿起酒壶,意思意思地倒了一点,随即明媚地朝他笑了一下,估计是笑得太过耀眼,明言差点被酒呛了,夸张的嘴角抽了抽,没说什么。摇了摇头,一副“就知道会这样”的模样。自己拿起酒壶倒酒。

“你说--------”明旭瞟了瞟园中,顿了一下。

我顺着他的视线望过去,呆了呆,“扑哧”我实在忍不住喷了。只见一青衫男子端坐在那茶树旁,眉目间尽现英挺之气,额头有一道寸长的伤疤,伤口极深,似是新伤,我隔了几桌仍清晰可见。

园中人来人往,认识的不认识的相互寒暄着,看到他坐在主桌旁,便有意结交,哪知上前行礼问候,他全部一挑眉,一瞪眼,不于理会。胆小在他那极有型的伤疤和睁圆的虎目完美结合下,狼狈离开,几个胆大的,在他拿出身旁明晃晃的大刀时,也没敢上前。偌大个桌,居然只剩他一人端坐于前。

“唔,明旭,这个有点意思。”我摸了摸下巴。

明旭斜了我一眼,望向那桌,低头一笑,端着酒杯转了转,好一派写意风流,惹得旁桌几个大家闺秀频频送蔬菜。我见怪不怪,早已免疫。眯着眼等他后话。

“孟庭飞,二十有五,一把斩云刀据说使得出神入化,传言三年前一人单挑南山地带十余山寨,原因不详,据传这些山寨的头目都死了,有的山寨甚至血流成河,孟庭飞有如人间罗刹。此后这些山寨散的散,没散的也已经招安了。”明旭压低嗓音在我耳边说。

我暗叹了一下,他又凑到我跟前:“斩云刀,啧啧,传得那么玄乎,不知道与本少爷比起来孰胜孰拜。不过,本少爷不耍刀,耍刀的像个唱戏的,花拳绣腿。本少爷的剑舞起来才是集百家之所长避万家之所短惊天地泣鬼神玉树临风风流倜傥动如蛟龙眩如疾风快如闪电------”

“重点!!!”我咬牙切齿的朝他一瞪。

“武状元,少将军。”说完,这厮妖孽地朝旁边几桌边笑边举杯。这边的菠菜估计要堆成山了。

我想我还是逃开点,免得给菠菜压死。

想当初,我也被这厮华丽的外表给欺骗了,不单长得人模人样,偏偏处事行云流水,行动潇洒自然,笑得温文儒雅,处处礼仪周到。

当然,这是在外面,要是在家里,哼,夸自己的时候和孙大圣的师父有得一拼,极度自恋,自恋也不是太难忍受,不能忍受的是这么自恋的人,居然如此邋遢。房间的东西随意乱丢,灰尘积到可以写字。

这些也就算了,这厮最让人受不了的事,为了在外面风流潇洒模样,他天天换一套衣服,但仅限换,从来不洗,换完一遍,他又抓起可能是半个月前换下的衣服,重新开始一遍新的换裳旅程。

我有点洁癖,自此对他的印象有如金融危机的道琼斯指数呈直线下降。

三叔心善,收他为徒,和我们一起住。三叔的本事我不知道他学了几成,反正我所认识的明旭专长八卦,泡妞。

忍无可忍,百般无赖之下,每十天给他房间清理一遍,家里没有佣人,因为我素来不喜陌生人在家里走来走去的,二叔常年在外跑镖,三叔喜静,不得以,我只好亲力亲为,因为要他自己动手,除非母猪上树。

自此,这厮一到要清理的日子,看到我就像狗看到骨头般兴奋,神采奕奕。对我的友谊也就在我跟无数灰尘和脏衣服的战斗中逐渐建立形成。惟一的福利便是但凡有任何八卦或我不了解又想知道的,事无巨细,他都会毫无保留的告诉我。有时候还真得佩服他的消息渠道实力。

二叔走镖外出,不知道要多久才回,三叔前些天要去外地收账。临行前嘱咐他要他照顾我。我亲爱的三叔啊,明明是我照顾他比较多吧。

这是什么师父徒弟啊,明明是三叔的徒弟,武功是常年神龙见首不见尾的二叔教,其他的直接把他送到学堂里,用三叔的话说是明旭行为不拘一格,应该到到学堂里集各家所长,我无语了,说得好听这是因材施教,其实就是任其自生自灭。

我没心没肺惯了,同情他,谁为我默哀啊。

想我现在年方二八(生理年龄),正是花样年华,每天要给三个大男人安排生活起居,洗衣烧饭。活活一个老妈子,什么世道!!

我曾就这个,郑重其事的问过明旭,这厮到好,翘起二郎腿,晃啊晃的,形象全无地对我笑到:

“不是你说的嘛,人都有分工啊,二叔和三叔是负责赚钱养家,你负责管家,我负责读书好考个状元什么的,你瞪什么瞪,想我明旭一表人才,才高八斗,学富五车,上天天文,下晓地理,乃经天纬地之才,岂可斡旋于锅碗瓢盆脏衣臭袜之中,大材小用,会天理不容啊!”

边说边剔牙,我忿不得灭了他,切!看看,还真真可惜了这副臭皮囊!!

二叔三叔都没在,前些天,他说深居简出的弘贤王三王爷在他的山庄广邀阳城名流赏花品茗,讲学论道,他是他们学堂举荐的,也在被邀之列。

那日他给我说起,我疑惑地看着他,他拍了我肩一下郑重其事:

“本少爷是名流,名流却连个侍从都没有了,这个荣誉,唯汝能任之。”

“凭什么?”

“我俩交情谁跟谁啊,你想想整个学堂就我一个给举荐过去,多有面子的事情,你难倒要我堂堂远鸿书院的饱学之士,凄凄惨惨戚戚地连递门牌,都要自己来吗?这多损我玉树临风的形象啊!”

夸自己的话说起来面不改色,我没理他。拍开他,继续看我的《明山游记》。我向来懒得出门,在家除了日常事物,便是看看三叔的书,以供消遣。这种日子是我上辈子做梦都想的,我很满足现在的状况,可以说相当满足。

讲学论道!几个老夫子在那装模作样地之乎者也一番,我胃里的酸水够多了,为了身体健康,才不会去。

更何况是王爷府,王爷?唔••••••••我没兴趣。

我向来懒散惯了,小厮这种费力不讨好的事情,思想有多远,我就有多远躲多远。

这厮妖爪抓住我的肩掰过来,故作深情地对我喊到:“悠然,悠悠,然然,小悠儿,然儿,宝贝 •••••••”

“打住!!”我一阵恶寒,:“求您了,您老去找你的莺莺燕燕吧,大爷,小女子身无所长,伺候不起,你看,我这鸡皮疙瘩,你看,你看••••••”

“那些个甲乙丙丁的,没一个有妹妹这等气质啊,下得厨房,出得厅堂。而且我跟她们不是很熟,妹妹就不同了,咱俩朝夕相处两余载,可谓日久能生情•••••”

“恩?•••••”

“不是,我是说就是个小动物都带到身边两年都有感情了,兽犹如此,人何以堪!!!”

说着说着,双目垂泪欲滴,眼底一片朦胧。人才啊,人才,不用他实在太浪费了。

我一拍大腿,“好!”

他见我应得爽快,一脸不信神色。

我笑得一脸阳光,捏了捏他滑嫩的脸。不知道这样••••••嘿嘿

“条件,你让我画你的画像。”他听着笑了,正要开口,我顿了一下,接着说:

“女装。”

他一愣,没吱声。

我心满意足地哼着歌走开,哼,小样!

哪知道,没多久,他出现在我门口,一脸不甘地答应我了。

轮到我呆住,想了片刻,我语重心长地对他说:

“舍得了孩子套得住狼,舍得老婆抓得住流氓。孩子,舍得舍得,没舍哪来得。”

顺手把门关上,不理他一脸灰色。

失策,看来这次他是卯上了,怎么办,怎么办。前途堪忧啊!!!我在房里转来转去。嗯,实在不行,我就“生病”!!

还没等我想出要得啥“病”来,明旭就把我拉出去买礼物,给弘贤王爷挑的。我没啥心情,说:

“切,挑礼物叫我干嘛?你们年纪相仿,同龄人喜好什么不是自己最清楚吗?”

“年龄相仿?谁告诉你的?”他又敲了我头一下。

“你不是二十二吗?”

“是啊。”

“王爷不也二十多吗?。”

“王爷已近花甲之年。”明旭看着我,一脸无语。

“两年前即位的这位皇帝不是才三十吗?我想王爷差不离二十多而已啊。”我摸摸脑袋,没敢告诉他,我的映像中,但凡是个王爷就一定是或风流倜傥,或温文儒雅的重要人物。

我苦着一张脸,唉,经验主义害死人。花甲之年啊!

“啊••••••”我大叫一声,

“你又怎么了?”

我笑了,“我想,我不用生病了。开心啊。”

“是嘛,你打算生什么病啊?”低沉的声音带着迷人的磁性。

“没,没,我是说,不生病真开心,身体倍棒,吃嘛嘛香。三叔不是要我们好好照顾自己嘛,是不是啊?明旭。”

“嗯,乖,叫哥哥”

“明旭,这个弘贤王以前没听说过”我含混其词。

“他是皇帝的叔叔,先皇在世的时候,他就是个不问世事的主。整日种花喂鱼,收集奇花异草,填词作曲,附庸风雅。所以御赐贤王——其实,是闲王。后来,先王驾鹤西游,他便主动调到这偏安一角。”

我听罢,心里暗喜。不问世事,花甲之年。呵呵,好!应该没什么。

我的美人图,在向我招手!女装呐!那该是何其惊艳~~~~~~加搞笑啊!

想到这,便屁颠屁颠地跑来给他当小厮了。然而,我猜到了故事的开始,没有想到如此雷的场面,更低估了此妖孽的勾人能力。

到了这里才知道,这哪里是什么名流之士讲学论道啊,横看,竖看,俯视,仰视,从外朝里,从头到尾都是一场活色生香的相亲大会啊!!!

怪不得明旭要我来当小厮,他那些红粉佳人若来,本大会直接以醋代茶好了。

我退出明旭弄出的菠菜圈,信步向人少的地方走去。没走多远,便听到有一尖细声音喊了一嗓子:

“三王爷到~~”

我顺着声音看了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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