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章 神器!混淆之笔(二)(1 / 1)
小陵祝大家新年快乐,天天开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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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你。”
“我喜欢你那倔强的模样,微抿的小嘴儿,那让我会抑制不住自己想要用力亲上去。”
“如果你跟着我,我将会给你一切你所想要的荣耀。装备,等级,技能,抑或是其它任何东西。只要你想要,我就能弄到。”
“如果你执意要远离我,那也没有关系。因为我会动用一切力量得到我所想要的。我很喜欢征服我所得不到的人,不过我可爱的小猫,你要明白,男人对于他所不能得到的猎物,往往会下很重的手来打断她的腿,折断她的翅膀,来保证她不会继续逃离。”
“如果我的小猫一定需要我来折断它的爪子的话,那么本人可是绝对不会手软的。只不过失去了抵抗的宠物究竟能获得多久的恩宠,可就不太好说了。”
莲华的笑容与清淮逸不同,带着浓浓的邪气。他仰头看着叶筱,仿佛募定了她一定会答应。
这不再是调情,而是威胁了。
叶筱当然不会相信他肯为自己与舒锦曼反目。这男人哄人很有一套,天生的俊俏面孔以及惯会甜言蜜语的嘴巴使得很多女人就算知道他说的是假话,也会如飞蛾扑火般奋不顾身。而且这个男人虽然花心,对床伴却极为大方,动辄出手上百万,端的有钱。
不过他有钱没钱与叶筱没有关系,就算有关系,也绝对不会牵扯到床上去。女孩还是那副冷脸,对于莲华越凑越近的脸也不像一般的女孩那样娇羞的红脸或者闪躲,只是冷冰冰地直盯住他,扬声道:“对不住了,帮主大人。我是一柄剑,不是一只猫。”
莲华的脸本来都快蹭到叶筱的鼻子的上去了,结果女孩也不知是有意还是无意,突然间一个喷嚏打出,面包渣喷了莲华一脸。
这厮是什么时候含了满口的面包渣!
莲华大怒,立即爆发真实秉性,跳起来狠狠踹了叶筱一脚。这一脚踹得倒是不疼,只不过弄掉了叶筱很多血量。女孩求之不得,因为她的仇恨值飞也似的狂降。莲华注意到自己的失态,懒得再用语言引#诱,直接放话告诉叶筱要不乖乖听他的,要不就等着下半辈子都混不下去。他莲华想整人,可不仅仅是在游戏里下手。
叶筱心道还用得着你下手,舒锦曼那厮早就动过手了。若不是怕舒锦曼再找人迫害她并且威胁到小泽,她哪里至于假装傍大款坏自己的名声?还要颠颠地凑上前去做人家的棋子当别人的出头剑?莲华大概以为她叶筱为了报复舒锦曼连一个秃头胖子的床都敢爬,能傍上他这么个又帅又有钱,还能给她出气的金主自然更加求之不得。可惜他打错了主意,不管是大款小款中款叶筱都根本就不曾有过傍他们的意思。女孩从来都只相信自己。
两人谈判不成,莲华大人怒气冲冲地拂袖而去,不想跟这个不长眼的东西滞气。叶筱巴不得他赶紧走,踮着脚瞅见男子的身影消失在地牢门口,赶紧去背包里摸宝箱,结果对方突然又回转身来问叶筱这么痴迷地望着他的背影是不是想要改变主意?并且劝她不要害羞,信誓旦旦地向她保证,如果她肯跟从他,那么他一定甩掉舒锦曼,那个女人简直让人恶心。
叶筱汗颜,这厮真是太不要脸了。她冷脸表示自己对天使阵营的家伙们没有半丝好感,因为这群人都是不要脸的王八蛋。莲华被她气得脸色铁青,怒冲冲地走了。一直到确定他已经离开之后叶筱才取出背包里的宝盒打开,宝盒里面装着一只——或者说是半只更为适合——破破烂烂的秃笔。
说是秃笔可丝毫没有委屈这只笔。且不提它的笔杆只剩半根外形斑驳掉漆,坑坑洼洼,笔头毛毛躁躁笔毛又粗又硬,最主要的是那笔尖根本就没有几根毛,几乎就算得上是一根秃笔。
罢了,如今这世道,凡是带点年头的东西都崇尚越破越好,这点咱不纠结。
叶筱看了看该笔的属性。
物品名称:混淆之笔
职业:限假面传人可用
等级:不限
属性:需与假面装备“天幻”配套使用,增加诸多辅助技能。
这只笔的原名叫做神来之笔,是当之无愧的神器,可是后来不知因为什么原因,这只笔入了魔谭,当笔的主人,也就是假面第一代天幻山人把它从魔潭中捞起的时候,却发现这只笔已经被魔化了。天幻山人没有办法,只好把它封印在某个隐秘的地方,希望在千百年后,它的魔气能够消散下去。
天幻山人去世之后,这只笔不断地被挖出,又不断地被封印。一直到穆伯夫和叶筱这一代,这笔上的魔气倒是没有多少了,可是神力也一样没有多少了。于是它的名字不再是神来之笔,而是变为了混淆之笔。
系统弄出这么一段故事,无非是告诉叶筱,这笔是好东西,以前还是神器来着,现在给封印了,破坏了,变成这副模样了。你想要神器吗?想要就去冒险吧,努力把这只笔变回去。冒险没有钱的话一定要去充值哦。
不管怎么讲,想要好东西,经济上是一定要能跟得上形势的。
叶筱取出了面具查看,她发现面具的属性下面又多了不少东西,名字也变为了“十幻”。不仅之前变化的次数增多了,还延长了时间,变幻的种类也大大增多,最重要的一点是,她可以营造出基本上不会被看穿的假身份和假属性。并且可以变为对立联盟里玩家的模样。
叶筱首先把自己变成了一个矮人。
混淆之笔不愧为前神器,有了它比起叶筱单用一个面具变形要好的多了。如果仅用面具的话,大多数时候叶筱没有办法改变自己的年龄或者身高体型,即使变化也不能做到太多。她毕竟不是穆伯夫,可以轻而易举地变成一只老虎。但是有了混淆之笔,叶筱便可以很轻松地把自己的身体增大缩小很多倍。她很容易地从地牢的缝隙里钻了出去。
捕尸者看到了这一幕,但是他没有敢多喊。他以为这是暗黑神的力量。也或者说,叶筱让他觉得这是暗黑魔神附体赐予她的力量。她会让他去取宝物并不是因为她没有那个能力,而是因为她是神的征选者!所有暗黑神的信徒都是她要踏在脚下的仆人!
捕尸者既畏惧又惊恐,地牢里其它的关押者则茫然不知所措。叶筱以神之威名警告他们不得把今日的事情传半个字出去,否则后果自负。众人唯唯诺诺答应之,也不晓得是真心还是假意。女孩也懒得管那些,唬不住拉倒。其实连她自己都不晓得这暗黑神之魄究竟是如何附到自己体内,又与自己融合的,有一段时间内她甚至完全忘记了这码子事情,直到在山谷副本里出了意外,暗黑神之魄真正与她融合,还给予了她一段时间的恶魔属性。女孩就利用这短短的一小时(还被莲华净化了二十分钟),狠狠地给了舒锦曼一记,并且在关进牢里之后还利用神之余威恐吓了变脸比变天还快的捕尸者,成功拿到混淆之笔。
叶筱觉得,事实上虽然她转职假面用了非常大的力气,但是假面的面具以及假面暗行者这个称谓并没有给她带来什么实际上的好处,相反的是,这个不知究竟来源于何处的暗黑神之魂倒是帮了她非常大的忙。
欲要得之,必先予之。
而与恶魔做生意,则是先给你甜头,再要你的命。
叶筱觉得,现在她虽然从暗黑神的魂魄上得到了不少好处,但是以后必然也会付出非常大的代价。这是定律,没有可能变更的。
不过以后的事情,自然需要以后再说。
除了牢房之后,女孩便径直变为了天使之都大公会长莲华的模样,大大方方地走出地牢。一路上挺胸昂头地承受公会里诸多人的问好。看这些人毕恭毕敬的态度,莲华这厮还真是个小少爷,没的说,绝对是某个财团的公子。
叶筱还记得莲华走路的步伐,轻巧而散漫。他的目光有些邪气,脸上总是带着轻浮的笑容。叶筱就这样一路走过去,还不得已亲了两个朝她扑过来的洋妞的脸。这让她差点当场吐出来。
并不是因为她讨厌与别人亲昵,而是因为那两个女人的妆太浓,身上的香水味也实在太大,熏得人忍不住想要吐出来。
就在叶筱好不容易快要走到公会门口的时候,出现了糟糕的事情。
舒锦曼那个女人从一个花园后面走出来,目光带着些生冷,径直地朝变成剑士模样的女孩走了过来。(未完待续,如欲知后事如何,请登陆***,章节更多,支持作者,支持正版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