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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二十七岁(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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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岁

第一章

我叫许长乐,女,已经27岁,仍然未婚,身高没变170厘米,体重总在50-:/

我是一名公关专员。二十七岁生日之前刚刚升为高级客户主任,手下也经常有小朋友给我做事。

二十七岁的时候觉得最大的变化是脸上皱纹增多。即使不笑,平时细看也看得出,就在眼角周围。

总以为自己是油性皮肤,所以早就过了十六岁,却一直用可伶可俐的润肤产品。终于一次在美容院陪同事做脸,被皮肤专家说:“你的皮肤好干呀。”

原来,人老了,油性也减弱了。“干”,整个人也会变得干巴巴的,不只是皮肤。

更令人哭笑不得的是,用他们的仪器测出我的脂肪比例是15%,服务生当即告诉我说:“好少啊,其实,女人一过三十岁就应该达到20%以上。”也就是说她认为我理所应该有三十岁了。

我只好告诉她:“其实,我还有几年准备这5%。”

记得差不多两年前看张小娴的作品,有一篇里说:青春,不是阳光,热血,(等等等等记不清了),而是一寸一寸真实的有弹性的皮肤。

说得再对没有。没有到三十岁的时候,总觉得三十岁是一个终结点。三十岁之前应该完成的许多事,到时候我恐怕一样都没有做出来:比如说结婚。

结婚其实不稀奇,因为所谓幸福婚姻这回事呢,我是不相信会发生在我身上,当然就看如何定义“幸福婚姻”了。如果结婚是一项功绩,那么离婚是另外一项。有时候想想我会自己发笑,我的最好婚姻形式恐怕可以称之为“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如此这般,即是说,我现在最中意的丈夫形象是这样:他成熟,已经完全了解这是世界是怎么一回事,但是仍然保持乐观,不乏幽默感。他处事泰然,能够合理地喜欢我,必要时候助我一臂之力。这就可以了。谁说夫妻一定要生死纠缠,亲密无间?

已经明白,如果一个男人每天一心一意想着我,事事以我为先,那他恐怕就不是个正常男人。

从前就想过,等到我四十岁的时候,应该会喜欢二十岁的男孩子,并且也有能力和他们交往。

因为他们有青春,有激情,有各种新花样;最重要的是,二十岁的时候,交往女朋友是全心全意,没有事业,家庭,和狗排在她前面。而届时,恐怕我已经有经济能力负担两个人的开销了。

现在发现,还没有到三十岁,我已经在对二十岁的男孩子感兴趣了,虽然还没有能力负担他们。越来越珍惜自己,越来越自我满足,越来越觉得我自己养活自己,当然我的天地我做主。更希望约会的男人能够把我当最重要的,事事以我为先。

这样的男人只有在二十岁的时候才能做到。

看CNN的访谈节目,讲一个数学老师和班上的十七岁的男孩子发生爱情,和性关系。她比他大十一岁。很难得,五年以后,他们仍然在一起,还有了一个孩子。

女当事人讲,事情发生时,她和男朋友的关系正处于僵局,于是……

但是主持人很聪明,说:“但是我们有这么多人都有可能和男朋友、丈夫的关系如同鸡肋,毫无趣味,可是我们也这么过了,不是所有人都去找一个十七岁的男朋友。”

说得再对没有。成年人的时候,太多人拥有的不过是一份白开水一般的,可有可无的关系。大家过于自爱,很难发生真情碰撞。所以,四十岁的男人中意二十岁的女孩子,四十岁的女人中意二十岁的男孩子。

说说我的各个方面吧。

许长乐的性格

进入公关界一年后,我意识到:充分认同自己的性别,并且在工作中充分利用这一特征,十分重要。公关女要把女性魅力发挥到极致;公关男则要把男性风度发挥到极致。

一个女子,有什么理由不借助和利用老天已经赋予的东西,却偏偏勉为其难比划自己不擅长的与男人一争长短呢?

到了二十七岁,其实也并没有转性,仍然直爽,干脆,懒惰。不过彻底明白了以上道理后,在客户,供应商和不了解我秉性的陌生人面前,表现得非常恰当:微笑,不多话,风趣,靓丽,好身材。

不轻易沮丧,气愤。因为已经知道再热爱的工作,也不要把自己陷得太深。常常用第三者的眼光看待一切,会更冷静,看问题更清楚,解决问题更有效。其实只是理论上明白了,实践上还未到火候,不过已经认定自己在公关上有极大潜力。

当然,真正认识我的人还是认为我很“酷”,属于“冷艳派”。

越来越不愿意应付不相干,不认识,无趣的人。比起老朋友老同事们,有娱乐性的,好玩的人真是少之又少。

许长乐的爱好

一年之中,爱好也没什么变化。照样是吃吃喝喝,有时间有机会有闲钱就到处旅游了。

发现自己越来越不能忍受有太多东西,衣服鞋子有的穿,就决不再买新的。其他,除非是快速消费品,否则一律杜绝。

二十七岁这一年,住所有一次大的迁移,从上海转移到广州。把全部家当打包寄走,只有五只中等纸箱那么多。郭西到我家来看到,惊呼:“还没有我床下的东西的一半多。”

仍然觉得没什么要定下来的感觉,极度不愿意购买身外物,仿佛随时拎起一只皮箱就可以走。

还是不读书,不看报,渐渐地,连报纸的娱乐版面也不看了。不过一直看《青年文摘》,每半月买一本,最喜欢看里面的笑话集锦和小男生和小女生的纯纯的爱情故事,并且相信这些会得发生,只是我在他们的年纪没有遇到而已。

许长乐的父母亲人

老爸没的说,仍然坚守岗位。在我们这一代看他,也真是个奇迹,一生中没有换过工作单位,没有换过行业。以前觉得这个人胸无大志,错过了许多捞钱的机会,现在看来,一个人贵有自知之明。还有,能够不急功近利,也是难能可贵。老妈曾经说,和他生活的好处是:任何时候耳边听到警笛,都不用担心是来捉她老公的,夜里睡得安稳。

老妈还准备报老年大学的英语班,闲时随便炒炒股票,起伏涨落倒并不是很在意。

弟弟是个从小一心一意要赚大钱的人,并且一直没有放弃。我一直坚信,任何人只要够坚持,都会成功,时间问题。

许长乐的同事和朋友

上海的同事和广州的同事大不同。在上海,我们可以肆意讲话,大笑,残害老大。在广州,工作时人人低头敛眉,一声不响,有事就在MSN上讲,而我同他们就是面对面坐。

一个礼拜下来,再见到上海的同事,嘴像蹦豆一样讲个不停,而且全都是废话,大家觉得奇怪,我只得解释说:“在广州被压抑的,在那里根本不能讲话。”

同事们都极好,善良,协作,只是环境太压抑。

在广州,当然又展开了轰轰烈烈的学习广东话的活动,每天回家顶着“学习”的名义一集又一集地看电视剧。

同事们都很热心,耐心纠正我的发音。即是说,我没有把别人讲吐,至今自己也没有吐。

在陌生的城市,新朋友的发展是很慢的。我又这样能够自娱自乐,不觉寂寞,更是没有急切需要。

从离开上海二周前开始,每天和一批朋友吃饭告别,连周末都没有停过,一直吃到启程的前一天。

然后那一天晚上失眠,到上飞机前,根本没有合眼。没想到,呆了三年,毕竟感情不一般,即使我并不是太喜欢这个城市。

我的第一份工作就在这里,我的打球的朋友,吃喝的朋友,战斗的伙伴都在这里。

这样一件大事,当然宋家明不会不知道,和他的故事,等一下告诉你们了。

许长乐的男朋友

每天见这么多人,总会有际遇,不过都是过眼云烟。这个世界上几乎所有人所有事都是过眼云烟,除了最终那个留下来开花结果的人。不过,不是每个人都有运气等到这个人。

不过这一年遇到的男人有一个差点惹出事端。以下再细细讲了。

第二章

二十七岁的生日时,从一个月前开始提醒所有人要记得祝我生日快乐,要开始给我准备生日礼物,MSN上的名字一直叫“请大家随意送我生日礼物”。结果生日当天我人在北京做活动,只有酒店根据信息送给我一个水果蛋糕。午夜时分才回到房间看到,一口都没有动。

当然还有宋家明,在生日那天凌晨十二点零一分打我的手机,我睡梦中惊醒,口齿不清地说:“喂。”

他稍有沉默,说:“长乐,生日快乐。”

听到他的声音,我喘口气,清醒过来,说:“谢谢。你好么?”

“过得去。对不起,打扰你睡眠。”

“没问题。谢谢你还记得。”

“礼物今天就送到你办公室,本来还打算请你吃饭,可惜你不在。”

“这两天混在北京。和一群上海记者在这里做活动。” 好像到了北京受当地影响都有点‘痞’。

“听你同事这样说。”

“怎么没追到北京给‘我’过生日?”突然发现这句话出口,已经不合时宜。我们的关系早已不适合这种举动,而且又没有醇熟到可以开这种玩笑。午夜时分,实在不是打电话的好时候,说出的都是真心话,或者都是满口胡言乱语。

于是,为了补救,我开始胡诌。

问:“其其好么?”

“快毕业了,想到上海来找工作。”

“好主意,应该不困难。”也许有人需要私人购买顾问,她再合适不过。

“她很羡慕你的工作,或许你可以指点一下。”

“不是开玩笑吧,我这份工作就是做牛做马做苦力。其其应该不需要自找罪受吧。”

他在电话那边轻轻笑,说:“好像和我们看到的不一样。”

“外表都是骗人的。”

他仍然笑。宋家明所说所做,没话讲,仍然令人舒服。为什么我们抓住电话讲个不停,都不愿意放手?

“不打扰你睡觉。”

“等其其到了上海,再告诉我,看我可以怎样帮忙。”

“多谢。”

“等等,礼物是什么?”

“你回到上海就知道了。”

“最讨厌别人不告诉我送我什么礼物!”

“那样你会记住我记得深一点。”

越说越暧昧,还是打住为妙。

于是接下来就做了梦,梦到自己结婚,也不知道新郎是谁。婚礼当天,穿着白色婚纱,准备去现场,然后宋家明跑来阻止,一脸愤慨。

醒来觉得累,因为这个梦。但是我禁不住问自己:为什么抓住电话不放,紧张地讲个不停,而且内容暧昧?

真是,世上本无事,庸人自扰之。

真正记得我生日的还是父母亲人。弟弟被派作代表,一早上在记者招待会的现场,他打来电话祝我生日快乐。那个时候发现任何时候最靠得住的还是骨肉亲人,朋友们不是二十四小时都方便。

下午,老大,蓝蓝,郭西才打来电话,并且告诉我生日礼物都放在我桌上。张扬并无表示,她一向不在乎这些。

北京刚刚有些冷,但是干燥得很。从南方过来,难免会这样抱怨,从前在这一带读书,根本没有察觉过。

不过北方干冷干冷的天气,在阳光灿烂的日子,是很让人开心的。整个下午都没有事,中午让北京的同事带着叫了出租车跑出去吃一碗老北京炸酱面,下午跑到酒店附近的商场闲逛。

看中一件薄棉衣,里面不过丝棉,试穿后问价钱——三千八百人民币。我立刻还给售货员,我如果买下来,一定是脑袋被枪打过了。

后来又看些小玩意儿,终于在商场中一个敞开柜台,买了一个银的尾戒,算是给自己买了一个生日礼物。

心里想,将来自己一定是那种手头上稍有积蓄的老女人,无亲无故,只得自己宠自己,过生日还要自己给自己买礼物。

最有趣的是,一个男人在商场里打电话,就在我旁边,非常坚定地说:“生个女儿,一定得让她嫁大款,不然怎么办啊?”

我禁不住笑,怎么我妈我爸从小没有让我立此志向,弄得现在不上不下的,嫁不成大款,又养不起小白脸。

回到上海,看到桌上摆了一堆礼物:什么钱包,香水,唇膏,棉制服。当然,还有宋家明的礼物。

凭他的风度,一定会有一束花。这次他送红玫瑰,仍然是淡蓝色的卡片,上面简单地写着:“长乐,祝生日快乐,宋家明。”

还有一个四方的小盒子,拆开来,里面是爱马仕的一款手镯,很精致,很漂亮。说实话,就在生日前夕,我无意间在一个商场专卖店的橱窗里看到,进去打听了价钱。问下来,我觉得如果只是十分之一的价钱,我也许一狠心,一跺脚,看在就到月底要发工资的份上,也就给自己买了。

没想到,机缘巧合,最后还是得到了。

蓝蓝和张扬都是识货的人,看见我戴在手腕上,立刻尖叫。

“谁送的?”张扬断定不是我自己买的。

“我自己了。”故意装作很淡然的样子。

蓝蓝在一旁毫不客气地从我手腕上抢下来,戴在自己手上。真是在谁的手上都不难看。

“不可能!你能把这个钱吃掉,也不可能买个爱马仕的手镯。”

“吃掉这笔钱太慢了,还是这样干脆。”

我不会虚情假意地打电话给宋家明说:“太贵重了,怎么好意思。”不好意思干吗收下?

最后写了封邮件给他,说非常喜欢。

他回信,说“是我的荣幸”。

生日过后,我升职了

我的升职因为两件事。

第一件,因为我一年以来,确实长进不少。“长进”这一说呢,一定要自己先肯定,铁打不动。然后,让张扬去同老板说,让他确信。

第二件,我和张扬去竞标一个客户,美国公司,大,著名,从前根本不需要公关也是全行业第一。现在,在中国改了主意,想要启动公关项目。我们和客户见面第一回,就喜欢他们——懂得尊重供应商,有礼貌,有理性,非常合作。于是我和张扬志在必得。

但是竞争激烈,同行也不是傻的,当然也喜欢这样的客户。

去他们的茶水间拿水,居然看到曾经在宋家明生日晚会上出现的一个老外。并没有贸贸然上去打招呼,关系尴尬不说,人家也不一定认得我。

可是已经决定找宋家明帮忙。

和宋家明自从上次分手,再也没有见过面,然而心里清楚,不等于就断了联系。即便是前任男友,也总要发挥一定余光余热。

我把有关竞标客户的事情跟宋家明讲,他听了,认真地说会帮忙。并且没有开玩笑要佣金,或是趁机要求一起吃饭。

我讲完电话,放下,反而呆呆地沉静了几分钟。可能将来,我的老友名单有长长一串,他们都是曾经和我有过暧昧情义的人。结果,都变成商业合作伙伴。

过两天,客户果真打电话过来,说愿意再次会面,听听我们修改后的笔稿。然后我们正式签约,签了一年的长期项目。

事情的始末我没有瞒张扬,签合同的那天晚上,她请我们去吃大餐。还是同样一群人,就在第二次碰到宋家明并且和他去吃甜品的那一家餐厅。席间当然想起那天晚上种种情景,恍如隔世,十分唏嘘。

最后,是张扬买单。

走出来,天也没有下雨,各自顺利打车回家。

这段时间,宋家明真的又联系我,说其其很认真地想到我公司来作实习生。有一个项目即将开始,我看在宋家明的面子上,给其其一个机会。面试,简历统统没有,就请她直接来上班。

没想到宋大小姐真的九点整按时走进办公室,穿着得体——深棕色套装,没戴任何首饰,只涂了一点枚红色的口红。但是她皮肤白,明眸皓齿,不上妆也自然娇艳得很。有些女孩子生就得天独厚,不由得别人不艳羡。

一上午,不仅办公室的男生到我这里打听,女生也是。仅蓝蓝一人,就把我闹得晕头转向。

她冲我眨眼睛,说:“真浪漫,某人的妹妹。”

“真的很浪漫么?”

“当然,在你们之间架起了一座桥梁。”

“我们之间一定要用人架桥么?电话,手机,电子邮件,哪样不行?”

“那怎么会有人有效呢?”

“其实还不如送花有效。你今天又有收到大洋彼岸鲜花速递吧?”

“那不算什么,他自己又没有亲自来。”

“某人也没有亲自来。”

“他把妹妹安插在你身边呀。”

“她是来做实习生的。”

“掩人耳目罢了。”

“你还是歇菜吧。老大已经把耳朵堵上了。”

有时候我觉得,有一天可能不小心我们两个会被人误以为是同性恋。整天这样胡说八道,简直就像打情骂俏。

不过话说回来,蓝蓝所说的也许有一丝可能。

没想到其实其其很是乖巧,本身素质又很好。交给她做翻译,文字对仗工整;请她打电话,反馈记得清清楚楚。我们吃饭不定时,她便静静等我们叫她。

她叫我“长乐姐”,每个星期来三个半天,也不时帮别的组做事,大家都很喜欢她。宋家明并没有借机打电话来过问其其的情况,有些事情大家心里都清楚,在错的时候做就是不合时宜。和其其说话,她也从来没有提起宋家明。

快下班了,其其过来同我说:“阿东约我们一起吃晚饭。”

阿东是我们办公室里仅有的四个男同事之一。这个人也十分难得,父亲搞地产,绝对是个富家公子,在加拿大读完硕士,却肯认认真真在我们公司里从底层一点点做起。平时憨厚勤恳,与我们这一组走得很近。

我拍拍蓝蓝和郭西的桌子,说:“晚上和阿东一起吃饭!行不行?”

郭西说“行”,蓝蓝问:“谁请客?”老大听到了,说:“你们不带上我呀?”

我立刻说:“当然当然。”心里想,无论去哪一家餐馆,这家餐馆的天棚肯定不保了,我们一定会把它吵翻天。

我问其其:“你可以么?”周末,不像我们这群自娱自乐者。怕是她会有约会。

她想想,说:“本来约了宋家明,不过没关系,正好他过来可以送我们一程。”

有意思,她叫他哥哥“宋家明”。

我立刻说:“不用,我们自己打车好了。”

上次活动期间,我在一家餐厅付了三万元的餐费。老板感谢我,一直请我去那里免费吃一次。正好,今天用上,于是打电话过去让他们准备。

下了班,我们浩浩荡荡,一行人到了餐馆,菜已经准备好,迅速上来。我们一边吃,一边“谈笑风生”。

所谈的自然是女性话题。

老大倚老卖老,问其其有没有男朋友,其其说没有。

蓝蓝说:“我把阿东给你了。”

我说:“终于,在阿东和全办公室的男生和女生都传过绯闻之后,开始和实习生传绯闻了。”

其其很快知道我们胡说八道的游戏规则,说:“可是阿东有未婚妻了。”

蓝蓝说:“还没有结婚就没问题。”

“到时候我会很伤心的。”其其说。

“说不定到时候是他未婚妻很伤心。”我说。

“对,没结婚之前,一个人应该同时和二十个人交往。”老大说。

“那他一定会很快心衰力竭而死。”阿东说。

渐渐和其其成为可以聊天的朋友。她处理得很好,根本不觉得因为宋家明是她哥哥成为问题。不过,不经意她显示出与我们的不同。

比如说,我们没法问她想去什么地方吃饭,因为她说出来的一定是我们不愿意用自己的钱消费的地方。

张扬甚至都可以和她聊得很好,因为张扬中意的各种奢侈品,世界名牌,其其都知道得一清二楚。她全身上下都是这些:香奈儿的皮包,GUCCI的太阳镜,巴利的皮鞋。但是并不显得张扬,穿得恰到好处。

但是有一次张扬表示对卡地亚珠宝大加赞扬之时,其其说了一句:“可惜很少有人能够压得住那么恶俗的珠宝。”而她又说得那么自然公正。

周六一个供应商在酒吧做活动,允许我们去免费吃喝,免费吃喝我们总是不拒绝的。

我们到得早,宾客并不多。我坐在吧台要橙汁,可是无聊的调酒师恳请我喝一杯鸡尾酒。我点头,他于是开始表演起来,几个酒瓶同时在他周围上下翻飞,我实在担心会不会一个不稳,酒瓶掉在我的脑袋上。忍不住笑起来。无聊的生活中,大家就自己想出这么多花样自娱自乐,然而又不甘心没有观众捧场,于是组织了一场又一场酒会吸引大家前来。

一个混血男孩子拿着一杯Chivas on the rock靠近,指着我的酒,问:“味道如何?”

我微笑点头,说:“不赖。”

我斜睨着个男孩。 近乎黑色的头发,琥珀色的眼睛,十分阳光帅气的脸。打了太多发胶,手腕上戴了好几串珠子,脖子上戴着银链子。可是他只是个男孩子,我猜凭他的年龄,他甚至不是手中这杯酒的目标客户。

“你一个人来?”他问,我还是点头。

“你不记得我了?”他问。

“我肯定我不认得你。”

“真的想不起来?”他把脸靠近。

我移开一点点,说:“我确定。”

“几个月前,我参加了一个私人派对,你是当天的女主人,我还没有来得及认识你,你就跑掉了。”

噢啦啦,是那个在花园里遇到的男孩子,当时他不屑与里面的人沆瀣一气,还有点格调。

又让我回忆起和宋家明的点点滴滴。我瞬时沉默了。

“梁经伦。”他伸出手来。

我也伸出手来,用指尖与他轻轻一握。心里暗想,只有混血儿才会叫这种神经质的中文名字,好像琼瑶中的男主角。我怀疑他甚至不明白这个名字的意义。

我尽量保持风度,说,“你爸爸妈妈一定是希望你满腹经纶。”

“不是的。 我叫这个名字,是因为我爸爸妈妈在经过伦敦的时候生下了我, 所以他们给我起名字,叫经伦。”

我再也忍不住,一口酒喷了出来,弄得小男生,尴尬又无奈。

我刚刚和宋家明分手,不想这么快就惹祸上身。如果小朋友未到十八岁,出了问题,我是要吃官司的。其其配他还不错。

于是拿起酒杯,说,对不起,我去跟朋友打个招呼。

酒吧老板是个英国人,叫马丁。操着一口标准的伦敦英语,请我们自便。我们也客气地说,这里布置得很好等等,简直像英国人一样矫情。

场上响起拉丁音乐,宾客增多,真正的派对开始了。幸好音乐不是震耳欲聋那种。这个时候,我想起宋家明。

如果他在,一定会喜欢今晚的气氛。他和宝宝不一样,和宝宝结束了,仿佛就是结束了,难得有任何联系。

而宋家明,仿佛一直在我的生活中兜兜转转。很多时候,触景生情,也会想起他。也许其实是因为自己放不下他。

在喧嚣热闹之中,我又好像游离在众人之外。 也许像宋家明说的,我的灵魂好像飞升在我身体之外,注视着与我无关的喧嚣。

我始有离意。突然听到众人喧哗。场中央,梁经伦小朋友和一个女鬼随音乐跳起贴面舞。两个人的节奏和身体曲线都配合得很好,一招一式叫人垂涎。梁的衬衫扣子全部敞开,露出漂亮的毛茸茸的胸膛。我心里也禁不住叫好。

在场其他客人也纷纷效仿,我于是决定多留十分钟。梁经伦也发现了我,立刻跑了过来,额上挂着亮晶晶的汗珠,灿烂地笑了,露出一口整齐的牙齿,对我发出邀请。

虽然舞技不佳,但是叫我如何抵得住这种诱惑,而且只是一个舞而已。我拉住他的手下了舞池。跳了一曲,极尽兴,差点把腰扭断了,而且毫无意外地赚尽众人注意力。不过,跳舞实在不是我的专长。

等我回到吧台,蓝蓝意有所指的说:“不要残害祖国幼苗。”

郭西听了,立刻问:“感觉如何?”

我说:“我还未到饥不择食的程度。”

于是,要了一杯橙汁,一饮而尽,然后准备离开。灯红酒绿,实在无福享受。但是蓝蓝和郭西准备多呆一会儿。

没想到梁经伦还是跑过来,说:“宝贝,夜未央。”

我摇摇头,说:“我不是你的宝贝,再见。”

一定要知道什么时候应该说“再见”,否则结果可能令人极不愉快,并且自己要负责任。

他十分遗憾地说:“好吧,今天放你走。”

我一转身,他又拉住我,把一条丝巾戴在我脖子上,说:“外面很冷,自己这么不小心。”

他的手指不小心滑过我的脸颊,我有一种麻酥酥的感觉。然后,他仿佛很自然地把手放在我背上(保护状的),送我到门口,说:“乖乖睡觉。”还给我做了一个很滑稽的“再见”的手势。已经打开出租车门,就在这个时候,我看到了宋家明和其其。我本能的想法是装作没有看见他们并且不被发现最好。

可是,宋家明已经一步来到眼前,欠欠身,说:“长乐,你好。”

我说:“好么?”

他侧侧头:“还好。”

我指指里面,说:“正是□。”

其其说:“长乐姐,和我们再呆一会儿。”

宋家明却说:“她一向不喜欢这些。”

其其指着梁经伦,问:“长乐姐,你朋友?”

我摇摇头,说声“再见”,逃也似的钻进车。要平静地面对宋家明,心中不泛起波澜,尚需时间。

第二天,没想到梁经伦打来电话,迎面就说:“靓女,你怎么还我围巾?”

我很惊奇,问:“你怎么知道我的电话?”

“鼻子底下有张嘴呀。”

“告诉我你的地址,快递给你。”

“哇,这么没情意。不如我们一起喝咖啡了。”

“改天吧。”最好不要轻易碰小朋友,而且最近真的没这份心情。

“哪一天?”

“什么?”

“你说‘改天’,改到‘哪一天’?”

他认真起来,我一时间想不出好的回复。

“年纪轻轻,为什么要封闭自己呢?”他轻轻说。

有些男人是这样的,他们觉得你是弱的,蠢的,笨的,不会照顾自己的,所以他们替你决定一切,并且执著地认为这一切都是为着你好。不过他真的有些过了,神经病,弄得好像我的心理医生一样,讨厌这样的人!

“对不起,我近来工作很忙。不如你留下电话,我日后打给你。”我公事公办的态度。

“今天下午六点半在你公司等你。”他说完就挂了电话。

神经病,今天六点半我约了摄影师一起去看活动场地。这次是一个重要客户的公司合并庆典,他们自己有一个御用摄影师,叫什么Daniel Leung,是香港人的名字,应该是姓“梁”。因为我负责摄影和摄像管理,所以今天要和他接头。

六点半,梁摄影师没到,梁经伦小朋友却准时到来。这世上永远有一批自以为是的人。

我冷着脸把围巾递给他,他接过去,放在鼻端嗅一下,说:“你用的是ZEN的香水。”

我真他妈的服了他,他到底想表演什么,弗洛伊德还是闻香师?

“我六点半有个约会。”

“我知道,你约了我。”他显得很无辜地说。

我听了真的想翻白眼,这个人自以为是,自说自话得厉害。

“我约的是活动摄影师,不是你。”

“就是我呀。”他戴上围巾,“来,我们下楼喝杯咖啡再说。”

然后他就来拉我的手,我躲开。我其实并不是讨厌他,他的外形说实话真的漂亮。但是这个时候,绝对不是个好时机。

我说:“梁先生,我并没有答应你的约会,也没有时间和心情陪你喝咖啡。”

“如果我是你的活动摄影师呢?”他双臂抱在胸前,挑战似的看着我。

我突然醒悟,Daniel Leung,梁经伦,真的可能是同一个人。

我拿着摄影师的号码当场拨打,梁经伦的手机真的响起来,铃声是玛丽亚凯利的《英雄》。

他举起手机,在我眼前,说:“看清楚,我没有说谎。”

真是得认命,我叹口气,说:“既然如此,我们去看场地。”

“别那么紧张,工作时放轻松。喝杯咖啡先。”

我真的被惹火,说:“梁先生,”

“丹尼尔。”他纠正说。

“丹尼尔,”我极不情愿地说:“我只希望我们能够合作完成这个活动。”

“好啊,为了合作愉快,我们先喝杯咖啡了。”

我真的觉得一个头变作两个大,这个人如此自以为是,又是如此坚持。最为难的是,我需要同他合作,而他,看上去并不像个摄影专业人士。如果说他是个做鸭的,显得更专业一些。

“我们先看场地。”我亦坚持。

他终于举起双手作投降状,说:“好好好,靓女,”

“长乐。”我纠正说。

“长乐,我们先看场地。此后的活动由我安排。”

“我只答应喝杯饮料。”

他点头。

和他走出去,正准备扬手叫车,他阻止我,说:“坐我的车。”

等我们走到他的坐骑面前,才发现,是一辆摩托车,船形的,骑手可以整人趴在上面疾行的那种。

我简直目瞪口呆。开玩笑,骑摩托车?N年做过的事,早已经不是我这杯茶了。这算什么,陪个二十岁的古惑仔骑摩托飞驰?

他却很自然地递给我一个头盔,我急忙摆手摇头,说:“不行,我不认为我还能这么做。”

“为什么?我的技术一级棒,你的衣服又不碍事。”他不解。

“我已经老得不适合这种急速运动。”

他抱着头盔,走到我面前,轻轻给我戴上,一边说:“开玩笑,你有多老,二十五,三十?你只是最近不太开心,遇到男人有些紧张而已。有很多不值得的人,甩甩头就忘掉。”

在他面前,我仿佛心事真的被看透,而且他又说得那么似模似样,我稍不留神,便仿佛乖乖听话了。

他拉着我,坐上车,说:“抱紧我。”

我并不是很喜欢从速度中获得快感的人,他开得飞快,我简直心惊肉跳,只好死命抱紧他。头靠在他肩上,闭着眼睛,听到风从耳边呼啸而过。

等到他停车,我都没有意识到,还是他摘下头盔,拍拍我,我才惊醒过来。

而他满脸得意地看着我,眼睛发亮。像这么丢人的时候并不多,但是我却无话可说,简直有些气急败坏。

进了场地,我给他讲解我们的场地安排。可是他左顾右盼,根本不像是个认真干活的人。我暗下决心,如果他搞砸了我的活动,届时无法向客户交出漂亮的相册,我就砍死他。

他大约是发觉了,嬉笑着说:“干什么咬牙切齿的,好像要杀人一样?”

“听着,这次是我负责摄影管理,你不要做砸。”

“我的技术一级棒。”然后他眨眨眼睛说:“相信我,没错的。”

来来回回走了三遍,我仍然觉得不放心。他终于忍不住,拉住我,看着我的眼睛,认真地说:“嗨,我才是专业人士,我会对我的工作负责。”

我几乎就相信他了,然后他又朝我眨眨眼睛,说:“现在可以去喝咖啡了。”

我简直是要立刻昏倒。

我们在一间小的咖啡馆里,他自作主张对侍者说:“一杯红茶,一杯fruits shake。”

然后对我说:“是女孩子都会喜欢fruits shake。”

从来没有人让我如此强烈地感觉“男人都是猪”!我真是无话可说。

饮料上来了,我的fruits shake是许多水果打碎混合而成,其实很好喝,我一直都很喜欢。我只是不习惯一直是别人替我拿主意。

他问:“会不会玩风帆?我近期要去海南,可以一起去划风帆。”

如果可能的话,他肯定是个可以让我经常昏倒的人。说去海南,就去海南呀,就为了划风帆?你丫装什么天真烂漫?

“你多少岁?”我问。

“啊?”他没想到我会问这个,说:“再过三个月就二十三岁,不过我已经工作很久了,上学的时候就一直在工作。”

还没到二十三岁,当然他有理由做十三点。青春,没有什么不可以。二十七岁时,在丹尼尔面前,我觉得自己好像已经老迈了。

我回想我在这个年纪时在做什么。绝大多数时间和同学们上课,去图书馆,听讲座。偶尔,深秋时节冻个半死,夜晚跑去郊外看流星雨,假期坐上硬板火车咣当咣当去旅游。我一直都是个用功努力的好学生,没什么太疯狂的举动。其实是长大以后,才有机会宠坏自己,为所欲为起来。

丹尼尔用一只手在我眼前晃,说:“魂飞到哪里去了?”

“想我自己二十三岁时的事情。”

“你遐想时的样子很漂亮。”他真心赞赏。

“其他时候不漂亮?”跟我玩这个,小子你还差得远呢。

“自从第一次见过你,我一直念念不忘。你有开阔的额角,你其实是个开朗快乐的人。”

他又玩这一手,好像是真的看透我前生后世一样,我还真是有点招架不住。

“要不要一同去划风帆?”他还是坚持问。

我摇头,当然答案是“不要”。哪里有精力陪得起他一起疯。

“你平时喜欢做什么?”

“吃饭睡觉。”

“为什么你不肯认真跟我说话?”

“为什么你不找同龄的小朋友一起玩?”

“他们太幼稚,我喜欢你这样的。”他直言不讳。

“可是你在我眼里太幼稚了。”直接告诉他,让他死心。

“不可能。”他十分笃定,说:“你太保守了,你觉得和我约会因为年龄关系不合适。”

我摇头:“我不想和你约会是因为我不喜欢你这一类型的。”

“没试过怎么知道?武断。”

“在我这个年纪,没吃过猪肉也见过猪走。我自惭形秽,跟不上你的节奏。”说的全是实话。

“我不会放弃。”他有点气。

“那是你自己的事。”我立刻撇干净。

一杯饮料早已经喝完。外面华灯初上。我说要走,他说:“我送你。”

我立刻拒绝,绝对不想在活动前一天把这把骨头拆散了。

他想了一想,答应说:“好吧,明天见。明天我们去吃大排档,我知道有一家极好吃。”

能够很下心来一直拒绝一个人是一个很大的本事。对于丹尼尔,看着他阳光帅气的脸,我做不到。

我只是说:“明天再说,看你的工作成绩如何。”

整个活动分几个小部分,我和其其要调动摄影和摄像奔赴不同现场。

丹尼尔穿一件黑色高领长袖体恤衫,戴着鸭舌帽,身上挂着一个摄影集包,一个相机,两个镜头,看起来十分严肃敬业,和前几次吊儿郎当的劲儿不同,而且看着有些不习惯。

他过来,弄乱我的头发,说:“看呆了,没见过帅哥?”

我昏倒。

晚上十点,活动结束,一切成功;所有需要救的场,都救下了,皆大欢喜。

丹尼尔真是我见过的少有的坚持不懈的人,过来说:“现在可以去大排档了。”

“你不累么?”

他摇头。

“可是我很累了。”

从早上六点开始,已经十六个小时,真是人困马乏。

“你一天都没有好好吃东西,带你去吃宵夜。”他认真地说。

“正好减肥,请你让我回家睡觉吧。”我恳求。

“来来来,相信我,你一定会喜欢。”他拉住我。

我相信,如果真的和他混下去,我会死在他手上是真的。

最终还是和他去了。说实话,我是个吃软不吃硬的人,抵不住别人一直好言好语地坚持。

我一直有所顾忌,不愿意其其看到我和丹尼尔这样的人约会。记得亦舒有一本里说一个人的前妻告诉他:“我不能越会比你更差的人。”也许不是别人更差,而是我没有爱他们多过爱宋家明。

坐在他的摩托车上,在黑夜里风驰电掣,紧紧搂住他的腰,我体验到我在十八,二十岁时没有能够体验到的感觉——和小男朋友,坐在这样威风的摩托车上,紧紧搂住他的腰,不管前尘后世,就这样心甘情愿随他到海角天涯。

这天晚上,我很乖顺。一方面是累了,一方面想重拾小儿女的心态。吃的是米粉,烧烤,任由他点单。然后我们居然全吃掉了。

他十分善谈,给我讲他的经历,他对摄影的狂爱。他如何背着相机徒步穿越戈壁,如何在野外过夜,差点被野狼吃掉;如何在划水时,超出了海域,遇到鲨鱼;如何在攀岩时,不慎摔下来,在医院里躺了三个月。

必须承认,我确实享受那两个小时,他的世界如此丰富多彩,而且那是一片几乎绝对自由的天空。

我也曾经觉得我的工作异常精彩,和他比起来,远没有那么海阔天空。

最后,又被他用摩托车送回家。分手时,他拍拍我的头,说:“乖乖睡觉,做个好梦。”

他的举动是让我有些感动的,他总是一副有些爱怜的,关心照顾的口吻。忘记是谁说的,意思是:只有爱一个人,才会觉得她弱小、愚笨、需要照顾。

宝宝一直视女性平等,对我也不例外,谁照顾水呀;宋家明一直尊重我,在大事上帮助我,但是从来没有这样对待我。

真是有趣。我确实有做梦,梦见坐在他的摩托车上,和他风驰电掣。但是不知道为什么,一直是在隧道里面,漆黑一片,而隧道,仿佛没有尽头。

早上醒了,仿佛还是忽忽悠悠的。

到了办公室,蓝蓝和郭西已经到了,朝我不怀好意地笑啊,还眨眼睛。

立刻对我逼供:“听说你和那个摄影师一起回家了?”

我坐下,说:“够了,没什么八卦可说。只不过一起吃了宵夜。谁叫你们昨晚在宴会上有的吃。”

蓝蓝说:“还真有缘份呀。”

的确是,在酒吧里遇到了,没想到又能够一起合作。

郭西说:“人家死心踏地给你干活儿,一早上照片已经洗出来了。”

果然,桌子上厚厚几打照片,肯定是昨晚他又连夜赶出来的。

喜欢一个人的时候,真是费尽心机,千方百计讨好她。

其其真是聪明,她没有顾及身份,保持沉默,反而若无其事地开我玩笑,说:“长乐姐,坐在那么酷的摩托上,感觉如何?”

蓝蓝说:“不是摩托酷,是人酷。”

我懒得辩解,自己开始挑照片,写说明,做相册。他的专业技术确实相当不错。做完了,忍不住给他打个电话,结果他的手机关机。

我的世界花样再多,终究是要循规蹈矩的,每行都有一定之规。突然出现这样一个不按理出牌的人,有点吸引我。这样想来,恐怕宋家明是这样被我吸引的吧,我和他在酒吧里常见的女子不一样。

晚上在家里看电视台几百集的电视连续剧。突然听到窗户上有声音,是有人用石子扔上来。还以为是顽童,没想到持续不停。关了灯,看下去,是丹尼尔!

不可能深更半夜和他在楼上楼下对喊,于是我让他上来。

他进来,我还穿着睡衣,问:“有什么事?”

他不说话,递给我一包东西,拆开来,是照片——我在现场时的照片。都是他抓拍的,有我满脸紧张严肃的,哈哈傻笑的,困倦打哈欠的.....

我说不出话来,抱着照片,看着他,他前所未有地严肃,琥珀色的眼睛十分深情。

然后,他吻了我。我没有拒绝。一切就那样继续下去。二十三岁的小男生,当然体力惊人,一遍又一遍。早晨起来,看到满地满床狼藉,可见昨晚战绩不同凡响。

说实话,心情十分愉快,和昨晚的奋战有很大关系。

中国的老祖宗们留下许多充满智慧的理论,有关“阴阳调和”是其中之一。许多把所有时间都奉献给工作的女人们,之所以看上去不甚正常,恐怕是因为没有男人调和她们。于是冒出许多问题:自我膨胀,女性主义之流。

我起床洗漱换衣服,准备上班。丹尼尔从后面搂住我的腰说:“宝贝,今天晚上见。”

我摇头。一夜情最好,是因为没有后患。如果继续,就完全失去了吸引力。

结果,晚上我们实实在在又一次上床了。

必须承认,一切很容易让人上瘾,因为感觉太好。

结果第三天,第四天,第五天,没有停过。第一次是我放纵自己,第二次是放荡,第三次是放浪,到了第四次时,我已经无话可说,到了第五次,一切顺其自然。

天在过去的五天内,我真正见识了他的自爱品质。他佩戴饰品,每天使用香水不说,另有一整套十分完整的护肤用品!他的一切都理得整整齐齐——鞋子,化妆品,毛巾,衬衫,枕头,被子,内裤......

他很看不惯我的零乱习惯。可是我一笑置之。我不会为了一个男人改变自己这么多,最起码不会为了他。

这五天实在过得太疯狂。丹尼尔让我见识了太多花样。有时候深更半夜跑出去,骑着摩托车飞驰。有时候在他的工作室里研究如何通过处理底片,洗印出不同效果的照片。有时候把炼乳涂在一个人身上,由另外一个人一点点吃掉。

最主要,如果有人要开班授课“床上五十四式”,他应该搭档梁经伦。然后拍摄一组照片,印在扑克牌上。

还有,像所有很甜的小男生一样,他说“我爱你”就象自来水管流出水一样,每天到了一定时候拧开,“我爱你”就哗哗地流出来。我总是听了哈哈大笑,好像是什么笑话一样。

男孩子们的话甜蜜动听,说得这么美,是因为他们还不用为此负责任。成年人不敢轻易说出口,因为随之而来有诸多问题要解决:同居,结婚,由谁养谁。

这样的日子过了一个月,简直可以用“荒诞”形容。白天我正常出现在办公室,夜晚我和丹尼尔玩着城市历险办的各种花样。

一天,他沮丧地对我说:“我妈妈要我回加拿大。”

我听了一愣,哦,皇后要召回太子了。

我说:“我以为你已经是专业人士,可以自主。”

“我的工作室是由我妈妈投资。”他十分懊恼。

我哈哈大笑。原来皇后掌握财政大权,由此控制人生死。

“金秋,正是好时节,回去赶上看枫叶。”比中国还大的一个国家,人口只有北京城那么多。

“我同她说我在这里已经有女朋友。”

“哦,是谁?”

他扑上来,双手卡住我的脖子,怒喝:“明知故问!”

我承认喜欢丹尼尔,突然身边没有宋家明,我当然孤单。丹尼尔像一阵旋风,玩的花样让我眼花缭乱。但是,可是,他还是妈妈的宝宝。但可是,可但是,我并不爱他。

我心里酸酸地说:“丹尼尔,你应该听你妈妈的话。”

“她不能永远这样子,你同我一起回去加拿大。”他赌气。

我无言以对。晚上,有一场激战后,他问:“长乐,你愿不愿意嫁给我?”

我一时间没有反应,真是毫无准备就被人家求婚了。

叹一口气说:“这不是对抗你妈妈的好办法。”

他瞪着我问:“你愿不愿意嫁给我?”

我坦然说:“如果你三十二岁还愿意这样问我,我会答应。”

“现在你愿不愿意嫁给我?”

“不。”

一个女人的矜持,不在于回答“愿意”还是“不愿意”,而是有多少人向她提出这个请求。

丹尼尔立刻下了床,穿戴好摔了门出去,我听见他的摩托车咆哮而去。

我也坐起来,开了灯,点一支烟,慢慢吸。从上升的白烟中,我看到我过往的岁月,真是一事无成。事业上没有成为什么资深人士,感情上也没有依托。两个字“寂寞”,女人许多是因为这样才吸烟为伴的。

随后的三天里,丹尼尔没有联系我。但是在这三天里,我遭遇了滑铁卢,我发现自己怀孕了。

曾经和广州的同事告诉我说:“广东人喜欢男孩。如果我生男孩,婆婆会来照顾我;我生女孩,就要照顾婆婆。”

我开玩笑说:“如果我男孩女孩都不生,结果就是没有婆婆!”

没想到,没有婆婆也是可以有孩子的。

我的心情可以用“惊慌失措”四个字形容。怎么办?从来只是想不要孩子,从来没有料到真的怀孕怎么办?

那一天,我打碎了一个茶壶,两个茶杯,轻度烫伤了一个同事,全天没有做成一件事情。关闭手机,不上MSN,和整个世界断了联系。张扬,蓝蓝,郭西,老大都觉得我不对劲儿,可是我的嘴像被缝上了一样,密不透风。

我甚至不能和爸爸妈妈讲,因为远水救不了近火,何必徒增烦恼?

然后,我镇定下来,像任何一件事情一样,总可以解决。尤其是这种事,整个国家和政府都支持。我向张扬请了十天假。

张扬说:“有什么事我可以帮忙?”

我摇头。

其他人包括其其也问:“有没有什么事我可以帮忙?”

我说:“我只是休假,又不是生离死别。”

无论如何不能告诉她们。

但是首先,我决定打一个电话——给丹尼尔。

他知道是我,说:“长乐,你决定答应我了?”

谁有心情和他废话,说:“ 我需要见你。”

约在咖啡厅,他仍然是那么阳光,帅气。

见了面,我甚至没有心情和他拥抱,他说:“你没有好好照顾自己,脸色不好。”

“那是因为我怀孕了。”

丹尼尔听了,大惊失色。

“但是我一直有保护。”

“没有任何保护是百分百。”

他低下头,惊恐得双手抱住头,闭着眼睛痛苦地呻吟:“怎么办怎么办怎么办?”

看到这种情景,我只好起身走人,而且还是我买的单。他追上来,问:“你会去打掉,对吧?”

“这是我的事。”甩开他的手,大踏步走开。

早就预料到会是这样,这些男孩子们,平时看他们阳光灿烂,活泼可爱,一遇到事情他们比你还害怕,还无能为力,更别提让他们负责。

我其实是愤慨的,因为丹尼尔的反应。男人无论如何要磊落,要负责任。

结果,那是我最后一次见到丹尼尔。从此,他连工作室都结束了。想必他急不可待地回加拿大陪他妈妈去了。

其实事情可以很简单的,我去了医院,约了时间,然后几分钟的事情。没有复杂的事情,只有复杂的心情。

事后觉得很痛,觉得很累。

也觉得了无生趣。

心里有一块儿地方随着那几组细胞消失而消失了。

选择不生孩子和有了孩子选择不生下来,原来是不一样的。

拉起窗帘,我在家里睡了两天,每次睁开眼睛,喝口水再睡。不只潜意识里想逃避,所有意识作用都想逃避,根本不愿醒来再看这个世界。

家里一颗米粒儿都没有。弹尽粮绝,守着空屋子。站起来去洗手间,都觉得眼冒金星,举步维艰,最后从马桶上起身时,眼前一黑,先是头撞在墙上,然后倒地。倒是没有昏倒,摔倒在地,反而痛醒了。坐在地上发愣,心情差到极点。心沉万载深渊,反而觉得讽刺好笑,没想到有一天自己的日子可以过到这个份儿上。如果我可以痛诉血泪史,现在简直就可以写一部《悲惨世界》——一外省女子和人厮混,遭人抛弃,现在家中,孤苦伶仃。其实不是这样的,一切不过是个意外,我安慰自己。

听到有人敲门,去开门,不得不一瘸一拐,扶着头,脖子刚才扭伤了。

从门镜望出去,大吃一惊,来人竟是宋家明!

他老兄真是在我生活中神出鬼没,不知道是让我此刻更好过一点,还是更差。英雄救美的时候到了,没有不开门的道理。

他进来,穿着灰色的夹克,白色衬衫,开起来仍然干净令人舒服。我冲他咧一下嘴,其实本来想微笑,但是身上各处均不配合,有的痛,有的晕,有的肌肉僵硬。整个人靠着墙,想往下滑。

他的表情是焦灼痛惜,倒没什么惊诧。他直接打横抱起我,轻轻放在沙发上,问:“钥匙在哪里?”

我实在精神涣散,但是见到老朋友,倒是不乏幽默感,说:“你知道我一直没有保险柜的。”

“该死!”他骂:“你在发烧,我得带你去医院,给我公寓钥匙。”他直接掏我的包包,找到钥匙,他又抱起我,准备带我去医院。

我阻止他,说:“家明,我刚刚做过一次流产手术。”

他听了,一震,但是沉默一下,又继续走,只是简单说:“明白。”

到了医院检查,脖子和右脚轻微扭伤,轻微发烧是因为手术,还有轻微脱水。另外,医生很自然把我们当成夫妻,两个人谁都没有辩解。一切有宋家明和医生处理,我只管乖乖听话。

有宋家明在,我十分放心,任他处置。在这里,无亲无故,陡然见到他,像是亲人解放军一样。

躺着打点滴时,我问:“你怎么来了?”

“觉得你不对劲。”

“本来还不算太坏。”

他握我的另外一只手,放在他的脸颊上,轻轻说:“这叫‘不算太坏’。”

我突然忍不住,落下泪来,宋家明拿起手帕给我擦眼泪,结果简直泪流成河,越擦越多。

我以为我不会伤心的,可是,那是一条生命,我甚至不知道是男是女。

“已经没事了。”宋家明安慰说。

不知道什么时候睡着了,做梦,梦到自己真的有了孩子,一个男孩儿,叫我“妈妈”,朝我跑过来,但是突然间不见了。我于是不停地喊,不停。

睁开眼睛,宋家明在我身边,喃喃地说:“没事了,长乐,没事了。”我的手,因为紧张死死地攥成拳头,他拿起,把它摊开。

我流下泪来,说:“家明,那是个男孩儿。”

他说:“只是一些细胞,没有知觉的。”

我摇头,不是的,现在我知道了。

身体上的伤,因为科学昌明以及宋家明照顾,很容易痊愈。但是心底里,有条疤痕。

一天,宋家明给我一件礼物,打开来看,竟然是一条小狗。是条小笨狗,刚出生几天的样子,正在酣睡。我立刻落泪,说:“我现在是所有活物杀手,不必浪费生命。”

宋家明说:“一直不知道原来你也是水做的。”他只好拿走。

每天只呆在家里,宋家明也不去上班,一直陪我。我们有时下跳棋,三局两胜,他总是赢一次,故意输一次。

我吃药,他也吃药。问他吃什么药,他说:“你不知道我其实是外星人,靠药丸控制外形。”

我听了发笑,他倒像是真的看见外星人。我问:“怎么?”

“终于又笑了。长乐,你的笑很吸引人。”

“傻笑那一种?”

“那一种最有吸引力。”他终于放下心来。

就要上班了,宋家明突然放下棋子,看着我犹豫不决。

我大喝:“不许悔棋。”

突然,他说:“长乐,我们结婚吧。”

如果按照我先前的理论说起来,我现在真是够矜持,短短不到一个月时间,两个人向我求婚。

可是,我低下头,看着棋盘说:“不许转移注意力。”

“我是说真的。”

“理由仍然不成立。”

他把手放在我下颌,强迫我与之对视。

我摇摇头,说:“家明,你相信爱情么?”

“我爱你,长乐。”

“我也爱你,家明。但是如果我不能够百分之百拥有你,我宁可全部放弃。”

他明白了,于是放弃。

第三章

上班了,好像一切如常。全公司都在做的有史以来的最大项目。北京广州全来助阵。工作是我最好的医心良药。

大家都付出艰苦卓绝的努力,在办公室这个战壕之内,将以往的战斗情谊发挥到极限。

然而就在活动之前,每个人心中都十分惶恐,因为发现“没有任何人知道任何事”。就像发觉考试前,背过的东西全都忘记一样。

郭西负责几千人的入场,和身份标识;蓝蓝负责几组摄影和摄像;我负责三百名来自世界各地的记者;张扬总负责。

整整七天,一共只睡二十个小时,没有胃口和时间吃饭。一个人照顾三百个人吃喝拉撒以及各种要求。七天之后,每个人都看出我瘦了,体重减到一百斤以下。

这期间发生许多趣事。

比如:

我从机场接了人上大巴,站在车上问:“有谁还没有上车?”外国记者也很风趣,接着说:“没在车上的请举手。”

我根本无法记住三百个人的面孔,有一天跑到一个记者面前问:“你是否需要一个德语翻译?”

他十分诧异,问:“我为什么需要一个德语翻译?”

“她可以帮助你呀。”

“但是我讲葡萄牙语。”

还有,我欠一个小朋友二十元钱,他有一天早晨提醒我说:“你有二十么?”

我想:“这是什么意思?”

他于是又说了一遍。

我还是没有明白,只好硬着头皮,厚着脸皮,问:“你是指我的年龄么?”

后来把这个故事讲给别人听,听者全部晕倒。

除了日本和韩国的记者,我讲英语和法语就可以和所有人顺利沟通。基本上,我给所有国家留下了美好印象,我的老板收到来自各国的正面反馈。加上张扬的推荐,活动一结束,我就升职了。

并没有觉得十分得意,情理之中的事,又不是连升三级。

和老板谈涨工资是件很有趣的事。先胡乱和他侃一侃工作呀,进步呀。然后他问:“长乐,你还有什么要和我分享么?”

我小心翼翼地问:“你是指?”

“任何事。”

“工资?”

“好,我们谈工资。”

“根据你的表现,我给你涨百分之五。”

开玩笑,我早就知道升级要涨百分之二十五。

于是告诉他。

结果他说:“相信我,长乐,你的工资已经是同级中偏高的,我需要对别人公平。”

这个世界上还有“公平”这一回事么?

“但是,不是每个人的能力都相同。”

“你有什么特别的能力?”

“我讲法语。”

哈哈哈,他笑:“多么没用,连我这个法国人都讲英语。”

“我工作努力,经常加班。”

“这个办公室里,谁不是呢?”

我立刻停止辩解,我不是卖肉的,实在没办法按照硬指标论斤卖出去。

站起来,为了表示谈话愉快,我们都哈哈大笑。但是等我走到蓝蓝桌前,低声说:“让他去死!”

我突然觉得没意思,不是这份工作,这个办公室,这个公司,这个行业让我觉得没意思,而是这个城市。一年四季,冬冷夏热,也没什么花样;最令人欣慰的是工作,但是换了在广州,一样做。

该看的,不该看的,我都见过了,一种“回首向来萧瑟处,也无风雨也无晴”的感觉。

于是二十七岁过了一半,我突然申请公司内部调换我去广州工作。

事情的发生是这样的。

蓝蓝,郭西和我有一天晚上在一家广东茶餐厅吃晚饭。蓝蓝突然告诉我说:“其实我们可以申请去广州办公室工作的。那边好像缺人。”

我听了撇嘴,好像和我无关。

郭西也说:“我从来都觉得无法融入那个城市。”

没想到,第二天早晨,坐在公共汽车上去公司,看见阳光在车窗上一闪而过,我突然决定:申请去广州工作!

或许换个地方混混,会有新的机遇发生。即使没有,那里最起码吃得舒服。于是我到了公司,就和张扬商量,她十分帮忙。

当然开始时,有些吃惊,甚至问我是不是在上海做得不开心。

听说不是,就放心了。又问,是不是因为个人的原因。听我开玩笑地说:“可不是,在上海混不下去了。”她也笑了。

她去和我的法国老板讲,我的法国老板又同广州办公室的头儿讲,他们因为我无中生有的申请商量了很久,认认真真地,最后同意我去广州工作。

于是把朋友分组,和每一组人吃晚饭告别,足足吃了两个礼拜,一直到启程的前一天。

最舍不得的是办公室里的这一组同事,再到哪里都难求这么一堆神经兮兮,臭味相投的人。

老大痛呼:“我的最佳娱乐者——许长乐,要走了!”

蓝蓝故意装作不在意说:“不出两周,她就觉得没意思,就回来了。”

郭西说:“长乐,你多多保重,经常回来看我们。”

张扬没有表示,她对我其实已经仁至义尽。

就这样,我到了广州,不认识人,不认识路。

在广州一开始,同事们都十分照顾我,整整一周,每天晚上都带我去不同餐馆吃不同美食。即便是中午的午餐,公司楼下也一样是选择多多。

所以学会的第一句广东话是“好好食”,每餐必说。

后来就任由我自己了,她们各自有男朋友,老公和约会。我于是每天下了班,在路上吃完饭,回到家中看香港电视台里几百集长的电视剧,以学习广东话的名义。

讲讲我们的广州办公室吧。全是女将。算我一共四个人,分别叫:阿麦,杰西,和沙朗,沙朗是负责人。一间十五平米左右的办公室里,不像上海,每天上班时鸦雀无声。即便是和对面的同事说话,也是在MSN上。时间长了,便觉得郁闷,并且极度怀念在上海和那一组人胡说八道,开怀大笑,动辄举案大嚼的日子。

每天一有机会,仍然和老大,郭西,蓝蓝,甚至张扬在线上聊天,互相述说两个办公室里的新闻。

是在上海遇到米高,因为这次特大活动。

他是一个外国记者。

本来没什么问题的,也绝不会和他有什么牵连。偏偏最后一天一批批送走所有外国媒体,我和同事因为下楼去吃午饭,遇到他们国家的一团人。

我那时候已经看到米高,并且“一见倾心”,毫不讳言,我当时即有一种冲动,希望能够吻他。实话实说,不仅因为喜欢他的外形,他的气质和神态综合起来就是让我有那么一种冲动。

经过这次特大活动,我的内伤差不多痊愈了。后遗症是不愿意过多接触男人,认为他们绝大多数愚蠢,自私,不负责任。并且经常徒有其表。

但是这一次,我就是想吻他,只要一个吻,然后我就去广州了。好像是要退休的强盗一样,干完最后一票就彻底退隐山林。

当时根本不知道他叫什么名字。他站在一群人中,微笑着,有些腼腆的样子。

他有那种外国男人高大的身材,黑色的头发,黝黑的皮肤。我早就发现自己喜欢黑色毛发的外国人。

由他们的中的一个女记者带头,都纷纷和我交换名片,但是也没有弄清楚哪一张是他的。

大家一起进了餐厅坐下,我盯着对面的空座位,被其他记者占用,米高坐在我的对角线,离得很远。

和附近的记者故意把气氛搞得十分活跃,尽情说笑,引得他那边的人(包括他)不时引颈看过来。

因为心中有事,忐忑不安,所以吃得并不多。想方设法想知道他叫什么名字,最后只好用一个诚实的借口,说:“虽然有了名片,但是还不能对号入座,现在我来点名。”

于是拿着手中的名片,一个个点下去,终于点到他,居然还莫名其妙看着字念错了,念成了“麦克”

他很无辜地说:“我不叫‘麦克’,我叫‘米高’。”

所有人都笑。我心中觉得一点点安慰,终于知道他的名字了——“米高”。

当时看他的目光十分大胆,因为知道此人过了这一个小时,再无联系,他住在地球的另一半。

送他们一行人上机场巴士。当时真是万分焦急,因为此时心脑一致,知道自己十分想要吻他,而且错过了这一刻,再也没有机会,我一定会十分不甘心,耿耿于怀很久。

怎么办,怎么办,他立刻就要上车走掉。但是我即便再放纵自己,总不能在光天化日,众目睽睽之下,不经他同意,抱住他强吻他。

最后,我只好妥协,对他们说,我们像法国人那样吻吻脸颊告别吧。

多数是男生,没有人作声。

他就站在我对面,不经他同意,我便主动——吻了吻他两颊。他戴起了太阳镜,劲酷得要命。不等他有任何表情,任何表示,我即转身和其他人挥手告别。 他后面的另外一个男记者心有不甘,说:“为什么只有米高得到吻?”

我只好又过去同样吻吻他的两颊。

然后他们上车了,然后我的心稍稍平静了。我纵容了自己一次,省却日后遗憾。

我以为这件事结束了。

没想到,他的电话追到广州。

在广州办公室初来乍到,工作量不多。

就接到他的电话,里面声音不是很清晰,说:“我是某某杂志的某某,可不可以请你帮忙发一个活动的图片?”

“好。立刻用邮件发给你。”

“谢谢。”

但是他还不肯放下电话。我于是问:“再请问您是哪一位?”

“就是那一天一起吃午饭,你叫错名字的人。”

哦,天啊,是米高。

我当然抓住电话不放,他说:“你一直都没有上MSN?”

都忘记了当时曾经告诉他们我的帐号,实在是现在全球最普遍的联系方法,我们的IT就曾经说:“这样简直是沟通无极限。”

我立刻打开电脑上线。

他说:“我一直在线上等你,上午又给你打电话,你也不在。”我的电脑上果然有一张留言条。

他说话有一点像小孩子样的发嗲,还有一种缠绵。外加我如今只愿意和男人发生精神层面的联系。所以,只在网上联系,真是再适合不过。

于是我们整个下午在线上聊天。他真是说话甜得很。可能我从前都不认识学文科的男生,靠嘴皮子笔杆子为生的男生,所以从来没有人在言语上让我觉得如此甜美。

他问:“为什么跑去广州工作?”

我说:“在上海混不下去了。”

他问:“为什么?”

“被人追杀。”

“不会吧。”

“那就是假的。”

哈哈哈。

我们又从活动说起。

他说:“每天看到你在场地里跑来跑去,短头发,十分能干的样子。”

我说:“哦?是么?我从来没有看到你。如果不是临别前遇到,根本就没有见过你。”

他有些受伤,说:“怎么可能?此前我还曾经特意跑到你面前,问过你两次问题。”

真的么?我怎么都回忆不起来,那几天满眼是人,根本无法区分。

只好说:“人太多了,一心只挂住让一切顺利,对所有人视而不见。”

他说:“你呀,傻瓜。”

我问:“活动的安排你还满意么?”

他说:“不错,难为你照顾这么多人。”

我说:“尽力而为了。”

他说:“傻瓜。”

我问:“为什么叫我‘傻瓜’?”

他说:“这是个‘亲密称呼’。”

我说:“原来如此,那么,亲爱的,我叫你什么?”

他说:“随便了,你喜欢就好。”

大概和一个平时靠文字为生的人,很容易进入这种状况。

我说:“就叫你‘亲爱的’的好了。”

他说:“哇,受宠若惊。”

我说:“哪里哪里,你不知道?做公关的人,叫谁都是亲爱的,没有叫错的机会。”

这是实话。每天和那么多人打交道,最忌叫错人家名字,所以叫谁都是‘亲爱的’,无论男女都爱听。张扬在办公室里大喊一声“亲爱的”,保准整个办公室的人都抬头。

他十分受伤,说:“如果是这样,不许你这样叫我了。”

我哈哈笑,说:“好吧,对你的意思是不同的。”

他说:“我回到家后,一直在想你。你梳着短头发,很漂亮。”

我觉得很受用,说:“很多男生喜欢长头发的女子。”

他说:“短头发就很好啊。很精神,很干练。”

我说:“一直都留短发,怕麻烦。”

他问:“可不可以问你几岁?”

我正喝水,差一点呛到。来了,从网上开始,很容易就进入这一环节,他们会问:年龄,性别,居住地。

我对他说:“等一分钟,我去打水。”

这是借口,我思考了一分钟,决定告诉他真实的年龄。如果我没有什么非份之想,为什么要撒谎美化自己?

我在屏幕上打:“27”。

他说:“嗯,比我小几岁。”

然后,我们交换了基本信息。我知道了他是家里最小的孩子,一直和父母同住。还有,他喜欢玩一种“极限运动”,是骑一种单车,在各种恶劣,崎岖,不平坦,山地,总之看上去不可能使用单车的地方使用。他曾经在半年前,玩“极限运动”,出了事故,造成内出血,在医院里躺了两个月。

他说:我的生活太沉闷,无趣。

但是,他会写美丽的文字给我。

第二天早晨,他虽然不在线上,但是邮箱里有一封他的邮件。

“傻瓜,

真高兴昨天联系到你。前两天一直在线上等你,是真心话。仍然怀念在中国临别时你那法国式的贴面吻。

可惜我们相隔万里,不容易见面。不过你们中国人有一句话说‘咫尺天涯’。昨天晚上很是想念你,打你的手机,你已经关机了。

真希望很快能够有机会再去上海见到你。

昨天,在一个音像店里挑CD。店里面放一盘西班牙语歌,舒缓缠绵。记得你说你讲西班牙语,于是立刻买下来。回到家里慢慢听,一边回忆在上海见到你的一颦一笑。

米高。”

真是不得了,如今真的遇到一个男人,是能够把甜言蜜语像水一样哗哗地流出来。这实在是一项本事。

然而我,不动情时最会夸夸其谈,笔走龙蛇。而且绝对游刃有余,更加不会紧张羞涩。

我没有立刻回信,哈哈大笑几声,虽然不信,但是这几滴蜜糖浇在心田上,还是很舒服受用。

下午我一上线,米高就找我。

他说:“嗨,好么?”

我说:“不错,刚刚吃完午饭回来。”

他说:“真担心今天又见不到你。给你写信,你又没有回。”

过去,我一定是给了他许多鼓励,才会到今天这样。

“刚刚去韩国餐馆吃午饭。”

“傻瓜,知道你爱吃。”

“你怎么知道?”

“和你一起吃过饭啊,你看食物的眼神。”

“没有吧,那一次我都是在悄悄地看你。”

“我知道。”

“你知道?”

“你哪里是悄悄地看我,根本是明目张胆。”

原来是这样,那一天真是太放纵自己了。还真是自己先勾引人家。

“我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可能是两个人的化学反应吧。”我坦言。

“我明白。我有同感。”

我没有过什么现代的网恋经历,不过反思一下,这应该就是了。

可能因为看不见面的关系,两个人简直是不知羞耻地大胆表白,互相调戏。

他说:“我们杂志社在上海有办事处,我有机会申请去上海工作。”

简直就是试探和引诱,不过哈哈,我已经不在上海。

我说:“那里有许多外国记者,他们都有上海老婆或者女朋友。”

“是么?我要同我老板申请。”

“老婆或者女朋友不用向你老板申请吧?”我开他玩笑。

“傻瓜,是去上海工作,你不希望么?”

“与我无关。”

“你有没有想过我们重逢的情景?”他问。

“有,等我们都鬓白眼花时。”

他给我一个愤怒的表情,说:“你真的这样希望?”

“好吧。我希望我们重逢在一个下午。我坐在露天咖啡厅喝咖啡,对面是湖水,像杭州西湖一样的景色。云淡风轻,阳光明媚。我正在和朋友谈笑,这时,有一个人走近,停住脚步。我最初只看到一双皮鞋,然后向上看,看到你。于是我们相视而笑,我一点都没有惊奇,因为我知道,总有一天再见你。”

他彻底被我描述的这一幕折服,开玩笑说:“天啊,亲爱的傻瓜,我现在就去和我老板申请。”

其实,这一直是我心中想象过千百次的和故人重逢的场面,当我已经乐天知命时,一切都是那么平和温馨。

临下班,我给米高回了封信:

“亲爱的:

这边天气很好,白天总是阳光灿烂。近来工作不是很多,心情总是不错。可惜广东的男人长得不帅,平均身高到我腰部。

其实,我们可以找机会一起去第三地旅游。有些朋友经常这样做。

你的,

傻瓜”

有意无意间,已经在向他发出邀请。网恋大约都是这样的,从网上聊天,到打电话,到见面,到约会,到想办法在一起。

几乎每天的工作时间全部变成和米高聊天。

跟他说广州治安很差,光天化日之下经常有人抢劫。

他立刻说:“你一定要小心,注意安全。我真担心你,答应我你会平安。”

我们不只白天上网聊天,晚上偶尔他会打电话过来。最夸张的一次是从午夜一点钟聊到凌晨六点钟,整整五个小时。天高地广,无所不谈。

快到圣诞节了,我联系了离我最近的认识人——宝宝。他还在深圳,离广州一个小时的车程。他答应周末过来看我。

今年的圣诞节正值周末。十二月二十四号,下午有人拿着一束花走过来,眩得不得了。

那是一束白玫瑰,每一支都用淡绿色的纸包着,放在一起,非常漂亮。

还以为是给办公室里某位同事的,因为我在这里完全没有慕名崇拜者。没想到居然是给我的,是米高送的!我立刻同线上的米高说:“谢谢你的花,你的品味不错。”还是那句话,就算是只猪送的,我也是开心的。

他说:“是个美丽的惊喜。”

然后我们互祝“圣诞愉快”。

圣诞节,见到宝宝,他还是老样子。我们紧紧拥抱了一下,相视而笑。

我们一同度过两天,一起吃饭,饮茶,看电影。过马路时,他仍然习惯性地拉住我的胳膊,或者揽着我的腰;和这个人熟悉到仍然可以睡在同一张床上,但是无论如何,无法接吻□。

我们真的成了老朋友。

送别时,我坚持要互送礼物,结果我送了他一瓶黄振龙凉茶路上喝掉,要他送给我一支水笔,总有一天不是丢掉,就是用光。

我写了一封邮件给米高:

“亲爱的,

过圣诞节时,和从前的一个男朋友一起,像老朋友一样,非常温馨,可是分别是难免觉得凄凉。

还没有送给你什么圣诞礼物,不如寄一张在海边穿比基尼的照片给你。

在这里时而想起你,希望你一切都好。

长乐”

我知道这里面言辞十分暧昧,但是如果没有动心,和男人打情骂俏是件很容易的事。再加上不会见面,更是没什么难以启齿。

没想到,随后几天里,我没有在线上见到米高,但是收到他的邮件,只有三句话:

“许小姐,

从前一直没有机会告诉你,我其实已婚。造成不便,深感歉意。我们的通信对我妻子,十分不公平,请就此结束。

米高”

我看了,实在有些震惊。事先竟然毫不知情,倘若知道,我绝不会碰他。这绝对是个原则问题。

不过,一个已婚男人,还出来玩什么玩,又是送花,又是写情书。世人总会怪罪女人勾引已婚男人,才让他们学坏了,背叛妻子。我诚然在临别的时候,放肆了一下,但是有后续的事情发生,不在我意料之中。

我于是回信:

“米高,

这将是我的最后一封信,今后再无联系,我说过的圣诞礼物也不会寄送。

祝你和妻子婚姻美满幸福。

长乐”

心中有一点点怅然,真是,没吃到羊肉还惹上一身骚,原来这种事情是有的,而且还发生在我身上!

我以为事情结束了,没想到过两天查邮件,看到他老婆的一封信,是用米高的帐号发来的!语气还好,极尽客气之能:

“许小姐,

听米高说了你们在上海的事情,感谢对米高的厚爱。可是你们的情谊超出正常朋友范围,让我觉得很不合适。

感谢许小姐要送米高您身着比基尼泳装的照片作为圣诞礼物,虽然后来决定不送了,仍然感谢厚意。

祝好,

米太”

我看了当即疯掉。愚蠢的已婚男人,觉得闷,跑到网上嗅蜜,不幸这么快就让老婆发现,结果向他老婆讲述了所有发生的事情,是怎样的版本我不知道,还有让她看了我们以往的信件!

太可怕了,原来男人不仅愚蠢,无聊,而且欺骗。然而这一次,我真的只是向聊天而已。

太可怕了,生平第一次遭遇这种事情。见此邮件,虽然和他们万里之遥,仍然心中恐慌,心悬在半空中,心跳异常。

把一切告诉老大,他安慰我,深表同情,痛骂米高,并且立即建议我,写信给米高老婆,告诉她让她放心,没人要和她抢老公。的确,这样的男人,自己没有调教好,还是先自己留着用吧。

男人搞红杏出墙的事,一定要是高手才行,否则没几天就被老婆发现,有可能发生连环惨案,死伤严重。我恨米高。一个愚蠢的已婚男人,不自量力,出来沾花惹草,结果东窗事发,又无力控制自己的老婆,任她为所欲为。

我于是写信:

“米太太,米先生:

在此郑重声明,我对米先生毫无兴趣,亦不愿日后同两位发生任何联系。请您正确理解以上所言,不要再给我写信,对双方都造成不便。

祝好,

长乐”

第二天查收邮件,没有回信,感觉有些放心。

没想到,米太太居然被我的信惹怒了。又写了一封信来,语气十分恶劣,集泼妇骂街和恐吓为一体。

我实在无法在此再现此信。

但是,大意是我说对她老公没有兴趣是假的,她对此表示愤慨(那我应该说对她老公仍然十分感兴趣?)!我说不愿意和他们再有联系,也令她十分气愤(不明白为什么)!最后是恐吓我说她在上海人脉极广,要想弄垮我,易如反掌!

天呀,也许老天爷在我二十七岁时,立定心意要考验我,给我这么多劫难。但是我实在不愿意名誉就此毁在一件如此不值的事情上。如果说我真的从中得到什么好处,我也心甘情愿应有此报。他妈的,我不过是收了这个傻逼男人一束花,几个电话,不应该为此赔上什么。他们又没有因此打算离婚,反而认定我是狐狸精,从头至尾我是被蒙骗的彻头彻尾的受害者!

又是紧急咨询老大,老大的建议是,不要激起对方的兴奋点,所以最好不要再回信,并且做好准备他们这对“病态”夫妻还可能继续骚扰我。

我无奈,只好照办。

再细想,庆幸一件事:我和米高夫妇远隔万水千山,他们势力再强,恐怕也十分有限。

还好,这次总算是有惊无险。下定决心,要收敛一下自己的任性,今后不要因为一时冲动就强吻甚至□别人。

再过一星期,两星期,一个月,大家都相安无事,我才算放下心来,确认这件滥事儿过去了。

这颗心刚刚放下,又接到一颗重磅炸弹——宝宝要结婚了!他没有发来请柬,而是十分得体地打了电话过来,通知我。

我听了,一口气不停地说了十好几个“恭喜”,也不知道自己是精神上受了刺激,还是因为嘴部肌肉抽搐。

他说:“你如果赏光过来,我发邮件告诉你时间地点。”

哈哈哈,我干笑,自己都觉得笑得太假,说:“老朋友了,实话告诉你,那一天我有活动要做。”

宝宝沉默了一下,说:“老朋友了,不忍心戳穿你,但是我还没有告诉你是哪一天。”

哈哈哈,“无论是哪一天,我都有活动,你看这样清楚了么?”

“好吧。”

我们都放下电话。我几乎是摔了电话,凭什么不是我先结婚,然后通知他?其实不是仍然嫉妒要和他结婚的女人,而是气愤自己没有先做出成绩。不过,男人是可以多等一些时候的,他居然没有给我这个面子,让我先结婚!

真是郁闷。把这些说给老大听,他问:“广州男人怎么样?”

“首先,是还没有见到几个;其次,是他们平均身高只到我腰部;再次,男人们都是傻逼兼骗子;最后,我对他们完全失去信心。”

“其其他老哥不错啊。”

“你连这个都知道啊?”

“办公室里还有谁不知道么?”

我叹口气,说:“确实如此,这些男人们的恶劣品质在宋家明身上都没有。”

“那就是他了。”

“他不在广州啊。”

“你一招手,他就过去了嘛。”

“我们两个其实还不是观音菩萨和孙悟空的关系。”

“不要低估自己的实力。”

“我绝对对自己认识准确。”

和老大聊晚了,想想在这个地区唯一的老朋友也没了,因为他结婚去了。而我的反应那么不得体。

于是给他打个电话道歉,他说:“老朋友了,知道你怎么回事,别放在心上。”

我说:“给我写邮件时,把你银行账号一起给我吧,省得我带现金不方便。”

两个人都笑,他说:“记得红包没有上限。”

然后我给宋家明打了电话。

“长乐,在广州生活如意么?”他的声音和口吻依然令人舒服。

“整个城市让人舒服,可惜没有老朋友。”

“临走都没有打声招呼。”

“我知道其其会告诉你。你又没有挽留我。”

“哦,如果我挽留你,有用么?”

“没有用,你总要做一下姿态嘛。”

“原来如此,那么我追到广州去好了。”

“太好了,什么时候?”

“这是邀请?”

“反正你出差过来,总不会不见我吧。”

“等我确定了告诉你。”

我听了真的很开心,在电话里就忍不住开心地欢呼。

见到宋家明的时候,比想象中还要开心一倍。广州仍然很暖和,而且阳光明媚。他穿着白色真丝衬衫,深灰色西裤。

我扑过去,紧紧搂住他。我们互相仔细打量。

他说:“气色好多了,想必在这里好吃好喝。”

我说:“你倒是瘦了。”又摸摸他鬓角,说:“有白头发了,不过更有成熟魅力。”

我们一起吃饭,问他想吃什么,在哪里吃,毫无疑问,反馈是“一切随我高兴”。

问他行程安排,他说:“所有时间归你。”

我吃惊:“你不用参加会议,和任何人会面么?”

他摇头,说:“只是来看你。”

真的是追到广州来了,这一下我吃惊不小,说不出话来。

宋家明握住我放在桌下的一只手,我没有拒绝。广州的餐厅都是一场吵闹,我们没有再说话,就这样静静吃完一餐饭。

带他看我的新居,坐在沙发上,告诉他有老朋友结婚,问:“愿不愿意一起去,充一下门面了。”孤身一人,我是不会跑去看前任男友婚礼的。

他同意。

“我们什么时候结婚呢?”宋家明问得十分诚恳。

我把头靠在他的肩上,认真想这件事的可行性。这么多年,也遇到这么多杂七杂八的人,确实只有宋家明的品质最可贵。诚然,见到他不会脸红心跳,他的外形并不突出,我无法得到百分之百的他。但是,也许,这是我应该放弃这些追求的时候了。

或许没有人百分之百地得到另一个人。或许只要能够共同喜欢一道菜,就可以同桌吃饭,同一个屋檐下生活。甚至,或许,只要互相不讨厌,就可以成为夫妻。

丈夫,不是情人。对他的要求也不是对情人的要求。我知道宋家明会合理地喜欢我,尊重我,并且有能力帮助我。即便他的烟、酒、酒吧里的夜生活和我共同拥有他,我也愿意。因为即便不是这些,也会是别的。不是我包养的男人,生活中就不可能只有我。

我点头,问他:“你的工作怎么办?你在上海,我在广州怎么办?”

“技术性问题,不难解决。”

“我们都没有见过对方的家人。”

“那就安排时间。”

我眯起眼睛,长舒一口气,说:“好,等明天参加完婚礼答复你。”

他松了一口气,拉住我的手放在他心脏上,说:“简直要停跳了。”

宝宝的婚礼很简单,都是朋友和双方家人。他的家人我见过大部分:爸爸妈妈哥哥姐姐,而且尤其和人家哥哥熟识。一一打过招呼,并且把宋家明介绍给宝宝。

我在此不想妄加评论新娘。总之,所有人看上去喜气洋洋,新人脸上是幸福的笑容。仪式开始到结束,我把场面上的客套话,说了几百遍。我真心为宝宝高兴。

然而这件事发生的如此突然,就在新人开始送客时,我们手拉手刚要离开,宋家明就那样毫无预警地在我身边倒下了。我跪在他身边,声嘶力竭地叫他,旁边人打电话叫救护车,惊叫,各种建议,我统统听不见。宋家明仍然有知觉,是宝宝过来在他身上找到了药品,喂他吃下去。

我从来没有,从来没有那么害怕恐慌过。那一刻,大脑一片空白,只知道这个人不能这么死去。过后,我才明白那一刻生死关头,我意识到我爱宋家明,我不能没有他。这些话,其实是很土的。因为全是不加修饰的大实话,但是往往最管用。

日后,跟他说完这些,我们都泪盈于睫。

那一天,在医院里,宋家明对我说的第一句话是:“该你答复我了。”

我拉着他的手说:“等你出院,我们就登记结婚。”

他脸上漾起大大的笑容,我又哭了,故意说:“我要很大很大很大的钻戒,以后你去酒吧派对都需要经我批准,还有,看别的女人,目光只能停留在颈部以上,并且不许停留超过五秒钟!”

真是起起伏伏,坎坎坷坷,兜兜转转,三十岁之前终于结了一次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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