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 第十二章(1 / 1)
两只黄鹂鸣翠柳,
一行白鹭上青天。
窗含西岭千秋雪,
门泊东吴万里船。
-- 杜甫
三天后
柳行云依约前来,以他的身手,二十招不到便把一直守着钱凝风的两个满人给定在了院中。
乌拉贝和勒布占泰两人定在院中,两人都是保持着抽刀攻击的姿势,两只眼睛死盯着柳行云不放,如果眼刀能杀人,柳行云估计已经被千刀万剐了。
“如你所愿,两人好发无伤。”柳行云一甩衣摆潇洒的把那刚才一直没有出鞘的剑挂回腰间,嘿嘿一笑又道“如果不是你说别伤了他们,三招之内就能把他们打趴。”
“辛苦了。”钱凝风白了一眼没正经的柳行云,招呼他进屋。
“把人看好,跑了唯你们是问。”柳行云没理会钱凝风的白眼,随手把手上的瓷瓶抛给了刚才因为打斗声赶来的护院。
在屋内坐下,柳行云从怀里拿出了一个瓶子,瓶子里面装着十来颗的小红丸“软筋散,一天一颗保管他们上茅厕也要人搀扶。”
“谢了”钱凝风没废话,二话不说便把瓶子收下交给一旁的小翠,并使了个眼色让小翠出去料理还被护院们团团围住的两个满人。
钱凝风没有再跟柳行云嘘寒,直接让下人准备行装,这次对外的说法是钱家小姐到南方探亲,所以为了掩人耳目他们会走水路至天津再走陆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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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船老大说现在正是台风季节,承运货物的费用是平常的三倍,只有像他们这种能够走远洋的大船才敢出海,可是他们登船三天,不但没见一滴雨水,而且这三天来都是晴空万里,一望无云的好天气。
一身黑衣被海风吹得咧咧作响,黑色的长辫随风舞动,如一条灵蛇在空中飞舞,一手拿着酒壶,一手扶着船首象,靠坐在围舷上,钱凝风整个人有一股说不出的洒脱,让人觉得她随时会成风而去,完全感觉不到商人身上该有的铜臭气息,这是柳行云丛船舱里走出来仰头便映入眼中所看到的景象,心中不由一紧,身体已经作出了反应,一个闪身瞬间便到了船头,伸手便抓向钱凝风在风中翻飞的衣袍。(请不要考究中国古代的船到底有有没有船头像和围舷这种东西,我不读航海工程学,纯粹是为了烘托剧情,女主武功不咋的,坐在桅杆上爬不上去不说,估计还会被拍砖~~别打我~~)
“!!!”身上在风中飞舞的衣袍被瞬间拽住,钱凝风微微皱眉,低头一看只见柳行云一脸呆滞站在围舷下伸手抓住她在风中翻飞的衣袍,顿时松开眉头。
“一起?”钱凝风没有理会一脸呆滞的柳行云,举了举手中的酒壶,轻抿了一口,海风中顿时夹杂着一阵竹叶青的冷冽香气。
海风中的酒香令柳行云猛然回过神,不着痕迹的松开手中紧紧拽住的布料,潇洒一笑一个纵身便跳上足有一人高的船头围舷,身子往身旁的船首像一靠便在钱凝风背后坐下,一手抢过她手中的酒瓶,就着她刚才喝过的地方就灌了一大口。
“牛饮~”钱凝风半转身白了他一眼“这可是上好的竹叶青不是烧刀子,浪费~”
柳行云哈哈一笑道“不过就一口而已,何苦这么小气,喝完我再去跟船老大磨去,保准管够,放心、放心。”边说还边拍了拍钱凝风的背,由于围舷与船头像之间的空位极小,一个人能够舒服的靠坐,但两个人就只能背靠背的挨靠着坐,虽然风和日丽但是船只行进间海风依旧呼呼的在耳边掠过,所以柳行云几乎是贴着钱凝风耳边说话,否则完全听不到他在说什么,一股热气便随着他的话语在她耳边划过,海风的能与耳边的热,让钱凝风不由自主的打了个寒蝉。
远处海上一抹金光反射吸引了钱凝风的注意,眯起眼极目远瞟,她发现目力所及远处隐约有人影在海上漂浮“行云,你瞧,那是个人吧?”钱凝风不确定的问身旁的柳行云。
星眸微眯,柳行云看清远处的确是有一人浮在海面,也不用钱凝风多说,一个闪身从围舷上跳了下来,大喊了几声,告诉正在掌舵的船老大,海上有人。
船老大闻言,大喝一声,让船上的水手准备救人,不稍片刻船便使近,海上漂浮着的是一个身穿与中原服饰完全不同的男子,由于男子死命的包着一块木板,金色的头发几乎掩住了全部的面容,只能隐约看到苍白的肤色,水手们七手八脚的把人拉到船上。
浓密的金发掩盖了大部分的面容,但一眼就可以看出被救上来的男子不是中原人,深迥的五官不是中原人,甚至不是黄种人所有,男子如雪一般白皙的胸膛上帖服着稀疏的金色体毛,还好船上的船老大和水手们都是见多识广的人,对于不同的发色与面孔并没有大惊小怪。
“外国人?”钱凝风走近瞄了一眼地上已经昏迷的人,有些惊讶到。
船老大一看是钱凝风立刻恭敬起来,要在漕帮手上混饭吃当然要敬着柳行云,而柳行云对钱凝风的态度是何等的恭谨与维护,所以船老大从上船以来一直对钱凝风都是非常的客气。
海上看到溺水的人,出手相救是吃这碗饭不成文的行规,船老大为怕钱凝风把金发白肤的男子当妖怪,迟疑道“钱公子,你看……是不是先把人抬到船舱里,看他的样子,估计在水里也泡了不少时间。”
“救人要紧。”钱凝风收起惊讶,快步退开,让出位置让几名壮硕的水手把人抬了下去。
“这里离罗刹国不近,红毛番们按理不会出现在东海,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柳行云斜靠在船舷上看着被抬下去救治的人,挑了挑眉说道。
钱凝风已经算是这里的“土著”,当然知道他嘴中的罗刹国指的就是以后的俄国,不过对历史并不太熟悉的她,对这个年代的欧洲并没有什么概念,即便来时知道点什么,都过了这么久还那能记得些什么,能勉强听得懂英语和德语就已经很对得起当年外语系的寒窗苦读了,不过估计也听不大懂十六世纪的英语,毕竟现代的英语与十六世纪的英语有很大的区别,不说语法上的不同,就是遣字用词都有很大的区别,这个年代的德语就更不用说了,二十一世纪的德语都有分高地德语与低地德语,虽然都叫德语,但是压根就是两门不同的语言,也就别说是十六世纪的。
“不论这人是罗刹人还是红毛番,都是一个命大的人,也不知道在这茫茫大海上漂了多久,也怪可怜的。”看着被两名水手抬走的背影,钱凝风轻皱了下眉,缓缓的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