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轩辕舞阳的长篇评论+新篇《阎王的情妇》(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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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见你,我相信了一见钟情。

看见你,我明白什么是宿命。

看见你,原来我一直等待的都是你。

越是生病了吧,他不想拖累彩所以伤害了彩。其实这样的爱,很自私。这个世界伤人的不是生离死别,而是明明相爱却迫不得已彼此伤害。如果有一天真有死神降临,那么请你依旧要对你爱的人,说:我爱你,即使死神也不能阻止我爱你。

越,一个温柔的男孩,他的爱该是多么的深沉。为你,我可以洗手做羹汤;为你,我可以改变自己;为你,我可以遗忘你;即使遗忘也不能改变,我爱你的事实。

这一切或许都是宿命,彩为了越“我喜欢你的温柔”即使失去了记忆,也不能忘记为心爱的人改变原本冷漠的自己,所以有了“活泼精灵”——彩。越为了“我喜欢酷酷的你”即使失去了记忆也不能忘却为心爱的人改变温柔的自己,所以有了冷漠的——越。

有的爱,从一开始就注定因为背叛而出局;有的爱,从一开始就注定因为成全而放弃;有的爱更因为夹杂了太多因素而变得不可能。

爱是倾其所有去等待。等待你回眸的时候,看见我还在原地等你,不曾离开。即使遗忘彼此,即使死神降临,即使世界末日,我依旧深爱着你。无论你变成什么样子,无论我变成什么样子,我依旧深爱着你。(越)

再见你的刹那,我以为我遇见了一见钟情,却不知道,你早已在我心底不曾离开,即使被伤害,我还是不能骗自己;原来这一切都是宿命,我依旧爱你。(彩)

看过了很多关于失去记忆的小说,看到样纯纯的爱情,还是止不住为这样的爱情感动。见到彩和越,心中有种酸酸的感觉,情不自禁就写了自己心中对他们之间感情的归结,作者你可以54我的。你的情节很好,如果在人物对话的时候加上对人物表情的描写就更好了。我支持你,把手上的9张票票全奉送给你。广告时间,偶在此推荐一下偶的新作!

《阎王的情妇》:http://read./info/183198.html

此文NP后,绝对不负责!

在现代,她是“情妇”界鼎鼎大名的四个“白金情妇”中的一个!我们做“白金情妇”的可不是一般的“情妇”可以比的!我们随时随地就可以做出很多或单纯或妩媚或妖娆或天真的神情!而且,还让人看不出来真假!你说,我们够厉害吗?

我们四个,是那些“情妇”中最妩媚也是最风骚的!而且,这个公司后来也成为了我们四人的共有产业!因为,某天某月某日某夜我们四人联手把我们那个超级好色的老板给制的服服帖帖的。最后,让他心甘情愿的把整个公司都交给了我们四个!就算我们四个没有顾客,也有不少的分红可以花!所以,我们想和顾客解约就解约!根本,就可以不甩他们!(四个“白金情妇”中,就够我自己傻的!如果,我和一个没有钱的帅哥发生了一夜情后。我还会,到给他钱。但是,我们的缘分就会到此为止了!主要是,自己有太多的钱了!不知道,该怎么花!而且,就当自己泡了一回鸭店吧!但是,很多帅哥还都是处男的说!我当然是,会多给点钱做为补偿了!呵呵……其实,是我赚到了!)“白金情妇”准则:1,顾客,必须要是帅哥!2,必须超有钱!3,要有一定的社会地位!等等……后面省略!

在阎王殿,我不畏惧阎王的威严。只因为,他是帅哥!我摆摆身姿,对着坐在上面的阎王抛去一个媚眼。

“什么?我前世是一个狐狸精!哈哈……那不错嘛!还好,前世也混得不错!啊……什么?”

只因,被阎王的老婆看见她和阎王在床上做着某种热情的运动。被当场捉奸,无奈的只好和阎王偷偷的挥手道别含泪而去!其实,心里高兴的快抽筋了!只因为,阎王为保护她的安全让她穿越到了古代!临走时,我不忘在阎王那里要了点好处!他给了一个很漂亮的手镯为我带上,还告诉我:他在它身上施了法术,除非他就要死了!它是,不会离开我的手的。它不但能保护我的安全,还能让我每天有三次的使用魔法的机会!哈哈……太好了!帅哥,我来了……

醒来后,却发现自己俯身在了一个小不点的身体上。身边,满室哭泣声!后来才知道,自己俯身的这个小不点原来是不愿参加皇宫选秀才自杀的!我翻了翻白眼,真够傻的!不就是皇宫吗?不知道,那个皇上帅不帅!呵呵……我拿出,阎王和我道别时送给我的手镯。心里默默的想着,那个皇上长着什么样子?慢慢的,脑海里现出一个画面来。画面从浑浊变得越来越清晰了起来,一个长得帅毙了的成熟男人站在城楼上冷冷的看着远方!TNND!我赚到了,我要去皇宫!

哎!原来,皇宫不好进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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