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1 / 1)
我很高兴,想象着自己进入美丽的武汉大学,想着自己可能会因这首诗一举成名,想着那可恶的校长毕恭毕敬的请我上台演讲。我甚至连演讲词的准备好了:同学们,大家好!我叫言世。今天我坐在这里,是想给大家一个忠告,如果你有什么特殊才能,一定要发掘出来,不论付出多大努力。现在学的东西,到将来什么用都没有,只有自己拥有一技之长,才能早日脱离魔爪。还有,我想奉献你们一句,如果你们有什么喜欢的人,尽早告诉她,不要等到失去了才后悔。什么早恋危害身心健康,都是他妈的屁话!想爱就爱。(我想着台下肯定有人会问我:那你有没有女朋友),现在还没有,但我有一个喜欢的人,她现在就在台下,我一直不敢对她说我爱她,我这首诗就是为她而作的,(这时我会盯着棕渝看)我去武汉最大的遗憾就是不能和她在一起,不能让她知道我的心意。我想在这里对她说句:棕渝,我爱你!(然后走下去,拉着棕渝的手,把她搂进怀里)
全场肯定掌声雷动。有时我也想演讲词是否太短了,但也不管了,浓缩就是精华!况且可能我还未讲完,就被轰下去了。但我不怕他们,反正我上了大学,谁还认识谁!
我为了这次倾出了全部心血,每天都在想怎样修改。后来看到杰伦说的一句话:灵感来了,想改也改不出自己那一刻的感觉。顿觉全身一阵轻松,每当我想修改时,就会搬出这句话,觉得不能把过去的自己给毁了!现在我坐在这里,浑身轻松,觉得这个大学我是上定了,唯一不舍得的是Jeavi和棕渝,一个我的好朋友,一个我爱的人。如果我上了大学,就见不到他们了。临走之前应该送什么给他们作纪念呢?是否应该送个足球给Jeavi?棕渝呢?我是否应该向表明我的心意?如果我上了大学,就注定我们要分隔两地,只能做牛郎织女了。我现在应该好好看看教过我的校园,虽然美女不很多,但毕竟我在这里度过,如果我成了名,这里就会很出名了。
发了几天怀念家乡的感慨后,终于到了提交日期,我把这首花了我两天心血写出的情诗递交上去。班长很奇怪地看着我,说:“干什么?”“武汉杯啊。”“哦,已经超时了。”我一听,大吃一惊,问:“不是说今天上交吗?”“我也是听别人说是今天,但下面已经张榜公报了入选名单,你没看见吗?”我怔在那里,不知说什么好,鲜花,掌声,名声,还有棕渝的爱,全部化为泡影!我努力了两天,竟然只换回一句“超时”,抄他妈的!我的一生被你这句“超时”完全改写了。我听过老师说如果一个人靠不上大学,会怨以前骚扰他学习的人,起初我还不信,但现在我竟然有了这种感觉。
我想如果不是他在开会时睡觉我现在早已从高考的樊笼里逃脱了,而且坐在这里逍遥自在,老师说什么都不用听,天天去踢球,天天陪着棕渝。还能发表我的情诗,甚至印上语文课本,作为千万学生学习的对象。这是多么光荣的事,但都被那傻X毁了!我决定恨他一辈子,让他永远活在自己痛苦的自责之中!我对棕渝说:“超时了,武汉去不成了。”她什么也没说,只是好像恍然大悟的样子点点头。完全出乎我的意料之外,我还以为她会说什么话安慰我呢。这件事就这样不了了之,我的气也消了大半,我也不再念叨武汉大学,对班长也不那么深恶痛绝了。我甚至连Jeavi都没说,当从来没发生过这件事。
我的事没有发生,但还有一件事的确发生了。羊脂球不知哪来的记忆,突然问言武要那首歌的歌词。这时棕渝也跟着要了,我看了觉得很孤独,因为他们三都在围绕那首歌说个不停,把我一人晾在那里。后来,羊脂球竟然还要求言武再唱一次,起初他装作很害羞的样子不肯,后来棕渝也加入了要他唱的行列,并使出美女的杀手锏——撒娇。棕渝用近乎哭腔的口气对言武说:“唱嘛,唱嘛。”并用手去摇他,言武被摇得摇摇欲坠,还很淫荡的微笑,最终,他假装敌不过棕渝的娇气,又开口唱了起来。我又要逃到外面,如此几天反反复复,我有点受不了。棕渝和羊脂球现在就好像是他的忠实歌迷,每天都缠着他,要他唱歌,羊脂球不知道自己智商有限,竟然还说要学这首歌,天啊!等她学会要多久!幸好他的歌不像大便可以遗臭万年,她们两个没过几天也没了新鲜感,要求他唱歌的次数也少了,只是羊脂球还时不时拿着歌词问他这句那句怎样唱。这么简单的歌她都要学这么久,如果是一首比较难一点的歌,她岂不是要学一整年?我倒!通过这几天的观察,我发现言武并没有要把这首歌送给棕渝的意思,看来他还是比较看重自己的劳动成果。这使我想到了我是不是误会了言武,也许他并不喜欢棕渝,我只是多心罢了。醋劲过去后,我对言武的歌也不那么反感了,某日,我以支持好朋友在歌坛上发展的身份向他要了歌词看,写的有点浪漫:
不知道是什么让你我相遇/相遇在这个美丽的冬季/你跳跃的发丝掠过我的心底/在我心里激起千层涟漪/
我不懂得什么叫缘分/也不知道天长地久/在这个寒冷的冬季/你灼烧着我的身体/
把爱埋在雪里/在雪花飘零的日子/爱被凄美的冬季凝滞/
把爱投入水中/在清澈无瑕的湖里/倒映出我的真心
把爱镶在相片/把瞬间的幸福/定格在永恒/
把爱交给对方/我会倍加珍惜/让它慢慢增值/
伸出你的双手/和我紧握在一起/我会带你去天涯海角/那里有最美丽的日出/
投入我的怀里/我会让你知道/你的白马王子/早就融进了你的身体/
在寒冷的冬季/你拥抱着我/我拥抱着你/在斑驳的树缝里/透射下阳光一缕/
冬季的爱/爱在冬季/没有甜言蜜语/只有感情真挚/
我觉得他写得还不错,读高一时,他也写过一些,不过都是些“你伤了我啊,我为你哭泣,哭泣的人啊,你对不起我”。听着都想作呕。我很为言武感到惋惜,如果他不是出生在这里,也许早就成名了。想想我先前的情诗,顿觉矮人一截。别人的东西是最好的,这句话果然不错!
这场风波终于平息,我们又恢复从前的关系。我还是不能对棕渝表白,现在我每天都用单车送她到家。虽然我自己走了双倍的路程,但还是值得的。有时和她一起吃冰激淋,边吃边走路边推自行车,偶尔还会谈一下心,在外人看来,我们应该很像一对情侣了。她每天都取笑我说我都快十八了还不找个女朋友回去孝敬母亲。我只有在这时才会大胆地说不如你做我的女朋友。她总是嘻嘻哈哈地说做你女朋友还不如死了呢。她以为我是在跟她看玩笑。但我只有用开玩笑的语气才能说出口,又一次我和她两人推着自行车准备走出学校,很幸运地被我以前一个同学见到了,我以为她会帮我宣传一下,制造一点绯闻,但她太够义气了,暗暗下定决心要帮我们保密。
其实还有很多人见到我和她在一起,但他们都不是姓“八”的,不能帮我进行宣传。我不知道棕渝有没有猜出一点我对她的意思,也许有,但她装作不知道。有时她的说话好像是在暗示我什么,但我不能猜出她是不是真的喜欢我。现在只是天天送她回家,每天都请她吃冰激凌,吃得我快要山穷水尽了,我每天都能听到她的一些心话,对我们班的看法,对某个人的看法,以及今后的工作,生活,还能畅谈一下各自的理想。我觉得从学校到她家的路程是在太短了,每次我都觉得意犹未尽,如果这条路有我们在梦中相见的那条那么长就好了。我送她回家最想得到的回报是进入她家里吃一顿饭,她说她不会煮饭,我煮饭是高手,我说过我可以去她家帮她煮一顿饭,我想我在煮饭,她一定会在旁边帮忙,这样我们就像是两夫妻在煮鸳鸯饭了。每次送她回家我都对她说这件事,但她就是不肯,说怕她妈误会。我说怕什么,我们又没什么。她说如果带两个就不怕误会了,但一个不同。我也觉得有道理,我们又不是男女朋友,即使是也不能让她妈知道,因为在大人心中,我们就是工具,考试的工具,现在的任务,就是考好高考,好像他们把我们生出来就是为了这次考试似的。
我们离高考还有一年零六天,现在的高三离高考还有六天,我不知道他们现在在干什么,难道还在拼命学?还是紧张得学不进去了,还是把这次考试当成小儿科,不屑学?现在我很难见到高三的学生下课走出走廊散步,而且连声音都不能听到。好像所有高三学生都死了似的。我最讨厌的就是考试,尤其是高考,但看到别人考我有十分开心,因为我们可以放长假,这是我上到高中最长的假期,整整有七天!以前的寒假暑假,都被补课剥削掉了。这七天我不知如何度过,以往没有这种经验,高一怎样度过的已经忘记了,好像是蜷缩在家里,特窝囊!这次我想约棕渝去逛街,顺便把我是她的守护神这件事告诉她,如果她记起了,并且又回到了小时候的那样,我就可能会向她表明我的心意,我猜在那时候十有八九她会答应!现在要做的,就是继续送她回家,继续和她心对心交流,棕渝很懂事,她大概知道我这段时间经济不好,吃了几次之后,就不叫我买了。我觉得这样很幸福,每天都能和她单独相处,听她说一些她的心事。我觉得我们的关系更进一步了,离男女朋友的界限不远了!
等待是很痛苦的,尤其是在上了很久课后的一次长假,就像一个被关了很久的犯人渴望被牵出来放风,享受久违的阳光,呼吸久违的空气。
离放假还有一天半的时间,我想过完今天,还要等七天才能和棕渝再见,不知道她肯不肯接受我的邀请,和我一起去逛街。下午我踩着自行车来到学校,和平常没什么不同,但我觉得我越踩越吃力,我这辆单车以好踩出名,当时我去买单车的时候,是抱着试一试的心理把它买下的,没想到它比我们新中国还要顽强,任凭我怎样折磨,它就是不会被损坏。今天怎么了,难道是积聚已久的HIV病毒爆发出来了?我回头一看,发现后轮已经瘪了,我的第一想法是今晚怎样和棕渝一起回家,然后才意识到是抛锚了。不过这样也好,我可以和她一起推着自行车去修理,还浪漫一点呢。想不到自行车都这么帮我,真是感动!这时我的一个同学遇见了我,他看见后知道是怎么回事,很大方地说:“今晚你等一下我,我帮你推去修。”要是平时,我一定会很爽快地答应,毕竟人家这么热情,拒绝了有点不好意思,但今时不同往日,我说:“不用了,我自己推去就行了。”他说:“反正我也是顺路,帮你一下也没所谓。”看着他热情如雷锋,我不忍心拒绝他,但又不想放弃放假前最后一晚与棕渝一起回家,就说:“今晚我还有点事,你先回去吧。”我没骗他,我真的有事,要不怎么舍得拒绝?他没说什么,径直走开了。难道他学雷锋失败,生我的气?
来到教室,棕渝已经到了,我不知道跟她说什么,话题还没有找到。我不想这么早告诉她我自行车坏了,要她陪我去修理。这时,她开口说话:“真烦人,明天要放假了,我的书还没搬回去呢。”突然,她撒娇地笑着对我说:“言世,不如,你再送我回家一次,我把书本搬回去,好不好?我知道你最好人了。”我说:“没问题,但首先你要陪我去把单车修理好。”“你单车坏了吗?”“嗯,它漏气,我要去你回家那段路那间修理铺修理。”“好啊,反正你除了去那里修也没别处去了。”我当然有地方去了,而就在我回家的路上,我就想和你一起推着自行车散步,我想。
下午第一节课是体育,体育老师大概看着天刚刚下过雨,躲在老婆的怀抱了不肯离开。我们终于有一天不用学早操。但球场已经完全湿透了,而且是坑坑洼洼的,要踢可以,但全身要湿透和所有衣服包括内裤都要变成泥色。我情愿踢毽子,但踢毽子的场地也好不了多少,只不过那是水泥地,没有什么泥土,想当年Jeavi就是在那里使自己伤得痛快淋漓的。说是“毽子场”,其实也是一条水泥路,只不过我们经常在那里踢毽子,就成了毽子场,如果我们经常在那里撒尿,它也会成为一个厕所,就像鲁迅先生说的“其实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就成了路”,我们踢得很疯狂,我恃着自己脚长,不断地抢,我踢球很屎,但踢毽子很厉害,大概这就是互补,就像一个瞎子,他的听力总是比不瞎的人好。地上的水被我的鞋子粘住,随着我的腿在空着划着优美的弧线不断甩出,在场的人包括棕渝都不能幸免。脸上,身上都是我的鞋甩出的水,我看了超有快感!后来,其他人不服气,连脚攻击,我招架不住,口里接了几滴水,相当于间接吻了他们的脚。下课后,我们的衣服都湿透了,除了汗水,还有“脚水”!
再熬两节课,我就可以和棕渝一起推着自行车漫步在风景不美的街道上了,我最怕的是放学时撞上那个一心想帮我修单车的朋友,如果他继续坚持帮助我,而棕渝看见有人帮助我,一定会叫我和他回去,她自己一个人走回,这样我的如意算盘就落空了,这还不算,如果让我那朋友知道了我所说的事是和一个美女一起回家,并且自己回家的路上有修理铺不去,要去和自己回家的路相反的方向修,他一下子就会知道这是怎么回事,让别人知道也没什么,但就是不能让他知道,在他眼中,我还是一个思想比较单纯的人,不会交女朋友,他对于我以前的事一点也不知道,而我在他面前也会装作很单纯,我不想破坏我在他心里的印象。如果真的被他撞见了,棕渝就会知道我是故意让她陪我的,也知道了我其实是很渴望送她回家的,会猜出我的目的,以后相处可能会很尴尬。
此时此刻我已无心学习,一心等下课。足球场上还有人在踢球,那里还在进行着四强的比拼,我无心情看。但表面上还要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下课后还要在班里假装再学一会,因为我平时都是这样的,如此有原则,连我自己都不敢相信。时间一到,我叫棕渝:“喂,回去咯。”“嘿嘿。”她笑咪咪地说,“不如你自己一个人推去修,我还要叫人帮我把书本搬回去呢。”我最讨厌这样了,先给你希望,再让你失望。于是就说:“不要吧,你今晚再叫人搬还不一样?”“可我有很多书呀。”“我管你呢,总之你一定要陪我去。”“你自己一个人去,好不好嘛。”我还能说什么呢,每次我都能满足别人,但别人总是不能满足我的一点点要求。我只能一个人孤独地推回去了。我很后悔拒绝那位朋友的帮助,现在已经处于孤立无援的境地了,都怪我自己!我还在等待着棕渝,希望他她能回心转意。足球场上两支球队正在为打进四强争得你死我活,我欣赏着他们表演以打发时间,只见棕渝拿着手机不断地找人帮忙,但好像没什么结果,我满心欢喜,找不到才好呢,这样你就可以陪我了。最终,在事实面前她不得不低头,“我陪你去修自行车,好不好?”“怎么,不用搬书了?”我关切地问。“没找到人。”她失望地说。我觉得我就像市场上的剩菜,被别人挑完后,棕渝才不得已要选择我。她不知道她这样做伤了我的心,我也不会怪她,是我自找的,与别人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