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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收服(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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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一眼如死寂般的神坛,下一秒钟我又回到了人群拥挤的街上了。刚才的一切似乎没有发生过,没有人会去关心发生了什么事,怕是术师背后的指使者也不会关心他们的生死吧。哼!无聊的把戏,想试试我的力量么,我就偏偏不如你的意。

想了想,在暗处伸手往脸上一抹,利用药物改变了我的部分样貌,这样既不会引起旁人无谓的关注,又可以便宜行事。试问一个混在人群中相貌如此平常的人,谁会去注意到她做些什么呢?慢慢地踱着步,饶有兴趣地四处看着,突然远处一阵喧哗之声。

略微皱了皱眉,素来不喜欢看热闹的我走近了人群。

“来了!来了!大家来看一看,看一看,新鲜的货色,要什么样的有什么样的,走过的路过的,不要忘了来瞧上一瞧,买个奴回家当个小侍也是不错的。”一个穿着灰布衣服,腆着肚子的小商贩在街边临时搭建三尺来高的台上叫卖着。

台上郝然是一排衣衫破烂,满面污尘和血迹的男子,他们全都低着头,四肢戴着手铐脚镣,微微一动铁器叮当作响,更明显的就是他们的脸上都有着一个铁面具,面具的质地有铜、铁两种,用以区分他们的地位尊卑,样式繁多,不尽相同,唯一相同的是他们透过面具的那双眼睛里透出的迷茫和空洞。扫了他们一眼,扯了扯嘴角,哦,有一个不太一样喔,他的眼睛里除了迷茫还有别的东西,有趣!

人群中的人对台上的男子指指点点,评头论足,评论哪一个买回家更好,我站在人群中,听着人群中时不时发出的污言秽语,恶寒!真想不通,在男女地位颠倒的世界,女人的本性竟如此的放荡不堪。很快台上的男子大部分都被台下的人群中的富商买走了,剩下唯数不多的几个,他就是其中之一。

他倔强地挺着身板,头发上血迹斑斑,手腕上有着很深的勒痕,证明他经常在被人踢打中进行过无数次的抵抗,但是很遗憾,他的抗争只能换来一次又一次新的鞭打,直到他愿意服从为止。然而身体上的伤痛并未完全抹煞他骨子里仅剩的那一点点自尊,他仍然挺直着身子向世人宣告着他的不屈,高贵的头颅虽然是尘土满面,却难以遮掩他从面具空隙中透出的那股火一样的眼神,那种眼神仿佛在告诉世人,自己永远不会向任何人屈服,也永远不会成为任何人的奴仆。即使如此,还是有一些不怕死的人上前来想近距离地赏玩,评鉴是否可用,都被他的凶恶眼神吓了回去。商贩在不遗余力地叫卖着,希望把他买出去,又鼓动了一群跃跃欲试的饥渴女人们。

“我要了,老板开个价吧!”一个长相难看,却穿着异常华丽的红花锦服的女子叫道。她身边还跟着四五个跟班的女子,看样子背后的靠山很硬,家世也绝对是一般普通人家比不上的显赫了。不过有人非要和她争。

“老板,别卖给她,我要了,一万两白银,如何?够不够?”另一侧一个穿着妖艳的颇有几分姿色的女子叫道。

长相难看的女子面转向另一侧的女子,叉着腰气势汹汹地道:“燕嫣,凭你也要来和我争?”

那位大小姐“嘭”一声,打开手中的骨扇,轻在自己面上扇了两扇,“我就是要和你争,你又能奈我何?

两位官家的大小姐就在街上当街叫起板来,一个比一个价钱喊得高,人群议论纷纷,不过却没人敢上前阻拦她们两人,看来人们对她们的争吵已经是司空见惯了。

台上的他眼神中带着几分不屑,呵呵,带着爪子的野猫,是最难驯服的了,不过我有兴趣。而且留着他还大有用处呢。

“一万两黄金,我买了。”我的声音在争吵不休的人群中犹如投下了一枚炸弹,两边的人群都分开了。

“什么?” 两位大小姐都气鼓鼓地瞪着我这个半路杀出来的程咬金。

“怎么?不服气么?买卖公平,向来是价高者得。如若两位小姐觉得不甘心,可再出高价啊!”我笑着地对着她们两人说道。我知道我现在的表情一定很欠扁,但是说出来的话却绝不含糊,是以她们两人都看着我,一时间说不出话来。

商贩犹豫着看看我,又看看两位大小姐。不知道该听哪边的。

她们考虑了片刻,终究扬长而去了。说实在的,她们两人根本就不是有心想买他,纯粹是看对方不顺眼,意气之争罢了。商贩用极度渴求的眼光盯着我,“想领钱么,跟我来。”就一句话,小商贩就乖乖地牵着他手上的铁镣跟在我后面了。

在商贩看不见的角落轻拈几个口决,眼前的尘埃立刻凝成了一块块金灿灿的黄金,还用上好的箱子装着。商贩用发直的眼神瞪着黄金,不相信这是真的一样,不等我开口,他就乐不可支地上前清点黄金的数量了。势利小人,不过他也倒真实,人为财死,鸟为食亡嘛,有钱谁不爱呢,除非他是傻子或者是圣人。他既不属于前者也不属于后者,对于能够把象他这样的沉箱货买得如此高的价钱怕只有偷着乐的份了。

我懒散地靠在墙边的一棵树上,对商贩漫不经心地说道:“清楚了么,如果清楚了,我是不是可以把人领走了?”

“当然,当然!他归您了。”商贩一边搓着手一边小心翼翼地道。生怕我一不高兴,反悔了又把黄金收了回去。恭敬地把他的铁镣的一头交到我手中,脚底抹油就想走。

“慢着!”我的话把他刚踏出去的一只脚又硬生生地收了回来。

“大人还有什么吩咐?”商贩紧紧地抱着那一箱黄金道。

“你好象忘了什么?”我若有所指地瞟了低着头的他一眼。

商贩不愧是跑江湖的,马上回过神来了,“是是是,大人,您看小的脑子笨,一时没想起来。给您!”从衣襟里掏出一条钥匙,放在地上。拔腿就走了。

“带上它。”抛下这句话,我自顾自地走了。我知道他会跟上的。果然,走了几步后,身后便响起了有节奏的铁镣声。轻轻一笑,野猫也是有头脑的么。知道什么时候乖些对他来说最好。

路过一家成衣店,踱了进去,指着他对店主说,“挑几件衣服,他能穿的。”

店主上上下下打量了打量我们两人,当看到我身上穿着的水袖质地时,眼光突地一亮,道“大人请等一等!”随后便转入内堂拿来了好几件华贵的衣服,看起来这些衣服不仅质地不错,而且样式也非常地适合他。看也不看价钱,简单地吩咐店主把衣服包起来。在店主的殷切盼望下次再来的眼光中走出了店门。

他不声不响地跟在我身后。街上的人都用看怪物的眼光看着我们两人不搭调的组合。

傍晚时分,我带着他住进了一家客栈。小二看了看他,又看看我,欲言又止,怎么?小二上前小声对我道“大人,您要住店,无妨,可是让奴隶住进店子里,小店还从没有这样的先例。”

我轻轻挑了挑眉,难怪街上人的眼光如此的怪异了。

“客栈不是让人休息的地方么?”我的语气中带着一丝冰冷。

“话虽如此,但奴隶是没有资格住店的。”小二打着哆嗦说。这位客人,从她的身上散发出强烈的气势,从来没有看到过哪位客人的眼神如此地凛冽,象刀子一样地向他射过来,自己这心里直打抖。

“奴隶是人么,是人不就有住店的资格了么?”我的眼神变热了,眼睛在一瞬间攫取了她的意识,改动了某些意识的流动。

收回目光,小二的眼神渐回复了正常。下一刻,她便领我们到了上好的客房,让小二准备了热水和一些小菜。我便关上了客房的门。伸手推开一扇窗棂,让自由的空气流动在狭小的空间里,利用意识和它们交流着,在外人看来,我只是在闭着眼稍微休息一下而已。

他直挺挺地站在客房的一角,不敢抬头,也没有言语。

“喂!”我睁开眼,随意地用手支着头,歪着头看向他。

他的头微微转动了一下,哦,还好,还能听进话去,不是聋子。

“水已经快凉了喔,难道还要做主子的帮你脱不成?”我邪邪地笑道。

他的肩膀颤动了一下,轻轻地移动着脚步走到屏风后,一阵解衣服的悉嗦声后,一个身体沉入了木桶中。我一眼不眨地盯着屏风,啧啧,身材真不错,在我们那个世界算得上是健美类型的身材,相当地吸引人喔。我一边细细地嚼着嘴里的菜一边想。

一个响指,包袱里刚刚买好的衣服整整齐齐地挂在了屏风上。等他穿戴完毕出来,我呷了一口饭后茶,没有看他。

“我不管你的过去,也没有必要去知道它。我要的是你的现在,记住,从这一刻起你必须忘记你的过去,你只是墨,属于我一个人的墨。”我斩钉截铁地一字一顿地说。

他闻言抬起头,眼睛竟然是淡金色的,他看着我眼睛里出现了一分不易察觉的光彩,稍纵即逝。“是,墨谨记主人教诲。”他跪下朗声说道。

“从今天开始,你就是我的侍卫,一举一动都要听从我的指示,对我要全身心的信任,听明白了么?”我晃动着手中的茶碗,好心情地看着茶叶在茶水的旋涡里飘来飘去,最终被水流卷入了旋涡的底部。一个好的随从,对于我而言,是可以省掉许多无谓的麻烦呢。

“墨听明白了。”

“很好,从今天起你就和我睡一个房间吧”我慢条斯理地叙述。

“墨不明白,主人为何要与墨同睡一房。”看他隐忍着丝怒气的样子,呵呵!很有趣,就象发飚前的野猫一样。

我慢慢俯下身子,轻声在他的耳边道:“因为……我喜欢!”,看他红了耳畔,紧攥拳头的样子,我轻笑出声,他可真能忍。

收回俯下的身子,我懒懒地往床边走去“夜了,你也早点安置吧!”从容地拉过床边的绸缎被,不理会他僵直的身子,靠在床沿上,暖暖地睡下。

精神力意识到他的意志正在做着斗争,我微微一扯嘴角。

看他迈着沉重的步伐往床边走过来,样子别扭得好象舍生取义一样,准备脱衣服钻进被窝。

“我有叫你上床睡么?”我打了个呵欠,用戏谑的口气说道。

他听了这话,尴尬得进也不是退也不是。

正在这时,门外有人敲门。小二的声音隔着门缝流进了房间里“客官,您要的东西,我给您拿来了。”

“进来!”

小二弯身进了门,把一床被褥放在椅子上便退了出去。他看了一眼,眼中有些释然。

“你自己安置吧。”在沉入梦乡时,我感觉到一道视线盯着我的后背,久久不肯移开。

次日清晨,我睁开眼,他已经不见了。跑了么,不可能!想跑也得看是谁。在我的眼皮底下跑,他不是自寻死路么。放出精神力,哦,他的气息还没有走远,就在附近。

飘身下床。他推门进了房间,手上端着热气腾腾的粥。小心地把粥放在桌上,站在一边等着我把粥吃完。

看,有随从就是好。主人不用多费心思考虑,一切他都会替主人考虑周到的。

在惬意地享用了一顿美美的早餐后。我带着墨走上了街头。无意在看到城门上贴着的一张告示,言凤栖城内贵族的王公大臣凤仪王身染重病,遍寻名医却查不出原因,现下恳请各地名医过府诊治,如能将王爷的病医好,重金酬谢。

“墨,把它扯下来。”我指着告示道。

他回头,眼中全是疑惑。但还是依言把告示撕了下来。

不消一刻钟,我们就被大批亲兵‘请’到了王府。啧啧,虽然说他们的方式还算比较客气的,但是大有责怪我撕告示之意,怕是王爷的病久不见好,已经对名医不感冒了吧。

亲兵怀有敌意地将墨押在一旁。“他是我的随从。”我淡淡地说了一句,管家朝亲兵严厉地打了个眼色,亲兵就不得不放人了。

我跟着王府的管家到了王爷的房间,一进房,就闻到一股糜烂的气味,走近看王爷的脸色呈现蜡黄状,皮肤干皱,皱了皱眉,不用再诊脉,我立刻就知道了这位王爷患得是什么病。这种病,还要我来治?哼!没有再多说话,我大笔一挥,让管家照方抓了一些药,让王爷体内的淤血流动起来,加大了药的剂量,却少放了一味减轻痛苦的药,第一次服药后,她感觉身体会好些,但继续服药会导致每天忍受着全身肌肉被撕裂的痛楚,不然就没有效果。久病缠身嘛,这些个痛楚是必经的过程。当然,这是我说的。连管家也无法反驳我的话,只能眼睁睁地看着自家王爷痛得在床上打滚。

十天后,王爷的病奇迹般地治好了。我被王府里的人奉为神医,那些个亲兵看到我也恭恭敬敬的,不敢造次。只有在我身边的墨才清楚地知道,我其实是可以换另一种方法来救她的,可惜的是,我不想让她那么舒服地受过。让别人痛苦的人,也该让她适时地尝尝痛苦是什么滋味的,不是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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