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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空中花园的初次约会(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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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心一动,既然逃不开,不如先下手为强。加点印象分。

上去打招呼,“魔王殿下兴致好高啊,居然跑这儿来逍遥了!”

他斜过头,飞花叶舞,光落眼眉,樱滞花凝,黛青微挑,不经意地点头。

我愣了愣。

再接再厉,“魔王殿下,我来魔界也有了些时日,魔界真是美的很哪。”

他微笑。旭日高升,花开花落,繁华乱处,迷醉芬芳。

他客气地点头,眉峰是乱舞的樱翅。沈静的高贵。淡淡的沈凝不语。

我有些痴了。

“魔王殿下,我们见过的,你和以前好不一样啊。”

说完就快抽自己一巴掌。这不废话吗,无话生话,尽说傻话。好像拍马溜须,乱套关系的魔王崇拜者。

他还是淡淡的,“麒麟儿,我初次见你的时候,你才这麽点大。”

他用手比了比,我顿时满头黑线。比小三儿还小一大截。

恩,好吧,比初生的小猫儿才大一点点。

他幽幽地笑,“你那时候比现在好看点点,皱巴巴地像猴子。”

皱巴巴的像猴子,还比现在好看点点?

我的手不由自主抚上脸,手脚都有些尴尬。忍不住在他面前自惭形秽起来。

他幽幽地望著远处,眼眸清清亮亮,出神地望了半晌。

“魔王殿下是很喜欢花草的人呢,这里的风景很漂亮。”我顺著他的眼光,不由赞叹道。

他一愣,摇头,“不,我不喜欢。”

“啊?”

“有时候不一定是因为喜欢而去做的,可能只是合适。”他顿了顿,解释道,“魔界太缺乏阳光和有生气的美妙事物”,他仰起头,“我有时候会怀念阳光,也有很多人怀念天界的花草。”

我也深觉遗憾,“魔界的确不错,但在先天上却缺乏天界的优势。比如花草,阳光,蓝天碧云,清澈的海水。”

他点头,眼神依旧在远处徘徊,“我会弥补这些不足。”

“魔王殿下,其实你不用这麽计较。魔界先天条件不足,後天的发展却不错。经济发达,政治稳定,文化悠远,魔民上进,就从这点上来说,魔界的发展还是很让人眼红的,不用计较微小的不足。”我忍不住开口。

“那不一样。既然我能做到,就要做到最好。”

我有些惆怅,不禁叹气,“天界人若有你十分之一的决心,也不会沦落至此。”

一阵暖风吹来,他发丝飘扬,指尖轻轻拂缕,手指修长,骨节分明,不像霸气手覆乾坤的魔王,却似个秀气的读书人。

指尖泛出晶莹的光芒,分外的诱人。

“你喜不喜欢那个?”他忽然开口,我倒一时反应不过来。

顺著他的指尖,我看到了一种奇怪的生物。阳光下它微微泛光,一点一点的闪亮泛光,反光的眼睛都有些受刺激。大部分是如钻石般闪烁的透明色,也间隔有红玛瑙的镶钻。

我弯下腰去取来。那在手里慢慢欣赏,赞叹不已。

“这是冰棱海角的特殊产物。冰水花焰。”

女人很少有不喜欢钻石的,冰水花焰有水的光泽,花的柔和芬芳,也有钻石的名贵华丽。

我呆呆地捧在手里,有些爱不释手。

“看见它边上的海螺痕没有?”

他的声音比微风还荡漾,比溪水更动人,“冰棱海角的海底有种贝壳。它终日含化冰块,用柔软的唇舌,慢慢化解冰凌的尖利。有时候空中花园的花朵会落入海底,被冰凝住,然後一起含化在冰海贝的内部中。它常常要含化七七四十九颗带花冰块才能生出一小段冰水花焰。他们说,冰水花焰是冰海贝的最爱情人,一旦孵化出就永远离不了,离了就会立刻死亡。这个,很不幸,它的寄主已死,它也失去了灵性。只成了条美丽的装饰。”

他慢慢说著,我心都有些疼痛。

“这麽巧给你遇上,就送给你吧!”

他慢慢走近,将冰水花焰慢慢戴在我手上。

他的脸离我那麽近,连鼻翼上的细微毛孔都看得一清二楚,睫毛低垂,底下被遮住的那潭幽深闪闪烁烁。

我双腿有些颤,感觉他的呼吸都吹在我脖下处。脑子一片空白。

他忽然抬头,明媚一笑,“带好了!”

异度暖阳舞,烟柳正翠时。

我呼吸一滞。

他凝视著我,表情依旧是该死的镇定,高贵优雅如神祗,浅静淡笑。

反观是我,心跳如麻,表情迷茫,呆呆地张著口,简直丢尽了天界的脸面。

我愤恨地捏紧拳头,准备走出他的迷魂阵,一阵喧哗响起。後脑一阵尖锐的疼痛,人往前一倒,很丢脸地坠入一个温暖的怀抱,眼前一黑。

片刻清醒过来後看见的还是美丽胜日月光辉的魔王殿下,些微担忧地望著我。我嘶哑著嗓音,问道,“发生什麽事了?”

“一只飞鹰兽突发癫癞,已经被收监了。”

“哦。”我撑起身体,准备起身。

“慢著。”我疑惑地瞪著他,“你伤口还没好,还要躺下休息一下,以免起来时又休克。”他温柔的解释。

我还是呆呆的。其实有些迷茫,实在是搞不懂他。第一次见面是那样的霸道流氓,临走时还说那样的狠话。现在却又体贴温柔地像兄长。

是不是,他也曾经那样关心过麒麟儿?

怔仲间,他的一只手已经托起我脑袋,另一只手绕下轻轻触碰肿起的脑瓜。嘶,我疼的忍不住龇牙,他拿出兜里的一瓶药膏,轻柔地沾了些慢慢涂上红肿处,不施任何压力地揉抹。

清清凉凉的感觉,瞬间就减轻了疼痛。

“你……你随身还带著这些?”我愣愣地望著他手中的创伤膏,皱起眉头。

他不以为然地笑,“练魔法的时候时常会烧伤自己,一直带著,後来就成了习惯。”

他拉起我,一同并排走在山间田野间,花丛边。渐花乱欲迷人眼,美丽的景色将人都给看痴了,愈发陶醉,满身的舒适愉悦。

“魔法?就是那个不用手不用剑就能做事的那个?随随便便动动嘴就行了?”我手脚并用的笔划。忽然觉得自己很像乡间走出的土八路。

他摇头,极有耐心的解释,“不止这些。关键还是要集中心念,魔法的关键就是心念的是否强大。当你心念强大到某种地步,你能使的魔法也会到某种地步。”

“心念?”

“宇宙中存在一种不为人知的意识流。它看不见摸不著,却是一种强大有力的能量,称为源力。它能改变世界的一切。当源力集中在一个人身上,便成了心念。心念强大,人的力量也会随之超过自身。其实天界也有魔法,只是我一直没教过你。没想到你一直心心念念,记挂在心上。”

他停下脚步,“有空的话,我会帮你补上这一课。”

我笑得乐哈哈的,穷点头,“好,好。以後总派得上用场的。”

我说这话的时候绝对是无心的,不会想到以後真有急用。如果知道,我想,我死都会拖住他的脚让他现在就教我。死都会。

他面迎著阳光,眸中流光溢彩,片片点点荡漾。

他微笑,两眼弯弯,美得令人心颤。

人家说,安逸久了就没了危机。有些人是扶不上墙的狗屎,给不得好脸。

魔界呆久了,生活太自如了,就容易嬉皮笑脸。我又做了件傻事。

我痴痴地盯著他的眼,蹭上去几步,嬉笑著,“魔王殿下,您真好看。”

他呆呆望著我,我脚一颤,不自觉往後退了两步。

他两眼一眯,竟有些迷茫,“麟儿,你以前从不这麽叫我。”

我一呆。

他拉起我的手,声音比流水还颤动渺茫,“你以前只叫我寒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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