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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懒得给名字的家伙(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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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有点冷漠有点坏。

黯淡的夜幕下,电脑的液晶显示屏前,并不舒适的黑色皮椅上,我微微动了动疲倦的身子。看看屏幕右下方显示着的时间,凌晨3点,果然又是一样的熬夜。

高考,距离我已剩下不到一个月的时间了。

还有心情颓废到如此地步,或许是我无知的幸福,又或是人生最大的悲哀。

“可以群聊的吧。”其实戴着耳麦,经常耳疼或头疼,不过夜深的时候,还是希望能和人说说话。单个儿的,找不到具体的人选,所以选择了在群里和大家瞎侃吧。

幽默风趣的吧主S,活泼健谈的小Z同学,耳麦无用只能打字的可爱萝莉,和一大帮腐到骨子里头的姐妹们。这个世界太疯狂。憨憨的石头,老喜欢在刷屏的时候,说这句话。这样的小天地,既热闹又总令我迷惑。现在或许不应该把心思放在这里。能读会儿书都好,别人把一天当三天用,而我呢?好孩子,绝不该在高考前,把时间耗费在网聊,和虚无缥缈的,停顿,我似乎仍未搞清楚,什么才是真实。也许是要出现一些“热心”的人,好好骂一骂沉迷于虚拟世界的小孩了。

白天,昏昏欲睡,周一至周五的夜里,找了一份家教的工作,辅导初一的小孩数学,周六周末,偶尔上街发发传单,又或到打印店帮忙。日子过得充实,却也不安。虽然没有临近的考试的慌乱,但紧张还是有一点。

不过,我想我明知道会这样,也属于那种不会去阻止的人。

因为没必要所以没必要。

就这样度过了几个晚上。好吧,总得发生些什么事,不然就对不起了顽劣的命运了。这个时候,我处于半真半假的网恋之中,对方和我的差距很大,无论身份背景。如果你现在问我,是不是真的喜欢那个网恋对象,我可能打死也不会承认了。因为什么?因为这个从一开始就是一个骗局。问题在於,不知道是我骗了对方,还是对方骗了我。所以恶心的暧昧,无疾而终,在对方的初恋女友找上门(说实在的,从没想过搞个网恋还这么麻烦)。当然以上都不是我要说的重点,至少目前为止,重要的人物还没出场。

和他提起,想写写关于最近发生的事。我说,我又想动笔了,尽管时机不对,地点不对,可以写写你么。他简单地回复,随便吧。我转念,嗯,好的,不过话说回来,你真没什么好写的。他仅仅“嗯”了一声,头像暗了,坚持了一个晚上的他,终于像只吸血鬼一样,进入白昼的梦乡。

强调,省得人误会。这里所说的他,并不是我那时网恋的对象。他只是一个比普通朋友还普通的网友一枚。而他的一些经历,说来事前通知了他,要写他,用词遣句仍然需要多多注意。我形容他的性格,非常押韵的十六个字“有点冷漠又有点坏,有点温柔又有点帅”。总之非常淡定的一个人,在被人称之为“啃老族”的时候,大大地笑完后,再狠狠地骂过去。他做过这种事吗?我不负责地说,不清楚。对他的了解,仅仅局限于他给我看到的。略带玩世不恭的淡漠的笑意,哈,也许我描写得有些浪漫。但我的的确确喜欢听他笑,认真地说,他的声音正中了我的萌穴。所以很不凑巧地恋慕上,也无妨。

然而第一次在网络这个平台上接触到他,我打从心底不喜欢这家伙。因为我讨厌无病呻吟的人(就算我经常做),他说的抑郁,在我眼里完全称不上烦恼。后来我才逐渐知道,蚀骨的寂寞,会要了人的命,特别是在夜深的时候。直到一次群聊,扯进来这枚淡定的孩子,听到他声音的一瞬间,我的心头十分不能免俗地满溢着说不出的熟悉。我不记得在哪里听过他的声音,或许根本就不曾听过。但那一刻,我也没想过会和他有更近一步的接触,这里的接触,很纯粹地指私下的交往。

直到发生了网恋对象的初恋女友找上门这一事,很不厚道地,我将他拉进了这场纷争里,让他假扮我的男友,解决了这个莫名其妙的“误会”。其间,所谓的完美演技,那个女的(那时网恋对象的初恋女友)八成也是在配合我们演戏。直觉,那个女的也不简单,既然能把那么花心的男友拽得死死的,本身也有一定的本事吧。总归在这件事上,无论后面赢得多漂亮,也无法抵消我受骗的事实,那一夜的郁闷,恶心,强烈的不甘心,纠结着我。而他,这位好人,虽说夸了夸那女的长得有多么漂亮,仍很客观地站在一边,陪我度过那难堪的一晚。

稍微改观的印象,这家伙,大概是个温柔的人。

2)全世界都是悲剧。

悲剧,到处都是悲剧!

在发现他的一只马甲后,我进行了一次小小的报复。这次“出卖”,导致了后面一系列的无意义的纷争。直到最后不相干的人竞相退出,我才意识到自己惹了大麻烦,弄得不少人很不愉快。一如往常地“安慰”我,让我不要想太多,在我告诉他,下辈子做人妖也不打算再做女的时,他说,做男人,也很辛苦,要有担待,凡事要懂得忍让。他做到了么,前几年像我一样是个小孩子,现在偶尔也会有孩子气的举动,但他在说出那样的话时,仿佛距离还是个任性自私的小P孩的我很遥远了。

其实这件事发生不久,但事实到现在,我感觉像过了好多年。记忆的退化,让我可悲又可怜地发现,自己似乎只能看到现在。

无法参与的,他的过去,也不能借由他的回忆和叙述,陪他一同度过。他把自己掩藏得深深的,而我透明得仿佛一张白纸。

有一友人说过我,你太容易相信别人,却不单纯。

如此矛盾,如此自然。

真的,容易相信并喜欢人,一旦喜欢上,就变得不容易再相信和喜欢别人了。

哪一天,模糊的回想,我发现我喜欢了他。

一个甚至连名字都不知道的人。

网恋可笑至极,而我也曾被骗过,按他的话说,这不就是学不乖吗。

对,我老学不乖。

无论被蛇咬了多少次,选择养它的时候,便放不了手了。喜欢听别人说爱我,哪怕是故意骗我的。然而,要从他嘴里听到这些不切实际的词汇,除非是在他的床上,情到深处时。

明明是距离现在要不了多长的时间,发生的种种,我借着聊天记录也很难忆起什么。还是说说离着最近的一次吵架。

无论相爱与否,无论过了多久,吵架的记忆和□□的触感一样深刻,但,很可惜,后者目前我还无缘了解。

吵架的原因很简单,是我挑起的,如果是平时还好,他多少会因为自己是男人,让我一点,可偏偏那天正逢他偏头痛,好了,悲剧发生了。

代价是我哭了一宿,十分凄惨地察觉,没了他,什么面子里子,保留着也没用。这和我以往对待男性的经验不同。至少说走就走的我,依然干脆得可以,当然那是对别人,但对他,我做不到。

是的,我做不到。

只有他,我不想失去,挽留住这个人的想法,盘踞了我一天。周六,失眠了一夜的我,跑出去散心,找了身边的男性友人陪我。然而开心不起来,以至于闹腾得对方也不开心。苦苦撑了一个白天,夜里,我迫不及待地回家。周六夜里不用去当家教,我可以花一个晚上的时间守候这个人。我告诉自己不能哭,绝对不能哭。在他出现的时候,我还是没出息地把键盘给哭得一塌糊涂。但他没有发现。

我交叠十指,不停地祈祷,希望神能让他早点发现我在哭泣,尽管这样很丢脸,我仍旧做了这最丢脸的事。

虽然他始终未曾发现。

那时候他的想法,我无从得知。

他是不是真的在意我,直到现在我也不得而知。

也许是有那么点喜欢,所以可以做得那么彻底;也许又不是很喜欢,所以可以做得那么绝。这两者的行为并无不同,关键还是看的人。

那么我认为呢?

他老爱问我想怎么办。

呵呵,我想怎么办?

如果你不喜欢我,那么请你喜欢我;如果你喜欢了我,那么请你更喜欢我。

我也不能免俗的这般那般地希望着。

只是我相当清楚,一些承诺,他不想给,也给不了。

骗我这样的人,会有罪恶感的。

他略带调侃的笑声从耳麦另一头传来,难得,更让我难过。

何时你才能明白,我的爱。

不完美,全不见了健康积极向上,依旧只为你而爱了。

3)那时花开。

下着细雨的夜里,闲得发慌,于是看老旧的电影,成了眼前惟一可以确认的色彩。如今却多了和他说话,就算次数屈指可数。

一直以来,孩子气地以为记忆犹如那些掉了色的黑白电影,又或是褪去本来容貌的发黄的照片,温馨中透着怪诞,浪漫中像夜里绽放的昙花,转瞬即逝的落寞。

还有什么可以留下,在花开之后?幼年的自己望着一早凋零的花朵,疼惜不已,也有为一夜的守候,却仍然得到一个悲伤的结局而满心难过。但每天每夜依旧守护着花开,偶尔经过的路人,看到那株花旁,抱膝蹲着的小女孩,荒唐地以为是迷路在人间的花之精灵。这是成年人的童话,最终成就了黑泽明的电影。而我,幼小的自己不过是在坚持了三天后,被父母发现,从此被教育,夜里跑出去看花是极恶劣的行为,会让《小红帽》里的狼外婆给叼走的。

兢兢战战的我暗自庆幸,还好那几个晚上,狼外婆没有发现我。但又有了小小的遗憾,童年的我,畏惧着《格林童话》里的恶毒皇后,却仍向往着变成白雪公主,只要最后有一位英俊的王子来拯救自己就好了。哪怕现在,也许我依然这么想着。

虽然结局并不一定美好,在我知道自己曾读过的童话故事多半是改编过之后,已经距离幼年傻傻守着花开的自己很遥远了。但,无法忘却,那份心情,一样的憧憬,一样的神往。当花开的那一刹间,我确实看见了那飞舞在洁白的花朵四周,像萤火虫一般散发着微弱却不失暖意的光,我坚信童年的自己在花开的时候,见到的是世界上最美的生灵,也许是精灵,也许是花仙子,也许这就是生命的光辉。

尽管多年后的现在,埋首于书本,又或者只懂得从虚拟网络中寻找美好事物的我,不止一次被现实身边的人,批评,别老泡在电脑前了,和我们出去走走吧;诶,你怎么又去那些奇怪的地方了,与其和网友聊天,还不如和我出去闹等等,诸如此类的。我有了不少的彻夜“守护”,只是当发酸的眼睛从密密麻麻的字里行间,又或是发散着荧荧冷光的显示屏上挪开视线,我实在找不回儿时守护花开的满心欢喜,又或难过。

直到遇见他,落入了俗套的剧情之中。

"An affair to remember, also an affair to goon."

“一段永远被怀念,永远逝去的恋情。”

需要点明的是,我和他,这个比普通朋友还普通的网友一枚,并未恋爱过。我和他之间的感情,连所谓的暧昧都称不上,很有可能只是我单方面的想太多,当然,我并不希望出现这样的结局。但又隐隐觉得非是这样的结局不可,悲伤,总要被人恋慕。

说来好玩的事,前头提到的那个什么网恋对象的初恋女友,还祝福过我,希望我和我所爱的人,也就是他(那时他好心假扮了我的男友,替我解决这个麻烦)幸福。那时我笑容苦涩,这个是真心的。因为我知道,我和他,绝无可能在一起,哪怕我天花乱坠地将他和我的过往编得如何动人。

一切的虚假。

我不会成为他守护的人,这点可耻地提醒着深陷进这段盲目的单恋里的我。

无论是执着遵守约定守候在帝国大厦下的人,还是《时光倒流七十年》中恍惚间见到的永远,任何一样被守护的东西,都值得人用一辈子的时间去怀恋。亲情,友情和爱情,又或仅仅是看到花开时纯粹的喜悦。

我想,他给我的,便是这份纯粹的喜悦。

从花开到花谢,从生命之初到时间之末,每一个人都有着喜悦及悲伤,也同样有着执着和退却。

哪怕结局并不完美。

寻寻觅觅,蓦然回首。直到有一天终于明白,那时的自己,为什么愿意一直等待守候花开,就像那一夜为什么我会等着他来。

只消最初的一瞥,和最初听到他声音的那一刻,我便落入了这俗套的剧情,不对,应该说是生命最终的感动中。

4)有一种习惯。

这样的富有诗意而显得黏答答的话,在他听来,或许又该觉得可笑了。

那次吵架的结果,写到这里,让我不由地顿住了笔。

不,不算吵架吧,他并没有和我吵。而且就像前面我写的,他和我,绝无成为恋人的可能,也许连好朋友都不能做。

没有交付百分百的信任,成为他待人处事的一种习惯。

而我,交付别人百分百的信任,也成为了我一种坏习惯。

绕口令似的回复小恋(在百度贴吧,我认识的一友人),如果可以习惯,就不会感到这般难受;如果没有习惯,现在就更不必觉得痛苦。

这句连我自己都看不懂,说不通的话,还真让她伤神。

恶作剧地喜欢看别人烦恼的样子,以显示出自己对别人的影响,不晓得是哪个人的童年阴影,嗯,应该不是我自己的吧。

我的童年,过得无足轻重,提起的价值都没有,回避得要死,偶尔还是会忍不住地和人提起。他几乎接受了我全部的牢骚,回复的字数,仍然少得可怜。

失落会有,可有一个人能听我说话,并且把他的声音借给我,我已经满足了。一旦满足了之后,要求出来了。

知足常乐,这一条,我做得不好。

至于那些任性的要求,也不需要多讲,大家发挥想象,自由了。

那个毫不引以为意的家伙,轻轻松松地说着,不知道,我困了,其实也许是比我还任性的小孩,不过早就爱讲他坏话的我说过,他不就是比我更懂得伪装,保护自己而已。

这篇称不上随笔,又不是小说的文,我绝对不为了凑足字数而写,虽然有那种嫌疑。在我看到了价值十万元的有奖征文后,我心动了。钱,这个问题,似乎不适合舞文弄墨的清高文人来议论,可这确实是一个很现实很现实的问题。

所以我就想到了要写一写他,这个名字我都懒得给出,只想用一个“他”字来代替的家伙。动笔了之后才发现,我和他之间的故事,三言两语便能道得清,因为才认识不过短短的一个多月时间(问我怎么发现的,是记得,NO,是我查看了聊天记录)。只是,有很多却道不明。

我不知道自己可以像这样单纯因为听到他的声音而心跳加速,单纯地看到他□□头像闪动而满心期待,这样的日子,我不知道能持续多长。

喜欢把“时间可以证明一切”挂在嘴边,不由地害怕着,隐隐地幻想,我能做的,除了把他变成文字,变成一个符号,变成一首歌,变成一种习惯,我不知道有什么可以维持这段本来就无任何羁绊的关系。

比不上朋友,更比不上恋人。

甚至,这样的悲伤,不去祈求明天的绝望,我想我这一辈子,都TMD不要再尝试第二次了。

自嘲,认为自己是一个想太多的笨蛋。

笨蛋大笨蛋。

能完全做个笨蛋也不错,我真的,这样认为。

好想看看字数有多少了,在写的时候,却刻意地忽略。

我忘了那个劳什子的比赛,忘了还有不到几天就要来的死刑——高考。

刻意,刻意,非常刻意。

还有选择性地遗忘,另一个人,在另一台电脑前,看着我打着这些废话,差不多要睡去的他。

深受团长大人思想沐浴的他,中途□□来,也没什么不可以的吧。看不懂也好,反正我写的东西,大部分是他不爱看的。

而我写过什么东西?呵,我自己都记不太清了。前面也提到过,我除了现在,想不起过去,也不想去想未来。

能陪我到几时?那次,他说,会一直陪着我(隐约记得那个前提,是我没有从好友名单里删除他)。

这样的答案,我不知道。

我怕的到底是什么,希望你早点发现,但求问心无愧的人,我只是怕一切成为了一种习惯之后,如果有一天真的少了你,我的地球依旧转动,而我也不过是习惯性地发现,你不在了而已。

不在了而已。

5)未知。

这是本章最后的一小部分了。

关于那个华语女生的征文比赛,我俨然不去想了。当然,这不是说我不想要钱,而是,我觉得和钱有关的征文,向来不会有我的份。

这是多年投稿,屡投屡不中,总结而来的经验。

网络的便捷,让我看到了一丝丝关于梦想的希望,可仍和现实社会一样,狠狠给以我过打击。

也许这是证明,网络很快将成为另一个现实世界。

接下来,我最该烦恼的事,是要取什么样的题目。这个是为了吸引标题党做的准备,然而,我很想将这篇文放进我在晋江的专栏里,作为短篇。那么题目,显得还更为重要。在庞大的系统体系中,要让别人选择点击你的文,收藏你写的文,这个不光靠实力,还有稍稍一点运气。

我不知道自己缺哪个,或许两个都缺。

很侥幸地,你看到这里,仍不明白,我讲了什么故事,然后问,你到底想讲什么时,我也许会一激动地抽你(开玩笑)。

大而化之地讲,这是一篇散得不能再散,不知道要把它归结到哪一类的文。我很想把它归结到爱情这一栏,但我似乎不能昧着良心,撒这样一个谎,来满足自己的一些变态而又自虐的特殊要求。

讲到这里,我想讲的只有那一个人,哪个人?我第三遍,不厌其烦地重复,他,一个比普通朋友还普通的网友一枚,一个连名字我都懒得给的家伙。

好吧,这些我所叙述的故事绝对真实吗?难道不是我一个人闷得慌,精神分裂自己幻想出来的。那么如果有人得出这样一个离谱的答案,只能说明你想的比我还多!

不过,我也不排除这种可能性。他的存在与否,只有他自己心里清楚。

我们能感受的,只有自己。

牢牢记住一个人,未尝不是一件幸事,又何尝不是一种不幸。

这样的幸运和不幸,之于双方,记住的人,被记住的人,哪个更深刻一些,这种答案,我计较无能。

刚刚收到他的短消息,他说他刚刚竟然睡着了(哈,我猜得好准)。因为今天他很疲倦,近来几个夜里,他不是头疼,就是不想说话,身子累得很。虽然不敢自诩是最了解他的人,但我想我可以试着做一个走近他的人。

大部分人说,网友几乎全是见光死的,这个我也偷偷相信着。久不见阳光的东西,比什么都腐烂得更快。所以,为了保持一个良好印象,我想我不会去想象和他在现实中碰面的情形。

偶尔的梦里,很诚实地说,我见到的都是他凉宫的头像,而不是他本人(我见过他本人,从平面照片里)。所以,在现实中相撞的可能性很小吧。

可能性小,不代表没有那种可能。

用有限的生命去证明无限的可能。这句看起来冠冕堂皇的话,有它一直被念叨的价值。而生活每天都充满着意外,无论好坏。这一句也差不多被我唠叨了至少有上千次了。

我才不要随随便便把初吻之类的给人。我自然而然地笑着,诉说着。他不赞同也不反驳地听我谈我对童话爱情的向往。一切都是那么的顺理成章。并不觉得唐突,不觉得好笑。嗯,或许有点唐突,有点好笑吧。谁知道呢,谁管它呢!

我要爱我所爱的人,像他(她)珍惜我一样的,珍惜我自己,对,等着那个还没有出现在我生命里的人,为了那个人,我要像对待珍宝一样地爱惜自己。

“那你想怎么办?”慵懒的语调,他再一次地问我。

电脑的显示屏前,戴着耳麦的我扯开了大大的笑脸,一如既往地回答:“不知道。”

真是一个不大不小的麻烦。

银灰色的字体,稍显淡浊。

又在一个着了魔,接近破晓时分的凌晨。

望着他打出来的那三个字(在被无良人品催逼的情况下),无声地蠕动干涩的嘴唇,依稀能分辨的无意识的喃喃自语,谁也无法抹杀,不能看轻的心情,交叠十指,我不断祈祷,希望你能早点发现,快点发现,是的,亲爱的——…

我想,你最好能在睡觉前,给我的征文起个题目 = =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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