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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简单有时并不美(下)(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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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安澜聊到夜深,然后回到木棉花下咖啡馆,各自开车回家。晚上我居然做梦,梦到了安澜,他站在落英缤纷的紫荆花下问我,还记得吗?

我摇摇头。他说你记得的,别骗我。然后他凑头过来亲我……

好真实的感觉。

我一睁眼,终于明白这种真实感从何而来。原来是奔奔在舔我的脸,我推开它,跳下床冲进洗手间,洗潄完毕,我换上一身黑衣。

一年四季,我只在母亲祭日那天穿黑衣。临出门时,我有点犹豫,该不该打电话给父亲呢?

小时候每个母亲的祭日,父亲都会背着我去墓地,坐在母亲的墓前,跟我讲他跟母亲相识的过程。并无多少的浪漫,他们是下乡知青一起考上大学,自然走近的。那个时候社会风气严谨,他们连拖个手都是交往一个月后。拖手后,父亲还兴奋的无法安睡,背了一夜的《□□诗集》。恰同时少年,风华正茂○4。

亲吻发生在交往后三个月,父亲说,偷偷摸摸的,亲吻前四处张望一眼,亲吻后又四处张望了一眼。回到宿舍又是一夜不眠,又是大背《□□诗集》。男女并驾,如日方东○5。

上床发生在结婚之夜,那一夜父亲没空背诗。

后来的父亲只需要一天就把拖手、亲吻、上床全部搞定,他也不再背诵《□□诗集》。他用行动表明领悟了这句诗:多少事,从来急,天地转,光时迫,一万年太久,只争朝夕○6。

时光真是极好的雕刻家,把一个热爱□□诗选,一心想着长缨在手何日缚苍龙的男人,变成一个数“风流”人物只争今朝的花花公子。

但是在父亲的心里,母亲依然是唯一的。在他再婚之前的每年忌日,他都会与我一起到母亲墓前,重复着老掉牙的相识相交过程。我对母亲全无印象,父亲的嘴巴里,母亲是极美的人儿,极聪明的人儿。因为好的太极端,所以上帝觉得应该收回来陪自己。

父亲再婚后,就假装忘记了母亲的忌日。记得他再婚第一年,我还特意打电话问他忌日的花是我买还是他买?

他支吾了半天,说那天有重要商务会议。他以前安排工作都会有心错开母亲的忌日的。

我有心与他闹别扭,建议他把重要会议改期。他又支吾半天,说这是不可能的。我可爱的父亲在别的女人面前撒起谎来眼儿不眨,惟独在他唯一的女儿面前,支吾来支吾去,惟恐她不知道是个谎言。

我一怒之下扔了电话,一个人去了母亲的墓地。坐在墓前,山风徐过,冰凉的墓碑上有母亲几十年如一日的微笑。

第二天,继母给我打电话,说:“哎呀,都是我的错,忘了昨天是你妈的忌日,还硬拉着你爸出去玩。你爸也是的,不事先告诉我一声。飞飞,你别放在心上。”

我淡淡地说:“没关系,我妈托梦给我了。让我把她用过的东西全保留起来将来卖,虽说全是些便宜货,但不知道为什么有些人就特别喜欢二手货?”

继母哈哈两声,说:“飞飞说的话,我总是听不懂。”

胜利者当然听不懂失败者的话,我讨厌胜利了还特意跑到敌手面前打V手势。我并不怕她,但两人之间爆出战争,受伤最重的肯定是父亲。他已经为我耽误了十几年的个人幸福,我又怎么能让左右为难呢?所以我索性完全地撤退,远离他们的生活,让继母赢的不费吹灰之力,让她得不到一点的胜利感。

我的撤退赢得了继母的尊重,后来每年春节的家庭联谊会上,她对我非常客气。我的父亲也满意我的撤退,没有让他成为夹心饼干的夹心。

我已经习惯了这种表面化的友好,所以想了想,觉得还是不要打电话给父亲最好。去花店取来早就定好的白色康乃馨,一个人去了母亲的墓地。

刚跪拜完,就见父亲腆着肚子走了过来。比起春节,他又长胖了。为了掩饰自己的肚子,他特意穿着一件宽松的衣服,可是山风一吹贴在肚皮上,欲盖弥彰。

我心中忽然的不忍,别转了视线。

他走近,有点抱怨地说:“怎么不打电话叫我?”

我默然不语,站在一旁,看着他放下白菊花,哀思片刻。然后,他走到墓牌旁,拂去灰尘,抚摸着照片上母亲的微笑。

点燃的香柱烟气氲氤,飘在我们两人之间。我不知道如何开口,对于他忽然来拜祭母亲,我不惊讶但难过。他现在不是那个风流倜傥的大龄花花公子,而是一个挺着肚子的老年花花公子。事实上以他的年龄与不适宜的肚子,他是否还能成为花花公子?如果不能又如何是好?我的父亲已经适应了这种轻浮喧嚣的风流生活。

父亲偏头对我微笑,阳光照虚眼角的笑纹,他的微笑依然有着昔日的几分味道。“你现在有点象你妈了。”

我笑了笑,一屁股坐在墓前的台阶上。

父亲哈哈一笑,说:“不象了。”他走过来,在我旁边坐下。

我揽住他的脖子,把脑袋靠在他肩膀上,看着远处的山山水水。小时候,我与父亲每次都这样偎着在墓前坐很久,他就不紧不慢地跟我讲妈妈的好。

但台阶太低了,这种高度对父亲的肚子是一种迫害,他没有办法久坐,很快地站了起来,点燃一支烟,背着风站着。

我失望,真的好想与父亲一直揽着,就象小时候那样,每次坐在墓前时,我就觉得自己是一个幸福的小女孩。我也站了起来,挽着他的胳膊,说:“我们回去吧。”

他点点头,又回头看了一眼母亲的坟墓,然后与我慢慢地往山下走去。快到山脚下时,有个二十年一直存在的坑,不大不小。我先跳了过去,然后不假思索地朝另一边的父亲伸出了手。

他看着我的手,微微僵住。

当我很小的时候,父亲抱着我跳过这个坑;当我稍长,他就会先跳过,然后友好地朝我伸出手;后来我成年,每次依然是父亲先跳过,然后微笑着对我伸出手。那是一个父亲对女儿的爱护。

但是今天,我向父亲伸出了手,伸出了暗示他衰老的手。而这个只手,甚至是毫无意识的伸了过去。父亲身子微微僵硬,看着我的眸子里有着一闪而过的惶恐与难过。

我缩回手,努力地微笑着。

父亲也微笑,然后跳了过来。但不知道为何,这个平常的坑,却让他落脚时微微一歪。他顿了一下,脸上的笑容也晃了一下,然后他更加努力地微笑着。

我们回到各自的车里,一前一后往市区开去,回了各自的家。

傍晚时,我与漂漂、裴永俊吃饭,继母的电话来了。她很直接地问我:“你爸去你妈墓地了?”

我淡淡地说:“是的。”

她又说:“他把脚扭伤了。”

我想起父亲跳过坑时的别扭姿态,并不是件意外的事情。

继母强调:“他不应该把脚扭伤。”

我问:“那你觉得,他应该扭伤哪里?”

继母愣了愣,微微提高声音,说:“你在说什么?”

我说:“爸爸他已经不是三、四十岁的壮年人,也许明天他会扭伤脖子,后天他会扭伤腰。不过我想,他有你的照顾,这种概率非常非常小。这次他扭伤脚是我疏忽,麻烦你多多照料了。”

继母沉默了一会儿,低低地说:“保姆有事找我,我要挂电话了。”

“等等。”我拦住她,“你一定记得刚碰到我爸时,那时候他又英俊又风趣吧?”

“是。”若非如此,继母如何肯费尽心思将他套牢。

“那个时候,我以为他一辈子都会玩下去的,但是他爱上了你,并且娶了你。我知道他自从跟你结婚以后过的非常开心,心宽体胖,所以他才胖了那么多。虽然你是他妻子,你才是他最亲密的人,但作为他的女儿,我依然要深深地感谢你。”我知道,父亲的发胖是衰老的本能,并不是幸福生活的证明。但说谎如果能让父亲生活幸福,我愿意说很多很多。

继母沉默良久,然后一声不吭地挂断了电话。

我合上手机,伸出筷子半天没挟到一根菜。

漂漂深深地看我一眼,倒了一杯葡萄酒递给我。

我喝了一大口,眼前忽然浮现白天的一幕:山风吹着父亲宽大的衣服,他的肚子如此彰然。眼睛不由自主地湿润了,我赶紧低下头咳嗽,假装被酒呛着。

父亲的脚并无大碍,差不多两天就痊愈了。我听他电话里的声音跟平常一样,顿时吁了口气,看来并没有什么特别的事情发生。虽然在他再婚的时候我就想到可能的结局,但真的不希望结局成真。

“暗夜之狼”的图文在网上终于揭起了轰动效应。对于他白领身份的质疑声音也越来越高,而且很多网友认为文章与图片都很精致,所以炒作成分比较大。但很大部分网友说既然有美图欣赏又有美文阅读,管他是否炒作。

同时,有各种各样的爆料者,有几个女网友信誓旦旦地说,她们就是狼的猎物,对他胸口的那头性感狼头印象十分深刻。甚至某个女网友也开了图文贴,贴名就叫:我与暗夜之狼的一夜情深。

对此,我与漂漂只有大笑。网络就是如此的有意思,真真假假,假假真真,谁也搞不清楚。很多时候大家成了棋子,却自己都不知道。

但其中一个爆料让我与漂漂惊出一身冷汗,这名网友声称在**住宅小区见过一个人,长的有点象“暗夜之狼”。这个住宅小区正好是我们住的小区。幸好裴永俊被我们藏在家里,大门不出,二门不迈,连窗帘都是拉的紧紧的。

我吩咐何兰马上注册个马甲,声称在另一个住宅区见过裴永俊,混淆大家的视线。

但是我房子所在的住宅区是个很大型的住宅区,人口众多,将裴永俊留在此地始终是个祸端。于是我跟漂漂商量了一下,觉得最好将他转移到一个人少,邻居之间根本不会注意的小区。

漂漂苦恼地说,这样的小区自然有,可是租这样的房子需要不少的钱。

我心中一动,想到洁西丝住的金碧苑别墅,那里就是人烟稀少,洁西丝的房子处于最高处,根本没人会看到她房子里的人。想起这事,另一问题跟着浮上心头,我大吃一惊。自从我与洁西丝在沙滩裸泳后,就一直没有联系过,一般都是她主动联系我的。这阵子我太忙了,居然也没有注意到。

我连忙给洁西丝打了个电话,问她在哪里在干什么?

她懒洋洋地说:“在家里,什么都不干。”

我奇怪地问:“什么都不干?”

她说:“对,什么都不干。”

我越听越不对劲,无论她的声音还是她的说话口气,都有种意兴阑珊的味道。这不是洁西丝的味道,她是热烈的好玩的,象是大红的玫瑰,要夺走他人的眼球。可是现在她那样的口气,仿佛对什么事情都失去了兴致。

“我马上过来看看你。”我搁下电话,马上开车到金碧苑。

跳下车,我看到门口的大垃圾筒里,横七竖八全是酒瓶。保姆小跑过来为我开院门。洁西丝站在露台上,倚着栏杆半探出身子,冲我笑着。

我快步走上露台,她已经躺回摇椅里,摇椅边一个冰桶里搁着支红酒。酒瓶已经半空了。洁西丝两颊酡红,对我举着酒杯晃了晃,说“要不要来点?”

我走近她,倚着栏杆问:“这么多天,你都在家里喝酒?”

她不答我,把酒杯对着太阳,眯眼看着,说:“这是一支好酒,你真不要尝一下吗?”光线在琥珀红酒液里很灿烂地晃荡着。我虽然不懂酒,也知道这酒不错,颜色正的没话说。

“洁西丝,为什么不出去玩?”

“有什么好玩?”她平静地看着我,那是一种彻底的平静,在眼睛深处。

我终于明白了西谚所说的:多年的娼妇静过修女。

“现在觉得酒才是最好的。”她轻轻地啜了一口,然后漫不经心地微笑着。可是阳光照着她整张脸,她的眼睛里全无笑意。

我心里堵的慌,这不是我认识的那个洁西丝,她应该是飞扬跋扈与热烈好玩的。记得有次,她开快车被警察拦了下来,结果吵了起来。洁西丝一怒之下,扔下车子拦了辆出租车走了。后来她跟我说要报复这个警察。

我看她腮梆子都绷紧了,估计她说的是心里话,想来不久这城市得多一桩无头冤案:某警务人员被一群来历不明的人暴殴。

然而隔着几天,她大清早地打电话吵醒我:“下楼,快下楼。”

我穿着睡衣冲下了楼,睡意惺松地看着洁西丝坐在红色的敞篷车里,笑得春花灿烂,她的旁边坐着一个身着警服的男人。

我瞠目结舌,她则伸出食指和中指做了个V的标志,然后踩着油门,呼地蹿了出去。

我摇摇头失笑,这就是她的报仇模式,将警察弄上床。

后来有一次她碰到我,得意地跟我说,那位警察同志天天打电话纠缠着她。她深深地吸了一口烟,从鼻孔里喷出两股轻烟,不屑地说:“切。”

她是不少男人,所以压根儿不在意任何男人。除了潘中华,因为人家不屑她,她反而觉得他特别矜贵。

然而这最后的矜贵也破灭了,她终于失去了期盼与目标,她不知道做什么,除了沉溺酒精。

我伸手夺她手中酒杯,她很无所谓地松手,随手抓起冰桶上的酒瓶,仰头就是一口。我不得不又抢过酒瓶,她依然无所谓,拿起香烟与打火机,吧哒点燃一支烟。我很无奈地看着她,说:“洁西丝你不能这样子。”

她耸耸肩说:“我能这样子。”

“你知不知道?你现在看起来很憔悴,很老。”

这个平常她最在意的事情,也没有激起想象中的反应,她说:“很好,我恨不得明天六十后天八十大后天可以下地狱。”

“洁西丝。”我不敢相信从她嘴巴里听到这样的话。

她吐了个烟圈,然后冲我懒洋洋地笑着。

她笑的太多,我心里直发毛。“洁西丝,你的人生还有很长一段路,你不能这样子就放弃了。你会再遇到心仪的男人,然后还会结婚,生一个漂亮的宝宝。”

她摆摆手,厌烦地说:“飞飞,我现在发现你越来越喜欢说教了。”

“好吧。”我把酒瓶递回给她,“这是你的人生,你可以全权处理。但是请你稍微打扮一下自己,因为有个人要住进你家里。”

“什么?”

我举起酒杯喝了一口,确实是好酒,如此醇厚。“裴永俊要住到你家里。”

“为什么?”

我说:“他现在需要一个住的地方,而你欠他人情。”

洁西丝认同我这句话,张开的嘴巴闭的紧紧。

我又说:“今天晚上,他就会住到你这里,我想他不希望看到一个醉醺醺而且邋遢的女人。”

洁西丝嘲讽地笑了笑,说:“那意味着我要天天听桃子了。”

这句话让我一下子沉默了。

事实上,自从裴永俊回来后,再也不提桃子了。他每天不是拿本书在看,就是在折腾电脑。我不喜欢他这种深沉的样子,倒宁肯他口口声声的桃子。

“好吧。”洁西丝搁下酒瓶,挽了挽头发,“你放心,我不会在一个英俊男人面前如此的邋遢。”

我很想问她在潘中华的婚礼上发生了什么事?为什么裴永俊会挥拳而她狂笑?但事情发生十天了,依照她藏不住话的性格,若想说早就说了。

裴永俊听到要搬到洁西丝家里时,微微一怔,但并没有说什么。潘中华婚礼上发生什么事情,他也从来不提,这是洁西丝与他有共同的秘密。在我看来,这是好事,有共同秘密的两人应该能够和睦相处。

事后证明,我想的太简单。

当然,简单一直是我一大性格特点。如果不是头脑简单,我也不会凭着一股热情与一个梦想就创建了一个网站,并且将自己套牢。就象哲林所说:你又不聪明,又不会手段,将钱直接烧了还有点火光。

想到哲林,我微微心痛。我发现正在将他遗忘,这不是我的意愿,而是时间自然的流逝不可抵挡的结果。就比如这十多天,我忙于工作,完完全全地忘了他。当我空闲下来时,顿时大吃一惊,什么时候哲林只变成闲睱时可有可无的思念了?

我终于意识到,结束的时候到来了。

或者说我与他的爱情早已经耗尽了自身的力量,只是我拒绝接受,所以用思念与单恋人为地延长着。

在经历了三年多的省略号,一个巨大的句号正砸向我。就象春日高枝上的木棉花,最终也只能坠落在地上,化成一滩红色的泥。

注○5:摘自一九二五的《沁园春—长沙》。

注○6:摘自一九三九年的《妇女解放》。

注○7:摘自一九六三年的《满江红—和郭沫若同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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