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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 皇家有妖(下)(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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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祖国的百姓都道当朝圣上与凰后乃天作之合,两人伉俪情深的同时,还将东祖国统治得妥妥当当。对内,百姓丰衣足食、生活和乐。对外,邻国交好,四海升平。别的不说,光是我之前和曾少离几人出门吃饭,在酒楼里听到的

我想如果他们有幸能听到自家皇帝和凰后抢烧鸡抢回来的罗曼史,一定会感动得想哭。

跑题了,扯回去。

话说当时到嘴的烧鸡飞到了别人嘴里,瑾血色自打在鬼都混出头以后就从来没有遇过这种事情。所以在短暂的震惊过后,他对面前这个抢食的女孩童表现出了浓厚的兴趣。

用骷髅的话说,他找虐了。

趁着女孩童吃鸡的时候,用法术烧她的衣角——结果那小孩拍火苗的时候不小心撞到某路人,还碰巧将路人手中捧着的一碗新鲜猪油打翻到瑾血色身上——连带着自己拍火苗时不小心拍过去的几点火星。

于是瑾血色迅速从看火的变成救火的,又叫又跳,好不容易混进人群里化形溜走,才止住火势。

被火烧了一通的瑾血色怒火更甚,跟在女孩身后走了半天。路过某件客栈下面的时候,用法术将客栈里头一桶脏兮兮的洗脚水移了出来,从女孩的头顶“哗——”一声倾盆倒下!

……

被浇透的人自然是他自己。因为女孩居然在那桶水倒下之际突然发力,“嗖”地向前冲去!他条件反射地一把扑向前想抓住她——结果两个字就可以概括了。

悲催……

怎么说那也是未来皇帝,虽然才是屁大的孩子,但照骷髅的话说,凤气护体还是有的。可惜,当瑾血色终于意识到自己是在做无用功的时候,他已经被马踩了两次、被看猪肉的屠户甩出来的刀敲中三轮、被两个街头对打的泼夫造成大小误伤不计其数……

我回头看向瑾血色,一双死鱼眼将心底所有的失望之情表达得淋漓尽致。

他干咳了几声,专心致志地抠着指甲。

我翻了个白眼,问骷髅:“然后呢?”

“我们当时都在鬼都,上面的场景,也是从镜湖里看到的。”骷髅轻描淡写,“见他吃了那么多次瘪,我们料想他应该会有所收敛。再加上那段时间鬼都阴气外漏,白天众鬼都不精神,我们便都洗洗睡去了。谁还知道他后来怎么样!”

我:“……”

我:“我觉得你们真的没有一点同胞爱。”

骷髅浅哼一声,别过了头。

我故事没听够,意犹未尽地问瑾血色:“后来呢?”

“后来,我突然发现她就是我一生所求,我与她女才郎貌玉女金童……”瑾血色还想走文艺路线,被我瞪了几眼,终于气馁,“好吧。我算了一下,发现原来她是未来皇帝。正所谓晚巴结不如早巴结,难得连天都给我一个那么好的机会,让我在距离都城偏远的地方见到未来皇帝!我当然得粘上去!”

“哈哈,然后你就跟着她跑了?”我笑得合不拢嘴。

“我岂会做出如此鲁莽之事。”瑾血色幽怨地看了我一眼,冲骷髅一怒嘴:“我后来有将她带回鬼都,本想让师傅它们看一下没想到它们突然怒了。一个个都冷面对我,小伯桃还直接将我和我娘子扔出了鬼都!这世风日下,世道沧桑……”

瑾血色说着说着,手帕一甩,“哗啦”地变成了桌布,抽泣地往眼角抹去。

我果断回头指责骷髅:“伯桃,你们那样做是不对的!”

“是吗?”骷髅面无表情,“正午时分,阳光火辣,正是一天之内阳气最胜阴气最弱的时期。鬼都众鬼怪都在睡觉修行——他突然间带着个凡人的小孩子将我设在鬼都入口的结界踹开,然后将我从坟地里拖出来,让我腾出房子借给那小孩上茅房……”

骷髅顿了顿,挑眉看我,一股气势不怒自威:“我不把他们扔出去,难道还要给他们沏茶?”

“……我发自内心地觉得他是自作自受。”我讪笑道。

……

瑾血色摊手感叹:“璐儿,你好歹也算是本宫半个儿媳妇。虽然小伯桃的确是凶悍了点,但在本宫面前,你起码也该维持一下英姿飒爽、不畏夫君的形象吧?”

我嘴角一抽搐:又是儿媳妇……你脱口而出这个称号时,能不能稍微考虑一下我身边那位的感想……

果然,骷髅瞪向了瑾血色:“你少在那边贫嘴!今日让璐儿进宫,你总不会是想炫耀当初的事迹吧?有话快说,我们忙得很!”

瑾血色迅速露出一抹揶揄的笑容:“忙着行床第之欢?”

骷髅笑得比他更欢畅:“是又如何?”

瑾血色:“……”

瑾血色:“好吧,我的确有事相求。”

正常情况来说,我是一个心地善良、积极向上、受过良好教育的人。虽然还没有像曾少离那样助人为乐到走火入魔的状态,但还不至于报复社会。如果认识的人有什么困难,而我又能帮得上忙的话,我是不会拒绝的。

但那只是正常情况下。

穿越到古代不算正常情况,认识的人是个自称为我半个岳父的皇帝她相公——这不属于正常情况。

所以就在瑾血色“有事相求”的“求”字还挂在唇边时,我就脱口而出:“不帮!”

……

骷髅和瑾血色都有一瞬间的恍神。

但很快,骷髅便反应了过来,唇角轻扬:“好。”

“好什么好!?”瑾血色慌了,“我还没说让你们帮什么呢!”

“你们皇宫那么多人才,非得我们帮忙吗?”我撇了撇嘴。

“这件事唯有你能帮上忙!”瑾血色义正言辞,“你是本宫心目中独一无二的人选啊!”

我幽幽地叹了口气:“历史上,大人物忽悠小人物去拼命送死的时候都说对方是独一无二的人选。后来呢,他们只好用些独一无二的死法来证明那些大人物目光如炬……”

瑾血色举手发誓:“本宫绝对不是那样的人!”

骷髅一声冷笑:“你从来就不是人。”

瑾血色完败,咬着手帕恶狠狠道:“你们先听本宫说完!”

东祖国是个富裕之国,盛世太平,百姓生活惬意。再加上当朝圣上治理得当,群臣忠贤,守住边土的将领又个个爱国守法,可谓国泰民安,充分显现出群体的力量。

然而说到东祖国的富裕,就不得不提到东祖国首富——钱家。

钱家,家如其名,相当于东祖国第二个国库。作为一个商贾之家,钱家的准则是“没有不做的生意,没有不赚的钱”。不管是高级一点的酒楼、客栈、布料店、古玩店,还是低级一点的棺材铺、窑子、倒买倒卖黑市,钱家可谓一手包办,将垄断生意的才华发挥得淋漓尽致。

一般来说,有钱人家一旦荷包鼓起来,就会很空闲。这人一空闲,就会遐想很多不应该想的事情。

譬如升官,譬如上朝,譬如把自己儿子塞到圣上的后宫弥补一下资源缺失。

……

但是,以上遐想从来没有在钱家出现过。

钱家人始终专心致志地做着生意,垄断了本国经济后,就开始向外发展。朝廷也从来不会故意给钱家穿小鞋,反而时时扶持,多有维护。

瑾血色的解释是:因为钱家本来就是皇室的一个分支。

皇室中人,总会有几个特别无聊的。他们或者是对权势不感兴趣,或者是希望通过发展商业内部刺激国家,让百姓丰衣足食。这部分人从皇室中脱离出来,组合成以“求财”为目的的钱家。明面看来,钱家是一路扶持着当朝皇帝登基的暴富之家;暗地里,他们也是皇室中一批对皇帝及其忠实的皇亲国戚。

瑾血色身为骷髅的师兄,读心术自然也差不到哪里去。

早在钱家成型之前,他便将那批脱离皇室的人调查得清清楚楚,避免她们心底藏着什么谋反的想法,将来会危害了皇朝。庆幸的是,那批人各个耿直正义,对皇帝也是忠心无比,从来没有捅出什么篓子。

钱家的生意愈做愈大,一晃眼,十几年过去了。当初从皇室脱离出来的人都各自有了婚配,钱家的掌权从上一代移到了下一代手中。

向来平静的钱家,开始闹事了。

“闹什么事?”我问。

“分家。”瑾血色抑扬顿挫道。

“那算什么事啊?”我翻了个白眼。

骷髅浅笑:“分家,在普通的商贾之家里发生,兴许只是小事。但钱家是皇室中人暗地里脱离皇宫组成的家族,背后与宫中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蓦蓦然说要分家,必定与钱家内部有关,甚至,会关联到她们对圣上的态度。”

“她们针对的是本宫!”瑾血色忿忿不平道,“那群黄毛丫头,说什么凰后进宫多年毫无所出,实在有违父仪天下的原则。现在她们分成了两派,就着要不要给圣上后宫进贡美男子的问题吵得欢呢!”

骷髅露出了一脸看好戏似的笑容:“既然你如此烦恼,干脆生个孩儿,堵了她们的嘴不就成了。”

瑾血色咬手帕:“人妖本来就殊途,你和璐儿尚且生不出半人半鬼的孩子。没个三五十年,难道我……本宫生得出半人半妖的娃!?一句话,帮还是不帮!?”

骷髅笑眯眯地一字一顿:“不、帮。”

瑾血色跳脚,想了想,手一晃,一件紫色的杯盏倏忽出现在掌心。

“嘿嘿,帮了本宫的话,这紫秋的第三个杯盏就是你们的了。”瑾血色笑得很猥琐,一脸诱惑小孩的怪大叔模样,“如何?心动吧?这可是本宫花了大心思才找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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