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7 宜阳再进溢香阁(1 / 1)
为了不让大风太过显眼,我只好拿了几两银子雇了辆马车,车夫一开始还有些怕大风,后来慢慢的熟了,车夫才知道这是一只长相凶猛的温顺的小绵羊(大风:哼,猛狗不发威,你真当我是小绵羊啊?)。
“王伯,我们离宜阳城还有多少日路程?”马车行了好几日,还没到宜阳,路过的几个城我也不太熟悉。
“现在我们已进入平城境内了,离宜阳城还有三天路程。”车夫王伯是个开朗、耐心的老头子,一路上对于我孜孜不倦的问题,他都一一作答,我所问的无非都是与秋墨隐登基有关的,他答的也和千夜的差不多,每当他说起秋墨隐的时侯,都会面露崇拜的之色,我不禁想,一个能让自已的子民崇拜着的皇帝,肯定是明君。
每日一只小黑鼠,提神醒脑!
每日一只小黑鼠,身体倍儿棒!
每日一只小墨鼠,一口气跑五百米,不费劲儿!
——大风这丫一天不吃小黑鼠就混身不自在,我就给它编了一大堆广告词,这丫还听得津津有味。
自从出谷后,大风的活动量明显不够,看着他日益增长的赘肉,我强制性地每天让它跟着车跑半个小时,虽然它丫颇有些不愿意,但在我的威逼(不给它小黑吃)利诱(给它小黑吃)下,也只能照办。
自那以后,附近也许会产生一个传言,说此地有一只金毛大怪物出没,而背负那个金毛大怪物名声的,不是别‘人’,正是我们家大风。
进入宜阳边界,我就没让大风再下车跑步了。
一来,宜阳城是京城,防护设施发达,万一什么时侯有人发现我家大风,把它当怪物射死了怎么办?
二来,我不想太过注目,毕竟我是悄悄回来的。
“前方来者何人,请下车接受检查!”刚过了关口,马车就被一众人拦了下来。
检查?我掀开车帘问道:“出什么事了?”
“云姑娘,自上次慕容焱带兵攻城后,每辆要进入京城的马车都会被检审。”王伯解释道。
“哦!”我只好下了车,但大风,我一时却不知道要不要让它下来。
“军爷,小女子养的一只小狗,就。。。不用下来了吧?”我试探性地问。
带头的官兵挥挥手道:“也拉下来吧,我们要搜车。”
我只好硬着头皮将大风“请”出来。
大风刚露出一个头,旁边就有人大叫一声,差点不顾形象,撒腿就跑。
我无奈地冲上去抱住大风藏到身后道:“军爷,小女子家这条狗是大。。。大了点,但不会咬。。。咬人,你们放心搜吧!”
那几个人半晌才从惊愕中恢复过来,见大风确实没有伤人的意思,才放心地将马车内外搜了个遍。
走之前,带头那人指指大风说:“进了京城,这狗,可要管好,若是咬了人,被人打死,别怪我没知会姑娘。”
大风莫明其妙地看了看他,又回头看看我。
我忙安抚它道:“没事,没事,京城人多,你若是看不惯谁,就闭上眼睛不看,但千万别去咬就行了,呃!你知道什么是咬吧?就像你咬小黑那样。。。”说着还比了个撕咬的动作。
我还真没见过大风咬人,估摸着它应该还不会咬人,但若是这样,遇到坏人可怎么办啊?
“但是,若是遇到坏人,你一定要去咬哦!”我想了想又道:“不过要我叫你咬才咬。”我可不想它节外生枝。
大风不耐烦地瞅了我一眼,自顾自上车睡大觉去了。
离开四年,京城变化不算大,但比以前更繁华了。
满街的小摊,卖着我平日里最喜欢的小饰品、泥人、零食等,看来,一到京城看到这些小摊,又勾起我久违的购物欲了,千夜给我的银子倒是够我买通一条街了—— 一个摊位买一样的话。
路过当初我开的胭脂店,竟然还在,连名字都没变,一时好奇,便让王伯停下车,走了进去。
“姑娘,是来买胭脂的吧!本店的鲜花胭脂可是独家秘制的。”迎面走来一个身着青衣,熟得不能再熟的人,四年了,他长高了不少,也成了一个英俊青年了。
“姑娘,你。。。怎么了?”见我看着他发呆,王子寅脸刷地红了。
我才意识到自已的失态,忙干咳两声,捏着嗓子道:“你是这里掌柜的?”
“正是,姑娘里面请。”随他进了溢香阁,柜台边背对着我们坐着一个女子,头发绾了一个妇人吉,但那背影。。。。。。
“娘子,这位姑娘来买胭脂,你把昨日才送来那几盒玫瑰胭脂膏拿出来给这位姑娘瞧瞧。”身旁的王子寅满脸温柔地对她道。
那女子转过脸来,淡笑着道:“姑娘且过来坐着,奴家去拿来给您看。”那姿态,已褪去了当年的泼辣。
无法用言语来表达我此刻的心情,没想到,王子寅和添娣竟然成了亲,呵呵,我真心替他们高兴,但我又不知道要不要告诉他们,我是‘已死去’的莫云兮。
算了,见他们如些恩爱,我回来,也是个多余的人,既然这样,不如继续‘装死’吧!
添娣拿出几盒玫瑰色的胭脂膏,我凑近一闻,果然是玫瑰香,香味还很鲜,如刚摘下的玫瑰花一般,告诉他制法时,我便知道王子寅会成功,但没想到短短四年,他竟然能用各种花做出胭脂膏了,比我想像中的还要好。
随意选了两盒,便付了银子走出店门,这些胭脂膏我根本不用的,但看着他们如此热情,不买,反倒是我的不对了。
一路小跑至车前,上了车,用手轻抚胸前,却无法安抚此刻狂跳着的心,我有几次都忍不住想扑上去抱住添娣大哭一场,倾诉我这几年对她们的思念,但终究还是被我抑制住了,在之后的几秒内,我下了一个决定,等看到大姐后,我便离开宜阳,回去山谷,现在看来,还是山谷更适合我。
不能住客栈,只好让王伯帮我找了一间民房,院子不大,比以前租那间小得多,应该是一个附院,我对这间房子很满意,至少住进去不会显得空。
付了车钱,王伯又帮我买了一大堆日需品,他看我一个女孩子,这样单独一人住着也不甚放心,便又交待了一大堆事情,连‘防狼’的知识都交待了,我表面上认真听着,心里早已笑开了花,王伯怎会知道,我做为一个21世纪的知识女性,防狼手则早被我背得滚瓜烂熟了,他这点小把戏对付古代的色狼还可以,但21世纪的,那是一点作用都没有。
王伯滔滔不绝了一个多小时才扬鞭而去,看着王伯离去的身影,我再次感到,我又孤身一人了,有亲人不能相认,这种心情,我以前从没有体会过的。
“汪!汪汪!”
大风趴在地上,舔着比我拳头还大的‘小’爪子,我知道,它做这个动作,便是在提示我,午餐时间到了。
用两根棍子从笼子里夹出一只黑鼠丢给它,便开始收拾房间。
还好,这院子虽不大,但应有尽有,也非常干静,主人就住在隔壁,是个三十多岁的妇人,丈夫在附近县城里做生意,平常就她一人在家,叫我有事可以直接隔着墙叫她。
一直收拾到下午,才把我常用的器具归位,在隔壁房间给大风弄了一个相当舒适的窝,安排它去睡午觉,我便出门去买了一些女人的‘生活用品’。
在山谷里,来月事都是将千夜的衣服拿来拆成小条,缝成‘女人用品’,现在想来,也真难为了千夜,他的衣服被我拆得只剩了两件换洗的,每次我用过意不去的眼神看着他时,他都会甩甩头骄傲地说:神仙是不用换衣裳的;
我每次都会当成他发神经,因为我从来没想过他竟然真的是神仙。
是啊,这我倒忘了,电视里的神仙都没换过衣服,但千夜,做为神仙,衣服也太多了点吧,难道他是比较臭美的神仙?想着不禁宛尔。
离开千夜,真是有些不习惯啊?以前就与同寝室的姐妹们讨论过这个问题,总结出来的结果便是,人都犯贱;
是啊,以前天天跟千夜吵,烦他烦得要死,现在没人吵了,反而有些想念,我呀,最大的缺点,便是太容易依赖别人了。
奔波了这么多天,还没好好泡过澡,于是我找来浴桶拖到自已房间,然后打上水想舒舒服服地泡个澡,却见大风那只‘色狗’不知何时跑来我房里了,忙又把它赶回另一间房里,关上门,有门的感觉真好啊,以前在阁楼里洗澡老是担惊受怕的,一方面要提防千夜那个色狼,呃!不对,是色神;另一方面又要提防大风这只‘色狗’,我容易吗,我?
边洗着澡,大风还在外面撞着门,我倒担心这门经不起它那样折腾。
快速洗完澡,将快要被撞裂的门打开,看到大风失望的眼神,它许是觉得这门太牢固了吧!
望着铜镜里的女子,险些认不出来,这四年来,除了跟着千夜去捉鱼时偶尔会看到河水里的倒影外,我竟然一次镜子都没有照过,这下一见,与四年前变化也太大了点吧!镜中女子与我21世纪的样子更像了,虽算不上很漂亮,但站在一群女子中,却是最出众的,非常有个性的一张脸,这也是当初我学表演的原因。
肚子咕咕地叫起来,我才意识到,午时已过,我竟然还没吃午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