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1 / 1)
烟-爱浅情深(清)
作者:Jean
第一章
我,冯清扬,T大学毕业的所谓高材生,英文专业。
在这个社会上会说英语,说得好的大有人在,我们没什么优势。所以我们专业的人基本上都通晓几门外语。我也会说德、法、两门语言。
不过我拒绝了毕业后去外企做个白领,现在的我是个名不见经传的小模特,吃青春饭。我只需要漂亮,会得再多也没什么用,
毕业才一年多,我已有了自己的房子和一辆马自达。当然,是从男人那里来的。我不忌讳别人怪异的眼光,那只是嫉妒。当我看见别人固守自以为纯洁的爱情并对我嗤之以鼻时,只觉得太可笑了。因为我明白自己比她们进化了,虽然我也是从那一步走过来的。
现在住的房子是一个叫程季嘉的男人买的,他当然也是我诸多男友之一。大我一届的大学校友,追我三年,目前在国外,是我所有男友中比较特别的一个。
最后一次见他是个下着大雪的冬夜...他带着绝望的说“扬扬,所有的事都会过去的,求你给我一次机会。”
“机会?我给你得还不够么?我得初夜啊,少爷!”我不以为然。
“你,你知道我说的是什么,我要的不是你的肉体,我希望和你厮守一生。扬扬,我不在乎你过去怎样,不在乎你现在做了什么,我甚至接受你心底爱着别人...”
我不等他说完打断道:“你算了吧,别说爱字,我不爱任何人。”
“我不知怎么才能劝醒你,你让我守护你不好么?我只希望自己可以保护你,看见你变成这样,我的心...”
“你的心?呵呵,我不在乎谁的心。季嘉,你还是乖乖的出国吧,按你父母所想的那样做个乖儿子。至于我,我和你是不同的人,你以前认识的清扬已经死了。知道你对我好,可我也报答你了,人还是不要太贪心的好。好好出国深造,也许以后你比你爸爸更有成就时我会考虑做你的情人,但绝不是爱人。”我微笑着杀死了季嘉的心,看到他的眼睛渐渐湿润然后结冰,再也看不出是悲伤是怨恨。
慢慢的周围的空气也没有了温度,我想着,呵,终于全部都冻结了,不会再有伤了。
季嘉把一个盒子放在我手心,缓缓转身,用尽他全身的力气和一生的热情。
看他离去再也没有回头我终于放声大哭起来,我坐在雪地上哭个不停,心底后悔,但知道自己不得不这样做。
我有些希望奇迹发生,他回来然后我和他在一起。不过季嘉没有再回来,我想他再也不会回来了。
这样也好。
从那以后,我的心冻结在那个雪夜,我开始自己的游戏。
季嘉给我的是一套房子。他给我的盒子中装着钥匙,房产证,和一张便条:
扬扬:
我最坏的打算便是交给你这个,如果你能和我在一起,我就不出国,我多想和你厮守一生啊。
可是当你看见这些东西时,我已经离开了你,我再也不能保护你了。留下这套房子给你,至少你以后可以有个躲藏起来抚平自己伤口的地方,至少我会放心一点。扬扬,你好残忍,你对自己残忍,可是你应该知道,我爱你,我对你的伤感同身受,我也一样痛苦。你为什么不能给彼此一次机会呢?为什么要这么的决绝以及......对于你,我有时候形容不出来我的感觉,但是我知道我爱你。
季嘉
季嘉给了我一个家,我给了他永远的伤害。他走后,我的堕落更是无以复加了,不过堕落能让我觉得自己还是活着的。我有很多男友,他们都是我生命的过客,我曾以为会厮守一生的那个也是我的过客
我一出生就失去了母亲,还未记事父亲也撒手而去。我和外婆两个人相依为命。
小时候的日子很苦,但是外婆却用自己孱弱的身体为我支撑起一片天空。她省吃俭用,最后送我上了大学。
在学校我是最最普通的那类女生:每天带个水壶去上自习或去图书馆,从来不逛街买衣服,吃食堂里的特价菜。我拒绝男生的追求,我知道自己没有本钱恋爱。
但是可能老天照顾我,给了我一张绝好的脸孔吧。追求我的人竟数不胜数,甚至有人痴情到在寝室楼下打出横幅对我告白。
最后我给自己配了副平光的黑框大眼镜用来遮住自己惹祸的脸,我只想学成之后报答外婆,在大学谈恋爱花费对我是巨大的,我奢侈不了。
但是,还是有些人对我而言是特别的,比如程季嘉、比如李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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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遇见程季嘉是在我去图书馆的路上,他开着一辆宝马从我身后缓缓驶来,在我身边摇下车窗,摘下墨镜问道:“同学,打扰一下。你知道学校新开的第七大教室的在哪么?”
他的眼睛里闪过一丝惊艳的光,我面无表情地说:“在静思楼的东南角。”
静思楼就在前面不远处,他于是不好意思地笑笑说:“谢谢啊!很久没上课了,新开了教室我都不知道。”
我静静地看着这个贴着纨绔子弟标签的家伙,没有说话。
他讪讪的一笑又问:“你大几了?”
“大一。还有事么?没事我先走了。”说着我就转身继续走,这人不是要上课么,还在这里问什么!
我接触过几个这种在学校里开车的学生,无非是家里有钱罢了。他们只是喜欢我的脸。我心中烦躁,怎么又遇见一个。
他竟不放弃的缓缓开着车跟在我边上又说:“我大二了,我叫程季嘉,你呢?你该配隐形眼镜才对......”
他还没说完,我狠狠的瞪了他一眼,小跑起来。
“哎,你别走啊,你...”他在后面喊着。
我快步跑进了图书馆,甩掉这个讨厌的有钱人。
这就是我第一次遇见程季嘉,他给我的印象实在不好,虽然长了幅绝好的皮囊。
后来常常遇见他,我慢慢觉得他也不那么糟糕,于是就成了朋友。我拒绝他的追求后,他还是很有绅士风度的说要做我的好朋友。但他是那种一幅玩世不恭样子的公子哥,几乎没见他认真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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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遇见李沫则像老派的电影一样,是在我大二刚开学时。
轮到我们去火车站接学弟学妹了,好容易帮大一新生和随行的家长把行李放上了车,校车开向学校。我刚松了口气环视了一下四周,就看一个家长无奈的站在一个男生旁边,那男生则稳如泰山的坐着。旁边人看着他们,用眼神责怪那男生的不孝顺。
我那时候很羞涩,不善与人交谈,更别说训斥那男孩了。只好站起身说:“阿姨,你坐这里吧。”
那家长还没说话,旁边有一个同样是来接新生的男生起身对那坐着的男生说:“你妈妈和你一起坐火车来这么辛苦,你怎么好意思自己坐着要她站着?现在都是大学生了,还不懂事!”
坐着的男孩子恼怒地看着我们,但是大约也知道自己不对,就倔倔起身说:“妈,坐吧。”
看他妈妈坐下我们也不好说什么了。
我身边的男生又对他说:“你坐这里吧。”把自己的位子让给了他。男孩子脸立刻红了,不好意思的说:“谢谢啊。”
我心底觉得这人真厉害,我就不敢这么说话。
他转头又说:“你也坐吧,搬东西怪累的。”我坐下来鼓起勇气,第一次主动和男生说话:“你叫什么名字?”
“李沫。大二的,工商管理院的。”
“我是冯清扬,英语院,也大二。”他憨憨的一笑,没再说什么。
那一刻我就对他有了好感。其实他不是追我的男生中最帅的,也是出身普通家庭。但是他的正直、果敢又憨厚的样子,让我觉得他是个很不错的人。
我们的爱情来得也极快,最初他只是约我吃饭。因为没有钱去好的饭馆,就在学校食堂噪杂的环境里吃普通的饭菜,但他还是将自己盘中的好菜和肉夹给我。
我们一起去上自习,一起晨读,一起锻炼。
他学习的样子极认真,而我常常看着他的侧脸发呆。他发觉后会很不好意思地笑,说我不专心。
他的英语也比我这个正牌学英语的人好,常常不厌其烦的教我,有时一教一下午,口干舌燥也毫无怨言。
我发现了他那么多的好,幸福几乎将我淹死了。
上了大三他就找了份不错的实习工作,赚来的钱他不是给我买些好看的衣服就是送我书,宿舍的女孩子羡慕得不得了,说我们是学校里最完美的一对。
其实我最感动的是第一次带他回家。之前我心中忐忑,因为虽然他的父母也是普通职员,但比我家要好上百倍了。我和姥姥的家处在市里的“贫民区”,还是老式的七十年代的四层楼房。
之前我没有告诉姥姥要带男朋友回家,因为姥姥日常会捡些硬纸壳和饮料瓶为我攒学费,家里堆了那些东西后会有些味道。
而我,要李沫看到我家真实的情况。
他没有让我失望,到了家里他礼貌的问候了我姥姥后,就着手帮我收拾屋子。姥姥出去买菜时,他在那个昏暗的家里对我说:“扬扬,我会努力!以后我一定让你和你姥姥过上最幸福的生活。”
我在他面前流下了眼泪,第一次觉得一个家有那么一个顶天立地的男人撑着会那么安全和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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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世事弄人,我大概天生命不好吧。大三下学期时姥姥一病不起,拖了半年之后,在我大四那年离开了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