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第二节 初到北京(3)(1 / 1)
公司在阜城门,距地铁站近,交通方便,尽管上下班在车厢里贴相片,但不堵车很幸福。在庄一的安排下,我开始了我在北京的生活。
庄一借了辆车,花了一天时间,带我从西到东,从南到北,从二环到四环,把北京城兜了个遍。我像刘姥姥进大观园,看得晕头转向。她问我对北京熟悉了没有,我摇了摇头,她骂我笨,给我买了张地图,我看得晕晕乎乎。
庄一在北京生活得游刃有如,生活丰富多彩,白天上班晚上泡吧。庄一的公司在CBD,所以她大多选择三里屯的酒吧,她说没准在三里屯一个不小心就钓到了哪国王子,澳洲平民女子玛丽•唐纳森不就是在悉尼某个酒吧里遇见丹麦王储费雷德里克成为王妃的吗,人生有很多意外与偶然,不可小瞧灰姑娘。
刚开始我还和她去酒吧玩,后来受不了酒吧暧昧的灯光,男人迷离的眼神,女人妖艳的笑容,不怎么去了。酒吧里老外较多,喜欢找中国女孩调情,叽哩呱啦的,我学的是哑巴英语,比不上庄一还能和老外调侃几句。我在那种环境里也不自在,笨嘴笨舌,而且在衣着妆扮方面比起酒吧里的其他女孩子总像少了点什么,我在长沙还算时尚,可在这里才知道什么叫真正的新潮和前卫。
庄一平时沉默寡言,总是一副慵懒的样子,可是一到灯红酒绿的酒吧,如同鱼儿到了大海,活蹦乱跳起来,表情夸张,笑得妩媚之极,或在舞池里疯狂摇摆,或在幽暗的角落里和男人大胆调情。她说生活太压抑了,需要发泄。
我觉得酒吧里的庄一最真实,真实得淋漓尽致,□□。不过这种生活属于庄一,不属于我,我不喜欢和陌生人说话,除了庄一我不认识一个人。然而对庄一来说,除了我她还认识这里的每一个人,只要她愿意去认识。用英文表达,我和庄一是except和besides的区别。当我不再去酒吧后,就不需要用except了。
我在那家叫百维思的广告公司做媒介人员,总经理说这个岗位很锻炼人。有本畅销书叫《黄金是怎样炼成的》,他是不是想把我这一块连铁都难以炼成的石头炼成金,我不得而知。我对媒介工作毫无经验,而且又是IT行业,有点摸头不知脑,糊里糊涂。我以前只懂教书育人,教导那些十三四岁的学生尊老爱幼,谦卑有礼。
同事的脸像一尊尊冰雕,让我这个南方人体会到北京到底有多冷了。同时在百维思我也体会到了什么叫做快节奏的生活,从早上9点到下午5点半,除了中午休息一个半小时,我要不停地打电话,不停地查资料,不停地跟着同事跑媒体,不停地扯着肌肉对记者笑。
一天下来累得我的每一根骨头都发酸,每晚早早上床睡觉,而庄一深更半夜才回来,不是加班就是泡酒吧,时常喝得醉醺醺的又唱又跳,吵得我睡不好,而且她烟瘾大,每天两包“芙蓉王”都打不住,这烟大多是别人孝敬她父亲的。在这种浓烟中我像被熏的腊鱼腊肉,我实在无法忍受,于是在网上找了与人合租的房子搬出了都市时尚公寓。
我和庄一的生活方式不同,她也不想改变她的生活方式,对我搬走没说什么,也不留我。还好我们并没因此事生疏,君子之交淡如水。我们仍是好朋友。
我的新家也是一居室,在翠微路,地段不错,距地铁不远,在北京距地铁不远的地方就是好地方。房子虽不大,但收拾得干净整齐。室友叫白纯,在中关村一家公司做文员,辽宁人,和我年龄相仿,明眸皓齿,面似桃花,穿粉红色的衣服,涂粉红色的指甲油。她睡卧室,租金八百,我睡客厅,租金六百,我是一个客人,庄一的客人,出租屋的客人,北京的客人。
白纯却说我是厅长,我不解。
她说:“睡客厅的难道不是厅长吗?”
我说:“你睡卧室就是室主任啦?”
“两个傻瓜都想当官,做白日梦!”她哈哈大笑。
“有梦总比没梦好吧。”
她说了句英文,“I have a wonderful dream!”
精彩的梦,我曾经有一个美丽的梦,但是破了,我把它留在了长沙,北京能否给我好梦,梦能否成真,我不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