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Part 1 致命邂逅 1(2)(1 / 1)
我不知道我是怎么长大的,总之我长大了,而且长得眉眼精致,婷婷玉立,比他们的女儿漂亮一百倍一千倍甚至一万倍,当然,这是我的自我感觉,因为我无比讨厌他们的女儿。
他们的女儿,即我的堂妹,叶莺,比我小两岁,脸蛋圆圆的,笑的时候眼睛眯成一道弯弯的细细的缝,像月牙,倒是蛮好看的,不了解她品行的人都说她很可爱,像个洋娃娃,或者天真无邪的小公主,但是我知道她有着怎样恶毒的心肠。她是天底下最爱嚼舌头的长舌妇,整天唧唧喳喳的在她母亲面前夸大其词地搬弄我的不是,比如,我碰了她一下,她会说成我把她推倒在地;我向她借漫画书,她会说成我抢她的漫画书……诸如此类,举不胜举。我觉得她应该叫叶麻雀,或者叶长舌,叶……反正什么可恶就叫什么好了。
当然,有时候我的确对她很不友好,推,抢,骂,甚至打,这些动作我都对她做过,不过这些动作都是她逼我做的,她骂我,我不能任由她骂吧,她打我,我四肢健全为何不还手,她在我面前炫耀婶婶给她买的好吃的零食,我干嘛不抢,我才不去考虑是否寄人篱下,若考虑我早就饿死了。我天生就有股一不怕苦二不怕死的勇气,所以我和叶莺战火不断,但我俩势均力敌,如果婶婶不帮她,我们之间从来没有分出过胜负,不是她的脸被我抓了几道印,就是我的头发被她扯掉了几把,长大后我居然没有成为癞子,真是奇迹。当然叶莺也没变成大花脸,小孩子的力气还是有限。
婶婶对我的表现非常不满意,说我是白眼狼。其实她看我时眼白明显比我看她时的眼白多得多,她才像个白眼狼。当然这些话我没有说出口,只能埋在心底,否则她会对我更凶。
叔叔除了在收养我和我的教育问题上勇敢了两把外,平时都非常窝囊,窝囊得像被婶婶捏来捏去的面团。叔叔所有口袋里的钱加起来从来不会超过一百块,家里的财政大权被婶婶夺去了。控制了经济大权就意味着控制了一切,所以这个家发号施令的人当然是婶婶了。
如果说婶婶是那个专横霸道的武则天,叔叔就是那个昏庸无能的李治,叶莺便是那个骄横跋扈的太平公主,而我,则是那个可怜兮兮的上官婉儿,甚至还比不上上官婉儿,至少武则天还比较欣赏上官婉儿的才华,可婶婶不管我有没有才华都不正眼瞧我一眼,她恨不得我上完九年义务教育就去广东那些服装厂钉扣子。可我偏偏上完九年义务教育后又上了高中,还上了大学。我知道我的出路在哪里,所以我比叶莺学习刻苦一百倍,每次考试都顺利过关,婶婶几次三番要我辍学,叔叔都拼死拼活地保我,他认为我父母的遗传基因优于他和婶婶的,我会比叶莺有出息。因此我没有辍学,在这点上我很感激叔叔,尽管平日里我对他也不是很喜欢,被老婆捏来捏去的男人无法让人喜欢。
父母除了给我留下一场爱情悲剧和一段让我寄人篱下的生活外,还给我留下了两箱书和一架钢琴,书是父亲的,钢琴是母亲的。有时我想如果他们的婚姻没有出现意外,我可能会在一种很好的环境下成长,也许会成为一位知书达礼的淑女,应该比现在的样子要好吧。
在成长的过程中我看完了父亲的书,也学会了弹钢琴。钢琴是母亲的一个大学同学免费教的我,她是个性情温和的女人,我经常把她想像成我的母亲,可惜她有自己的孩子,她对我的爱毕竟有限。
高中毕业后我顺利考上了一所音乐学院,从此离开了我不喜欢的叔叔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