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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外篇 后记(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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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外篇高翔的一天

“其形也,翩若惊鸿,婉若游龙。荣曜秋菊,华茂春松。仿佛兮若轻云之蔽月,飘飘兮若流风之回雪。远而望之,皎若太阳升朝霞;迫而察之,灼若芙蕖出渌波。襛纤得衷,修短合度。肩若削成,腰如约素。延颈秀项,皓质呈露。芳泽无加,铅华弗御。云髻峨峨,修眉联娟。丹唇外朗,皓齿内鲜,明眸善睐,靥辅承权。瑰姿艳逸,仪静体闲。柔情绰态,媚于语言。奇服旷世,骨像应图。披罗衣之璀粲兮,珥瑶碧之华琚。戴金翠之首饰,缀明珠以耀躯。践远游之文履,曳雾绡之轻裾。微幽兰之芳蔼兮,步踟蹰于山隅。于是忽焉纵体,以遨以嬉。左倚采旄,右荫桂旗。壤皓腕于神浒兮,采湍濑之玄芝。”

梦竹书院,学堂大厅,分五排整整齐齐坐着二十五名学生,个个白衣,翩翩风度,竟全是女公子,声音清脆灵秀,如黄莺出谷,齐声读完一篇《洛神赋》。堂上同样是白衣的先生慢慢转身,缓缓地着抬头,她丰姿俊雅,明朗带笑,果然是京城第一女子学堂第一女先生----明飞。

“《洛神赋》为三国时期建安才子曹植所作,据说洛水女神就是曹植的大嫂,魏文帝曹丕的妻子甑后,此女子雪肤花貌,娴雅飘逸,倾国倾城,可谓是一代佳人,只可惜错生在战乱年代,先嫁袁绍子,袁绍兵败城破又被曹丕所获,贵为一国之后却与曹植互生爱恋,彼此默契于心。结果红颜命薄,在曹丕的一次盛怒之下被赐死。曹植悲痛欲绝,从帝京归东藩的途中经过洛水,遇到已成仙的宓妃,两人情意缱绻却又因人神殊途而无法交接,最后只得黯然分离。”

她抑扬顿挫娓娓道来,到此刻却顿了一下,神色一凛,道:“做为一名女子,生于闺阁长于闺阁,肩不能挑手不能提,适逢乱世,只能依附于男子,遇到心爱之人倒也罢了,若是所托非人,必然红颜命薄,郁郁而终。人的一生白驹过隙,转瞬即逝,遥想当年王昭君,也是一代佳人,色艺双绝,为国为民出塞他乡倒是给后人留下了千古佳话,可那又如何呢?和亲中得佳人的得佳人,保平安的保平安,人人得益,惟独忘了她,可有人问过她愿不愿意,问过她幸不幸福?我翻遍史书没有一句。所以生得一付好皮相未必是好事,倒不如平凡简单为自己的人生潇洒快乐活一遭,才称得上‘不枉此生’四个字。”

“啪、啪、啪”掌声响起,门外隐隐有一角黑衣。

不用问也不用看,在坐的的每个女学生早习惯了这种“噪音”,制造者自然是她们最敬爱夫子的丈夫----明王高翔。

“今天就讲到这里,明日我们学习隋唐诗文。”明飞淡淡一笑,合上书。

走出学堂,阳光刺目,正要用手去遮,早有拉住她的手。

“明飞。”高翔愉快地笑问,“你的人生可称得上是‘不枉此生’?”

“放手了,会被人看见。”她脸一红,成亲都八年了,却还是不习惯在众人面前与他有亲密动作。

“谁敢看?”回头瞟了一眼,俯在门口的二十五个女学生马上做鸟散状,一个个低头收拾书具,假装什么都没看见,心里却又是羡慕又是好奇,听各自的父兄说明王爷脾气不好,不苟言笑,怎么跟她们见到的不一样呢?

“走了。”拉着他的手忙往外走,这人怎么老爱来这里找她,不是讨厌俯风作雅的读书人吗?

“你、你、你。”指着梦竹书院门外黑色骏马,她结巴道。

“怎么?”扳下她的手指包在手里,笑问。

“怎么一匹马,我的呢?”瞪着眼看他。

“你这么瘦,当然跟我共骑。”他回答的理所当然。

共骑一匹?无法想象自己的回头率,抗议道:“这里是大街,我要坐马车。”

“明天吧。”他敷衍,一把抱起她上马。

自从答应她出来讲学,这女人是得寸进尺,在京城各大书院到处宣传她的“女子教育论”,结果幕名上门的女子不少,连那些斯文酸秀才也一波一波往前涌,完全无视他这个丈夫的存在,有个出名的妻子是幸还是不幸?

于是,他只有时常出现在书院,顺便接她回府;于是,京城流言,也不能说是流言了,明王跟王妃是恩爱异常的模范夫妻,于是那些杂七杂八的人不敢再上门,至少他在的时候没人敢去。

共骑在京城大街,果然引得人人侧目,明飞低着头,丝毫不敢看旁人,而高翔却一手拽着缰绳,一手揽着她的腰,神态自若,就像走在自家花园。

短短的回家的之路是如此的漫长,就在她打算跳下马自己走的时候,终于到了明王府。

又抱着她下马,把缰绳交给门前的侍卫。

“明飞,你还没回答我,现在的生活你觉得‘不枉此生’吗?”拉着她的手又问。

想了想,笑道:“这要等我成了鸡皮鹤发的老太太,才能告诉你答案。”

“好,我就等那一天。”

手挽着手正要走进大门,高翔侧耳一听突然又停下,脸色一变,道:“你先进去,我等一下就来。”

又来了,无奈地一笑:“别太过分啊,说一下就是了。”

“知道了。”转身走下台阶,绕着墙快步往后走。

“挖开了,挖开了----”

一个小小的头颅从墙洞里钻出,四下瞅瞅无人,马上手足并用爬出来,这是个四五岁的小小男孩,一身质地很好的青色锦衣又是泥又是土,几乎看不出原来的颜色,而红润的小脸上除了泥土,还有几根青草趴着,只看的见一双灵动的黑眼珠,他顾不得拍打衣服上的土,看看周围的一切,欢呼一声蹦了几下。

“小辰,我出来了,你爬快点,一会爹就----”

下一刻,望着突然出现的高大黑影,脸马上垮下来,直觉要往后退。

“我很快了,哥哥,你等等我。”又一声软软地童音从洞口传出,不一会连滚带爬钻出一个四五岁的小小女孩,身上同样的泥土,同样的草屑,同样地蹦起来大叫:

“哥哥,我也出来了,外面真热----爹。”

她也终于看到那个高大的黑影,以及哭丧着脸的哥哥。

“高夜飞,高辰飞,你们两个要去哪?”高翔慢慢地问。

“我----”

“我----我们要去找娘。”名唤高夜飞的小男孩精亮的眼马上一眨,说:“小辰想娘了。”

“哥哥也想娘了,”小女孩也反应过来,不甘示弱。

“是吗?你们的娘已经回来了,”高翔挑眉一笑,这两个小鬼也想骗他,“下午我们要去野游,你两----”

“要去,要去。”

两只脏脏的小手立刻拉住他的衣袖兴奋地大叫,野营啊,那就是不用在家里了。

“爹很想带你们去,不过----”他慢慢蹲下来,摸着他们的头,笑着说:“马上把这个洞填好,不然就别想出门了。”

“爹----,”小女孩拉着他的手,撒娇道:“小辰不会补洞。”

“不会,”他站起来,笑问:“那是谁挖开的?”

沉默了一会,都低下了头,小手也放开了他。

“夜飞,是谁挖的?”

小男孩上前一步,慢慢抬起头:“是我挖的,小辰没有。”

“辰飞,是哥哥一个人挖的?”他又问。

小女孩也上前一步,慢慢抬起头:“我也有挖。”

“那么这个洞谁去填?”

都没有说话,马上转过身开始蹲下补洞。

看看两个小小的身体,高翔无奈地笑笑,转身离开。

这就是他和明飞的小孩,当初本打算生个乖巧又可爱的女儿,谁知夜里儿子出生,早上女儿又出生,是龙凤胎啊!

就这样取名夜飞、辰飞,这下可好,不仅儿子不乖,女儿也是不甘示弱跟着捣蛋,今年不过才五岁已经把明王府折腾的鸡飞狗跳,爬树、上房、打鸟、摸鱼----,把第一次为人父母的他们累的要命,现在又迷上了挖洞往外跑,老天!这就他今后的生活了。

为什么别人家的小孩都是干干净净乖的可爱,他家的两个就从来没有安分过?

直到回府,高翔还是想不通。

终于洞补完了,两小孩累的摊在草地上,大口大口地喘气,补洞比挖洞还累呀!

“完了。”

不一会,小夜飞跳起来大叫。

“怎么了?”小辰飞昂着头看着哥哥不解地问。

“我们补好了洞,怎么回去?”

是啊,洞补好了,怎么回去?墙那么高,没有梯子他们也爬不上去。

“走大门----”

“不行,门口的侍卫叔叔都抓住咱们好几回了,爹说再抓一次就送官府。”小夜飞马上否决。

“官府是什么东西?”站起来拍拍身上的土,小辰飞问。

“我也不知道,反正很可怕,比爹还可怕,进去就出不来了。”有一次他偷听侍卫叔叔们说话,提过那个“官府”,就连常抓他们回来的侍卫叔叔都怕。

“要是去学堂就好了。”小辰飞感慨道。

“学堂?学堂是什么东西?”

“学堂啊,很好的,”小脸满是向往,“我听娘说,那里没有爹,没有娘,也没有侍卫叔叔,有好多小孩一起玩----”

“真的,我们什么时候能去学堂啊?”

“娘说再大一点点就能去了。”

“我们已经很大了啊,还要多大?”

“一点点了,很快的。”

阳光下,两个小孩站在墙边,一会发愁怎么回家,一会又期待着未来,小小的身影拉的好长,好长。

后记

终于写完了!我长长松了口气。

本人一向懒散,常常是只管开头,不管结尾,这是我第一次一字一句写完一部小说,好佩服自己啊,原来我也可以做到有始有终,再一次祝贺我自己。

好了,言归正传,先说说为什么写这一部吧,某天(忘了是哪一天),我无意中在注册了个作者名,上面说必须一个月内上传小说,于是忙从一大堆写了一半或者只开了个头的小说寻了又寻,半天终于定下来,就它了。

本来题目是《飞翔的天空》,我也满喜欢这个名字,后来一想,这个名字实在不像言情小说,于是又改了半天,暂定为《明王的爱情》,俗是俗了点,至少像个言情。(后来根据小说发展,《我的王妃》这个名字更符合点,可惜不能改了。)

曾经看过一个电视剧,叫《穿越时空的爱恋》,相信许多人都看过,拍的很不错,爱情观念很对我胃口,记得女主张楚楚(应该是这个名字吧)说:男人与牙刷,我不与人共用!

绝!说的太好了,心一动,当时就决定写这样一个倨傲倔强的女子。

明飞就是以此为原形创出来的,我写小说先是确定人物性格,然后再加故事情节,不同的人面对相同的事会有不同的反应,性格是很重要的。于是那个聪慧明朗、独立坚强,看起来很完美的女子登场了。

不错,一开始她看起来是很完美的,我也是这么想。

明飞聪慧有理想崇尚自由平等,做为朋友她的确是最好的,但是情人啊,她是太不合格了,个性淡然,习惯封闭自己的心,从不肯让人走近一步,而且人生规划性太强,她的婚姻她的理想她的生活一步一步都按步骤来,容不得中间有一丝的错误,像栽培凌云、江月只是为给自己留一条后路,以商行养书院也只是为了实现理想,用铁腕管理明王府更是为了做一个合格的女主人----,她的确很优秀,也做的最好,但是太理智了,中间惟独缺了一份情。

对,没有一条是为了她嫁的那个人----高翔,他并不在她的计划中,若不是他是个军人,若不是他常年在边关,若不是他的家庭不复杂,她未必会嫁进来,所以当计划外的那个人出现,一切就脱了轨迹----。

其实我当初为了写一个特别的女主,男主只是个陪衬,高翔也不在计划中,他除了脾气不好,有一点点专制,我还没有想好属于他的戏份,所以男主出场比较晚。

慢慢地高翔的性格显示出来,他是个随性的人,凭着一个有趣的名字就敢娶一个陌生女子,他的生活可以说是没有一点的计划性,都是随着自己的性子来,娶几个妃子进来不是为了爱情不是为了生活而是为了他在京城的日子不那么枯燥,无聊。而且他自幼丧母,一个人慢慢长大,最怕的是孤单,最怕的是寂寞,所以只要他在家几个妃子必须一起吃晚饭,那仅仅是为了有个家的感觉,可又因为他是一个人长大,根本不知道如何与人相处,越是在乎的人越是要用专制手段把她留在身边,然而却把在意的人推的更远。这样一来他们就相处地疲惫不堪,就算是真的爱上也未必会有幸福的生活,个性不和呀!

让他们分离应该是最好的结果吧,但是我还是有一点点不忍心,不忍心让明飞继续封闭下去,也不忍心让高翔继续孤单下去,于是断断续续地写,慢慢有了一个完美的结局,我这个人是不喜欢悲剧的,虽然悲剧是现在的流行。

所以这部小说开始是为了明飞,最后却是为了高翔,他用暴力让兄弟们学好,他用专制来留住明飞的人,人人都当他是个坏脾气、专职、固执甚至残酷的人,但谁又看到他心底深处深深的不安,是怕被抛弃,怕一个人孤单啊!这个男人让我有一点点心痛。

网上有人说明飞其实是个自私的人,从不为别人着想。当时我的心就一惊,回头仔细看下来,她果然很自私,不允许任何人伤害她的骄傲,却从来不肯去想高翔也是无意的,他已经后悔,并且改变了许多,只要她不离开什么都可以答应,但她依然冷漠依然封闭,时时刻刻提醒着高翔,是你伤害了我。结果高翔一直无法忘记自己对她的伤害,一直活在自责和悔恨中。

要怎样你才可以原谅我?是不是我死了才抵得了当初的错。

突然想起这句话来,是啊,要怎样才可以弥补呢?真的要拿命来抵吗?直到他重伤直到他一如既往地保护她,才终于发现原来那个自私的人是她自己,原来她从来都没有付出,原来她是受害者的同时也是加害者,她也同样深深伤害了高翔。

我很感谢那位一针见血的朋友,是你让我认识到拒绝原谅也是一种伤害,人若死揪住一件事不放,不仅害了自己也害了别人,从那以后我慢慢加了高翔的戏份,从新开始认识他,也决定给他有一个未来。

我是第一次写这么长,也是第一次写完一部小说,所以中间有许多不完美的地方,甚至有些情节自己都觉得有些不连贯,有些不真实,就像对战争,那几天看了许多描写战争的书还是不敢下笔,只好放弃正面战场,免得写的不伦不类影响书容。还有我古文也不好,属于那种看的懂写不出来的人,平日两人之间的信只有用白话文来代替,到了休书那一段怎么也赖不掉,只好把别人书里的休书改了改,(诸位可以参看于晴的《没心没妒》,……夫妻结发,原情深义重……三世结缘,始做今生夫妻……无奈二体难一心,今缘浅生怨----,这是原文了。)到现在为止,我还是最喜欢改的那个休书,合我心意。

有句话不知道大家记不记得:“高翔的愿望就是实现明飞所有的愿望。”这是我最喜欢的一句情话了,可惜也不是我的原创,在TVB《笑看风云》中,郑伊键饰演的包文龙对陈松龄饰演的林贞烈说的情话。没办法,水平有限,希望诸位不要怪罪,其他保证都是原创。

最后,说说我下一步计划,本来我打算写卓云和他的妻子,性格已经想好,一个刻薄一个淡漠,也算是完美的组合了,后来写到慕容烙(这是个计划之外的人物),我决定先写这一个,没办法,计划赶不上变化,人家是绝代美男子嘛,我也是见色忘利的人了,哈哈!

《明王的爱情》就算是完结了,我这人看电视剧也只能忍受二十集的长度,写小说动不了长篇了,十四五万字已经是极限,见谅啊见谅!

这一部中间虽然有些阴郁,总的来说还是比较明快的,不过下一部我就不敢保证了。

“光明快乐”这四个字跟慕容烙的人生实在不搭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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