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 安雪梅杀人啦(1)(1 / 1)
现在我们总算可以回过头来接着说说安雪梅了。其实如果按时间顺序表来决定人物出场先后的话,现在也才轮到她上场。然而书的开头,第一小节,一千多字里面就已把她牵出场,然后又表下不提。
围棋棋局上人们不是常提到的做眼之事吗?中草药开药方时不是也常有药引之说吗?她也许在这书里也相当于此类的角色吧,戏份不多,却常常引爆周围的人,转承行文的走向。
在大师们那里也许叫布局悬念,在行文方式上也许正是老夫子们常说的插叙倒叙吧,在人生中则是扯淡。
想想,如果时光能倒流或者说我想活在那阶段就活在那阶段,那天地间绝对会天翻地覆,谁也别想好活。这种事很正常,当每个人都只想自己好过的时候,其实大家都不好过了。
过去的皇帝权力够大的吧?想要谁死谁就不能不死;想要美女全国搜刮过来,尝一遍,扔掉,有的连看都不看,更别说尝一下了;想鱼翅就鱼翅,想燕窝就燕窝。够快活吧?快活;够舒坦吧?舒坦。可下边的人呢?好过吗?怕是没几个好过的人。老百姓呢,那还用说,你不让我好活,我反他娘的。于是轰轰烈烈一场杀戮,改朝换代。到头来谁都不得好死,就别说好活了。
如果你要问我在这里这么做算什么?为什么这么做?我告诉你,我神经病,什么意思也没有,纯属心血来潮,于是就放在开头。这就是一个写者的好处,想让谁先出场谁就可以先出场,想让谁风流快活谁就可以风流快活,看谁不顺眼就让他痛不欲生,想给谁加戏就给谁加戏。
安雪梅走出宿舍门的时候,她都没想过她会杀人。虽然她很自信也很自恋,也许在她二十二个春秋的人生岁月里也曾有过想要杀人的念头,不过那都只是想想而已,并未付出行动,也没人因此而受到伤害。
每个人都潜藏有杀人动机和智能,之所以不出手或没杀成,也许只是未能遇上适合可杀的对象罢了。
但安雪梅那天确实没想过要杀人,所以出门装扮上也没有刻意搞成一副要去杀人的模样——黑衣黑裤黑风衣,再配副大黑墨镜什么的。
她上边身着菜卡中长风衣外套,里边是大V领扭花前幅线织衫,再里边是荷叶边腈棉吊带,再再里边大家都知道也都不知道了。下边是溜狗图案钉珠绣花牛仔长裤。最显眼夺目的地方是腰,确切说是腰带。一条铆钉的衍缝的超宽的奶白色腰带。
头发自然垂直。不画眉毛,不上睫毛,不擦脂粉,只轻轻抹拭一点点的柔亮的润唇膏。她似乎对自己有百分百的信心。人也的确青春,清纯,白嫩。圆脸,桃腮,樱嘴。也确实有足够自信的资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