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1 / 1)
一个简单的菠萝甜汤放在桌子上待凉。
看来她要对整个秦家完全改观了!授之以鱼不如授之以渔,话人人会说,道理人人都懂,但真正做到的又有几人呢?秦家的成功,可不是偶然啊!
看锅里的鱼已经煨得差不多了,秦誓再把人转成旺火,汤沸开后将鱼捞出装盘,汤汁则留在锅里继续熬,并不断加以搅拌。当浓稠的汤汁浇在鱼身上的时候,轻红可以闻到满室的酱汁味。
“吃吧!”撒上姜丝,大功告成。把鱼放在轻红眼前,秦誓洗手,解下围裙。
轻红老老实实地坐在凳子上,带着虔诚的心情细细地品尝着这意想不到的一餐。
“好吃吗?”秦誓坐在桌旁,望着轻红一脸幸福地吃着他做的莱。
“唔,好吃!”轻红毫不吝啬地称赞,她是不会做菜,可她在品鉴方面却是一流的!她敢说,秦誓的手艺比起那些声名在外的大厨们,一点儿不差!
“那,只要你一直留在我身边.我就一直做好吃的菜给你吃好不好?”
“耶?”轻红咬着一口鱼,抬头望着眼光有点游移的泰誓,“好啊!那接下来的一个月,我可就有口福咯!
“不,我的意思是——算了!”本来想讲什么的秦誓垮下肩膀,装出一睑平静地道:“吃饱了吗?”
“饱了!”轻红抱着小肚子,开心地点头。
“那我们回去睡吧,这些等明天让安太他们来收拾。”
“哦!”轻红起身。
‘红娘?”
“嗯?’
“你脸上沾了酱——”
她被吻了?哦.不!她被轻薄了?可是——可是——她还没体会到是什么滋味啊!那是她的初吻耶!
这,这是什么状况啊!轻红哭笑不得地环顾着她身处的地方。一看就知道这是秦家二少专用的马车——因为宽阔的车厢里起码有五面装饰着瑞兽花纹的铜镜。此刻;她的新主子——会为她这个丫环做消夜的那种——正以一副贵妃醉酒的姿态斜躺在软榻上,修长洁白的左手优雅地掩住一个呵欠。
真是的,没睡够为什么不在家多睡一会儿?看得她也好想睡哦。本来还以为可以混水摸鱼的,现在却被拉出来当小跟班!坐在对面的轻红暗自嘀咕,没想到那个男人却把她的话听得一清二整。
“因为晚点的话就要跟那个丑女人争你了,一大清早的我不想那么费力,所以就先把你掳了来!嘿嘿嘿嘿——现在那个丑女人一定在为找不到红娘而跳脚吧!”
“为什么要带我出来?让我留在家里不是很好吗?”是,很好,很好摸鱼!那样的日子,别说五十三天,五千三百天她都过得下去。
“不行!”还有点睡意的秦誓慵懒地摇头,看得轻红不得不在心里暗叹,好诱人的男人啊!跟他煮的食物简直不相上下,“你是危险人物,不把你带在身边的话不行!”
什么嘛!原来是又怕她烧了他的厨房砸了他的西洋镜啊!轻红撇嘴,不再搭理他。
“你平常在家里都干些什么?”
他是在跟她说话吗?“你是指进秦家之前还是之后?”
“之前吧!”之后的话他也稍有了解,有点像猪一样无所事事!不过,他本来就不是要她来当下人的,是她自己把“服侍”理解为丫环下女,他看她做得挺开心也就没太阻拦她而已。否则,她见过住女主人房的“丫环”吗?
“早晨起来用过早膳,到园子里摘点儿花,给爹娘请安,然后做女红。午膳后会想睡个午觉,醒来后会看点书画点画儿什么的。用完晚膳,跟凝儿聊聊天,下下棋,然后就寝——”“真无聊!”
“不会啊!”她也觉得很无聊,但若是承认,她就真的变成了无聊女子,“偶尔我们也会到花园扑扑蝶、到寺里上上香,跟别府的女眷开开诗友会什么的!”记得她们两个最喜欢做的事其实是躲在一旁偷窥府里往来的男客,对他们评头论足一番。她就是因此第一次见到那个人的。
“而且,能有这样的生活我们已经很知足,有许多女人家不但一生没出过家门,还连什么是书都不懂得呢!”
“那是不敢争取的人给自己懦弱行为找的借口!
即使是女子,也有追求快乐的权利的!好吧——”秦誓懒懒地又遮住一个呵欠,“今天,就让我来教导你什么是快乐的生活吧!”
他怎么又打呵欠?看得她眼睛都快闭上了。而且
一个男人在外面奔波劳累,那种生活有什么好快乐的?最快乐的,还是和自己最爱的人待在一起吧!
正文 第六章
秦誓长得很好看,不是娘娘腔般的好看,而是一种男性柔美的气质,比较接近没有酸臭味的白面书生。而这个男人,却硬是把自己中上的外表打扮成百分的完美。他的脾气不大好,可以称得上是毛病多多,许多曾经对他有好感的男男女女,往往会被他吓得不敢再靠近他周遭五尺之内。但,这又如何呢?五尺之外仍然聚满了只为看看这个不是天下第一的坏脾气的美男子的人们!甚至,整个南阳因为秦誓喜好夸张的颜色和富丽堂皇的装饰而纷纷争相效仿,一时之间,鲜艳色泽的服饰和极尽奢华的派头在南阳蔚然成风。那个男人就是有那么奇怪的魅力,磁石般地吸引着周遭认识、不认识的人。
所以,今天一大早,太阳一露脸,南阳有闲着的姑娘小姐、老爷少爷们又像往常一样聚集在栖凤楼。
啊!少爷又像往常一样吸引了众多的人潮啊!秦大掌柜满意地看着刚开市却已经人满为患的栖凤楼。
楼外的大路两旁也聚集了不少人,那是没占到位置和吃不起栖凤楼的南阳百姓。看来,牺风楼又该扩建了。
“来了,来了,来了!”兴奋中夹杂着期待的呼喊一路从大街上传到栖凤楼里。抢到临窗位置的人纷纷探出头,坐在屋子里的人则盯紧了门和楼梯口。
超级豪华的马车数年如一日地停在离栖凤楼大门还有段距离的地方。与车把式坐在一块儿的安太先下马车,栖凤楼两个机灵的伙计抬来上下马车的凳子。
车厢的门被轻敲两下,告知里面的人可以出来了。
包着金箔、嵌着玛瑙的镂花车门由里面打了开来,一只牛皮为底、黑纱做面、两侧装饰着两排米粒大小的红宝石的靴子随着左脚缓慢地伸了出来。
“呀!”人群中立刻传来阵阵轻呼,果然不负众望啊!秦二少又换了新靴子了!真是了不起,小小的靴子也能让他设计出独树一帜的华丽款式来,而且还能不断翻新。昨天看到“鸿宝来”鞋坊的伙计把这样的靴子摆出来说是秦二少新的构想,他们还不信。这下亲眼目睹,果然是万分适合他们的秦二少!嗯,待会儿赶快去订一双!
跟在靴子后面的是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天青色的纱袍,那没有多余赘饰的马褂却是艳红色的,正好跟靴子上的几个小红点相互辉映,瓜皮帽上的那颗硕大的红宝石更是熠熠生辉!呀!真不愧是二少爷!帅啊!一时之间,众家女子眼中皆放出青光.好似苍蝇盯着肥肉般地死盯着“美味可口”的秦誓,众家男子则忙着以最快的时间记下秦二少今天是怎生打扮的,好自己也来模仿一番。
终于步下马车的秦誓对着众人露齿一笑,满意地看着自己再一次引起的轰然效应。
两个伙计上前正要撤走凳子,秦誓用手里的折扇朝着车厢虚指两下,“慢着,里面还有人。”
嗯?到了吗?轻红揉着一双瞌睡的眼,都是那个男人老在打呵欠,害得她不知不觉就睡着了。若不是秦誓方才摇晃她,她还醒不过来呐!真丢脸!摸摸有些发烫的粉颊,收拾心情,轻红打起精神,透过大开的车厢门往外望,正巧看见已下车的秦誓用眼神示意她下车。整整因熟睡而略微凌乱的衣裳,轻红走下马车。
寂静,如同被施了定身术般,成百上千的人刹那间回复静默,无数颗眼珠子瞬间定位在某一个共同的物体上——柔雅洁净的美人,灵动的眸使得她的面孔生气勃勃,不管放在哪里都会是一个引人注目的美人。但,这不是事情的重点,重点是——她怎么会跟倾倒了无数的男女但却只爱自己的秦二公子在一起?!
发生什么事了吗?那么多的人聚集在这里干吗?
而且神情震愕,不发出一点声响。不平常的死寂让轻红的心也浮动起不安。求救地望向秦誓,却见他没事人一般带着安太朝五文外的酒楼走去,害怕被人潮淹没的她不得不快步跟上去。
“那个人是谁?那个奇怪的女人是谁?”窃窃私语,还是窃窃私语。
“她怎么跟二公子同乘一辆马车?她是怎么办到的?”暧昧的语气,露骨的视线。
“怎么看都不觉得是好人家的女儿!”不同于被压慑了心神无法开口的男子,大多数的女人被妒忌的心理蒙蔽了心智,恶意的讨论逐渐散播开来。
轻红有些紧张地拉着衣样的下摆,细碎的耳语海浪似的向四周扩散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