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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流浪(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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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也未曾想到,一向高傲的凝烟姑娘会做出这样的事情。爱,真的能让人变得勇敢,或者残忍!我们怎能以爱之名,做出伤害的事来?这哪里是爱,它亵渎了爱的纯粹与神圣!除了惊讶,我更多的是对凝烟深深的同情,她始终不懂什么是爱。

“我是说过不伤他性命,但也总要自保啊。他又不是三岁小孩,若是自载又当如何?真是一出好戏,这个男人竟因爱而杀了自己最爱的女人!哈哈哈!”寂静的村庄回荡着蓬莱仙子张狂的笑声,就像沉淀多年的诅咒,带着恶毒、残忍,以及深重的悲凉。她也不过是个为爱而伤的疯狂女人。

“你……东方公子……”

爱情是什么?是一种让人丧失判断能力的迷药,是明知死亡却一尝再尝的毒品,是最易迷失自己的十字路口。凝烟的爱情使她变成了一个笑话。她的一切努力不过得了一个“滚”字。

玄明的眼神温柔如水,迎着月光轻轻的,似在承诺:“我的明晰不会孤单!”随后将剑高举过头,又发出似来自地狱的声音:“今日,你们一个也别想走!”

刹那间,剑走如虹,直指一黑衣的前胸,正待反击,他手腕半路微抖,一剑刺入咽喉。未听到半声惨叫,尸身便倒了下去,撞击地面,发出生命破碎的声音。院中几人未料他还能有如此快的身手,轻易便取了蓬莱仙月内排名前十的杀手性命。一滴血顺着剑尖直滑入土,转眼便消失不见,就像刚刚逝去的生命。

清凉的月光下,薄如婵翼的软剑闪着寒光,冷冷的指向另外三个黑衣人。“下一个是你?还是你?”

“想要我的命?可以。就是把心双手捧上又有何妨?就只怕你的明晰等不及!不如抓紧时间与她告别才为上策!”

“啊!”

玄明的剑仿佛有着生命,喜欢饮滚滚的热血。因着蓬莱仙子的话,又一人倒地不起。血滴抚过剑身,慢慢的淌到地上,呼应着血管中喷射而出的血柱。小院里弥漫起一股浓重的腥咸之味,更加剧了紧张的局面。这样的玄明是我所陌生的,甚至有一点点的恐惧。记忆中的温柔白袍已被鲜血点染成花,一朵朵似雪中红梅,耀眼刺目。

即使已两人倒地,那女人仍是毫无惧色。玄明的胜算到底有多少?我又该怎么做?死在爱人的怀里会不会很幸福?可我不愿看着他的悲伤,心有不甘的离去,就让他以为我尚在人世吧……

“公子,当务之急还是先找到小晰要紧!这笔帐总有时间慢慢算清。”老郑急急的说道。

“徒儿,事有轻重缓急。”

“怎么,主角竟不在场?这女人又是谁?”蓬莱仙子听到一楞,随即拍手而笑:“这可更好!啊呀,天明之前不是必死无疑?”

“明……噗!”玄明俯身捂胸,又是一口鲜血,引来对面一阵哼笑,银铃串响。紧接着白影飞逝,转眼消失在夜色之中。关郑二人与清远大师交换个眼色,纵身追了上去。黑衣人也要去追,却被长笛声制止。

“追去作甚,我们只需耐心的等。他总会再寻来,不过到时,怕是那女人已死!呵呵。清远老头,不如我们月下叙叙旧。这位姑娘又是何人呢?”她摇着银铃步步靠近,吓得李姑娘退至清远大师身后。“放心,我来又不是杀人的,倒是我的两个手下平白枉死。他倒是比冥灭狠上许多。”说道最后,像是想到了什么,望着一处怔怔的出起神来。

“想必你还记得东方冥灭最后一战的敌手,此女正是他的后人。”是我听错了?玄明要娶他父亲的敌人之女?

“李陌?!”她浑身轻颤,引得铃声乱响,像是被毒蛇咬了一口,倒退几步,一脸无措的看着李姑娘,然后逃跑似的飞身离去。

小院里又恢复了往日的平静,除了地上干涸的血迹,这里仿佛什么事都未发过生。蓬莱仙月的人消失不久,清远大师也带着李姑娘离去,临行前对凝烟叹道:“姑娘好自为之。”至于凝烟,早在听到那一个“滚”字,便如死了般定在当场。此时人去楼空,她机械的扭头扫了小院两眼,像个脱线的木偶,没魂似的迷进黑夜。

像生了一场大病,紧张的神经一放松,整个人虚脱了似的倒在柴堆里。隐约可见天上的星子,忽明忽暗的闪着。天明是吗?就这么静静的等着死神的降临吧。像电影回放一样,回忆这二十多年的成长历程,回忆那个午后,回忆我与玄明的相识,相知,苦笑着感叹我们的爱。

正午的太阳火热而刺眼,半边脸灼热难耐,翻个身再睡。忽拉拉一阵嘈杂,半捆柴草当头砸下,立时清醒。抚着痛处低低的嘟囔,忽然闪念,想起一事。

天已大亮,为什么……为什么我还活着?

坐在地上仔细的感受一番,身上似乎没什么异常反应。试探着站起来四下走走跳跳,完好无损。在大太阳地下站了好大一会儿,幸运的发现我不会死去。不知哪里出了问题,销魂对我没用!或者那女人只是吓虎人?看起来不像。找不出个所以然,于是猜想,也许我的身体与众不同,或是曾打过的某个预防针可解销魂之毒?但这些都已不再重要,重要的是,我仍活着!

行了半日,见到前面一个小茶棚,终于可以休息。虽是粗茶,却一样解渴。一碗下肚身上顿觉清爽不少。坐在角落透过面纱小心的打量着周围环境。青山绿水,山野村廓,一片闲适景象。陵安城郊竟还有如此美景,未被繁华沾染,实属难得。又歇了半刻,迎着清爽的微风继续上路。

就这么一路走走停停二月有余,前尘往事好似隔世。那一日在小院里权衡良久,终是再次踏上寻路旅途。试图打听玄明的一切消息,最后不得其所,只得作罢。若如当日蓬莱仙子所说,她不过想看玄明活生生的痛苦,照此推测,应无性命之忧。再者,清远大师与关郑二人,当然,还有那个未来妻子照料,我也无需担心。倒是自己该处处小心,莫要不慎落入蓬莱仙月人的手中,以免累及玄明。于是青纱遮面,掩人耳目。

最初向西走了一段,如我所料见得聚仙楼分号。以颈上玉佩作信物,让老板代我向玄明报个平安。后沿原路折回,又向北行进,赶往陵安。就此与所有的人失去了联系,不但蓬莱仙月,就是玄明也再找不到。我已成为他的最大弱点,如此,我安全了,他便同样安全。所以,前进,义无返顾。

夏初时分,天气渐渐变热。越往北行,太阳越发毒辣,尤其过午,正是一天中最热的时候。虽不似南部潮湿闷热,却也晒得人身上热辣不已。尽量捡着僻荫的地方走,丝毫不敢懈怠,若是脚程快的话,再一日便可进入乃安国都陵安。

眼见太阳西沉,如何紧走也再追赶不上时间的脚步,只能对着隐约可见的繁华灯火望而兴叹。在离官道不远的小树林里寻了处栖身之地,生起篝火就此过夜,明日城门开启之后再作打算。本以为终于可以睡一回床,如今还得在野外凑合一宿。这么风尘仆仆的赶路,已经与大地亲密接触了将近半月,着实贪恋柔软舒适的大床!摘下这顶闷人的大早帽,背靠着大树,就这么想象着入睡吧。

行了一天的路,此刻也疲劳的可以。晕沉沉的正想睡去,却总觉正被人注视着,心里很不踏实。挣扎半天,强眯出一条缝想窥视两眼,下一秒立时清醒。

黑靴黑裤!火光摇曳,呼吸一窒,再不敢转移视线。蓬莱仙月?!怎会查出我的形踪追到此处?应该不会被发现的呀?就连让那个分号老板传话也只道:请告知玄明公子,就说一手执白玉的公子,因着上次湖边相遇,今次特来回访。哪里能出得纰漏呢?!

“果真是你!”

如果手里有把刀,此刻一定已插在他的身上,可惜没有。所以,只能以眼作剑,杀死他!

“还是一样奇怪的女人!哧~”

“知道乔装是作什么用的?难不成格下也想让人知道你有双桃花眼?”双臂交叠,负气的靠回树去,“这里无门,先生好走!不送!”

“许久不曾杀人,我的剑像是忘了鲜血的味道。”是啊,我也忘了。黑纱下的眼睛虽漂亮,那柄宽剑却不是闹着玩的。月光下折着人影,火光中闪着寒意,正稳稳的架在我的脖子上。

“英雄,许久不见呐!这样的招呼方式还真是新鲜,果然是奇人奇招!嘿嘿!”跋涉这么远的路程足以说明我对这世界尚有留恋,绝不能因一时嘴上痛快,将小命交代。脸上笑得虽然僵硬,但我力求作得自然。

“逢迎不改!”不管说的什么,能让剑离了脖子总可松口气。抚着脖子,只得很小人的心中暗骂。

“拿鸡作的试验可成功了?”我企求的是“嗖”的一声消失不见,却悲哀的发现,他就那么闲适的坐到了对面。

“什么?”莫名其妙!

“玉露生肌!”能再次见到那双明亮的星子固然是好,只是,不要含着讥笑以及不赞同才好,仿佛我犯了什么涛天大罪!

“啊?哪里有鸡?”见他手像是要提剑,连忙改口:“啊~~不错不错!果然是上品!亏得你又遗失了东西,我也用了一些,瞧瞧,伤口全无!大侠真是好心肠呐!”边拉着衣领让他看向脖子上曾有的伤处,边奇怪他怎么知道我用只鸡作了试验。

“不知……”

“不知羞耻是吧?谢谢大侠夸将!我还可以提供您一些新的词汇,比如:毫无廉耻,没皮没脸,如此等等。”又不真的是,我也不在乎,他也不是第一次骂,权当狗叫好了!黑子!想到此,不觉诡笑着偷眼瞧去,却被抓了个正着!只得干咳两声转移视线。

也许他自己不觉得,但我已经快被秋波电晕了,哪里有这样到处乱放电的?气氛诡异,这月黑风高的,万一“喀嚓”可怎么好?还是找点话说为妙。

“英雄怎么也露宿到此?我这里还有个馒头,要不要充饥?”明日就可进城,我就大方一回。顺便好人做到底,拿到火上烤了烤,然后很谄媚的递过去。他到是来者不拒,真是好养活!黑子这名果然没白叫!跟我家那只藏敖一样,给什么吃什么,扔颗苹果它也会跳起来抢!

从空中接过馒头,只扫了我一眼,便埋头吃了起来。还是一样的仔细,一块块的撕下放入口中。若是光想这样的动作,我一定会认为那男人娘娘腔。而他却作得那么优雅,看了只会让人舒心,然后赞叹,仿佛他手里的不是馒头,而是王母的鲜桃,分外珍贵。

看着这样的他,很难让我再产生任何恐惧。其实,他一直都是无害的,尽管冰冷,尽管看似无情。若是换一身衣服,一定看起来善良而可爱。没有哪一个恶人会如此珍惜粮食的吧?他曾经过的是个什么样的日子呢?

“不作小二,习惯却一点未改!”将最后一口馒头吃掉,他又讽刺的说道。

“好吃吗?再喝口水吧。”自动过虑掉那些不入耳的话,递上水壶。看着他怔住,更是笑得一脸阳光,左手托着下额,右手举着瓶子。他像着了魔,傻傻的接过去喝上两口,清澈的眼睛里是动人的疑惑,以及一点点异样波光的流动。

“怎么说我们也算得半个熟人,能在此相遇也必是有缘。你说呢?”

“……”

“我明日便要入城,你打算如何?”月挂稍头,天色看来已是不早。打个大大的哈欠,还未听到答案便撑不住眼皮沉沉的睡去。仍然能够感觉到那种不可忽视的注视,却再无恐惧,知道是他,让我很安心。

醒来时已是日头大高。火堆冉冉的冒着青烟,人已不在。这样倒也方便,我昨日问话不过顺口而出。拍了拍身上的草屑,理了理衣服,准备入城。当然,在此之前还有一事要做:捡东西!每次与他相遇,似乎总能拾到一些乱七八糟的物件,而且件件有用,这次也不例外。

握着乌鱼皮套,缓缓的抽出匕首。匕身发暗,宽口薄刃,分量不轻。对着阳光晃了晃,不似一般金属,闪着沉光。倒是很特别,但看起来不怎么锋利的样子。忍痛拔下一根头发放在刃上,轻轻一吹。天!货真价实的宝贝!望着断为两截的头发一阵暗笑:我又得了便宜!坚决不承认它被我捡到!贴身放好后,哼着小调入城去也。

国都果然是不一样。光是城门就绝非一般地方可比,看起来高大雄伟,威然天成。守城的士兵个个精神抖擞,全无娇奢蛮横之势,来往进城之人也俱是谦和有礼。大都市都有它的包容性,我顶着及胸的面纱入城,并未引来太多关注,如我这般的大有人在。

街上小摊吃过早点后,打听着来到一个价格便宜的客栈住下。租期一月,又省下不少钱。身上虽有一千多两银子,到在这种大城市也不过算半个穷人,为着以后生活尽量节省。

听着小二口沫横飞的介绍,对这里有了个大概的了解。下午摸索着逛了几条传说的繁华街市,不想竟撞见了聚仙楼总店,怔了几秒,赶忙绕走。晚间扫荡了半条小吃街,才发现这里与阳明城很是相似,原是仿此建造。

越生不在,却可堕世。心中感叹,桥的另一边真如人间仙境一般,莺歌燕舞。我若是男人,怕也要堕落此处流连忘返。这里流传着:雅入月宫,醉求仙境。两处都是极负胜名的风月场,只是我这种穷人难窥一二。

寻着最嘈杂繁华的茶馆,灌了几日水饱,也算小有收获。传闻宫中最近来了位高人,名曰辩机道长。以前从未听闻,如今横空出世,上知天文,下晓地理。近一半年为朝廷作了不少实事,几处天灾险情俱都推算准确,使各地官员早做防范免于损失。于是乎,正如辩机道长所言:不求钱逐权,只为声名远播,留芳后世。如今陵安城中家喻户晓,全国闻名也是早晚之事。按说出家之人,该是声名淡薄,他却不然,怪人怪事,却正是我所求。

既是名人,总不大好见,又身处皇宫。看来我只能做长住打算,等待时机。

放在手里的钱总是死的,终有用完一天,而且看此情形,以后用钱的地方怕是少不了,再做小二为生就有些不现实。床上辗转几日,想到一法。

白日里无事便四处走动,逛城中各家酒楼,叫上一碗白饭一盘青菜,早后一壶免费茶水,一坐半天。几日下来,终于找到合适的目标。

这小酒楼号曰:合欢阁。名字起的雅,店主张济周人也实在,是个儒商。正因如此,酒楼经营不善,只勉强靠着几个熟客,文人光顾。绕是如此,老板一个兴致所至便送菜请客,只作得个不亏不盈,不知他是否可称为败家子。

再几日,摸清这家店面状况,我便胸有成竹的登门谈判。

白袍冠巾,手执一柄折扇,面上和煦,举步轻盈,看起来便是一个儒雅小生。这打的是个心理战,要先在感情上博取好感。

叫了壶菊花,慢慢品着坐上半刻,看着进出寥寥的几位客人。此时正是饭点,这里真是惨淡了些,小二看起来也无精打采。

“客官已喝了一中午的茶,现在怕是饿了,可是要吃点什么?”小二一脸谦和,我也面含微笑,如今店中只得我一名客人。

“小二哥辛苦,可否请店主出来一叙,在下想谈个生意。” 决定,这个伙计我要了!

“在的,客官稍坐。”小二带着满脸疑惑走向后堂。

不多时,一个五十上下的青衣老者挑帘而出,在堂内扫了一圈,顺着小二手指,缓缓向我走来。到在身前微一打恭,道:

“不知客官招在下何事?”

“老先生客气,不妨坐下说话。”还了礼,坐下后又换了壶新茶,二人都沉默的打量对方。从他面上看,似乎对我的外表有了几分好感,于是,打蛇顺棒:“在下上官明哲,看先生形容真不似个生意人,倒像是学者模样。”

“上官公子见笑了。在下本就一介书生,作不来生意。只因祖上家产,勉强经营度日而已。”这里虽未有轻商之风,他却很以书生为荣。听了我的话,不禁对我又和善了几分。

“不瞞先生,在下有意在陵安长住,想要作个营生。这几日游逛,看这小店精雅,又见先生文雅,大有一见如故之感。所以冒昧登门,想与先生交个朋友。看能否在贵店入股,开一家陵安城里最具风雅的酒楼。”尽量说话委婉,投其所好。见他眼里似闪着光,我知道,这一保压对了。“今日突然,先生可以慢慢考虑两日。在下也不便勉强,只可惜了这么个“合欢”之地。”说完一脸惋惜,起身作势要走。

“公子留步!容在下考虑半刻。”要的就是这句话,杀价的本事用在这里一样管用。“公子想必也看出来了,这店面被在下经营的着实惨淡了些。我本就不是这份材料,也曾想过转手,却是无人问津。如今公子有意,正合适。”当真不是作生意的材料!哪里有将短处现人的道理,这不明摆着让人坑么!我还未发话,边上小二听了就先一个劲摇头。

“如此,先生是答应了?”事要成了,还得稳住些气。“既是祖上家业,我也不好买下。先生看这样如何?我只入得一个股份,这店可权作我二人共有。若是先生不想为这生意上的俗事烦扰,我可权权作主,到时按着股份,给先生些红利如何?”

“如此甚好!经营此店也只为度日,平白得了银钱我高兴还来不及!”我一面为自己慧眼识珠而庆幸,一面奇怪他这样的人是如何在这里活下来的?真真是个书呆,一点生存关念都没有。

(今日愚人节,不知各位大人过得如何?我一个也没骗到!真是,太善良了!

是不是我拉的战线过长?各位大人疲了?没办法,那我就自娱自乐吧。ahard,我想感情归属已经很明确了吧,他们只是相爱不能相守。真是对不住你了!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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