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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章 王云庆的那些往事(1)(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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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时代里,男人不怕你年龄大长的丑,怕的是你没钱。有了钱,你可以高人一等可以让在不了解你身份之下对你不屑一顾的女人转而对你刮目相看尾随其后甩都甩不掉。这用在王云庆身上再合适不过了。王云庆虽然年龄大了容貌上缺了,但以他现在的成就,找个漂亮的老婆没有多大困难,他只钟情芬香。

送芬香回去以后,他开始有目的的联系自己在社会上认识的‘牛头马面’,希望通过他们可以找到圆脸和长脸,但结果却让他大失所望,一无所获。哪怕是自己开出了天价,对方也摇头不知。王云庆从他们逃避的眼神中,感觉到并不是这些游手好闲的家伙们没有能耐,而是在畏惧着什么。对手可能比他想象的要可怕的多,假如真的如此,事情就变得辣手了,自己恐怕没有能力降服对方。但他没有想过放弃,他不允许别人伤害芬香,已经伤害过得,就必须付出代价。自己什么代价都可以付出,死也要博斗到底。

他回到自己的卧室里,脸色像是从地狱里回来的一般。他直奔与床相对的一面墙壁走去,走到墙壁前,他伸手打开了墙壁上的一个暗格。暗格里面堆放着一大摞书籍,书籍的破旧和整齐的摆放有点儿不对称。他用粗糙的手指从上而下慢慢划过书脊后,在书的旁边拿起一张照片,照片上是一个十六七岁的女孩,女孩穿戴打扮属于二十年前的流行。仔细一看,这个女孩像极了芬香,俨然就是芬香。

这个女孩留给了王云庆一个不为人知的感情秘密。

王云庆出生在陕西的山区,父母是个地地道道靠山吃山的农民,他读了五年的小学,辍学后跟着父亲上山采石。十六岁,他长的和成年男子一般的健壮。有一天,父亲看着背着包裹走出村落的乡邻说应该让孩子出去见见世面了,于是乎就让他混在了村里组成的建工队伍去了市里。因为王云庆物美价廉老实憨厚,得到了膝下无儿包工头孙铁柱的喜欢,包工头在各方面都照顾着他。又一天,孙铁柱让王云庆到家里吃饭。开始王云庆坚持不去,因为自己和对方的地位不相对,而且他实在是个害臊的家伙,但无奈摆脱不了对方的一再坚持和远远高于自己的力气,被拉扯了过去。

孙铁柱有一个女儿,叫惠萍。比王云庆小一岁,长的婀娜有致脸蛋漂亮心灵手巧聪慧绝伦。看王云庆的眼睛总是眨巴眨巴的。王云庆初次见到惠萍就在他少年的心里产生了一种非常特别的感觉。一顿饭下来,他硬是没有抬头,脖子都快被累断了。

回到工棚中,躺在破烂的被窝里,他的心再也无法平静下来了。想想二十年前,一个十六岁的孩子产生了爱恋,可没有现在的80后90后那么的胆大那么的信心十足。王云庆想惠萍是城市户口,而自己是山里的娃子,惠萍正在读高中,而自己斗大的字,不认识几个。所以这份感情,他只敢想,至于行动,就是踢上他三脚,他也不敢动。

一天,这是普通的一天,要是非说它不普通,那就是今天工地没有开班作业。王云庆躺在工棚里看杂书,看杂书是他唯一的消遣。虽然他小学没有毕业,但在看杂书方面,仿佛有很强的天赋。此时,只有他一个人,几个同室年长的老乡,都挤到隔壁去打扑克去了。

很脆的敲门声,打断了他看书的兴致。躺在虽然很破旧,但很温暖的被窝里,使他变得有些懒惰,眷恋着那份温暖。他没有立刻将书丢下,也不打算起身去开门。

门被推开了。惠萍伴随着斜射进来的灿烂的阳光走了进来。王云庆这下慌了,想丢弃书却不知该将书放在那里,想起身,却又为自己的睡裤脏污不堪而苦恼。他窘迫了起来。让自己喜欢的人看到了自己的糗样,对每个人来说,都很可怕。

“原来真的在这里啊。”惠萍说着向王云庆的床边走过来。

王云庆脸涨得像熟透的番茄一般,只看着惠萍的白色球鞋不知所措。

“这是我爸,让我送过来的,还热着呢?趁热吃吧。”惠萍笑着将饭盒打开,里面盛着热气腾腾的饺子。

王云庆更不知所措了,他感觉上天怎么对他这样恩惠。老实人接受上天的恩惠总是心惊胆战,不像有些人得意洋洋不可一世仿佛摇身一变成了大闹天宫的猴子。

“里面又没有放泻药,吃吧。”惠萍笑着催促道。

王云庆憨厚的挤出了笑容,接过饭盒,改变了以往的狼吞虎咽,很文静的吃了起来。惠萍在他的床边坐了下去,看到了他放在床上的那本很破烂的小说,于是捡了起来。

“原来你也是一个文学青年啊!”惠萍嬉笑着给他开起玩笑。

王云庆只是吃饺子,没有回声,因为他不知道文学是什么。

“饺子里面是没有放泻药,但放了巴豆。”惠萍突然很认真的说。

王云庆嘎然而止了,鼓着腮帮子看着眼前这个淘气的丫头。他不知道文学,但知道巴豆是什么。

“开玩笑的,不要那么认真吗。”惠萍乐了,接着又问:“你喜欢看小说?”

王云庆点了点头,继续吃完了剩下的三个饺子。

“喜欢看这本小说。”惠萍说着举了举已经被翻阅的很破旧的那本小说。

他点了点头,将饭盒递给了惠萍。

“为什么喜欢这本小说啊。”惠萍决定打破砂锅问到底。

“因为我只有这一本小说。”他小声的说道。

“我想还不止这个原因吧?”惠萍否定了这个解释,此时她的眼神中流露出了很强的聪慧。

“因为这本小说写得很好,是穷小子到城里出苦力的故事。”他说出了事实的真相。

“我也很喜欢这本小说,很欣赏里面男主人公坚强的信念,还有那里面的爱情。”惠萍神往的仰起了头,神往的看着被烟熏的很嘿很黑的石棉瓦屋顶。

“爱情?”王云庆反问道。

“是啊,爱情,里面的人都好纯情,都很勇敢。”惠萍说。

王云庆沉默了。他想到小说里面和自己生活很相似的男主人公对爱情很胆怯。恰恰书中的男主人公也是喜欢上一个城里的很有前途的女孩。

“好了,我要回去了。”惠萍站起身甜笑着说。

对于对方的离去,王云庆只能睁着眼睛看着,杀了他,他也不敢起身,因为那脏污的衣裤。

“有时间多出去走走,外面有好多值得一看的东西。”惠萍走到门前,突然转身说,说完红着脸一溜烟的走了。

王云庆良久的都在看着那扇呱唧呱唧响的铁门,总认为那就是惠萍,惠萍依然还没有离开,还在他的梦境中。

以后王云庆经常的围着城市的巷子转来转去,的确如惠萍说得那样,他对城市有了新的认识。

惠萍第二次来工地的目的是给王云庆送书,她送来了‘狄更斯’的《双城记》。王云庆吃惊的老半天说不出话。惠萍丢下书,就回去了。因为有好多的大人在嬉笑着看着自己。

王云庆如获至宝的看着这本小说,一遍看完后,他很迷糊,根本不明白书中的意思。看了两遍,三遍,四遍,五遍之后,他欣喜若狂了,他为这位遥远的大作家的语言天赋而震惊了,他暗暗的想到,原来语言还可以这样说啊。

隔了很长的一段时间,惠萍才在王云庆面前出现,还是来送书给他。这次在送惠萍回去的路上,他们聊了好多的从来没有聊过的话语。

随着惠萍送书次数的增多,他们之间的友情越来越深厚。王云庆很谨慎的保护着自己的那个秘密,他担心秘密一旦公开,自己会失去这个朋友,他深知自己被拒绝是铁一般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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