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谋杀的回忆(2)(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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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说这是个不错的开始,可跟着我就犯了个错误──我把与小茜的约会告诉了莲子。一天,下了自习课之后莲子叫住了我,先咨询了一些关于“dos”和“excel”的具体问题,跟着便关心地问我最近是不是有什么心事。

我说过,我是个傻帽儿,根本没有经过深思熟虑,便和莲子谈起了这件事。

“嗨,我……恋爱了。”坐在课桌上,我摇晃着两条腿对莲子说。

“啊?”莲子大吃一惊,“你说什么?”

“我说……我恋爱了。”

“哦……哦,这是真的?可是……”

莲子随即就语无伦次。不过,听说我只与小茜见了一面,而且除了李清照李煜苏东坡欧阳修我们并没有说别的,她很快镇定下来,脸上恢复了血色儿后便诚恳地祝福我成功;还说要帮我,问清了究竟谁是小茜,当即表示要替我去探探虚实。

莲子真的那么做了,星期四中午篮球比赛,正当我飞身扣篮、得分后双手摽住篮筐时,我一眼看见了她俩──在操场西头儿,莲子和小茜正站在那儿聊天儿。我好歹捱到了放学,正要打听究竟,不想莲子却被几个女生簇拥着离去。第二天一见面儿,我便迫不及待地向莲子询问结果,一时,她显得有些难过,犹犹豫豫地说拿不准是不是应把真实的情况告诉我。

“真不知道该怎么讲……我不想让你伤心……可是……”

从莲子吞吞吐吐的叙述里我渐渐地了解到,尽管看了小雁之后小茜又陪我沿着湖边的小路整整转了一圈儿,而且还仔仔细细地给我讲了一通儿“唐宋八大家”,可小茜对我并无太多的好感,“别的……倒没提什么,”说话时莲子靠在了黑板上,“只不过与她那位在同济大学哲学系读博士的男朋友相比,觉着你略显粗俗……”

我很轻易就上了当。我感到受了伤害,男人的自尊一下子冒了出来──妈的!同济大学?哲学系?内心之中的爱恋与嫉妒顿时混到一起变成了憎恨,再与小茜相遇时,忽然就觉着她哪儿哪儿都不顺眼了,无论是她那漂亮干净的大脑门儿还是她那黑黢黢的大眼睛,连她那甜甜的嗓音都透着虚伪,可不!既然你已经有了可恶的哲学博士,又觉着我粗俗,何必还要几次站在校门口等我过去,跟我说话呢?

当然了,我后来得到了答案。只是太晚。带着莲子和林黛爬上这座山之前的十天左右,我在海龙大厦对面的加油站看见了小茜。当时,她刚刚买的红色“派利奥”恰好停在我的“陆地巡洋舰”后面。虽说她拒绝了我一同去“好伦哥”吃晚饭的建议,可还是在马路边上和我聊了起来,我们从黄昏聊到天黑,这一次,她没有再和我谈她的古典文学,都是一些家长里短,想起什么就说什么,直到一个骑摩托车的警察闪着警灯出现。

我惊奇地得知,莲子和她一直有联系,不论是在办公室,还是出差去什么地方,每隔一段日子莲子总要跟她通通话,向她倾诉自己的苦恼。因而,小茜对我的情况无一不晓──知道我和莲子已经同居两年,知道林黛撞了我的故事,知道那段日子我、莲子以及林黛之间的三足鼎立;知道目前莲子和林黛正住在一起;还知道我因此搬到了我表姐夫的茶馆;甚至还知道我们三个相处得不错,以至于某个星期六,竟然一起去了西四红楼看电影。

“在我看来……你恐怕有点儿麻烦,不少问题都需要解决……”小茜最后说。

“是吗?你具体……指的是什么?”虽然她说得很明确,可我还是这么问道。

“很难讲,我只是觉得……”

那一刻她双手交肩,亚麻色毛衣衬托着的好看脸蛋儿,她似乎显得成熟了许多。现在想起来,虽然小茜没有把话说完,但却意味深长,或许她已经意识到在我与莲子和林黛之间,存在着某种危险。可那一刻我并没有留意,即使正面临有生以来最重大的选择,却仍旧有心思关注她的新发型──她没有继续梳着那让我痴迷的两条小辫儿,而是烫了头,肩上曲曲卷卷地撒落着一个个黑色的发卷儿。这曾使我产生了瞬间的失望,但很快便又接受了,甚至觉着她比从前更美──她的眼睛还是那么迷人,与她的目光相遇时我再一次感到一阵窒息,不得不赶紧把目光转向塞满汽车的街上。

“还能……再见面吗?”我嗫嚅着问,腼腆之态俨然如一个纯洁如玉、对异性毫无知晓的童男子,而不是一个早已性经验丰富并同时拥有两个女人的老手。但小茜显然清楚这一点。

“算了吧,”她望着马路对面的一块广告牌子说,“你已经够忙的了……”

到了这会儿,除了道别,我不应该再谈什么了。可我实在不甘心就这么分手,凝视着一棵从马路牙子上冒出的小草,忽然想起了什么,于是询问起小茜的那位博士男朋友。不想她却一脸茫然──“同济大学?哲学系?”

其实,早在驶进加油站的十八个月之前,我已经知道莲子骗了我。那天她刚从开封回来,虽然桌子上摆着她爱吃的辣子鸡丁,可只往嘴里送进一粒花生米便丢下了筷子,不知道为什么事心不在焉。晚上,她在被窝儿里想起了小茜,不放心地问我是不是“肯定”再没有与小茜单独会过面。

我在相距不过三寸的距离凝视着莲子的眼睛,就在准备开口时,她忽然有些不自在,慌乱地移开了目光。不过,当时的我并没有真的觉出什么,只是猜测,或许小茜没有说过那些关于我如何“粗俗”的话,而没想到压根儿就没什么同济大学哲学系的博士。但仅凭这一点,杀了莲子的念头便从枕头上油然升起。

这是我第一次想到要杀人,不过这个念头只在脑海里停留了一瞬间,并没有意识到我最终一定会付诸行动,也不知道一年半后会巧遇小茜,更不能预料到Q•华盛顿的出现和后来发生的那些事,自然,也就不知道我后来竟然会作出把林黛和莲子一起杀掉的决定。

今天早上,当太阳升起的时候,我想起了我的表姐夫。我坚持认为──我之所以如此,或多或少是受了我表姐夫的影响。起码跟他不无关系。表姐夫今年四十七,整整大我二十岁。因为表姐早早仙世,他和与我同龄,但却替代了表姐的杨三妹是我北京的唯一亲戚。

表姐死后,表姐夫跑到银行,把她的一张六位数的存款单取出来开了一间满屋子硬木家具的茶社。虽然惨淡的生意和高昂的房租令表姐夫时不时就满嘴燎泡,但焦头烂额的他却也另有所得──他把从苏州弄来弹琵琶的杨三妹搞上了手。那一位说不上有多漂亮,且身材瘦小,唯独纤细的腰身之上出人意料地生着两只每每让我胡思乱想的大乳房。

当然了,我不想招惹表姐夫生气,只要他在场,跟我的后表姐说话时绝不造次地往她身上乱看,多半会强迫自己注视墙上一幅画儿,或者朝条案上那只民国年间制造的青花大瓷瓶望去。

这绝非过于谨慎,我真的认为有必要。有天一个南方小子到茶社找来了,说话我一句也听不懂,可杨三妹听得懂,说是她男朋友,俩人在门外还没咕哝多一会儿,表姐夫嗖地一下便从跨下的太师椅上站了起来,也不知从哪儿就抽出一把雪亮的宝剑挥舞着冲了出去。

表姐夫后来主动跟我提起这件事,说多亏那伙计识时务,且四百米跑的速度相当惊人,但凡慢一点儿,他的胸口或者小肚子说不定就要多一个窟窿。表姐夫承认,其实那伙计并无过错,而自己却“多多少少”有些不道德并不择手段。我不知道他是怎么干的,只是听说杨三妹坐上开往北京的火车时原本正准备结婚。表姐夫的观点是──在追逐幸福的道路上──尤其当幸福已经到手了的时刻,不管遇到什么障碍,都必须予以清除。

提起那天,表姐夫感慨自己过于莽撞,差点儿酿成大错。

“太冲动了,”他说,“光天化日持刀杀人,除了被枪毙,还能有别的结局吗?真他妈愚蠢透顶!可别跟我学,即使真要那么干也一定得动脑子……”

就这个话题,表姐夫说了许多,还讲了从他公安局一个朋友那儿听到的五六桩听起来并不复杂但却至今还“挂着”的案子。他说得非常认真,还很仔细,就好像知道我日后真的要杀人似的。

“……你看,”他说,“虽然现实中的人命案大都简单,并不像推理小说描写得那么玄虚,可依旧不是每一桩都能真相大白,有些永远是个谜……”

尽管他的观点并非有什么新意,随后提及的发生在美国的辛普森案件早在上学时就已经非常熟悉,但很多话从他的口中说出,我还是受到启发。

“关键是证据,”望着我,表姐夫作了最后的总结,“如果能确保把证据彻底地消灭干净,你完全可以逍遥法外……”

我承认,当意识到再也看不到莲子和林黛时,我的确非常后悔,并不由得埋怨起表姐夫来,总是毫无意义地问自己──如果没有那次谈话,我还会下此决心吗?我真的不知道。可不管怎么讲,到什么时候我也认为表姐夫还是很关心我的,而且十分高看,他坚持说──无论是电视里还是白颐路那些手机广告上的一个个当红歌星小子,哪个都没有我精神。

“全中国不敢讲,”他拍拍我的肩膀对杨三妹说,“全北京绝对可以保证……可着诺大的北京城,也找不到我表弟这么英俊这么清纯的小帅哥儿!”

表姐夫认定我应该找一个好女孩儿,否则实在可惜。为这个,一直反对我和莲子的来往,等听说了我居然搬到了她那儿,不由得深深地叹了一口气。那时他还不知道我早已经跟莲子睡了,还千叮咛万嘱咐地让我一定坚持“分室而居”的原则,千万与她保持距离。

“要知道,女人是很难缠的。”他说。“尤其是当一个丑女遇到一个美男子的时候,更何况你是那么软弱,又那么善良,宁肯自己吃亏也不愿意坑害别人……”

我不忍心让表姐夫过于失望,很长时间都没有告诉他实情,使得他对我已经有了林黛还迟迟不离开莲子困惑不已,几次坐在那张缺了一只抽屉、号称是晚清时期打制的小叶檀写字台后面听我翻来覆去的解释,也没能弄明白。

这并不怪他,他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儿。可我清楚,说来说去,一切都是我的良心在作怪。这也没办法,到现在,我也必须承认,从某种意义上说,莲子还是真心爱我的。

我永远忘不了那个晚上,经历了一次次求职的失败,心灰意冷的我站在窗前流泪。恰好,莲子那一刻回来了,搂住我说不要紧,她愿意养我一辈子。这曾使我非常感动,也是后来把林黛给我的一笔笔钱全都如数交给她的原因。

说到林黛,表姐夫同样也觉着离谱儿。当我开着价值八十万的“陆地巡洋舰”拉着他和杨三妹来到林黛声称要送给我的别墅门前时,他的脸上浮现出一阵阵婴儿般的幼稚。

“妈的……”他喃喃地问杨三妹,“难道天上真能掉馅儿饼?”

的确,一切都离谱儿得那么不可思议。我当然知道一见钟情,可林黛还是让人难以置信。她后来说,看见我的一刹那她吓了一跳,不过不是担心我的伤势,而是因为我“酷似”一个她崇拜并深深爱慕的偶像──一个总是一上台就“哭泥稀哇”并自始至终叽里咕噜用日语演唱,但却是地道国产货的家伙。噢,那位不是一个人上台乱吼,属于一个名字怪异的“演唱组合”。

“你应该见过,在电视里,”林黛说,同时掰下一截甜腻腻的香蕉塞进了我的嘴里。“三个人,都是酷哥,除了贝司手的一条裤腿儿上有一溜儿红花儿,一水儿的黑衣。哇噻!那才叫帅呆了!尤其那个兼吹萨克斯的主唱,很有点儿麦克•伯顿的意思,也是一头长发,只不过不是黄的,也不打卷儿,直直地瀑布似的垂在后腰。其实他嗓子不怎么好,太沙哑了,可萨克斯吹得很棒,尤其是吹降E萨克斯时,我每每被那凄婉的旋律心碎!哦──还有他的舞蹈……不不,不是真的跳舞,只是边吹边舞,一开始我并不以为然,甚至还觉着他那种抱着萨克斯左右摇摆、弯着腰踢腿的动作有些滑稽,可后来就不行了,我后来痴迷他的舞蹈竟然胜过他的萨克斯,不知为什么,那一刻总感到很悲怆,只要他在舞,不知不觉便一阵阵地热泪盈眶……”

当时,林黛还没有来得及在别墅的三楼上为我播放麦克•伯顿的MTV,我对那位一无所知,不知道这位先生虽然披着长发,却是个肌肉发达的家伙,还以为是个不男不女的同性恋(这是我的偏见,我总是认为头发留得过长,尤其是当浪到屁股肯定就是同性恋),故而听林黛这么说,着实吃了一惊──什么?我居然跟这么一个人“酷似”?顿时,刚刚吞进去的香蕉卡在了嗓子眼儿。

“不不,”林黛说我误会了,一边为我捶背一边告诉我,“尽管我为他痴迷,可那只局限于艺术领域,我并没有爱上他……”

我随后得知,她的心上人是另一位,那怪异演唱组合里弹吉它的第一主唱,那一位才跟我长得一样。“别担心,”林黛说,“他的头发一点儿也不长,就像一个很听妈妈话的高中生,只不过,他把头顶上的一捋染成了红色……”虽然只是在电视里见过那伙计,并且一句也听不懂那位唱的是什么,可林黛依旧被征服。

“……总之,他的一切都让我倾倒,最主要的是他的眼睛……尤其是他不经意中的往左边一瞥或者往右边一瞥,那忧郁的神情,简直就让我透不过气来……”她就这样告诉我,说话时,脸蛋儿上弥漫着一种中了邪的迷幻之态。

林黛本来打算嫁给他,可那伙计实在太迷恋日本,他已经不满足光是站在中国的舞台上唱几句日本歌曲,他干脆抛弃了假迈克•伯顿和那位一只裤腿儿上有红花的搭档入赘日本,娶了北海道一个脑门上绑着白布条的渔夫的女儿。

林黛是在网上知道这个消息的,那天晚上她可谓是悲痛欲绝,以至于都不敢一个人呆在家里──她实在担心──要是身边没有人阻拦她,说不定她就会因为无法自拔而在房梁上拴根绳子上吊自杀。于是,她只好出门去一个人多的地方,结果,她跑到了三里屯一家酒吧,在那儿喝了一宿的兰姆酒,第二天一大早,便在绵绵细雨中撞倒了我。

的确,林黛和我的故事难以置信。若不是亲身卷入,我一定会认为这纯属天方夜谭。虽然我高大魁梧,生着一张令表姐夫赞不绝口的脸蛋儿,但我和林黛实在相距甚远,完完全全生活在两个世界。其实这一点还是莲子最先提醒我,当初把林黛赶出病房,就戳着我的脑门儿让我丢掉幻想。同时,这又是她没能真正意识到林黛对她会产生威胁的原因。

不过,即便一提林黛,莲子就嗤之以鼻,可她也忍不住对“那个该死的小富婆儿”的好奇心,某次曾问我──到底林黛那从瑞典引进零件制造推土机,再销往第三世界的山东老爹钱多到什么程度。

我没敢照实回答,告诉她光是旅游的花费林黛一年就得几十万,除因怕热没有光顾坦桑尼亚的一个国家公园之外,五大洲三大洋,简而言之世界上所有好玩儿的地方她几乎都去过,更没有提及某天听说我对飞行感兴趣,她当即就表示要掏八万块送我去考航空驾照,以便日后买一架私人飞机,让我有空就拉着她上天溜达溜达。

我根本没向莲子炫耀这些,只是淡淡地说──还可以吧。

实际上,莲子还是很幼稚的,虽然那天从窗户看见我停在楼下闪闪发光的银灰色“陆地巡洋舰”时一脸狐疑,可还是相信了我的鬼话──因为撞伤了我而愧疚,林黛给了我一份待遇优厚的工作,在她爸爸的公司驻北京办事处当上了一名高级业务代表。

当然了,这么说倒也不是子虚乌有,那办事处的确存在,而且跟全球十好几个不发达国家有联系,就在国贸南楼的二十三层。只不过,除了某日跟林黛在别墅那张大床上厮混腻了,跑到上面转了一圈儿,我再也没去过。

就这样,我在莲子与林黛之间周旋,白天应承林黛,晚上对付莲子。我感到幸福无比,毋庸置疑,这种幸福绝大部分来自林黛,除了送给我豪华汽车,还送给我缀着一颗颗纯金扣子的衬衫(这个莲子始终不知道,我一直对她说是铜的);我们经常出入高级酒店,刚刚在凯宾斯基喝足了巴利亚啤酒,跟着又去丽都打保龄;在那儿洗个澡,晒上一通“室内日光浴”,她就会轻快地踩着保时捷的油门踏板,拉着我奔向顺义国际高尔夫球场。

一切发生得太快,几乎来不及思考什么,一夜之间,我就由一个靠女朋友接济的穷小子变为了一个令人垂涎的年轻富翁。我被林黛带进了一个美妙的世界,当秋日某一个恬静的午后,我疲倦地醒来,望着别墅明亮而巨大的落地窗和躺在身边的睡美人一般的林黛时,真不知自己是否身处幻境。

似乎,所有的事儿都尽如人意。唯独一点让我感到困惑──尽管爱我爱到如此份儿上,可林黛从不要求我离开莲子。有天我主动提起这个话题,试探地问她要不要跟莲子摊牌。不想,林黛竟然认为我绝情,她当时正在看电视,用遥控器换了一个频道,她盯着一个正在推销廉价数码相机的演员大叔说:“都是你的女人,干吗那么残忍呢?”

噢!这种话,你是否听说过?反正我没有。真是匪夷所思,我着实被她弄糊涂了。

反过来,就莲子而言,她其实也没有那么傻,起码没有傻到一点儿也察觉不出的份儿上,再怎么着也能感到我的“性”趣已经差不多减少了一半。只是我总能开脱,每每向莲子抱怨自己日日“上班”是如何如何的辛苦。

要说起来,以莲子的精明,不会这么轻易地上当,但林黛雄厚的财政资助给了我有力的佐证,每当预感莲子即将对此质疑,我便会在枕头上真事儿般地告诉她我刚刚又成功地卖给埃及或者巴基斯坦五十台推土机,并把手懒懒地指向衣架,于是她就会忘了本来想干什么来的,噌地一下儿跳下床,光着两只脚飞快地跑过去,熟练地从我的裤兜儿里翻出钱包,以确定到底是多了一本存折还是多了一张信用卡,或者干脆多了一叠大面值的美钞。

每逢那会儿,她的脸上大都充满了喜悦,基本都是如此,但也有例外──有那么一次,不知怎的,她的眼睛里倏地划过一丝疑云──“我说……”莲子呆呆地望着我问,“这该不是你的卖身钱吧?”

今天中午,当一只苍鹰结束了缓慢的盘旋从天空落到离我不远的一块突兀的岩石上时,我忽然就想起当时的情景──莲子赤身站在黑暗中,附近工地的一盏惨白的灯透过窗帘的缝隙照着她的脸,不知道她究竟是随口一说呢,还是已经感觉到那一笔笔意外之财对她意味着什么。

对此,我曾经做了多种猜测,却始终没有结论,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里,我只能这样认为──或许看到我不断增长的经济能力有可能实现她买一套像样儿的商品房的梦想,她默许了我与林黛的不轨。

现在看来,这多半是个谬误,不过那些日子──出于各自的原因,莲子和林黛都没有过多地难为我,使得我在极其兴奋之中度过了差不多八个月梦幻般的幸福时光。但随后问题便接踵而来。自然,一切仍由林黛而起──突然有一天,在我毫无准备的情况下,她一下子就移情别恋,看上了Q•华盛顿。

实际上,林黛那天晚上精心的梳理已经使我生出某种不祥的预感。当她对着镜子仔细地拔下一根多余的眉毛时,我忽然就意识到──或许她已经厌倦了与我的乏味生活,又要去寻求新的刺激。可即便想到了这儿,也不能在事情发生之前,仅凭瞬间的闪念去制止她,我还是刮了胡子,换了身衣服,陪着她去了希尔顿。必须承认的是,林黛总能出人意料──我实在想象不出她居然会对一个非洲老黑心生爱慕。

说起来,Q•华盛顿我只在那个该死的“派对”上见过一次,除了牙齿雪白浑身漆黑一团,我的记忆里再无其他……哦,也不是──这老兄拉开林黛的车门时,还看见他的一对比女人还撅的屁股。

其实,那晚鬼子多得是,不乏美男,亚利安人斯拉夫人蓝眼睛的绿眼睛的什么样儿的都有,不知怎么,林黛偏偏喜欢这匹黑马。令我恼火的是,实际上还是我把他介绍给林黛的。

当时,大厅里正在播放施特劳斯的“狩猎波尔卡”,欢快的音乐中不时夹带的噼啪枪声令我感到一阵阵莫名其妙的兴奋。在一棵巨大的盆栽植物跟前,我端着一杯颜色红得令人生疑的樱桃汁,跟这个身上散发着一股怪异的香水味儿但却会说中文的黑家伙聊着天儿,而林黛则夸张地伸直一只胳膊,攥着一个黑头发的意大利或者西班牙老头儿的手,上下摇摆着跳一种类似奥地利或者爱尔兰的民间舞蹈。

一曲终了。就在下一首舞曲开始前,林黛正要投向一个皮肤白皙看上去像是个法国小子的怀抱时,我的嫉妒心发作了,招手把她喊过来,结果遭了灾。

听说Q•华盛顿的国家在赤道上,而且他的令尊大人是个酋长,林黛忽然就来了兴趣,开始了没完没了询问。她先是打听,他在老家是不是也头戴羽毛,浑身上下涂满了五颜六色的颜料和泥巴,拿着一支长矛追逐斑马或者羚牛;接着又问他是不是可以随意地在一棵椰子树底下和部族里的任何一个黑女人做爱……

在此之前我从未如此近距离地接触过黑人,不知道除了乔丹之外还有很多黑人同样是有魅力的。当Q•华盛顿不时地伸出粉红色的手掌,用流利的汉语跟林黛侃起自己如何如何在英国一所私立大学读书时,我不得不极不情愿地承认──这位黑家伙的两片厚厚的嘴唇里吐出来的很多东西都让林黛颇有新鲜感,她非常好奇,不知道这位会讲中国话但却莫名其妙带着河南口音的伙计是如何在非洲草原与欧洲城堡之间平衡自己;而Q•华盛顿紧绷在雪白衬衣里的发达的黑色胸肌,更让她受到前所未有的诱惑,她没有掩饰自己──我看得清清楚楚──当她眯着好看的双眼注视他时,显然已经在琢磨如果跟那家伙上床,自己会有什么样儿的感受。

林黛真那么干了。在停车场,她勉强地问我愿意不愿意和“他们”一起去酒吧,不等我表态,随即又替我做了回答。“算了,”她对Q•华盛顿说,“别强人所难了……”就这样,俩人极不自然地冲我笑了笑,上车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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