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爱是怎么一回事(1 / 1)
且说那次从终南山逃出来之后,我就开始考虑搬家的问题了。我并非怕如来佛找到我。普天之下,他是老大,想要找到我这样一个小虫,那还不易如翻掌?我是怕他恼怒之下,一把火烧了这个终南山。烧了山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情。我那时候并不是环保主义者,他老大烧荒管我什么事,到时一看大事不好我还不会换个地方继续混?就是可怜了那些没有成精的小蚂蚱小昆虫们,翅膀也还没长硬,腿也不够长,大火烧过来,除了葬身火海,他们还能有第二条活路么?
因为个人的问题影响大家的美好前途,我于心不忍。
我决定出走。
话说到这里,你们就知道我不是女强人了,而且一辈子也不可能出人头地,做什么大事业。为什么?脸皮不够厚,动不动就生气,哪怕是天王老子也忍不住翻脸;心不够黑,对一般的草木昆虫也忍不住发发善心;就因为这些,俺决定到一个没有亲朋好友,全都不认识的地方去开始新的生活。
去哪里呢?外面的世界不如我想象中的那么美好。看到了江湖的险恶和污浊后,我打算去一个纯净的地方。贾宝玉说,他见了女儿就清爽,见了男子就浑浊。说实在话,这个道理应该是我首创才对。
走过那么多的山山水水,经过比较和鉴别,终于发现了一个近似真理的道理:女人比男人更热爱和平,容易相处。要想生活安逸,少惹事端,最好离女性近些。所以选择了女儿国附近安营扎寨。
住在那么大的山洞里,靠我一个人是无法打扫卫生的。所以,我又从女儿国招募来不少的丫环仆役。
到现在还有人误会我说剥削劳动力,无偿使用女儿国的少女给俺当丫环,那纯属于诬蔑!说实在话,我招募这些人,的确是帮了女儿国的大忙。
因为那时候女人们跟男人不一样,那时候不用干什么大事业,最大的事业就是嫁人生孩子。可在这里方圆几百里都见不到半个男子,还能够嫁给谁去?属于女人的生育权在这里也得到了全新的改版,不需要男人的配合就可以生出来。而且生育率百分之百。想生就生,立刻梦想成真;想生多少就生多少,想生到什么时候就生到什么时候,唯一的一家治理不孕不育症的医院还没开张就遭人砸了大门。这样一来,生活简单明了多了。
有闲情野趣的人可以生孩子玩玩,有雄心壮志的人何妨考个功名利禄,剩下的人没有什么追求,也不愿意养孩子混日子,怎么办?那就成了街道上的太妹,这些人,也是女儿国的隐患,我收编的就是这些人,也算是为这个国家作了点好事。
好了,言归正传,下面就是唐僧和我的故事了。
说实在话,我在这之前对唐僧的信息接收得非常少。既不知道他的肉好吃,也不知道是个无人可敌的大帅哥,能够跟他有了“一夜情”,纯属于天意;我看到女儿国的国王撇嘴了。不是我横刀夺爱什么的了吧?你说人界都说爱最大了,我们妖界更要领先一步。既然喜欢了,看上了,那就抢啊,这是天性。有什么奇怪的?
当时是这样的。那天天气谁知道就那么地好,晴朗得让人觉得闷在家里是种罪过。可是想法只能是想法,为了避开那个该死的孝天犬,我只能窝在家里。
不瞒大家说,那个犬暗恋我好久了,我也给过他机会,奈何最终发现我们有缘无份,他又不听,只能采取躲避的办法。
事情还得从那次听经说起。
我不慎惹恼如来的时候,他也在场。看到我刺完天界老大又拂手而去,哮天犬哇塞个没完。那颗没有经历过风雨更见不到彩虹的心扑通扑通剧烈跳下去,一直到给我表白就没有恢复正常。咋就有这么为了真理奋不顾身的人啊。平时见过的英雄人物,跟她一比,简直不堪一提!立马他的偶像就换成了俺。当然,这都是后来他在情书里说的,我当时只顾上逃命了,哪里有心思观看各色人的表情表现?
如果你看过《宝莲灯》,就一定见过追随二郎神左右的哮天犬。平心而论,他不变成狗的时候还很帅的,就像那个在泰坦尼克号上扑踏着两个胳膊的莱昂纳多,那可是俺的偶像。再加上当时天界妖界都疏离我,能有一个表示好感的该是多么不容易!
但爱情这事说起来真不可思议。接触了两天后,尽管我一再忍让宽容,仍旧发现它不是我喜欢的人。你看莱昂纳多,尽管在现实生活中不检点,在电影中表现还是挺勇敢的。把生的希望留给爱人,自己宁愿在歌声中随风而逝。他呢?一听到风吹草动,就要我远离他三尺,假装不认识。就怕别人看出来,以后因为我遭受麻烦。要是怕人知道你就别招惹我啊。越想我越窝火,越窝火越忍不住拳打脚踢,就差用毒刺蜇他了。可是你猜怎么着?越这样他越高兴,说俺就喜欢野蛮女友,看来那天你不是装出来的,是真的野蛮阿。你就打吧,骂吧,谁要生气谁就不是小狗!
你这条狗啊。每次俺都以这句话收场。
后来搬到女儿国附近后就决定不理他了。天庭的门户越来越需要更多的狗儿看管,要求哮天犬结婚生子的呼声越来越高,这时候我再跟他缠绵下去,还不是自投罗网,最后成了狗们的妈妈了?
太可怕了,俺的单身生活还没有过够,跟他也就是玩玩了,从来没有打算嫁给他。
哮天犬当然为了挽留住这段闪电一样短暂的爱情,也想尽了一切办法,比如,拿天籍来贿赂俺。这也没有用。不就是个破户口吗?没有天庭户口的人多着呢,大家不也漂得很好?没啥意思啦。
当然,后来俺也还有了另外的帅哥做BF,像哪咤等小神,都曾拜倒在俺的石榴裙下。可是那恋爱同样来如风去似闪电,很快就过去了。
没劲啊,谈恋爱没劲,不谈恋爱也没劲。有人管着没劲,没人管着也没劲。俺整天从南晃悠到北,又从北踢踏到南,幻想着遇到命中的白马。可是,一位哲人说过,就算你吻了1000只青蛙,其中也不见得有一个能变成王子。太有哲理了,这么久了,青蛙就是青蛙,没有一只成为王子,郁闷!
当然,尽管见到的都是青蛙,我也绝没想到自己的意中人会是个和尚,一个最坚定的不近女色的和尚。他就是唐僧。
那天我又在外面闲逛。山里的田野风光虽然老绿老绿的,很有利于保护眼睛。可是看多了,也单调得不行。我决定到最近的女儿国走走,买些胭脂水粉什么的。按说这些都有专人操办,不必我亲自去。可是,女人逛街本身就是乐趣,这种乐趣,就像是去厕所不能有人代办一样,必须本人过去才能够享受。所以,那天我看着窗外的大太阳说,某某牌子的睡衣就是好,我一夜睡到大天亮。小的们,我今天到西梁女国逛街去,有事禀告就打我传呼。然后就出发了。
刚接近城门,就看见城里张灯结彩,一片热闹景象。这是干什么吗,过年也用不着这么铺张浪费。何况离过年还有5个月零3天8小时7分36秒。我有点不以为然,丝毫没有想到我的缘分已经来到了。
就在我漫不经心转过第二个弯走到女儿国的大路上时,猛抬头,我看到了梦中的白马,不是,是梦中的白马身边的英俊和尚。陡然间,身子像电击一下动弹不得了。老天,真的有爱情这东西存在!我痴痴迷迷地跟在白马后面走了半天,眼睛似乎粘在了马身上。
当然,稳了稳神后,我也看到了依依不舍的唐僧身边的女王。
这和尚,让我等了这么久才出现,晚就晚点吧,还跟别的女人拉拉扯扯的,不是给我难堪吗。不给他点厉害尝尝不行。
想到这里,我再也不浪费时间了,一伸手,抓住和尚的后背腾空而起,他就像小鸡一样飞了起来。
我们就这样飞进了琵琶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