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白骨夫人的爱恨情仇 1 我的前生今世(1 / 1)
1我的前生今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我上辈子就对爱情绝望了。
本来我风华绝代,聪明绝伦,有望成为武则天第二什么的,可是一个男人害了我。他是我的邻居某某,从小的青梅竹马。请原谅,我不能说出他的名字,看见这两个字我就会晕倒,听到这两个字我也会气绝,就是不小心摸到这两个字,我也会得鸡爪风,抽搐半天,所以,为了能够连续完整不间断地把故事讲述出来,我叫他某某。
那是个春意浮动的黄昏,他从城里打工回来,背着一个颇为讲究的鸵鸟皮做的包裹,簇新的竹纹布衫,落着薄薄的一层尘土,平绒面的布鞋粘着些许的黑泥。他的背后,是晕红的落日,衬得剪影缥缈而有诗意。他从那条蜿蜒的小路向我走来。也是因为俺家的草房就在小路的旁边,他不往这里走也没辙。
那时我微微有点羞涩,正声若洪钟地吆喝鸡鸭鹅进圈,看到有人走来,急忙依门低头,只把衣裳瞅。能穿上布衫和布鞋,这家伙不简单哩。俺心里想,我的娘咧,不知道谁有这个福气,能认识这个有布衫穿的人。要是能嫁给他,那就美一辈子了。
“小翠,你好啊。”他居然跟俺打招呼!
“你……”俺的耳朵没有跟俺开玩笑吧?俺咬着手指头,瞪大双眼瞅着这个人,不清楚他打哪里知道俺的名字。那时俺是个乡村丫头,一点名气都没有,更别提有什么粉丝了。
“哎呀,看来是把我忘了。我是某某啊。”他开心地拍着巴掌,大笑。
“真是的,俺还以为你是路人甲。某某哥哥,你都穿上布衫了,可真是出息。”这一说,俺马上就知道他是谁了。从小的鼻涕虫,动不动就被俺打得哭着找妈妈,口服心不服地一直叫俺老大,几年不见,这孩子没被人打成半残,反而有出息了。看来老天真饿不死瞎眼雀儿。
“这算什么?你出去一定比我强。真的,你这样的花容月貌不弄个贵妃当当多亏?窝在这个山沟里是明珠投暗。”他无比诚恳地向俺保证,就好像他的发财是意外,我的不发财更是天大的意外。
我看着他的衣衫,他看着我的面容。都很认真。
“贵妃娘娘?”我再一次呆住。
俺知道贵妃娘娘,在戏里面,是个穿绫罗绸缎的角色,歹毒,但受到宠幸。但,贵妃和小翠?这中间俺从来没想到过划等号。
现在来了个划等号的人。俺几乎晕死。
爹娘闻声出来。寒暄两句后,某某又提出由他护送我到皇宫应聘去。爹娘还在犹豫,他们显然不以为自己掌握了优生优育的原则,能生出来贵妃娘娘;俺却欢欣鼓舞,千里马常在,伯乐不常有。这就是机遇啊。不抓住机遇,怎能深化改革?
“娘,爹,你们不用管了,我收拾收拾这就跟他走。”
娘因为我把她的称呼排在面前欣喜不已,他俩一直在争夺家里的最高权。爹露出不悦之色,但他毕竟也是相信奇迹的人,最终点头答应。
说起来,都怪那时候俺太幼稚,以为皇宫跟菜市场一样容易进出,而皇宫里的娘娘也就跟菜市场的大妈一样一团和气,家长里短啥的拉拉家常,就能博得她们的好感。每天给皇帝唱唱小曲,就能换取一世的荣华富贵。谁知道后来的事情证明俺不是错了,而是大错特错!
第二天,他说是个好日子,要护送我进宫。含泪拜别爹娘,俺这就踏上了幸福之旅。
一路上,他对俺关怀备至,那时节,还是春初,冷是冷点,可是春在俺心里,少女们都怀春嘛。可惜,春色无边,皇宫遥远,还没来得见皇上一面,跟幸福的贵妃生活握握手,俺就改了主意,爱上了他。
也许是日久生情?也许是他的阴谋?反正一来二去,我俩就好上了。我就不想去皇宫了,我想做他的老婆也不错。
可是,爱情和阴谋总是如影随形,从以下的叙述中,你能发现我这个案例更是典型。
在一次缠绵后,我第一百零二次地提出了结婚,他不愧立场坚定,爱憎分明,立刻第一百零二次地回答我:“我们可以好,但不能结婚。”
“为什么?这次又是什么理由?”我的泪水立刻就下来了,跟那些模式雷同的苦情戏一样,每到此时,我的眼泪也就顺应民心顺应导演汩汩地流出来。
他警惕地立刻抬头看我:“是不是有阶级敌人搞破坏?否则你怎么会又提出这个愚蠢的问题。说,你最近都和什么人在一起?谁劝你结婚了?她什么出身,为什么要管我们的事情?估计斗争要有新动向了。我的问话你要老实交代!”
每次他说到这句话的时候,我都会闷声不响。我怕他抓什么新动向,借机杀了我的鸡,宰了我的鹅,统统做下酒菜。可是今天我豁出去了。鸡鸭鹅们的命运和我的幸福相比,我认为显然天平要倾斜到人道主义这边。所以我顺手抓起斧子说:“你不要装神弄鬼,啥事都没有。杀人不过头沾地,今天你要是不给我个说法,我就让你看不到明天初生的太阳,一辈子都结不了婚!”
他的脸立刻灰了,温柔地哄我:“老婆,不是我不想,是不能啊。你看,我们没有三媒六聘,没有父母做主,得不到社会的认可,以后孩子生下来都没有户口。不为咱们考虑,也得为下一代考虑是不是?最主要的,是你还不到法定的结婚年龄,你这么小,肯定没有真正考虑好要不要嫁我。现在的决定哪里能算数呢?我不能趁你小不懂事就占你便宜。等你大了清醒了能思考了再决定要不要嫁给我吧。”
我再一次泪水长流,这一次不是戏里的需要,是感动的。
后来呢,后来我们就在一个村庄住了下来。他担起挑子做货郎,云游四方;我在家里织布做饭,浆洗衣裳,对外以兄妹相称。不去皇宫了,不知道怎么跟父母交待,就先不回家去。反正我还有三个姐姐四个妹妹和两个弟弟,多一个我少一个我没人会在意的。
再后来,他游到一个村子,碰见一个买丝线的丫环。丫环又带他见了富商小姐。富商小姐因为丑,日日愁嫁。在城里找不到如意郎君,遂转战乡下,准备农村包围城市,择得良偶再返城。因为是铁了心的,要把自己的终身了结,所以宁愿错相三千,也不放过一个。这天正倚栏无聊,听到了洪亮的叫卖声,然后看到某某黑红结实的脸膛。小姐虽然丑,倒也兰心蕙质,能透过表象看到本质,一眼就断定这人脸膛虽黑,却是做小白脸的料,当即命令小丫环下去买丝线,借机带到绣楼。
事情进展很顺利。从某某上楼到下楼,大约蒸出两屉小笼包子的工夫,一切事情都搞定了:他答应娶猪八戒见了都发誓要做柳下惠的小姐,条件是分得一半财产,把我嫁给富商。
回来后,这个无耻的男人想尽一切办法做我的思想工作。他说出了世界上最动听的甜言蜜月,最符合逻辑的理由,但结果都是一个:让我答应这桩两全其美的婚事。
我没有答应,也没有说不,看着他飞快蠕动的嘴唇,想,那是曾给我带来幸福的话甜蜜的吻的嘴唇,也是将我推到深渊,陷我于万劫不复境地的嘴唇。我当初,怎么就没有及早发现?
人身上,最活的,最能翻云覆雨的,就是这张嘴吧?
“好,我答应。条件是,你闭嘴!从此不要再跟我说一个字。”我已经不能再容忍那张嘴了。那张猪肝色的喇叭花形的嘴,让我想把隔夜的饭都要吐出来。
“随你啦,你要我怎么都可以。准备准备,我再跟小姐敲定下结婚日期去。”他关门走了,那个穿布衫的身影,瞬间淹没在茫茫的黑暗中。
看着他远走,这一次我一滴泪水都没有流。
既然男人不可靠,那就离开他,远走高飞。逃得远远的,逃到谁也找不到的地方。我迅速地收拾行李,系成包袱,向村外的大山里逃去。
可惜,由于不熟悉地形,后面又有追兵,我在逃跑的过程中跌进山谷,就这样结束了我如花似玉的16岁的生命。
红颜成白骨,凄苦有谁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