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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章(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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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在八年的工作中积聚了一笔为数不小的存款,小俩口的生活优渥富足。

无论如何,杜辰锋还是很庆幸当年的决定,如果他没有辞去那份人人称羡的高薪工作,也不会得到一个幸福美满的家庭。他深深地相信,生命就是一连串的选择和牺牲,只要确信有人深爱着自己,而自己也有深爱的人,就是人生中最大的幸福。和乔可喜结婚后,他们就住在乔家楼上的公寓,他们有两个不同的窝巢,两个都是他们温暖的家。

一年多后,可喜怀孕了。

超音波扫描,验出她怀的是两个女孩的双胞胎,乔家顿时陷入紧张和兴奋的状态。

一天夜里,可喜被腹里一阵强烈的剧痛给唤醒。

杜辰锋刚好被派到南部出差,可喜半夜打电话到楼下的家中,乔家三个男人随传随到,已经严阵以待的做好万全的准备。

凌晨,两个浑圆可爱的小宝宝充满期待的探出这个世界,护士将孩子接过,送到婴儿室换洗看护。

医院的长廊传来一阵急促的脚步声。

“对不起!我已经尽量超速赶来了——”杜辰锋挥汗如雨地赶来,在走道上遇见等候的大顺和可贺,乔爸年纪大体力较差,已经先回去休息。

“恭喜,你当爸爸了!”大顺第一个送上祝福。

可贺指着自己,兴高采烈地说:“姐夫啊!你要恭喜我,我当叔叔了!”

“叔叔?我警告你,你这个怪叔叔最好离我们家的女生远一点!”杜辰锋严肃地说,不等乔可贺抗议,他回头问大顺:“可喜呢?”

大顺手指着病房的方向,杜辰锋急急忙忙地往里面大步走去。

乔可贺在他的身后唠唠叨叨:“什么话?我虽然爱女人,也不会那么变态!什么怪叔叔?大哥,我可警告你们——你们可千万别让我的小外甥女这么叫我,多难听啊!实在有损我完美的形象——”

“你来了——”

看见杜辰锋风尘仆仆地赶来,可喜心里一阵欣喜,虽然全身都感到疲惫疼痛,但是看到他关切的眼神,一切付出都值得了。

“你还好吗?”杜辰锋上前握住她插着针管的手。

“嗯,都很顺利啊!还好大哥、可贺,还有爸爸动作快速的把我送来,否则我可能在家里就等不及生了。想不到这两个小鬼这么急着要出来。”可喜微笑地说,脸上洋溢着初为人母所焕发的光彩。

他懊恼的回答:“唉!早知道这样,我就应该在预产期前赶回来。”

“没关系……你看过宝宝们了吗?”

他摇摇头说:“没有,我刚刚一到就赶来这里了。我想……两个小女儿一定都和你一样的可爱。”

“两个小女儿?你还不知道吗?”乔可喜怀疑的看着他。

“不知道什么?”他挑起两道浓眉,猜不出什么苗头。

可喜收起笑容,正色的说:“你不知道我们不是有两个女儿,我们有……一个男生、一个女生,就像我和可贺一样,男生是弟弟,女生是姐姐……你知道,超音波有时候不准,而且我们只照过一次……”

她愍着笑,等着欣赏他意外的表情,却看到杜辰锋的眉毛几乎要挤到一块儿了。

“怎么了?你好像很失望的样子?”乔可喜打趣的说。

他搔了搔头,一副烦恼的模样。“没有啦!我是想到……如果我们的儿子以后也像乔可贺一样;那么我们可就烦恼了。”

“我们有什么可烦恼的?该烦恼的是别人家的女儿啊!”

他们凝视着对方,笑了开来。

病房里,一阵良久的沉默,他们手挽着手,心贴着心,满怀感激的看着对方给自己如此丰沛的快乐和幸福。

很多时候,爱情不必用言语来表达,它是用实际的生活,让人体验它的美感。

生老病死、悲欢离合,本就是一篇美丽的人生乐章。

后 记

乐果

很多人没有暗恋的经验。但是,如果你曾经迷逊过哪个明星或名人,那么你就绝对有暗恋别人的潜力。

我的好朋友喜欢和我一起看连续剧,前阵子我爱上了裴勇俊,这阵子我又看上了言承旭。不管是成熟男还是幼齿男,我都流着口水爱得半死。

上班的时候趁经理不在,还会打电话跟别人形容他们迷人的笑容和肌肉。没事的时候,也会上网找找他们的照片、资料。一天到晚很想找朋友聊聊心里的感动,只是时常被朋友讥讽一句:“结了婚的女人没有迷恋异性的权利!”

这句话就像当头棒喝,只好自己乖乖的收敛,回家抱抱老公作作春梦。暗自庆幸迷恋不算外遇,心灵出轨也不算劈腿,否则就很难对老公交代了。

这是一个有关“暗恋”的故事。

书里的女主角可喜,从小就暗恋着哥哥的好朋友。她一直习惯隐藏自己的感情,以为自己不会有机含,所以,自然而然地将内心和现实两种世界的感情做了很实际的分野。

虽然常听人说迷恋是空幻的、暗恋是不实际的、初恋是没有结果的。但是这些爱情不同的模式,却是人类最迷人、最原始;最动人的感觉。

既然这是人类最宝贵、最独特的感情,那么何必压抑?何必隐藏?就让这些感觉好好发挥成为另一种力量。(就像写爱情小

说的作者一样,他们同样都容易幻想和迷恋别人。而这种丰沛的感情,就足以化成一股写作的力量。)

我记得好几年前,在奥斯丁认识一个年近三十、请博士的台湾女孩。她住的学生公寓附近住着一个又高又帅、蓝眼睛、只有二十出头的大男孩。

男孩每天早上同一个时间都会出门慢跑。她暗恋着他,每天偷偷地观察他慢跑的路线,时常假装不期而遇,自我介绍是他的新邻居,还透过朋友打听他的交友情形。有一天,地终于鼓足勇气去按他公寓的电铃,纵使对附近慢跑路线熟得要命,还是虚心请教怎么跑才得宜。就这样,从那天开始,他们天天一起慢跑,刮风下雨也都一起做运动,只是由户外移到了室内。

一年后,两人在山顶上请牧师公证结婚,然后他穿着礼服,她穿着白纱,两人从山上沿路跑下来。是当时人人称羡的“慢跑婚礼”。

几个月前,他们俩还抱着蓝眼睛的小男孩,一家三口大老远地从奥斯丁来看我。

我时常拿这个故事勉励朋友,“暗恋”这玩意儿不是女孩的专利,化暗为明需要勇气,但是知果连试都不敢一试,拿矜持当个性,那么好对象永远都是别人的另一半。而你,永远只能远选地当个同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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