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都市 > 我以锦瑟侍年华 > 5 卡莎罗玛的咖啡

5 卡莎罗玛的咖啡(1 / 1)

目 录
好书推荐: 空寂寞 “美人庄”系列 华丽总裁 别惹公主发飙 卫爱 飙拗女总裁 光痕 攻城之心 还珠同人之太后 吴哲:仗策横戈、花样生活

忆锦直接开车去了卡莎罗玛。到的时候才两点半,离约定的时间还有半个小时。于是要了块黑森林蛋糕和一杯牛奶,坐在那个靠窗的位子上慢慢等。

店里放着柔和的轻音乐,大概是没有午睡的缘故,小家伙抿了几口牛奶后就枕着忆锦的大腿睡过去了。幸好刚刚下车时,顺手拿了件他的小外套,不然真有可能冻着。

记得第一次来这家店,还在读高中。尽管父母在零花钱上一向给的宽裕,但七十五元一份的黑森林蛋糕,还是让身为学生的忆锦,小小咋舌了一番。

当时,忆锦悄悄打量着那个坐在窗口的男孩,悄悄猜测,他经常光顾这里的原因。或许只是单纯的因为这里的东西比较好吃。后来倒是有许多机会可以问他,但忆锦始终没有把这个困扰了自己许久的问题问出口。许多事情其实并不需要答案,因为往往你最在意的是并不是事情的结果,而是那件事本身。

当蛋糕的一角被挖去的时候,忆锦约的人出现了。

剪裁合体的深色的西装,简约又不失庄重,像是他一贯的穿衣风格。

不过此刻西装外套半敞着,衬衫最上面的两颗扣子也没扣上,隐隐可见精致的锁骨。估计是从公司出来的。

在忆锦的学生时代,有好长一段时间被表姐张益娜戏称为“衬衫控”,不过遗憾的是,虽然忆锦喜欢衬衫,也喜欢买衬衫,但真正穿的时候却不多,原因很简单,因为穿着并不漂亮。忆锦曾经严肃的思考过这个问题,既然自己穿着并不完美,那么当时买下它们的原始动力是什么?可惜一直没找到答案。买来的衣服中还是时不时的出现衬衫的芳踪。

姚瑟是高中时代唯一几个穿衬衫的男生之一,在忆锦看来,他是其中最有味道的那个,这也是当初忆锦为什么会注意他的原因之一。

大概是怕吵醒糯糯,姚瑟的动作很轻,侍者上来的时候,也是以手示意。他一向是个心思细腻的人。不过许多时候,他都游离于周围的人和事之外,给人冷漠的错觉。

一直到侍者把他的那杯咖啡送上,两人都没有交谈。自从怀上糯糯,忆锦就戒了咖啡。不过没想到自己对黑咖啡的味道并没有变得全然的陌生,还是很浓郁的醇香。

严格来说,两人昨晚在酒会上的相遇并不愉快。不过此刻两人间的气氛却很和谐,一如很多年之前。

忆锦的记忆如果没有出错的话,两人从前相处的时候也是这样,沉默却不沉郁,很舒心的平静。

透过大大的落地窗,能看到远处步行街的外围,尽管已经是金风送爽的季节,但那里的草木依旧苍翠。

“什么时候回来的?”忆锦将吃了大半的蛋糕推到一边,拿起本是为儿子准备的牛奶缀了一口,入口感觉不错,香浓醇滑。

“三个月前。”

“我在报纸上看到过‘智达’的消息,很成功,恭喜你!”这倒不是客套,忆锦是知道的,智达创立之初,情况是多么糟糕。

“总会成功的,只是时间的问题。”

忆锦下意识地瞥了一下嘴,还是这么自信,看来自己的担心完全是多余的。不过像他这么骄傲的一个人,也不会轻易接受来自其他人的担心与同情。

小家伙翻了一下身子,幸好沙发足够宽敞。忆锦低头轻轻拍了两下。再抬头的时候,姚瑟正拿着叉子吃那剩下的小半块黑森林。动作很自然。

这是从前的习惯,那时忆锦也是这样,每次只吃大半,剩下的由他解决。

第一次这样做的时候,两人还只是单纯的高中同班同学,忆锦听说很多男生都不喜欢甜食,但身边却有一个视巧克力如命的某人,为了验证这一理论的真实性,故意将吃了大半的蛋糕推到姚瑟面前,那时,姚瑟看了她一眼,有那么几秒的犹豫,可最后还是接过了女孩手里的钢叉,吃完了剩下的蛋糕。那时忆锦丝毫没有意识到分食一块蛋糕是一件多么亲密的事情。

姚瑟吃东西的时候很斯文,一口接着一口,有着属于自己的频率,可这斯文又不同于女孩子的细巧,看着他吃是一种享受。

忆锦忽然觉得,抛开某些东西,将近三年的时光,并没将两人的距离拉远,默契这种玄妙的东西依旧还在。不过从前,应该也是回不去的了。毕竟自己和子介的婚姻是真实存在的,更何况,自己已经是一个孩子的母亲。该遵循的伦理道德,还是应该遵循的。

忆锦不觉得自己还能像从前那样,一边心安理得的做着子介的正牌女友,一边享受着和姚瑟之间的暧昧带来的刺激。

其实忆锦一直不知道该如何准确定义自己和姚瑟的关系,说是朋友,两人间的亲密远远超过朋友应有的尺度,可说是恋人,谁也没有许下过承诺。况且子介的存在是那样的明显。

“对不起!”忆锦说得很真挚。

“怎么突然这么说?!”丹凤眼微微一挑,出现了曾让忆锦心动不已的弧度。其实忆锦自己也是丹凤眼,不过是那种很大的丹凤,而且一旦睡眠不足,或是睡眠质量不高,又很容易变成双眼皮,以致常有人误把忆锦当成是双眼皮,不过按当下流行的审美标准,大眼睛应该是漂亮的衡量标准之一。

但忆锦本人对此并不满意,忆锦小时候曾跟奶奶生活过一段时间,当时奶奶常说,锦锦的眼睛太大了,藏不住心事。虽说后来事实证明,事情并不像奶奶所说的那样,但忆锦从此对大眼睛有了一点阴影,比起常让人称赞的炯炯有神的大眼更偏向于细长的丹凤眼,当然也不是细的只剩下一条缝的那种,像姚瑟这种,就是忆锦心目中的理想类型。

“说‘对不起’,并不是因为愧疚,你应该也清楚,我们两人之间,并不存在谁亏欠谁一说,只是觉得那时没有正式对你说,我就要离开,觉得有点抱歉。不过,我一直以为你是知道的。”

“锦,你曾真正正视过我们的过去吗?我一直以为,自己当初同意你的提议,是因为寂寞,但我一直忽略了,我并不是一个因为寂寞,就会轻易接受别人的人。”姚瑟端起杯子,喝了一口咖啡,语气很平静。

“我一直觉得那是为了圆自己年少时候的一个梦。我承认,对你,我一直有份很特别的感情,我也和清楚,这跟对子介的不一样。可不知你还记不记得,我们曾经一起讨论过有关‘爱情’的话题,当时我的结论是不相信,所以我一直把它定义为是一种‘痴迷’,其实从客观来讲,事实与我的定义出入也并不大。”

忆锦抬头看了看姚瑟,还是记忆中倾听她说话时的表情,很柔和,也很认真,不像子介,常常针对她所说的某一点,急急的发表自己的看法。而且往往是相反意见,他喜欢看自己争不过他时的懊恼模样。

忆锦是个典型的水瓶座,理智大于感性。当然面对两个人时除外,一个是子介,和他在一起的时候,常被老师评价为“好静”的忆锦是热闹的,还有一个是姚瑟,和他在一起,虽然依然是安静大于活泼,但往往会出现根本不似她风格的举动,或许也可以称之为冲动。

忆锦继续,连她自己都没注意到,她的语调渐渐变得欢快。“你一定不知道我第一次看见你是什么时候。那是高一刚刚开学不久,就在公交车上——”忆锦陷入了回忆。

目 录
新书推荐: 用九千万亿警用金在缅北开派出所 渣夫眼瞎我选离,二嫁大佬又跪求和 虐我千百遍,我嫁大佬他哭瞎 爆改反派爹,满级崽崽无敌了 前夫下跪时,我正嫁入顶级豪门 重生后,偏执前夫再次沦陷 霓虹灯 假如你心里有一个微小的我 人处绝境 演的越惨我越强,粉丝求我别刀了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