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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蓄谋已久(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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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子总算在子介做出更加离谱的动作之前,驶进了“东方明珠”,也就是忆锦和子介目前所住的小区。这是个现代化小区,虽地处A市最繁华的地段,却丝毫不显喧闹,算是名副其实的闹中取静。当然,这样房子的价格也不是普通工薪阶层能接受的。考虑到上班距离问题,子介和忆锦婚后大部分时间都住在这边的一套复合式公寓里。

一跨进家门,忆锦就毫不犹豫地踢掉了脚上那双价格不菲却折磨了她一晚上的高跟鞋。连拖鞋都懒得再穿,就那样赤足走进了客厅,一头栽进了沙发的怀里。这样的举措,和酒会上“陈夫人”的知性优雅,差距可不是一点点。

“我说老婆大人,现在可不是大夏天,小心感冒了!”子介手上拎着双粉色的兔头拖鞋,居高临下地俯视着仰躺在沙发上的可人儿。见忆锦丝毫没有要穿上的意思,只能屈尊降贵,低下高贵的身段,亲自为老婆套上。

“我说,你这不是多此一举吗?哪有人躺在沙发上还穿拖鞋的?!”忆锦不满的抗议。不过倒是没有像对那双高跟鞋一样,将拖鞋也狠狠踢掉。大概是真没力气了。

玲珑的玉足在粉色拖鞋的映衬下,显得更加娇俏可爱。子介维持着给忆锦传拖鞋时候的姿势,半蹲在沙发傍。

“我帮你按按?!”明明是疑问句,却不等忆锦表态,就拿掉了刚刚才帮忆锦穿上的拖鞋,似乎打算从脚底开始。

有免费劳动力,当然没有拒绝的道理。忆锦干脆闭上了眼睛,专心享受起了某人的服务。

子介开始轻轻捏她的脚掌,又痛又痒,忆锦反射性的挣扎了一下,却不想被他牢牢地钳制住,忆锦忽然有种不好的预感。

子介的手顺着她的小腿一路按摩,他的手指很有力,手劲却很轻柔,渐渐施力。脚上的酸疼真的慢慢地消失了。可他的手还继续沿着她的腿向上捏,一直捏到她的大腿内侧,今晚第三次,忆锦开始后悔怎么会穿这件小礼服。

“子介,别闹了,明天你一早还有会呢!”忆锦抓住子介使乱的那只手,试着与他沟通。不过某位先生似乎觉得两件事并没什么冲突,没有停下来的打算。

子介把自己那只被忆锦按住的手轻轻抽了出来,又用另一只手,轻柔地抚向她的脖子。尽管已有心理准备,但忆锦还是有些心慌意乱地按住他将要滑向自己胸口的那只手。于是他改变了原来的路线,沿着她前胸的曲线轻轻滑过,娴熟的拉开了礼服身侧的拉链,然后固执地从胸口处将手探入,捉住她胸前的那一团柔软,轻轻地揉捏。她忆锦的手仍覆在子介的手背上,倒像是引导着他一般。

忆锦试着掰开他的手指,但是徒劳无益,她的力气有点虚软,因为深呼吸导致胸口剧烈起伏,反而令他的眼睛里的颜色更深了几分。不知什么时候,那件令她纠结了一晚上的礼服已经褪到了她的腰间,而子介的另一只手也开始在她身上四处游移。他的眼睛里面藏着她很熟悉的情绪,有势在必得不容拒绝的坚定,也有孩子般的撒娇和无赖

身体往往比大脑更快地做出反应,而且相对而言,要诚实地多,忆锦很楚青,自己的体温已经明显升高。干脆放弃挣扎。

子介将她从沙发上拦腰抱起,一阵短暂的晕眩,待忆锦回过神时,发现周围已然换了时空,她躺在大床之上,每一寸肌肤都在他的掌握之中。子介抚遍她的全身,并故意用力吮吸并啮咬她□□的皮肤,他向来清楚,怎样才能让她更快的情动。

子介放开忆锦,给她短暂的喘息空间。然后他俯身看着她,眸黑如墨,鼻梁挺直,薄唇紧抿,下巴刚毅,忆锦好像第一次这么近距离地仔细观察他的五官,第一次发现原来当年的那个男孩早已退却了青涩,长成了一个拥有硬朗脸部线条的成熟男子。

忆锦忍不住低声指控:“你有预谋。”

“对,因为你先诱惑我。”子介耳语一般地下了结论之后。同时将自己覆到她的身上,吻住她的唇,纠缠着她的舌头与牙齿,将她的双手固定住的同时,彻底攻陷了她。

等激情真正平息,时钟的指针已经快要指向一点。身边的人很快沉沉睡去,不过即使在睡梦中,大掌还是霸道地搂着她的腰。

忆锦属于那种累到超过一定限度,反而睡不着的人。现在就是这种情况。今晚算是身心俱疲。

不知怎的就想到了姚瑟离去时的眼神,忆锦吃不准,他到底想干什么。还想和自己重温旧梦?以他的条件,身边不乏优秀的女士。至于爱情,忆锦很快推翻了自己的想法。

当年两人在一起时,彼此就很清楚,他们不会有未来。一个是陈子介的女朋友,一个虽和子介称不上至交好友,但也是同一圈子里的人。可偏偏却牵扯到了一起,于她,或许是为了成全年少时候的梦,或许是为了享受迟来的青春叛逆期,而于他,大概只是不想那样孤单罢了。

忆锦转头,子介睡得很香。这几年,很多人都说,他变了许多,成熟,沉稳,睿智,大多都是褒义词,但忆锦觉得,他还是原来那个他。睡着的时候,安静的面容仿佛是个纯真的孩子。而且随着呼吸的频率,他脸上还会出现浅浅的酒窝。

忍不住用手细细描绘他的轮廓,对于子介,忆锦并不觉得歉疚,虽然按照世俗的价值体系,自己曾经背叛过他。但每个人,都应有一段只属于自己的回忆,也许在外人看来,那些太过轻狂,太过荒唐,可那是自己的,是自己曾经梦想过,渴望过的。

忆锦不喜欢循规蹈矩的人生,虽然在别人眼里忆锦一直是个听话认真的好孩子。大概是因为她的叛逆,藏在最阴暗的角落。

忆锦一直记得,小学二年级时,自己曾组织过某此“换笔”大行动,那可不是次令人愉悦的活动,趁着午餐时间,忆锦指挥着班里两个淘气的小男生,将全班同学文具盒里的东西来了次偷龙转凤。后果还挺严重,引发了不少争端,因为不少同学都认定,自己的东西是被人偷走的,因为东西就在某某某的文具盒里。

孩子的思维很简单,为什么我的东西会在你那里,我又没借你,那一定就是你偷的。同时,忆锦也发现,原来每个人心里都住着一个小恶魔。祁佳佳,那个公认的班里最漂亮,最善良的女孩,当班主任要求大家把文具盒里不属于自己的东西上交,以便平息这场风波时,祁佳佳并没全部上交。被她留下的,是一支派克的精装笔,那是乔爸爸参加某此重要会议时的纪念品,也是忆锦第一次期末语数双百的奖品。忆锦很清楚,笔就在祁佳佳的书包里,但她什么都没说,只是觉得好笑,原来世上并没那么多纯净的灵魂,不做坏事,只是应为害怕被惩罚,如果只是巧合,不会被人责备,那么对自己有益错误为什么不犯呢!

对子介的感情,忆锦一直不是很清楚,是友情?亲情?还是爱情?

如果是爱情,那么为何她的心不曾像书中所说的那样悸动。

不过无论是什么,都是温暖而安心的。所以和子介成为人人称羡的一对儿,几乎是件顺理成章的事。就连最初做决定的时候,忆锦也没有太多的犹豫。

忆锦的手指顺着子介的面部的曲线向下,停在了他的薄唇上。都说薄唇的男人寡情,那么他呢?!忆锦一直觉得,子介对于自己,是种莫名的执着。在尚是青涩的年纪,就牢牢认定了自己。

忆锦曾在某本杂志上看到,爱情荷尔蒙的分泌只有九十天,当时还想,那么九十天后,维系一段感情的是什么,不过现在她想,她是明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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