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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第二十五章(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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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里有四五岁小孩的人都知道,那个时候小孩基本上话都学全了,最是爱说话,爱跑的时候了,尤其是这俩小家伙和我家无命不一样,我家无命是从小就在樊城当乞丐和小偷长大的,很早熟,很爱惜家里的东西;他们俩都是在优厚的条件下长大的,尤其是还有个花钱的娘,西厢被他们砸的几乎变成垃圾堆了,要是在以前,还可以挡着钱不给黄豆芽,叫她从娘家拿钱,现在她娘家没了,就只好从我们这里出了。到底是赵家的孩子,说不得,那边的佣人的工资都要加上二成。我在心痛之余,非常坏心眼的想,她该不会是故意的吧。

随着他们愈来愈大,破坏范围就愈来愈大了,从原来的西厢破坏到了花圆,反正我也不怎么喜欢花园,我忍;过了不久,从花园到了关兴住的东厢,他乘机要求搬出去,说他自己也大了,可以自理了,我想着真的没有什么理由拦着他,也就随他去了,我们继续忍;再来,破坏范围到了我的院子,我把我房里的门窗都换成了硬木的,一出门就关上,看他们怎么办,据说后来赵统踢门的时候伤到脚趾,我暗笑,装做不知道,继续忍;后来,他们的魔爪伸向了赵云的书房,据说在毁了一张地图后,被赵云打了一顿,三天不能动弹,终于知道厉害了,以后就再不见他们来捣乱了。呼~~~~~,太好了,其实,我本来就想管的,但是到底不是自己的儿子,要管了,传出去人家还说我这大娘不贤惠,欺负房里人,天知道我多难做人。

但是,他们突然就不来闹了,前几天过了几天安静日子我是感觉很好啦,但是最近又觉得有些寂寞了。怎么说呢,他们捣乱的时候,我时时要注意,要想方设法的防着他们破坏,现在他们不来了,我反倒觉得我一肚子的精力没处发泄了。

在无聊了几天后,看见同样也是无所事事(自以为)的赵云,沉默了好一会后,我扁着嘴对他说:“我无聊。我要出去玩。”好久没有对他撒娇了,偶尔为之也不错啊。

赵云问:“到哪里去玩?去阳平关找孟起?”

我想了想:“那里好远,不想走。去爬那座山怎么样?”我指着他身后的那座山。

赵云回头看了看,皱着眉说:“那里有些远,晚上可能赶不回来。”他顿了顿,看见兴奋不已的我,哭笑不得的说:“你不会是打算就睡在野外吧?”我点头,他认命的叹口气说:“走吧。”

说实话,我到现在还是有些怕马,但是也不至于像是刚来的时候那么连摸都不敢摸了。现在敢骑,但是只要它有一点不对劲,比如说打颠一下,我都会紧张不已。赵云要面子的紧,死都不肯在人前和我共骑。所以,现在我只好全身僵硬的坐在马上,紧紧的抓着马鞍,全神贯注的盯着马,生怕有什么变故,完全不敢碰缰绳。赵云拉着我的马的缰绳,带着我的马走,时不时的回头看看我,后来休息的时候,他对我说:“就像是孟起说的,如果不是怕你摔下来跌死,我还真的很想给你的马抽上一鞭,看它狂奔起来你怎么办。”我也很无奈啊,我和马根本就不能沟通啊,它那么高大,看起来威胁性很大的。

好不容易,走走停停的,到了山脚下,我立刻弃马走路,还是我自己的两条腿比较可靠。一进山感觉就凉快多了,大片大片的树荫,把阳光遮了大半,加上三不五时的一阵风,感觉就是春天。就像以前我一个同学说的,女人嘛,从八岁到八十岁,都是很啰嗦的,这上山的路上,我一看见什么造型奇特的东西,就拉着他一直说一直说的,真是亏他有那么好的耐心听我说,不过,他的个性本来就很闷,如果我不说话的话,我们之间就太安静了,别人不知道的还会以为我们闹别扭了呢。

这话说的多了,自然就容易口渴,尤其是走路是要出汗的,好不容易,看见条不算太小的溪,在我补充完水份后,我就建议沿着溪走,以后还不知道能不能看见别的溪,反正方向也是一样的,走哪不都好。赵云一向是没有什么意见的,所以,我们就沿着溪往上走了。走着走着,忽然树木渐稀,眼前出现了一块空地,前方不远出有个小巧的湖,就是那道溪的源头,五道大约是十五米高的细线般的瀑布从高处注入湖内。刚好这时候是傍晚,夕阳把整个湖都映成了桔黄色,看上去漂亮极了。我兴奋的对着赵云说,今天晚上就住在这里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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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电视上那些大侠们都是万能的,基本上他们一坐下来休息就可以打到条鱼啊,抓到只山猪什么的,可是我们俩毕竟是现实中的人。那个小湖泊里根本就没有鱼,或者说没有大鱼,赵云说他射只鸟是没有问题,前提是他有弓箭,但是我们是来玩的,除了防身的配剑外他什么都没有带。我皮笑肉不笑的问他:“那你以为我们今晚吃什么?”

他回答:“我以为你会准备。那一卷不是吃的?”

我无奈:“那是被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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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在我们不懈的努力下,终于抓到了只兔子。其时天已经快黑了,我们赶紧收拾出快干净的地方,生起火。看着赵云把那只兔子开膛破肚洗干净,再切成块的放到火上烤,突然间,我觉得我运气很好,穿越以来,除了在荆州被曹军追以外,就只有这次是住在野外了。上次白天走的累死人,晚上还要担心曹军来袭,这次不同了,我是放松来玩的。想到这里,不由的笑了起来。他听到笑声,回头疑惑的看着我,我解释说:“我想到以前在荆州时的事了,那个时候忙着逃跑,根本就没有这种气氛哪。”

他也笑了笑,然后正色说:“当阳的那次……”

我捂住他的嘴说:“我知道的,你首先是主公的将军,其次才是赵云。”

他拿开了我的手,“我有后悔的,真的。但是,那种情况下,我要保住小主人。”

我笑着看着他,“我知道的,你后来不是回来找我了吗?我已经很高兴了。”

他也笑了起来,“我知道你能懂,所以我才敢做,做了却又后悔。你也不是真的一点也不生气吧?”

我点头:“的确不是,但是后来嫁给你了就不好再生你的气了。”

他又问:“那你在生气的时候为什么要答应嫁我?”

我瞪大了眼睛,“你不知道?我也不是气的特别厉害,你的钱比我多,又厉害,而且,你的理由挺不错的,你是唯一一个看出娶我会很轻松的人啊。”

他困惑的说:“三将军他们……”

我打断他的话,“他们顶多就看出我和其他女子不同,看不出怎么个不同法。啊~~~~~兔子要烧焦了~~~~~。”

我手忙脚乱也顾不得烫的把兔子从火上拿下来,换一边烤,我拍拍胸口,“好险哦,差点就没吃的了。”回头看看还处在呆滞状的他,忍不住翻了翻白眼,“呆子!我喜欢你比喜欢三将军多,这样你满意了?”

然后,接下来的时间,可怜的赵弟弟一直处在惊吓过度的情况下,直到兔子烤好,我都偷偷的吃完了,想了想实在不忍心他接着挨饿,就推了他一把,他才猛的惊醒过来,嘿嘿傻笑的接过我递过去的兔子,偷笑了吃了下去。真是的,都老夫老妻的了,以前喜欢不喜欢有什么关系呢,现在喜欢不就好了,亏他计较成那样。

然后我们就在他的偷笑中睡下了。

——————————————偶就是传说中逢文比现的分界线—————————————

魔菲:我说过了,我没有去过成都,连四川都没有去过,我不知道那里有什么山,长什么样,我是拿我这两天玩的那坐在加拿大的山作为模板来写的,干脆连名字和方位都省了,这下不是漏洞了。四川的大人们不要太介意了。

啊~~~~~~~~这一章是少了点,偶承认,我在写这么温情的一章的时候,根本就不应该去听《广陵散》《潇湘水云》和《霸王卸甲》这样悲壮的曲子的,灵感全飞了~~~~~下一章,我保证~~~~~~~~~on second thought还是不要保证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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