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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马匹栓在果园的马厩,也没等苏误秋招呼,年轻人就提着篮子冲向了硕果累累、无辜矗立的果树们,一阵疯狂的采摘。苏误秋则挎着个小篮子,在果树之间走着,左摸摸,右看看,挑了又挑,选了又选,才摘了两个苹果。
“看你挑水果的样子,我可真为自己感到骄傲。”周邦彥嘲讽的站在一边,有些无聊的说着风凉话,“还是说,你挑男人远远不如挑苹果认真?”
“好男人太少。一目了然。”苏误秋冲周邦彥抛了个媚眼,“我挑男人的眼光一向不错。”
“全世界大概只有你自己这么觉得。”周邦彥嗤笑,“我和萧子之都不是什么好东西。还是你有另外的男人可以证明你的眼光?”
苏误秋含笑不语,找了林旁的木桌椅坐下,拿出消毒纸巾和小刀认真的削着苹果,削好了一个递给周邦彥,“还有些青涩,不过味道应该不错。”
“很酸。”他皱了皱眉头。
苏误秋笑着把他咬了两口的苹果接过来,继续啃着,“过两三周苹果就会成熟了,可我想你不会想要等我的答案等那么久。”
“你是说……关于戒指的去向?和这个果园有关?”
“你知道一颗1.5克拉的TIFFANY钻石卖了,能买多少棵果树苗么?”
周邦彥惊讶的挑眉。
“五千棵树。”苏误秋笑了笑,“一千棵桃树,一千棵李子树,一千棵苹果树,一千棵梨树,一千棵樱桃树。李子树还要再往前走些。刚才我们已经路过了桃树。梨树和樱桃树在山坡上。”
周邦彥沉默的看着面前的女人,伸手帮她把散落的发丝别到耳后。
“最开始大家还都是小树苗。生死未卜的。”她把脸贴在他掌心,和他对视着,“那时候真有些舍不得它们,不知道那一出国,多少年能回来。后来回来探亲的时候,经常会想要来看看,可是心里难受,总是路过的时候从外面远远的看一眼,就逃命一样的跑掉。”她自嘲的摇头,“严格说来,这是我第二次踏入这片果园。”
她把这里当成什么?她爱情的延续么?她和萧子之的孩子?“原来你也是个不怎么样的母亲。”
“也?”她没有反驳他的语意,而是认真端详着他,“还有谁是不怎么样的母亲?”
这女人果然很敏锐。“你觉得我能认识几个母亲?”
“既然你没有孩子……不会是说你和萧的母亲吧?”
“他母亲好不好我不知道,没见过。我妈人虽然不怎么样,不过反正也过世了,就不说她坏话了。”
“你们是同父异母的兄弟?”
周邦彥点了点头,看表情明显是不想再谈。苏误秋于是也不再问。反正她对周邦彥和萧子之的家务事确实没有什么特别的兴趣,何况这两兄弟都讳莫如深。无论她关心与否,那反正也是一个和她不会有任何交集的家庭。
在果园里疯了一下午,一行人天都快黑了的时候才回到度假村和王明会合。听说度假村的人已经找到了小狗狗的主人,明天就将它送回家了,安琪自然又是一阵哭闹。为了让安琪开心,大家放弃了舒适的室内晚餐,跑到酒店主楼后面不远处的小河畔,在那里点了篝火。一边吃着烧烤,一边喝着啤酒。
“你自己不吃?”苏误秋忍不住问着身边专注的转动着烤架上食物的男人,“你从早晨到现在都没怎么吃东西。”
“有时候觉得,你的罗唆比萧子之的霸道更难缠。”周邦彥夸张的仰天长叹。
“自由是很甜蜜而珍贵。可喜欢一个人到一定程度,有些话总是会不吐不快。”苏误秋勾了勾嘴角,凝视着他的眸子,低声说,“有人说我冷漠,有人说我罗唆,我经常无所适从……所以我决定,至少对你,有什么实在想说,还是说出来,嫌烦了你可以骂我。我就知道要收敛了。决定权在你……”
这是周邦彥心里长久以来对她的期盼,他甚至以为经历了和萧子之的那一段爱恨纠葛,尤其是听了萧子之在分手之前说过的那些话,她再也不会这样放松的面对感情了。可是她说了,就像是看明白了他的期盼。无论她是否真的能做到,她如此承诺了。低柔的话语,在缀满繁星的夜幕下,跳跃的火光旁听来,恍惚不似真实,到像是一场他自导自演的梦。
激动的低下头,回避着她澄澈的眸子。他甚至不敢去看她,怕自己会太过情绪化,会失控。于是他掩饰般的将一串他刚烤好的鸡翅递给她,用不客气的语气说着,“堵住你的嘴。”
“你们两个又说悄悄话!”安琪不满的大吼,“你这个没良心的男人!你这个没道德的第三者!你们这样当着弃妇亲热,不觉得自己很残忍么?!”
“你都被抛弃了一年了,还在这里郁闷,你怪谁啊?”阿哲鄙视着安琪。
“那是我初恋!初恋你懂不懂?!你知道一个少女要多长时间才能忘记初恋的伤痕么?!”
“我又不是少女,我怎么知道?我看我的初恋女友分手不到一周就另结新欢了。”
“我才不是那样的人!”
“所以我喜欢你啊。你给我个机会吧?”
“想都别想!”
“其实阿哲和安琪真的挺合适的。”苏误秋轻笑,“可惜安琪要看到阿哲的好,确实还需要等成熟些以后。”
“我反对父母包办婚姻。”周邦彥睨了一眼身边一脸母爱的女人。明明只有不到三十岁,明明激情的时候像个青春期的毛头小子,怎么就能时不时摇身一变像个老妈子一样?看着苏误秋把鸡翅上的皮撕掉自己吃了,把鸡肉小心的剥出来喂到怀里的小狗嘴边,于是补充,“我反对溺爱孩子。”
“你反对的还真多。”
“咱家现在不是实行言论自由么?你唠叨,我反对。”
苏误秋呵呵的笑着,笑得几乎把怀里的小狗掉到地上。安琪见状,就像终于找到了借口,跑过来一把把小狗抢过去,抱的远远的,不让苏误秋碰,也不想再看那两个甜甜蜜蜜的恋人。
“你这么喜欢狗?”周邦彥看着苏误秋的目光一直追随那小狗,淡淡的问。
“你知道,曾经有一个被我拒绝的男人愤怒的对我说,‘你这么冷淡的女人,要男人干什么?养条狗就够了。’”她自嘲的摇头,“那个时候我总是早晨起来在街边等着他出来遛狗。他以为我是看上他了,其实我是爱死了他家的HUSKY(哈士奇)。”
轻笑着,细碎的吻落在她的颈间胸前,男人揽着女人远离了烤架,到溪边大石的阴影后耳鬓厮磨的缠绵。听着她的轻喘,看着她盈盈的眸子,他得意的勾着嘴角,“我就不信你会对PUPPY露出这个表情……显然,我能做的比PUPPY多的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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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不容易出来度假,周邦彥真觉得远远不如家里舒服。在家他明显是主人,大家都要听他的,就算不听他的,他也有办法眼不见为净。绝对不会给安琪机会把他从苏误秋的房间用枕头打出来。三个人里面,安琪是凶悍的,苏误秋是事不关己的,而周邦彥是不打女人的。胜负不言而喻。
无奈的到楼下的酒吧里买了瓶不好不坏的威士忌,他溜达回自己的房间。自从几年前的那个雷雨的夜晚开始,除了苏误秋,他还没和谁分享过房间。王明虽然也算老朋友,却并没有亲密到那样的程度。对周邦彥来说,喝点儿酒,上上网,熬过这一晚上也不算什么难事。
“欧菲斯。”周邦彥本来拎着酒想进套间的书房,却被王明叫住,“可以分享么?”
周邦彥挑了挑眉,去酒柜里取了两个杯子,给王明倒上,“要冰块吧台有。”
“这样就可以了。”王明有些紧张的拿起酒杯,用力的灌了一口,顿时呛的咳嗽。
“有什么事直说。明天一早就启程返回,你醉了不方便。”周邦彥冷淡的看着面前的男人。王明平日里酒量本来就不怎么好,啤酒喝一瓶就醉,烈酒是从来不沾的。何况,这个男人很成熟,很自制,基本不做借酒消愁这样冲动的荒唐事─除了婚事泡汤那次。
王明本来因为酒精而一片绯红的脸颊,逐渐的变的苍白。颓然的坐在床上,盯着手里的酒杯发呆。半晌,才推了推鼻梁上的眼镜,声音干哑的开口,“欧菲斯,我想求你件事情。你不帮忙我完全理解。但是,无论你帮不帮忙,请不要让大家,尤其是不要让误秋知道这件事情。如果你答应我,我再说。你不愿意就算了。当什么也没发生。”
周邦彥沉默的观察着王明的神色。
王明总的来说是个深沉的人。周邦彥是在一个酒吧里见到他的,那个时候他和几个朋友组了一个完全不可能有前途的乐队。主唱音域很窄,鼓手缺乏节奏感,吉他没有穿透力,但是王明的贝斯虽然技巧稍嫌青涩,却表现力十足。那个时候周邦彥搜集的乐队,键盘手是小雷,鼓手是阿哲,程弛是吉他,弛程是贝斯。可是周邦彥一直认为,弛程和程弛两把吉他更好,如果能找到一把好贝斯,乐队就初见规模了。听到王明的演奏,他向他提出了邀请。当时王明什么也没说,拎了自己的东西和贝斯就和周邦彥走了。在他心里,他真正想当的是作家,弹贝斯是挣口饭吃,周邦彥给他提供食宿,他不用想就答应了。
这样一个随遇而安,身外之物都不怎么放在心上的文人,有什么事情能够让他低头说出“求”这个字?王明低头求人不想让大家知道,周邦彥很理解,可为什么他特意强调一定不能够告诉苏误秋?
面对着这个虽然交情不深,却同住了几年的清高朋友好似走投无路一样的请求,周邦彥似乎没有什么别的选择。放下酒杯,他在王明身边坐下,拍了拍他的肩膀,“我答应你。说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