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帅哥,你也想一起做乞丐?(1 / 1)
“姐姐,你快点去看看煊哥哥吧?”我才原谅那个家伙,小磊的眼泪又像是断了线的珍珠一样掉了下来,真是搞不懂这个小家伙。
“他又怎么啦?”我看见小磊梨花带泪的样子就受不了,不过男孩子好像不应该这么形容,但是我不知道啦。
“煊哥哥,他受伤了,流了好多血,我不会看病才推到今天的,煊哥哥已经受伤三天了。”虽然在哭,不过事情讲得倒是很清楚,不过血流了三天还不死算他命硬,我去看看帮帮他好了,虽然我没有医术。
我看了一眼小磊就像那个角落走去,夺取我眼帘的是一张酷帅得惊天动地的脸,我看全世界的男性生物只要看他一眼就会集体自杀,只要是女性就会爱上他,不得不说,他真是个尤物啊。我看只有那个什么慕容清昊大恩人才可以和他一比,他们两种类型的帅哥都是我的最爱,嘿嘿……心情好,不自觉色女本性流露出来了,不好意思。看在他帅到无人道德份上我会好好给他治疗的。
不过他看着我的眼神怎么会这么……嗯,鄙夷啊,我有做什么事情吗?我好像还没有开始揩油呢。“喂,看什么看,没有看过美女啊,我告诉你要不是你还有资本,我还不看呢,能入我的眼的,算你幸运。还有你那什么延伸,当心我让你就死在这里算了。”哈哈,他的眼光中透露了一抹差异阿,他肯定见过猛女但是肯定没有见过这么猛的,哈哈……
“姐姐,你……”小磊过来拉沃的衣袖,让我不要再闹了。
“好了,我去看看。”我低下头去看他胸前的伤,真是流了不少血,那一刀或剑伤刺的不轻,不过肯定死不了的,应该没有伤到要害才对。问我为什么会看一眼就知道,哈哈,那要说一下了,我的父亲是个医学天才,没有他看不好的病人,先天性心脏病患者我老爸还可以让他活到八十八呢,在耳濡目染下,我还是懂那么一些些皮毛的。“我说,我明天去买一些药回来,今天就这样吧,他死不了的。”我对小磊说。
“姐姐,但是煊哥哥流了好多血,脸色好白哦。况且我们有钱吗?”小磊问了一个民生问题,有建设性,有价值。
“我不是把我的项链当了吗,上次给了他个坏家伙两百两,还是有剩的。再说我刚刚才从那个死人地方出来,那里的东西还是值钱的,我看明天我把这些也当了好了。”我指了指身上的那些步摇玉珰说。“至于他嘛,现在给他补补血就好了嘛,呐,帮我抱好影风。”我将影风交给小磊,看了一眼那名顶级帅哥,今天我就当一回南丁格尔吧。
“我说老兄,拿把匕首出来,我用。”还好我的血型是O型滴,看来他怎么都死不了了。
他很听话地就掏出一把很精致的匕首,看上去削铁如泥,我有点怕怕的,我的手划一道会不会就断了啊?不过救人要紧,我在他们好奇不解的注视下,露出白白嫩嫩的手臂就划下去,血瞬间就流了出来。不知道会不会留下疤痕,真是该死的,早知道就将那瓶制我鞭伤的生肌玉露膏也带出来了,还有好多呢,真是后悔死了。
“张嘴啦,我的血液也是珍贵的好不好。不要对我说什么不行,我割都割了,后悔也没有用了,你就将就一下吧。”我把手臂伸到了他面前,看见他迟疑的目光,我自己叽里咕噜说了一堆。
“我没有说我不喝啊。”他的声音淡淡的,果然帅哥就是帅哥,连声音都那么好听。不过他还真是不客气,捉这我的手臂就喝起来,真怀疑他是不是吸血鬼的说。看着他饮血的样子,又是在黑漆漆的地方,满嘴鲜血的样子真实诡异得要死,要不是知道我是自愿给他喝的,我真的会捉快石头打破他的头。
“好了啦,你再喝下去,我也要挂了,帅哥。”我收回自己的手,不再让他肆虐。果然此刻他的脸色已经好很多了。
我从自己的衣服上撕下一块布料来,还好我的身份是乞丐,衣服华丽也没有用,所以没有关系。然后再一分为二,一块自己包在手上,真是好痛啊,帅哥效应果然厉害,让我这么心甘情愿的牺牲。另一块为他包扎他胸前的伤口,呵呵,我真是善良的小天使,不知道我死后可不可以上天堂?
“什么是帅哥?”他好像思考了很久没有答案才开口问我,小磊也看着我一脸的好奇,我真是汗。“帅哥就是长得好看的男人可以不?不过你长得还真是祸国殃民。我们家小磊以后肯定也是帅哥。”我先是对那个帅哥说,然后再对小磊说。果然这两个古代男生被窝露骨的话逗得脸红了,真是可爱。
“喂,帅哥,你叫什么名字啊?”到现在我还不知道他名字呢。
“范嘉煊。”声音冷冷的,但是脸上红红的。
范嘉煊?和一点也不配,一看他就是那种冰山型美男嘛,怎么叫这个名字,好像邻家大哥哥的名字,真是……
“噢,尹沫茜,多多指教。”我不管他,自顾自就伸手过去和他握了握。“小磊,我好困哦,子时都要过了。我去睡了,他已经没有事了,你也去睡吧。”我从他手里接过影风,然后就随便找了一个看上去比较舒服的地方睡觉去也。影风不多久就先行一步去陪周公下棋了,我也已经迷迷糊糊的了,隐约中我好像听到谁在说,“小磊,你姐姐很可爱,很有趣。”
然后又有声音说:“嗯,茜姐姐是世界上最最好的人……”然后我就不知道了。
第二天,我睡到午时才起床,真是好舒服啊。
等我张开眼睛,小磊和范嘉煊那个家伙已经醒过来了,而且精神好像很好的样子。我起来后就简单的刷了一下牙,用的道具当然是自己以前设计的简易牙刷,然后将自己的脸面收拾了一下,其他的就没有关系了,我是乞丐嘛,所以无所谓无所谓。
然后我就随小磊先去吧,我身上能当的东西当了,也七拼八凑地有莫约一万两了,果然皇宫里的生活真是奢侈的,在加上我原本的两千八百两,这些钱够我和小磊舒舒服服的过点小日子。然后我们去了药铺,买了很多的补血、制伤的良药,花了莫约五百两,最后去酒楼买了点好吃的打包回破庙。我突然想有谁做乞丐做的比我还潇洒自如的?答案肯定没有。
就这样,我们两姐弟这几天没有出去讨饭就是照顾那个拖油瓶,不过看着他的伤慢慢好起来,心里还是高兴的。
“你伤快要好了,到时你就可以离开了,我们不需要你的报答。”我对他说,报不报答的,我才不需要,反正我现在的日子过的很好。
“你们可不可以收留我,我想和你们一起做乞丐?”突然他说出一句让我喷饭的话。我从来不知道乞丐这个职业这么受欢迎的。
“帅哥,你也想一起做乞丐?”不是我不相信啊,实在是看他的行为举止都像是一个少爷啊,做乞丐,他也太看得起这个职业了。
“是的。”他说的很坚决。
“随便你。”真是的,这个世道啊,连乞丐都有人抢着做,我算是服了。
就这样,我们讨饭姐弟档变成了讨饭三人组加一只狐,不知道会不会有一天会变成“四人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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