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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二十七(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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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七秀说着结婚的这个早上,天气好得不可思议。

梅加在餐桌上享受着迟来的早餐。

阳台上的落地窗打开了,窗纱拢到一边,却仍然被微风带动,轻轻翻飞着,一上一下之间,窗纱上绣着的美丽花朵一隐一现,生动活泼极了。

外头阳光很亮,不是刺目的亮,而是和煦的亮,将一切都照得温暖又漂亮。阳台上的那些花花草草在阳光里很舒畅、很舒畅地呼吸着。

梅加拿勺子舀了一口粥塞进嘴巴里,眼睛看着阳台,轻咦了一声:“那是什么花?”以前都没注意过阳台上那么多花,没照料过,花都调零得稀稀落落的,只有那盆紫红色的花还开得艳丽。

在厨房洗碗的沈七秀探出头来看了看:“不知道。小时候在山里见过,那时候都是大冬天了,还开着。”

“哦。”梅加继续吃粥。她只是随便问问,不是非要个答案不可。

沈七秀又缩回头去继续洗碗,她伸手关掉水笼头,拿起干净的布来,一个碗一个碗地擦试着,漫不经心地说:“我要结婚了。”

梅加还在欣赏阳光下的美丽景色,随口应道:“哦,结婚了。”她的勺子差点咬断在嘴里,转回头惊骇地盯住沈七秀,“和谁?”

“李笑阳。”七秀开始将擦好的碗往碗橱里放。

梅加从餐桌旁跳起来,冲到厨房门口,手里的勺子挥舞着:“什么时候的事?”

沈七秀呆了一呆:“我说要,还没结呢。”

“我是说,你决定要和他结婚是什么时候的事?”

“哦,”七秀了解了,抬头对梅加笑了一笑,灿烂得有些不怀好意,“在你和叶嘉永在床上滚来滚去的时候。”

轰!打雷了。

梅加毫不迟疑地逃回了餐桌旁,埋头研究那碗快挖到底的南瓜粥。

七秀倒被她猴子一样的速度给吓了一跳,在碗橱旁愣了一会儿,才将手里的碗盘都放了进去,又在厨房里收拾了一下,才走出来,坐在餐桌旁,瞄了一眼梅加认真研究的粥碗,微笑着说:“梅加,和我一起结婚吧。”

梅加终于抬起脸来,目光闪了几下。

结婚啊……

很心动,真的很心动……

她单手托着腮,非常地挣扎。结婚的话,莫千圣一定会暴走,莫世昌摆明了态度,她若这时结婚,他铁定不会伸手拦着莫千圣,到时一堆烂摊子,要怎么收拾?不结,不结的话……

梅加垮下脸。

算了,结婚到底并不是一个最好的解决办法。她心理上其实并未做好和嘉永踏入婚姻的准备,这样因为外因匆匆结了,将来也说不准只是对怨偶。她和叶嘉永,时隔五年再重逢,她可不要为了这件事搅乱他们两人的生。她想要的是和他的一辈子,一辈子的细水长流……可不要功亏一篑。

看着她脸上的神色变化,七秀微笑,也不再问她,微眯着眼享受自阳台上拂过来的微风。

梅加转过眼去看她,忽然伸手抱住七秀,叹了一声:“七秀,我都还没有认识你一辈子,你怎么就要嫁了?”

沈七秀侧过头来打趣:“那你跟我一起嫁吧。你就可以一辈子和我呆在一起了。”

梅加的愁绪立刻被她打断,从她肩膀上抬起头来,翻了个白眼:“我敢嫁,李笑阳还不敢娶呢。”

沈七秀望着她,渐渐地,唇边勾起笑意,回忆的眼神落在了窗外,想起初见梅加那一天,也是这样风和日丽的天。

白衣黑裤的女孩子,拖着一个老旧的行李箱,站在她租来的房子门前,对着听到门铃声去开门的她微笑:“你好,我叫梅加,我……看到你分租房子的广告。”

她有些讶异。

要看房子的人,谁不是先打个电话确认?更没有拖着行李直接来看的。

她垂眼看到女孩子脚上开口的鞋,再不着痕迹地瞄了一眼她手上那个几乎就要散架的行李箱,沈七秀侧身让开,笑道:“请进来。我叫沈七秀。”

那个时候她沈七秀也是穷鬼一个,租的地方是出了名的流氓街,房子老旧,街头混混没日没夜地在这里出没,因此房租便宜到令人不敢相信的地步,但即便是如此,她依然需要有一个人来跟她分担房租,才不至于沦落到顿顿吃泡面的地步。只是那广告,她在外面贴了至少有两个月了,连通电话都没有,这个叫梅加的女孩子是头一个找上门来的。

七秀领着她在屋里看了看。这房子破旧归破旧,该有的还是有的,小巧的厨房,小巧的洗手间,还有淋浴装置,至少不需要去和别人公用厕所或是浴室。

梅加看完屋后,站在客厅里想了半天,最后咬咬唇:“我……可以租下来吗?”她停了一下,又吞吞吐吐地补充,“不过我……没有办法交订钱。”

沈七秀打量了她一下,忽然问了个不相干的问题:“你多大?”

梅加愣了一下:“二十一。”

跟她一样大,看起来却比她小,看起来就像是象牙塔中还不懂人情世故的孩子。

她于是笑道:“我这里情况也很糟,你如果不介意,就住下吧,租金的话,晚点交也没关系的。”

梅加眼神乍亮:“谢谢你。”

那时的她们,绝对没有想到,此后,友谊将伴她们一生。

沈七秀十几岁就在外谋生了,社会上摸爬滚打了几年才遇到梅加,那时梅加刚刚料理完父亲的身后事,回学校被拒,家里的房子早就卖掉了,她一个毫无任何社会经验的女孩子拖着自己唯一的行李箱,找到了那条很流氓但租金也很便宜的街,遇到了一个愿意让她留下来并且不催她交租的人。

两个女人相遇时,都是二十一岁。

梅加尚还带着大学生的气息,沈七秀却已是完完全全的社会人了,同龄的两人显出完全不同的气质,然而这差距很快便缩小,不得不打工养活自己的梅加,很快便经历了沈七秀曾经尝过的酸甜苦辣,身上的大学生气息迅速地便消失了。

甚至可以说,梅加比沈七秀更快地适应了从懵懂到通晓人情世故的过程。

她们两人个性都棱角分明,但沈七秀的棱角,即使是在社会上磨了那么多年,依然没能磨平,梅加却不一样,她的棱角很快便收敛了起来,藏得无影无踪,若不是沈七秀曾经见过她尖锐的一面,怕是会错以为温吞水才是她的性格。

后来知道了梅加大学时发生的事情,沈七秀才想明白,她的棱角一直都在,是因为她还没有因为她的棱角被人重重地伤害过,因而她才能好好地保有着她的本性,梅加的棱角曾被人肆意地拿刀去磨过、割过、砍过,她尝过那痛,便知道那是害她的东西,但那是她本性中的东西,舍掉是不可能的,唯有藏好。

之后那是一段相互扶持打拼的岁月。

沈七秀有时候也想,如果没有梅加,也许她早就已经撑不下去了吧。

这世上,一个人,毕竟是孤独的。

梅加父母双亡,她父系母系都血缘单薄,双方老人走在前头,父母一跟去,世上便只有她一个人了。而她沈七秀,从小就无父无母,更没有半个亲人。

那么艰难的日子,身边若是没有一个人支持着,怕是过不下去的。

命运真是很奇怪的东西。

遇到梅加的前几年,她一样是为了糊口打拼,日子过得却不艰难。倒是遇到梅加以后,她们两个的日子都过得艰难无比,有一餐没一餐是经常的,交不起房租苦苦跟房东哀求也是经常的,一天二十四小时只有三个小时能合眼,脚站到浮肿,手指头几乎不成形也是经常的,直到很久很久之后,生活才渐渐好转起来。

也许,也许这是上天的仁慈,知道未来你会辛苦,所以先送一个人与你作伴。

搬了好几次家,从来没想过要分开。

彼时,梅加没有男朋友,沈七秀也没有。

她两人,嘻嘻哈哈,以为这样可以过一辈子。

然而到底是要长大的,到底是要分开的。人生,没有那一出宴席,是不散场的。

这个同样风和日丽的天,梅加抱着沈七秀说:“七秀,我都还没有认识你一辈子,你怎么就要嫁人了?”

沈七秀嘴上打趣,心里却有些惆怅地想,是啊,她也还没有认识梅加一辈子,怎么就要分开了?

如果人的一辈子,只有二十四小时那该多好。那她和梅加就已经相识千生千世,可以放心地离开对方,走进另一段人生。

梅加也望着窗外,看着那阳光分外美丽,天空分外晴朗,花儿分外妖娆,这么漂亮的日子,适合做任何事,就是不适合说分离。

然而她却微微叹气:“七秀,真舍不得你。你真的想好了要嫁吗?”

沈七秀笑:“是啊,想好了,反正早晚都是要嫁人的。嫁给李笑阳也不错啊。至少……”她低头想了一会儿,抬头嫣然一笑,“至少他是真的爱我。难得能够遇到相爱的人,更难得相爱的人能修得正果。我上辈子,一定做了不少好事。”

梅加被她的话逗得笑起来:“那我上辈子,肯定也做了不少好事。”才换得今生一知心好友,才换得几年后跟叶嘉永的重逢,想到这儿她又哈哈大笑,“叶嘉永上辈子肯定欠我不少。”

沈七秀亦笑:“原来这辈子我们是讨债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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