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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chapter11(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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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记得小时候做过的一个心理测试:一个人,带着几种动物在森林里探险,后来因为遇到困难,不得不依次放弃一种动物,写出这个放弃的顺序。

答案我已经记不清了,但是我记得里面有孔雀和狗,因为当时我在究竟保留孔雀还是狗的问题上纠结了很久。

后来,我还是选择放弃孔雀,保留狗。

答案写的是,孔雀代表你的爱人,狗代表朋友。

所以,我是一个在关键时刻,保留友情,扔掉爱情的人。

苏烟儿打那儿出来就一直在灌酒,无奈她酒量不是一般好,怎么喝都离那种完全忘我的境界差一点儿,眼睛越来越亮。我不知道她是不是觉得把自己灌醉心里会比较好受一点,我只是觉得碰上这种时候,酒量太好其实是件挺痛苦的事儿。

喝完以后她就开始一根一根抽烟,皱着眉头,眼睛严肃地盯着一个地方思考,神情极其郁闷。

我坐在一边看着,突然觉得她这架势俨然就是一个女版的苏彦卿。

我小心翼翼地蜷在一边喝果汁,手里还攥着那把雨伞。我承认我现在的想法是挺小家子气的,但是我没办法,我特怕苏烟儿反应过来,问我为什么会去那儿,怎么知道一零二住着什么人,那我可就真囧了。

我心里撺掇着,比起苏烟儿的执著和痛苦,我那点刚刚冒头的小情绪,真是算不上什么。

陆离之于我,只是一面之缘,虽然这个一面之缘对我的影响有点过于强大了。

而对于苏烟儿来说,他已经不是一个钟情的形象那么简单,她投入的感情太多,想要收回来已经太难了,何况,我看她现在的状态,压根就没想过要收回。

苏烟儿跟她哥在这方面挺像的,你看着他们平日很牛逼很风光,觉得感情道路上他们应该也是所向披靡,其实真不是。他们都是那种一根筋的主儿,一旦付出了,就认定一切应该在自己掌握之中意料之内,他们一旦认定一个人,就认为对方对他们的感觉也是相辅相成的。所以才会在面对现实时,表现出 “怎么会这样”的挫败感。

我觉得从小到大过的太优越太舒心了也是个问题,当事情一旦脱离你的掌控发展的时候,你会缺乏那种心平气和接受现实的坦然。

但是我内心深处隐隐还是有一些对他们这种强势个性的羡慕,如果我也能如此的自信和直率,我是不是就会坦率真诚的去面对我的感情。

但是我不能,至少现在做不到。我只能暗暗放下我的期待,转而去关心我的好姐妹,为她的幸福加油打气。

只是回家以后,我很郑重的拿我妈的丝绒大披肩把那把雨伞包裹起来,然后郑重的收进衣橱珍藏。

如果心里的愿望没有办法实现,那么,有个东西可以凭吊,也是好的嘛。

结果后面几天我就老听我妈在家念叨,我那条DKNY的披肩哪去了,前些天还看见了,怎么找不着了。

我就感慨,这人一上年纪,记性果然比不上忘性啊。

在家没过几天清闲日子,我就被赶回学校了。原因是我爸听我妈的话,认为我这次生病完全是被比赛吓的,他认为我即使拿不了特别好的名次也不能逃避,不能从心理上被打败,所以等我感冒一好,他就找司机把我送回宿舍了,要我勇敢地去面对挑战。

回学校以后,我才发现,我需要面对的不光是比赛,还有沈鹤那张仇大苦深的脸。

其实我也觉得挺对不起沈鹤的,我几天没显影,连个短信都没给他发过,作为哥们儿来说简直太不仗义了。而且,原本因为苏烟儿老缺勤,练习时就只有我自己,现在连我都不去了,他身为指导老师的尊严,就这么被我俩给抹煞了。这对于初来任教的他来说,真的是挺不公平。

所以,去练琴的时候我尽量表现的低眉顺眼温柔的像个小媳妇儿,还端茶倒水勤快的不得了,我的一切优良表现志在将我们摆着臭脸的沈导师伺候舒坦了,(这话听着有点那个哈),让他重新焕发出春天般的笑容,我觉得世上真是没有比我更能为导师考虑的好学生了。

谁知道,我的一切努力都没有被沈导师看在眼里,他坚持不正眼瞧我,说话也只用“恩”来表示同意,“哼”来表示质疑,搞得我简直都要怀疑男人是不是也来生理期。

所以,当练完琴后我狗腿的贴上去乐呵呵第冲着沈鹤那张扑克脸说,老师我请您吃饭吧,而他只是很牛逼的表现出一副“我很忙,难道你不知道要先预约吗”的表情时,我的小宇宙终于忍无可忍的爆发了!

我冲他大喊,“沈鹤,你丫是男人吗,有什么不满你就说出来,别摆一副便秘的脸,我看了添堵!”

他的桃花眼蹭就瞪圆了,脸气的通红,质问我:“有什么不满?我能有什么不满?你几天不来连个电话都没有,我不是你导师管不了你这么宽,但是,我们好歹也……好歹也……是朋友吧。”

他卡了半天壳才把朋友俩字说利索,我就默了,看样他是真的不适合即兴辩论,估计谈恋爱也是个被女朋友欺负的主儿,我们一共就对抗过两次,每次他都被我的气势压在底下(……)。想到这儿,我那火一下子就消了。

我嘿嘿笑着贴上去,搂着他胳膊笑的很谄媚,我说哎呀我知道你关心我,我这不昏迷了好几天嘛,我昏迷的时候都还想着要给你打电话呢,但是我当时真的力不能及啊,这不,我一好别人都不见,先屁颠屁颠地跑来跟您汇报了嘛,你大人不计小人过,饶了我这次嘛。

我冲他眨眼,他被我看的很不自在,僵着身子说:“这还差不多。”然后就扭过脸去了。

我也厚脸皮地探过脸去,笑着叫他,“沈鹤?好了别生气了嘛。”

他就别别扭扭念叨一句“我没生气”,脸上飞起好看的红云朵。

我说:“沈鹤,你脸怎么红了。”

他恨恨瞪我一眼,“啰嗦。”,然后就甩手往外走。

我说:“沈鹤,你的文件夹没拿。”

他脚步一顿,似是有点气愤地抽过那个夹子,就急急忙忙奔了出去。

我看得有点傻眼。

谁来告诉我,为什么我在一个成年男人身上看到了年轻小媳妇的怨念……

哦买嘎,这世界忒疯狂了!

沈鹤去上他那倒霉课了,离吃饭还早,我晃悠了一会儿,准备收拾东西回屋宅着。

然后,再一次的,我领会到了什么叫做宿命。

当我漫不经心下楼梯的时候,一阵熟悉的琴声清晰地钻进我耳朵里。

几乎是同时,我脑子里猛地一个激灵,身子立马就僵住了。

不会吧?!没有可能这么巧的吧?!!

大脑在呐喊着,惊奇着,怀疑着,身体却毫不迟疑地做出了反应,我朝着顶楼的琴房,三步并作两步连跑带爬手脚并用奔过去。

在狗血的言情小说里,女主和男主总是有缘随时随地的相遇,然后他们fall in love,the end——皆大欢喜,缘分天注定。

但那是小说,不是生活。小说篇幅有限,人物有限,作者必须在有限的篇幅内利用种种巧合的桥段让人物作着配对题,因为别无他选。

这个世界,这么大,这个世界上的人,这么多,我夹在其中,这么渺小,这么卑微的,居然,还有幸能再次与你相遇,无声无息。

这已经不是一句thank god就能表达清楚的事情。

跑得那么卖力,那么迫切的,只为再见你一面。

心脏怦怦要跳出来的那种心情,你是否也曾有过体会?

我并不知道,面对你,我要以哪种表情,我只是那么单纯而迫切的,想见到你。

等我赶到顶楼,意外的,一个身影已经伫立在门口。

那是个穿着T恤短裤帆布鞋的年轻男子,一头麦色的利落短发,脖子上还挂着一条长长的丝巾,整个人看上去,就像那些时尚街拍里走出来的潮男。

我觉得大脑的运转速度有点支持不了。

这时,那男生转过头来看着我,眉头惊讶的挑了一下,然后眉眼弯弯的笑起来。

他冲我伸出双臂,笑道:“丫头,快来抱抱!”

我愣了一下,立马扑上去,我几乎都要哭出来了,我说,木瓜,我想死你了。

久别重逢的场面总是感人至深滴。

所以我窝在木瓜怀里,死命地拿拳头敲他,边敲边喊:“你这个死人!□□不在线,手机关机,回来了也不告诉我!你是要死啦!!!”

哦,神啊,我真的好激动,以至于我只能如此来表达我的激动了。

木瓜嘻嘻笑着,“哪有,这不怕你想我,专程飞回来看你了嘛!怎么样宝贝,感不感动?要以身相许了吧?”

“去你的吧!你压根就不是回来看我的!”我抬头,悲愤地一手卡腰一手指着他,摆出一副标准的骂街姿势痛诉他,“你丫又招惹什么漂亮小弟弟了!我看你是回来还你风流债了吧!”

他无辜的一愣,“哎呀宝贝,人家都说女人的直觉准,看来不是瞎说的呀。”

见我神情更肆虐,他马上咧开嘴笑道:“哈哈,开个玩笑嘛。你看你现在的样子,活脱脱一个怨妇,不知道的还以为我对你始乱终弃了。”

我气的抬手就要赏他个爆栗,被他笑嘻嘻地抓住手,动弹不了。

然后他□□地撅着嘴凑过来,“乖,不气了哈,让哥哥chu一个!”

Chu——你——个——大——头——鬼——啊——!!!

所以说,世上的狗血都是一样的。

就在我们纠结在“撅嘴”“动弹不得”“距离只有零点几毫米”这些导致误会几率相当大的标准动作时,琴房的门“吱”地开了。

门口站着的人,如果可以,我宁愿选择这辈子都见不着他,也不愿在这种状况中,与他大眼瞪小眼。

我脑海里此时全是那段经典的狗血对白。

——原谅我,这种时候不知道该做什么表情。

——我想,微笑就足够了。

哼哼,谁来告诉我,当你和另一个男人以这种跳进黄河洗不清的暧昧姿势出现在你的白目王子面前时,究竟该做何种表情?

我觉得一定不是微笑,傻子才会在这种时候笑出来吧。

好吧,我承认是个傻子。

我愣了好一会儿,然后,冲对面那个好看的身影咧嘴一笑。

然后我弱弱地指着木瓜说,“他是gay。”

然后我们三个都默了。

木瓜脑袋上的青筋抽了一下。

而我的状态基本上就是,我不知道风往哪个方向吹。

最后还是木瓜收手,装模作样的咳了一下,对那门口站着的少年说:“阿离,来认识一下,这就是我跟你说过的陶喜儿,你要叫学姐。”

然后他转脸跟我笑得很无害,“这我表弟陆离,以后就来念你们学校了,都是钢琴系的,他比你小,你多罩着点。”

我囧了。

表弟?学姐?我脑子又跟不上故事的发展了。

一脸白痴相朝对面望过去。

他仍旧是一身白衣,单薄清秀,不染纤尘的样子,他的眼睛看我的时候,里面不带一点情绪。

我的心跳又开始一个劲儿的加速。

半晌,他才云淡风轻地开口,“你好,我是陆离。”

他浅色的眸子里清远一片。

有人直视别人的时候,会让人觉得紧张。

有人直视别人的时候,会让人觉得舒畅。

有人直视别人的时候,会让人觉得被冒犯。

有人直视别人的时候,会让人觉得,你已经被完全洞穿了。

然而,他直视我的时候,我只觉得,我的大脑已经不受自己控制了。

没有旁的人,旁的事,我仿佛身处在一片白色的宇宙,他便是整个宇宙的中心。

没有旁的人,旁的事,只有我内心深处埋藏着的,那个不为人知的小秘密。

我说,“我叫陶喜儿。”

他不说话。

“我很笨。”

他依旧不说话。

“可是,我喜欢你。”

说出口的话,扑出去的水。

都是没办法再收回的了。

我寒了。

木瓜傻了。

上帝啊,你确定刚刚不是有人穿越到我身上了吗?!!

他眼睛里的那片澄澈微微动了一下。

然后,转身云淡风轻地走了。

我再一次囧在原地。

木瓜抹了一把冷汗,纠结了半天,才挤出一句,“……你‘可是’个屁啊。”

很明显,木瓜跟正常人纠结的点总是不一样,这是多么无可奈何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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