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4章 病急乱投医。征途。(1 / 1)
过了没几天,前方还没有什么消息传来,天门那边也并无追没追上轩辕哲的队伍的回报,轩辕思坐立不安,寝食不宁,实在担心蓝水仙出现意外状况,让他这为夫的承受不起。就算轩辕哲可以尽全力护卫她的安全,天门人能够在暗中给她以援助,万一有个什么照顾不周,三长两短的,就是他与她过份亲近,只是想想他们两个人要天天在一起,日夜厮守,无论从自我感情上,还是从别人的流言蜚语上,都是他无法接受的。
于是,轩辕思把蓝水仙的留书呈给蓟王过目,告发轩辕哲假公济私,拐带他的王子妃,他要求追过去,把自己的妻子带回京城,以免发生意外,再说,战场岂是儿戏,行军打仗带个女人,何况还是自个的弟媳妇,实在不方便。
反正为了达到自己的目的,轩辕思的理由多多。
轩辕思只是心慌意乱,失去主张,虑事不周,他没有想过,事实既然已经这样,现在,蓟王要以大局为重,首先考虑怎样做对战事更有利。
蓟王是大皱眉头,轩辕哲携带蓝水仙一起出去征战,不经过别人的允许,确实是他不对。
可是,国家正在危难之时,如果,很可能,这是轩辕哲答应上战场的唯一条件,而又无论蓟王答不答应,非得带上蓝水仙不可,蓝水仙自己也乐意,为了不影响他作战的积极性,为的是整个国家的利益,他把她弄去,也不是一定不可以。
轩辕思还是等到战争结束以后,再把蓝水仙从轩辕哲身边要回去才好。
可是,蓝水仙必竟是轩辕思的思王子妃,他的女人,只为轩辕哲的意气用事,就把他的王子妃也搭进去,这种话实在说不出口。
国家,家与国;善恶,善行与恶行,相互冲突的利益,纠缠在一起,怎么办呢。
蓟王不得不为难,沉思半晌,他幽然开口,“思儿啊,燕国军队进攻的势头太强劲,我们一定要倍加小心,仔细应对呀。你看,你不放心,正好也想念你的王子妃,那你能不能就先暂时停留在那儿,多带些护卫,帮帮你二哥,一块打退燕军,功劳肯定算你一份。”
不管怎么样,先战败燕军,打退他们,保卫自己国家领土的完整,江山的安定,才是真道理,其他的一切,都可以日后再说。
“这样啊?。”轩辕思更头疼,功劳算自己一份确实不错,可是,长期留在战场上,万一战事一时半会完不了,得多受苦呀,这不是自己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嘛,怎么这样倒霉。
早知如此,也许应该跑去战场上跟轩辕哲计较,而不是到蓟王这儿来告状。
可是,反对的话,又实在不好说,轩辕思只好悻悻地答应,“一切就依父王安排。”
话是这么说,可是事情要怎样办呢?轩辕思不禁愁眉紧锁。
不过,办法总是有的。
轩辕思找到生母柳妃,要她在他离开京城十天以后,就跟蓟王讲,她心口疼的病犯了,难受得很,只怕命不久矣,唯想见见自己的儿子,让他能够在自己床前尽尽孝;直等他回来,母子团聚,就说一见到儿子,神清气爽,病便自己好了,这样也就是。
一切都只为儿子的安危与幸福着想,也只好答应,柳妃点头称是。
轩辕哲以最快的行军速度赶往与燕国交隙的战场——
当然,是轩辕哲自己以为的最快速度。
蓝水仙以为更是。
整天在马车里晃悠,停不下来,路还不好走,坑坑洼洼的,相当颠簸,真是受罪。
“好苦呀。”蓝水仙经常这样抱怨。她有些后悔自己轻易做出的决定。
等到轩辕哲打胜还朝,自己早点远点外出迎接就是,何必辛苦一整路,一个战事全过程。
反正现在也不到蓟国灭亡的时间,还有一年大多,不必担心他们打不赢,再打不赢,也不会输到哪里去。
也不必担心轩辕哲可能出现什么意外,他比蓟国生存得长远。
知道过去与未来的人,就是可以象神仙一样神奇,一样安定,一样后顾无忧。
轩辕哲经常弃马从车,跑到蓝水仙身边,把她抱进怀里,一来可以亲近,为她取暖,消除她路上的单调感和寂寞感;二者免得她自己饱受颠簸之苦,他可以替她承受一些。
相比较而言,轩辕哲的怀抱,温暖,舒服得多。
软弱的时候,最需要别人关怀,最容易被别人打动,蓝水仙也不过如此。
这样的照顾,远比平常两个人在一起打打闹闹,一味玩乐,更能够增进感情,“二王子,你对我真好。”
“傻丫头,不是现在才知道吧,我一向都对你这样好呀。”轩辕哲把蓝水仙更紧地拥入怀中,期望她感知得到最多的被保护,有一天可以完全感化她,“仙儿,以后只叫我哲,或者哥哥,好不好?”
蓝水仙的头深深埋入轩辕哲胸口,她不敢答应,她穿越而来,带有自己的使命,“伟大”的使命,结束轩辕哲的情劫,也就是结束他的生命。
晚上,停军驻营的时候,轩辕哲总是把蓝水仙留宿在帅帐内,他担心外面不安全,反正有陆儿侍候,还好一些,不用他过份劳心照顾她不周。
轩辕哲不会有什么非份之想,他的爱,远远超脱于身体的欲望之上。
开饭的时候,轩辕哲总是把军中,最好的,第一碗饭,端给蓝水仙,要看到她吃下一口,问过她好不好吃,自己才会动筷子。
如果蓝水仙摇头,或者只是没说话,不表态,轩辕哲就会吩咐军士们立刻更换饭菜,下一次再也不要做这样的吃食。
有过几回类似的经验,无论军中饭菜味道如何,蓝水仙都会甜蜜地笑着回答很好吃。
可以想象得到,将士们也辛苦一天,还都是走路,比起来,蓝水仙的那一点小辛苦,根本不算什么,不能再要求过多,过度劳累别人。
轩辕哲怜惜地轻轻抚弄蓝水仙的头发,额头,“仙儿,好好吃饭,多吃些,看你这几天都累瘦一圈,真让人心疼。”
瘦?瘦好呀,减了肥,虽然蓝水仙不胖,还偏瘦,不过,减肥是时尚,潮流,现代流行骨感美,身高1米7左右,一百零几斤的人,还想把体重控制在一百以下呢,何况是她。
“整天风吹日晒,在马车里巅个不停,我是不是皮肤不好,显老很多?”蓝水仙当然最担心这个,女孩子都爱美。
要知道虽然经过穿越,蓝水仙变换成蓟国的蓝水仙一样的年龄,一样的形貌特征,可是,在现代,她必竟是二十五岁的人,二十五岁的智慧。
二十五岁,在现代,还可以算是个孩子。
在蓟国,却已经将近人老珠黄吧?。
在这群其实要比自己小好几岁,最俊美最飘逸的王族面前,蓝水仙不得不担心,自己万一容颜更改,赶不上他们可怎么办。
蓝水仙一直坐在马车内,餐风宿露的只不过是那些兵将,与轩辕哲,他们远远比她要受苦得多,变化也就更明显。
再说,蓝水仙一直呆在轩辕哲身边,即便有点变化,又是极其缓慢的,每一点每一滴他都能够注意得到,习以为常,便觉不出任何改变。
改变嘛,当然是有,不过,确实很轻微,出来的时间也不太长呀。
还有,“哪有。仙儿在我眼里,永远是最漂亮的。”轩辕哲的手在蓝水仙脸颊上停留一下。
然后轩辕哲把自己面前一大块将士们打猎获取来的野鹿肉,夹到蓝水仙碗内,“很好吃的,仙儿一定要多吃。”
“我要是有一天变得不漂亮了怎么办?”蓝水仙突然问到这个问题,她感觉自己未免暧昧些,不过,她就是想问问。
“仙儿就是老到走不动路,我都以为仙儿是最漂亮的。”其实轩辕哲并没有想过那么远,他更需要把握的,他认为,是现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