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9章 离虎逢狼。弃枪。(1 / 1)
蓝水仙却没有时间答理轩辕思,大夫在给轩辕哲包扎,马上就好,她认可到他的血流到自己所戴镯子的地方,她在兴奋,这样是不是就可以回家?
其实,是蓝水仙想得过于简单,与生命无攸的,普普通通的鲜血,根本不可能存有让她回家去的足够力量。
“上。”轩辕思可没有那么多的忍耐心。
于是,又展开一场混战。
没有人能够太接近轩辕哲,轩辕思的护卫们不敢动手,蓝水仙在他身边,就连其中的天门中人都不好轻举妄动,她关系到轩辕思与应天的双重维护,谁还可以为难她。
所以,轩辕哲等人得以杀开一条血路,退出后门之外,向街上逃去。
轩辕思的人一时间并没有追出后门,在京城的大街上,他们还真不可以光天化日之下,让国人们看见王子兄弟之间的斗争,他得另想办法。
轩辕哲一伙人这才能够安全离远一些。
应天带领的天门人还没有赶到吗?
当然赶到了,应天还看到轩辕哲与轩辕思他们打斗的那一幕,包括蓝水仙的人。
应天不可置信,他们的行动很迅速,他离开蓝水仙没有多长时间,她是什么时候换一套衣服,偷跑出来,到的这里?还是被人私自放走的?莫非是凌依月干的好事?。
现在,怎么办呢?必须解决眼前的问题。
蓝水仙跑出来,那就把她再抓回去的好,总不能放下她不管不问,让她四处流落,应天绝对舍不得。
跟随这个不熟悉的应天在一起,一样暂时见不得天日,那样才是四处流落吧?
反正应天自己不会这样认为的。
至于轩辕哲,还是不要由天门亲自动手,现在就杀死他,也不是时候,天门尚没有那么大力量直接与整个蓟国朝廷对抗。
轩辕思明显削弱轩辕哲别苑里的所有力量,现在他可以算得是人单势孤,要想从他手上,抢走蓝水仙,应天相信不是什么难事。
决定行动,就要尽快,轩辕哲有蓝水仙在,轩辕思当然不可能放过,他之所以没有跟上来,肯定在考虑什么别的应对之策,现在确实是趁此机会一举得手,全身而退的时候,虽然不是很简单的事情,但是刻不容缓。
抢到人,是必须的,应天挥手下令,“快,都上。把蓝水仙给我抢回来。”
全部黑巾罩面的天门武林高手一涌而上,直奔为数不多的轩辕哲他们扑将上来,双方很快展开一场生死较量。
与轩辕思对仗,轩辕哲也许有所顾虑,只要蓝水仙无恙,他也不愿意杀人太多。
现在,面对的是蒙面入侵者,不必存在一丝一毫的客气,拼尽全力厮杀就是。
双方人人各拿自己的兵器,刀枪剑戟,斧钺钩叉,无所不有,混战到一块。
轩辕哲的人数与实力实在可怜,他本人左胳膊上还有伤,远不是来势汹汹的应天他们的敌手,人们打得十分艰难。
轩辕哲本人顾左顾不了右,顾上顾不了下,蓝水仙根本不可能在他的保护范围之内。
开战之前,应天曾经吩咐过,主要目的是抓住蓝水仙,然后退走,要求尽快解决战斗,天门人自然重点就是抢到她。
一个蒙面大汉上前来抓住蓝水仙的一只胳膊,“蓝小姐,跟我们走。”
天门人都知道应天与蓝水仙是什么关系,他对她有多么在意多么珍爱,她肯定很快就是他们门主夫人,燕国天王子妃,所以也没有谁,胆敢使用上蛮力,强拉硬拽柔若无骨的她。
蓝水仙还是比较松快、随意的,即使被武林高手抓紧一只手臂,也有很大的自主性。
被蒙面人拉住,蓝水仙岂肯罢休,她不可能不着急,要想方设法克敌制胜,顺手便从里面衣服兜里,掏出手枪,对准眼前那人的黑巾,扣动板机,就是一枪。
抓住蓝水仙胳膊,黑巾蒙面的天门中武林高手,并不明白她手里拿的是什么玩意,难免疏忽大意。
枪声清脆,正好打中那人的脸,只见他立刻应声栽倒在地。
枪声使得许多人受惊,因为声音太特别,后果太严重,由于蓝水仙打的地方正合适,中弹的那个人立即气绝身亡,满脸的鲜血,透过蒙面黑巾渗透、流动出来,很难看。
幸好人们都在打斗当中,兵器的碰撞响动也大,对枪声有所遮掩,不然的话,非得震憾住在场的所有人不可。
就是这样,人们也都纷纷迷惑不解。
应天带来的天门人,包括他自己,很难想象蓝水仙是用什么办法把一个武林高手,顷刻之间置于死地的,他们并没有看清楚,也就是武林中人,比平常人听力灵敏得多,不然的话都不会惊觉到有什么异样,只是听出一声与众不同的脆响,只是见到她手中紧握一个比小孩子玩具还小的东西,难道就是她手里那个小玩意杀的人?。
轩辕哲的人,也包括他自己,同样特别诧异。
轩辕哲只听说过,意识到过,并没有象轩辕思一样,亲自见识眼蓝水仙手枪的威力,他仅仅知道它叫什么名字,轩辕思是怎样的害怕。
却原来,轩辕思发悚很有道理,怪不得他一见她用这个玩意,指向她自己,几乎吓得魂飞魄散,唯蓝水仙的命令是从呢。
那么,蓝水仙用这个玩意对准他,是真的打算要他的命,他到底错在哪里,让她如此记恨,轩辕哲想不明白,却不得不伤心,难过。
如果还有生的时间,轩辕哲一定要解开其中误会,让蓝水仙不要对他不好。如果她一定要置他于死地,似乎也无可奈何,只能听天由命。
这样死去真的很悲惨呢。
不了解任何一点情况的轩辕哲的手下人,更是莫明其妙,震惊非常。
“轩辕哲,我们快走呀。”蓝水仙拉起轩辕哲的手,蒙面大盗们好不容易愣住,哪里还有不赶紧逃跑,还跟他们一起呆若木鸡的时候。
“好。”轩辕哲握紧蓝水仙的手,就要夺路而走。
天门人哪里能够容得下这些人逃脱,尽管见识过蓝水仙手中小玩意的威力,却还是在他们准备离去时,再次扑将上来,又混战到一处。
既然枪很好用,蓝水仙也就不客气,向轩辕哲身边黑巾蒙面的敌人,她连发几枪。
有人受伤,也有一个倒下,同样气绝身亡。
但是,手枪很快就发不出声音来。
怎么回事?子弹是有数的,不过就寥寥无几的几发。
由于心情紧张,又特别憎恨这些突然出现的蒙面大盗,急切之中蓝水仙却忘记这一点儿,子弹全部被她打光。
等到蓝水仙顿悟,已为时过晚,追悔莫及。
惨,蓟国时期可没有子弹卖,现在,这手枪就相当于废铁一块。
那么,原本只能依靠这个玩意对付轩辕哲,他的武功非常好,就别想使用其他东西伤害到他,手拿蓟国的兵器直接捅人,从来没有零距离杀害过任何生物,娇弱无力的蓝水仙,也不敢干哪,现在却失去最有力的武器,以后要如何行事呀?!
蓝水仙气得把枪一下子摔到地上,飞脚踢出去。
“仙儿,为什么不开枪,反而丢掉它?”轩辕哲很不理解,这么好的“兵器”,怎么能够弃置不顾呢。他可不知道必须有子弹在枪膛里才可以使用。
“没有子弹。”蓝水仙以实相告。
“什么是子弹?”轩辕哲边和蒙面人们打斗,边继续问,他不可能不好奇。
其实轩辕哲以外的其他所有人都好奇那是个什么玩意。
天门中已经有人把蓝水仙踢出去的手枪捡到手里查看,却不可能了解它的秘密所在。
“就是不可能再伤人,成了废物。”蓝水仙笼统地解释。除非是用枪托枪把儿来打人,不过,那也不能致使敌人有实质性伤害。
不过,只有这种笼统解释,在场的人们才听得懂其中大意。
天门人高了兴,这回就可以更加肆无忌惮地进攻轩辕哲他们,他们加紧动作。
捡起手枪的天门中人同样也听到它只是个废物,一甩手把枪丢进草丛,再也寻找不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