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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9章 拒婚。(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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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话真有作用,怜香惜玉轩辕哲与轩辕思都会做,更何况是他们爱如至宝甚至生命的女人,他们俩同时放开手,就去捂耳朵,蓝水仙的声音太大,险些被吵聋。

本来被双方拉得很用力,突然间全部撒手不管,没有任何武功根基的蓝水仙站立不稳,跌倒在地上。

前戏似乎又开始重演,轩辕哲与轩辕思两个人赶紧要上来扶起蓝水仙。

“打住。你们谁也别过来。”蓝水仙顾不得疼痛,慌忙喝住轩辕哲与轩辕思两个人,她心里打定主意,以后,再也不会在他们两个共同出现的时候现身,原来三角关系实在玩不起,可不是好事。

用枪示威,还是不必,只要轩辕哲与轩辕思他们两个人不太造次就别轻举妄动,万一走火什么的可不是闹着玩的,这里没有医生大夫认识子弹,那么中弹者即使不死,想必治疗枪伤也很困难,痛苦,何必自找难堪。

还别说,有过上次的经验教训,轩辕哲轩辕思确实是不敢太违背蓝水仙的意志。

但是,蓝水仙的话也太伤人。不过,那些本来就是她心中所思所想,她个人原本是这样的。

蓝水仙也想顾及蓟国的蓝水仙的感受,尽量不给她制造任何麻烦,可是,一个非得押解她去代嫁成亲,一个定要扣住她似乎要软禁,人家还是两位王子级的人物,有权有势,她实在别无办法,必须先把择干净,别人的利益只能放到旁边,让他们自己去解决问题。

穿越来蓟国,到在这二王子府中,蓝水仙确实是要杀掉轩辕哲的人不假,被他留下正合适,可是,强悍过于态度,这样明目彰胆,几乎蓟国人都知道她的去向,杀人以后,万一到时候没有回去自己的时代,却被抓去大牢,再万一要砍头,妈呀,亲娘祖姥姥,那可就倒大霉了。

虽然只是一世生命,一个轮回,以后还是作神仙,可是有谁想如此早死,这么快就过完这一辈子来着,家里尚有父母只有蓝水仙这一个女儿,需要她尽孝到最后呢。

所以说,枪杀轩辕哲虽然是必须的,但是,尽量隐密更是不可或缺的,时机绝对不在现在,不能老老实实被他扣留。

再有,至于这两位王子的人品吧,身边都不缺少女人,居然还盯住蓟国的蓝水仙不放,非要争个你死我活,要死要活的,什么事啊,真差劲。

怎么来到蓟国,净遇到些让人恶心的事儿,早知道是这样,蓝水仙绝对不穿越到这里来。

还有,特别是那个破百花女王蓝水仙,净会忽悠人,害得她一时鬼迷心窍,想要做什么优秀青年,出头露面,来解决这三千年的恩怨,和梦想看看能不能挽救一下蓟国的百姓生命与颓势。等有机会再见到她,非得把剩余的子弹都用在她身上不可。

不过,蓝水仙见到百花女王蓝水仙就得隐身,怎么向她开枪?即便能够开枪,切,人家是神仙,任何武器对于她来说,都形同虚设,是无用的,还会在意这点小伎俩。

这,这,这扯得太远吧。还是解释眼前的困境要紧。

“轩辕思,你听着,你自己有那么多女人,还想带走我,嫁给你,你做梦!我宁死也不会跟你去,嫁与你的。”轩辕思是蓟国众多王子们中间长相与性情表现得最优秀的一个,当然绝非梦想吃到天鹅肉的癞蛤蟆,可是,蓝水仙肯定不会和别的女人分享同一个丈夫。

轩辕思这样花心的男人,即便看上去对蓟国的蓝水仙情真意切,而且这桩婚姻得到过所有人认可,不过,蓝水仙以为,不要也罢。

只为自己今时的安危,和幸福,蓝水仙就替蓟国的蓝水仙回绝这一次,以后的事情,全部与她无关,她确实谁也惹不起,人家个个有权有势,她只是一个弱女子,单独穿越到蓟国的时空来,孤苦无依,只有个人奋战,但是希望能够躲得起。

言者无心,闻者断肠,轩辕思感觉自己到痛不欲生,他的眼神里除了受伤,还是受伤,“仙儿,你说什么?你当初答应嫁给我的!我哪里对你不好?你说出来,我全改。”

“我现在就是改变主意,就是不嫁给你。”蓝水仙从来没有答应过轩辕思,应允婚事的那一个真的不是她好不好,可是她没办法说明白,刚才说过的,谁让他们都不相信她。

“仙儿,你可是过我的人,我们已经——你还能够嫁给谁?”轩辕思只得抬出这样的理由来逼迫蓝水仙,要知道他也是迫于无奈。

难道会被轩辕思将住,蓝水仙才不害怕失过身呢,这都什么年代——

哦,不对,是她生活在什么年代,三千年以后耶,二零零九年,这样一下就得嫁给人家,似乎非他的人莫属,那天下还有谁会离婚呀。

始终都会穿越回自己家去,总不可能在蓟国这里成亲另嫁他人。

就算是在蓟国时期吧,想必蓝丞相府上也养活得起他们的二小姐,就不信不嫁给轩辕思还没人要蓟国的蓝水仙怎么的,她可也算是个十全十美的人儿呢。

“我就是一辈子不嫁人,也不会嫁你轩辕思。”嫁不嫁人又能够怎么样?。

蓝水仙自己的时代有丈夫,是姬哲,尽管不知道他现在还承认不承认这桩婚姻,是不是早已另有所爱,不再要她。

这些可以不用管,蓝水仙身上有珠宝,相信价值不菲,买处房子,交交物业什么的等等,一辈子的花销应该没有问题,她还可以找份工作来做,不愁养活不起自己与父母。

轩辕思被伤害到全身冰凉,仿佛有钢刀一直在擢他的心。他呆若木鸡,傻在原地,不知道如何是好。

可以不介意,蓝水仙在迎娶当天出现什么意外状况,要让他在现在肯定已经去至他王子府上的众宾客面前难堪,轩辕思只在乎她居然悔婚,跟她暗示明白她已是他的人,都无济无事。

老天啊,大喜的事怎么会演变成这个样子,太难以想象,太出乎预料。

轩辕哲却高了兴,苍天开眼,大地多情,原先千方百计说服蓝水仙退掉与轩辕思的这门亲事,好说歹说她就是不肯,现在,新婚当天她反悔,不仅合乎他的意愿,还大大丢三王子的脸,他正可以洋洋得意。

轩辕哲拉住蓝水仙的一只小手,自信、骄傲地说:“仙儿永远还有我呢。我娶你。不管她是什么样子,人在哪里,就算跟你成过亲,无论任何时候,我都要娶她。”后面的话自然是冲着轩辕思来的。

其实轩辕哲耿耿于怀,轩辕思趁人之危,夺走蓝水仙的女儿身。但是,谁让他爱她至深至诚,无怨无悔,不管不顾呢,他只知道他永远不可以没有她。

只是,蓝水仙却不同意,她必竟不是蓟国的那个人。

而且蓝水仙这会儿只为自己的安危着想,也没有办法顾及别人的利益。

现在,迫不得已,只得冒名顶替别人的身份,行自己之便利,蓝水仙可不象别人那样有所顾忌,瞻前顾后,她一把甩开轩辕哲手,躲远他两步,“你娶我?谁又说我要嫁给你?你有你的王子妃,少理我。我嫁给谁,也不会嫁给你的。”

如果只是伤轩辕哲的心,就可以让他回心转意,对蓝水仙这个人死心,不用枪杀一个人的性命,说得再狠点儿都是好事儿。

不过,蓝水仙突然想起,她必需借助轩辕哲死或者接近死掉的鲜血,染到自己戴的他的“哲”王子镯子上,才可以穿越回自己时代自己家去。

蓝水仙的脑袋几近爆炸,怎么?就算她狠得下手杀害一条无辜的生命,但是,每每见到轩辕哲,因为他的王子镯子一直带在自己身上,所以她手上的那只只好隐形,杀死他,又怎样做才可能让一只隐形的镯子沁进去它主人的鲜血呢。这不是太荒唐吗?!

莫非,这一生,要回不去,是吗?!蓝水仙睁大眼睛,不能自已,她实在想不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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