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2章 剑拔弩张。面和。(1 / 1)
蓝水仙还有办法,就是请求外援,轩辕思虽然花心,还是温柔有加,还没有到逼迫自己非得回家的地步,相比之下,比轩辕哲好很多,“轩辕思,救我。”
开始轩辕思在轩辕哲面前不好行动,现在得到蓝水仙的呼救,终于师出有名,才敢冒天下之大违,他赶上前来牵住她四处乱抓的手,“仙儿没有不乖过。”
“你放开她!”这个得到过好处的家伙还想占蓝水仙的便宜,只要有他轩辕哲在,他绝对不答应。以前是他太疏忽大意,要接受严重的后果教训,以后再也不会。
“我在帮仙儿。”轩辕思自有正当理由的说辞,自然不肯善罢甘休,他的王子妃,他不可能让于他人,就是闹到父王面前去,也挑不出他有什么错。
“轩辕思,这是命令。”尽管同是王子,轩辕哲的生母是后,轩辕思的娘亲是妃,地位明显低一级;轩辕哲年长,轩辕思要小两岁,长幼有序;轩辕哲的文治武功,在人们心目中,也要比轩辕思出色很多,谁让三王子隐藏得很深,向来不表现自己的优秀呢,总之,明里轩辕哲各个方面就是比轩辕思都高那么一点点儿,说是下命令,也不是不可以。
不过,轩辕思实际上可不是好惹的主儿,他的背后有天门给他撑腰,其实他没有怕过任何一个人,甚至包括蓟王在内,“仙儿是要你放开她。”
于是两个人反向厮扯在一起,一个人抱腰,一个人拉胳膊,轩辕哲与轩辕思的武功都不弱,身体单薄的蓝水仙哪里受得住,她感觉自己快被分成两截了,人马上就要窒息说不出话来,“都放手。我——要死了。啊。”最后她叫得很惨厉,当然有许多故意的成份在里面。
这一声狂嚎还真管用,本来互不相让的两个人连忙一块松了手,蓝水仙站立不稳,“啪”地一声跌倒在地上,摔得这个疼。
这可真是“自作孽不可活”,谁让蓝水仙自己不懂得拒绝,也学不会肯定,那么,就只能由着男人去抢,怪不得别人。可是,要怪她自己吗,貌似她也是受害者。似乎没有谁犯过什么错误,却有一大堆解决不了的矛盾,摆在人们面前,不可调和。
“仙儿。”轩辕哲与轩辕思两个人又要一齐上前来扶。
“你们俩谁都别动。否则——否则我杀了你们。”蓝水仙还没有完全起身,先行亮出手枪。被两个人厮扯得实在难受,她不想再经历第二次,于是,只好吓唬吓唬他们。
轩辕思当然知道手枪的厉害。轩辕哲虽然没有见识到,可是禀事的眼线已经向他介绍过。但是,因为表示一下关心,蓝水仙就会置他们于死地吗?两个人想不通,很不理解,于是,犹豫一下过后,便都决定冒险一试。不愧是亲兄弟,想法还真一致。
没有效果?蓝水仙这个失望,她顾不得疼,立刻爬起身,后退两步,枪口返转对准自己的太阳穴,手指当然不会放到板机上,她才不会自己找死。
可惜这样足可以震慑轩辕哲轩辕思两个人,因为他们都不知道手枪这个东西的具体使用方法,还以为只要拿在蓝水仙手上就可以轻易置人于非命,并没有其他的玄机,两个人立刻吓傻了,话语还是那么一致,“仙儿,千万莫要胡来,你想怎么样,我——我们都答应你。”
“你们离我远点。”蓝水仙总算找到可以肆意妄为的感觉。
这感觉好伟大呀。怪不得有些人动不动就闹着要上吊自杀,原先蓝水仙还以为是这些人蠢,现在看来,笨的只有她自己,这招效果好好,要是知道这么好使,早就应该用它。
“好。我们答应。仙儿先把手枪放下,仙儿要怎样就怎样。”轩辕思向后退却。
“你们全部退出去。”轩辕哲首先命令跟他来的亲随护卫们,然后自己跟在轩辕思前面向距离蓝水仙更远一点儿的地方慢慢挪步。
轩辕哲带来的所有亲随护卫很快撤到房间外面去,屋子里见不到他们的一点人影。
“我们已经退出去这么远,仙儿先把枪收好,我和二哥保证,你想怎么样都可以,真的。”轩辕思的表情与言语都温柔万千,诱惑对方按照自己的意思去办,其实他心急如焚,生怕蓝水仙出现什么意外状况。
“你们不再欺负我?”蓝水仙要一再确认,省得两个人失控以后出尔反尔。
“嗯嗯嗯。”轩辕哲与轩辕思使劲点头。他们心里好委屈,实在想不出什么时候欺负过她来着,不被她欺负就已经很不错。
“我想怎样就可以怎样?”蓝水仙在得寸进尺。
“嗯嗯嗯。”轩辕哲与轩辕思两个人还是一再点头。现在恐怕就是蓝水仙想要他们的命,他们也会毫不犹豫答应吧,在这紧要关头,先过去眼前一关再说。
蓝水仙好得意,原来得来全不费功夫,她志得意满地把手枪丢回自己兜里,如沐春风。
“仙儿这回高兴了?”轩辕哲心想,哪一天,非得把这叫手枪的东西拿到自己手里不可,在那丫头身上存放太危险;弄过来也好瞧瞧到底是个什么玩意。
轩辕思想的则是,这个蓝水仙真让人头疼,偏偏就只有她从小就抓住他的心,让他这么多年来一直痴狂一直等待,让他做什么他都心甘情愿,看来真是一物降一物。
也不知道是哪个混账王八蛋给蓝水仙的那么厉害的武器,害得别人总要胆战心惊。
“谁说我高兴了。我没有什么可高兴的。”蓝水仙故意阴沉下脸。
这会儿,俨然成为两位王子的头,这种感觉真好,可是蓝水仙只能在心里乐开花。
没有高兴就没有高兴吧,反正是云开雾散见月明。真的云天雾散了吗?
轩辕思拾起床上的镯子,递与蓝水仙,“仙儿,给你。”
不管轩辕思如何风流成性,他手里拿的总是无价之宝,如果姬哲把自己的父母推出去不管不顾,单单为二位老人以后的生活着想,确实没有必要和金钱过不去,蓝水仙愉快地伸过手去接。至于是不是在为自己的财迷心窍寻求说辞,她才不去思考那些无聊的东西。
“不准要。”轩辕哲词严语厉,不容许别人有一点反对的表示。
“可是很值钱。”蓝水仙用只有自己才能听得清楚的声音嘀咕,“轩辕哲你倒是自己找死。”她不得不缩回手,轩辕哲的蛮力她承受不起。
“仙儿在说什么?”蓝水仙不再要拿到轩辕思的镯子,轩辕哲的口气缓和许多。
轩辕思的失望,与对轩辕哲的恼恨,不言而喻。他举起镯子的手松软下去。
“没说什么。”自由真好,尽管只是相对的自由,蓝水仙深有体会。
“仙儿不就是想要镯子吗,给你我这一只。”轩辕哲从怀里把自己的王子镯子拿出来。
这只和轩辕思的那一个长得一模一样,外行人根本看不出任何差别,本来就只有里环的刻字不一样。
蓝水仙郁闷,自己手腕上隐身的那个镯子,是眼前这只经过轩辕哲两次的鲜血染就而成的,碰到当代的这一只,只能毫无选择地隐身,同一只镯子,可以要两次吗,有必要要两次吗,要两次的话,那只隐身,还有什么存在的意义,而且,现在要他的东西,怎么着都得欠他一个人情,人情欠下,还得不到多少好处。
轩辕思还不干呢,轩辕哲有了自己的王子妃,他就能够不必退让,别人不可能抓住他的什么闲言碎语可以讲,“我的不要,别人的难道就能要?!”
这正中蓝水仙下怀,一只被迫不能要,一只要来毫无存在价值,“谁的也不要。你们自己收着吧,以后别再拿这破玩意来糊弄我。”
破玩意?乖乖,这种镯子,在蓟国,要是男人拿到它,国人得以为他是王子,需要行跪拜大礼;女人拥有它,人们自然而然以为她是王子妃,绝无第二称呼。
得不到手的东西,就要说它破,也算作是心理安慰吧。怎么,不行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