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章 王后金冠。再次新婚。(1 / 1)
轩辕哲单单拿起其中一件很不起眼的全黄金头冠,“仙儿,这可是我们蓟国王后才有的金冠哟,今天我们要把它拿出去。”
它旁边还有一个更不起眼的,模样和这个差不多,只是尺寸小一些,作工简单一些,同样很精致。
“卖了吗?”这可是很有纪念意义的物件,轩辕哲不是说过他母亲是蓟国最后一位王后吗,也就可以算作他母亲留下来的遗物,不管处理掉什么宝物,也不应该把它抛弃。
轩辕哲当然不会卖掉它,只是以为蓝水仙想到要卖它,他张大嘴巴看看她,不知道她怎么会蹦出这样的想法,“最好不要卖它。它是用来用的。”
“谁用?肯定不是你,难道是我?”蓝水仙很聪明,还知道这个不是男人用的。
“你不喜欢?”轩辕哲凑近蓝水仙,很暧昧地问。
“好看是挺好看的。可是,现在谁还往头上戴个这玩意,太老土,也太沉不是。”蓝水仙没有想过这个东西会和自己有什么源缘。
“到时候你就知道。这个是我们要用的。”轩辕哲小心奕奕把王后金冠放进原先盛放它的金盒中,连同金盒一起装到拿来的布袋里,“仙儿看看喜欢些什么,尽管找来拿去玩。”
“真的?”一件好的宝贝,价值连城呀,还是“喜欢些什么”,不只是一件哟,这回发大财了,蓝水仙兴奋得要死。
可是,财不外露,自己总不能天天在怀里揣藏这些沉沉的古董,人可以不嫌重,还怕东西会丢呢,“我先放在这里,哲哥哥替我保管。”
临走前一定要尽量多拿,这是蓝水仙不用脑子单凭跟着感觉走就做得到的事情。
“这里的一切都是我们两个人的。”轩辕哲的意思是说不必分得清楚你我,何来什么是她放在这儿,他保存,是他们放在这儿,在这儿保存。
轩辕哲从不介意任何东西都与蓝水仙分享,也许不介意她自己独享。
“太好了。”蓝水仙手舞足蹈,从此之后,她也是个富婆,不用上班,不用辛苦赚钱,就可以锦衣玉食,美好无限的生活呀,享受不尽。
宝藏蓝水仙高兴非常,可是,在轩辕哲家里,摆在她面前的大红礼服让她疑惑,她并不认为红色是婚庆专有颜色,也不知道这就是她的婚礼礼服,她只是觉得太艳丽,太罗嗦,穿穿拍照还可以,日常生活,行动不方便。
看到蓝水仙只是手拿衣服皱眉,轩辕哲声音充满诱惑和恳切地说:“试试吧,我好想看看你穿上它是什么样子,让我看一眼。”
既然有英俊男生期待,那就穿上试试,试试有什么大不了的,又不是穿着它过日子,这衣服作工精美,用料华贵,款式拖沓,以它裹身,肯定能够突出人的雍荣,高贵,值得一试,蓝水仙在小丫头的帮助下一件一件换上这些衣服。
这一整套衣服,从里到外,都是颜色一致的大红,图案相同的水仙花。
蓝水仙穿好衣服,轩辕哲满意极了,“仙儿就是我的魂,我的生命,我的一切。”
如果不是担心蓝水仙会躲避人,要扫兴的,轩辕哲一定会抱住她亲个够。
“有那么好看吗?就算是吧。”蓝水仙没有多少感觉。这红色太耀眼,她不喜欢,她认为还是旗袍好,穿在身上,利落,垂顺,媚妩,显身材,也轻盈,方便。
轩辕哲拿出蓟国的王后金冠,郑重其事戴到蓝水仙头上。
这回蓝水仙真的有意见了,金冠好重,“哲哥哥,它压得我头难受。”她想把它取下来。
轩辕哲拦住蓝水仙的手,把金冠戴正,“不会时间多久的,好仙儿,替我忍耐一下。”
蓝水仙哪里是有耐性的主儿,轩辕哲实在坚持,她也只能将就一会儿,委屈和抱怨的话则不吐不快,“哲哥哥欺负我。”
“乖,哲哥哥欺负你这一小会儿,以后,哲哥哥让你欺负一辈子,不,所有的轮回都归你欺负,行不行?”轩辕哲倒是巴不得被蓝水仙生生世世“欺负”呢。
“勉强行吧。”轩辕哲执意而为,而且说过就一小会儿,能够换到他的整个人,是所有生命轮回中的整个人,还是特别划算的。
有丫环把红盖头盖到蓝水仙头上。一个新嫁娘终于装扮而成。
等待三千年,终于盼到这一刻,轩辕哲激动得不可言喻,他感觉到自己的心和手都在颤抖,全身也是。
“我不要盖这个,很闷。”蓝水仙没有尝试,也从电视上见过,红盖头耶,这只是专属于新娘子的,自己为什么要蒙上它?今儿是怎么了?
想问一下,却又不好意思,蓝水仙担心轩辕哲笑话她说“你想嫁人想疯了吗,好吧,我娶你就是。”,便只能顾左右而言他,并且上手要把盖头拿掉。
“别,仙儿,听话。”轩辕哲双手一手一只,分别把蓝水仙的两只手拉住,饱含感情的。
这时候,大门外,锣鼓、鞭炮齐鸣,人声鼎沸,从里层院子里都可以清楚听得到。
“发生什么事情。”轩辕哲家一直很幽静,还没有过这么热闹的声音,蓝水仙迷惑不解。
轩辕哲没有办法再隐瞒,只是话不好开口,憋了半天,才似解释,又象是恳求地说:“仙儿,我只想娶你,你嫁给我好不好?。”
蓝水仙一把扯下红盖头,原来玩真的,不是游戏,“哲哥哥,我嫁过一次人,姬哲,他可是你的来世呀。”
“这就是啦,只是再多举办一次婚礼,反正你嫁给的都是同一个人,我想你也没有意见反对的。”轩辕哲也是能言善辩的人,不然这三千年岂不白活。
在需要的时候,轩辕哲就会把姬哲当成自己来对待。
“可是——可是你必竟不是他本人。”蓝水仙终于分清楚这一点儿。
“再说,我嫁人,就算父母没有办法同在,也应该征得他们同意。”这理由够充分吧。
“没有我,不可能有那个姬哲,若论先来后道也是我先和你在一起。
我和他一模一样,你父母既然同意你和姬哲结婚,自然也会同意我和你成亲的。
再说,你在蓟国时代的父母蓝月明和苗蕊临——”
轩辕哲想说他们临终前也是把蓝水仙托负给他,可是,有关至亲死亡的点滴,何况还有死于非命的实情,还是绝口不提的好,“他们也是把你交到我手上的。”
“可是,拜天地不是需要双方高堂也就是父母都在的吗?。”蓝水仙只好找出这么一个因由来搪塞。她自认为这个相当具有说服力,是轩辕哲不能反驳与实现的。
这种难题轩辕哲早已想过,比蓝水仙算计的周全得多,“镇上的人为证,他们已经在外面等待观礼,和准备入席。
天与地就是养育你和我的父母。我们的婚事没有人会反对,以后再通晓你的父母不迟,这是我今生的父母来不及赶来,派人日夜兼程给你的连心玉佩。”他把一块晶莹剔透的通灵宝玉,图案是一大一小两颗心相连接的,递给她。
事出过于突然,蓝水仙很眩晕,别人出嫁是什么滋味她不是别人无法体会,自己两次嫁人怎么都这样稀里糊涂的呢,莫非这就是爱情与婚姻的全部内容和意义。
轩辕哲却不管现在蓝水仙想些什么,把连心玉佩挂到她腰间,并且单膝跪下去。
这种求婚方式,在民国时期,已经流入中国,很洋气。
轩辕哲认为蓝水仙会喜欢,只要时毛的新兴的东西应该距离她所处的年代不远,是她们那里的思想观念可以接受的,“仙儿,嫁给我吧。”
要让蓝水仙说肯定“不”或者勉强“行”,那恐怕比登天还难。
轩辕哲最清楚蓟国的蓝水仙,通过这段时间接触,也了解未来这个的脾气,不然就不会私自准备完毕婚礼,请柬早已下发,直到婚礼上宾客迎门,才通知她是怎么回事。
身穿新娘嫁衣的蓝水仙当然是站在那里犹豫不决。
她记得姬哲都没有这么隆重向她求过婚,那个死小子,以为通过蓝家父母那一关,就万事大吉,不用理会她本人的感受吧。
现在手指头这枚钻戒,虽然很贵的啦,但对于姬哲来说应该不算太奢侈,还是定婚与结婚中途买来,随随便便让人家就戴上的。
不管怎么看,姬哲怎么一点也不在乎形式。
等等,现在也算紧急关头,哪里还有心思想这些事外的东西,正经点,敬业点。
轩辕哲也知道蓝水仙拿不定主意,他有办法,他站起身,给她重新遮好红盖头,吩咐周围的仆妇,“快,拿红绸子来,送我们去喜堂呈礼。”
于是,蓝水仙的又一次出嫁仪式正式拉开序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