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都市 > 无心殇 > 第24章 手枪玩具。无知者无畏。

第24章 手枪玩具。无知者无畏。(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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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在兴致勃勃看来看去,轩辕哲一把夺过去,因为蓝水仙把枪口对着自己,手指头还在板机那,“你要吓死我?你不要命,我还要我的仙儿呢。我教你用枪,千万不要胡来,这不是玩的东西。”现在说话的,十足是个大人,表情极其冷静,动作干净利索,好有顶天立地的男子汉气慨。

蓝水仙虽然撅起嘴,不过还是认真跟轩辕哲学怎么用枪,反正是极其简单的程序,比斗地主游戏还好学,很容易就可以掌握。

“仙儿,不要生气我刚才比较粗鲁。”蓝水仙完全弄懂以后,轩辕哲才放下心,天地良心,他只是怕她会伤害到自己,他宁可死一千次也不愿意看到她有所闪失。

蓝水仙的心神都在手枪上,还在摆弄来看,没有理会轩辕哲的内疚和真诚。

“千万不要把枪口对着自己的身体。”离开的话轩辕哲很不放心。手枪,给蓝水仙,看她一副吊儿郎当,当作玩具一样玩耍的样子,总是让人担忧;不给她,又怕她不安全,一个弱女子,万一遇到什么情况,怎么保护自己。左右都不是,很让人为难。

“我不想死。我也不会死。”蓝水仙心想,没吃过猪肉,也听说过猪会跑,谁会那么傻要把手枪对准自己,是一开始心理紧张,不会玩,才犯的小错误,用得着现在都揪住不放吗,“打人不打脸”,“骂人不揭短”,哪壶不开非得提起哪壶不撒手,没有点眉眼高低。

“要不你陪我去。”要不是轩辕哲必须下山一趟,为的还是照顾好蓝水仙,他才不离开。

蓝水仙感到非常受折磨,要被逼得走投无路,“你还走不走?别耽误我睡觉。”

“走。最后一个问题,你们那个时代的人都穿什么衣服?”轩辕哲赶紧转移话题。

“女人上班一般穿职业装,随便点儿也无所谓,平时质地轻软、垂顺、穿着舒适、搭配得体的就好,款式不限,国民时期的旗袍也受有钱女人青睐,只是走秀的成份多些。”蓝水仙看看现在自己身上的衣服,是姬哲买的一套浅棕色有镂空镶边裙装,自己很喜欢的一款。

每次做梦,或者说应该是穿越,睡眠中明明穿的是睡衣,穿越过来的蓝水仙却都是衣装齐备,而且都是她比较中意的衣服,女人呀,真是什么时间都爱美。

“什么是走秀?”轩辕哲不懂,头一次听到这个词。

“简单说,就是臭显摆自个。”和古董级的人物交流,就是这么困难。

“什么是臭显摆自个?”轩辕哲还是不懂。

蓝水仙摆弄枪的心情都没有了,“哗众取宠知道不?”再被问个“什么是”,估计她快要疯了。

幸好轩辕哲确实明白这个词,“知道。那男人都穿什么?”

“讲究的西装革履,随便些的休闲服。男人的衣服一直比较简单,这个几千年来没有改变过。”眼前这个轩辕哲和姬哲两个人长得很象,如果他穿的是西装就好了,可惜他的衣服是长袍马褂。

怎么老是想到姬哲,就象和姬哲在一起总是放不下受苦受难的轩辕哲一样,蓝水仙不得其解。她对待想不通的问题,就是让问题自己放在那里,人不去想。

“你提起的那个姬哲穿什么?”蓝水仙不去想,轩辕哲偏偏提到。

“姬哲一般穿西装,他那个人比较古板,要面子,总爱假装高贵。”人家不是装的,本身就出身于富贵豪门之家,自然与普通人有所不同,蓝水仙你不要吃不到葡萄就说它酸。

“那你不喜欢?”

“也不是。”蓝水仙还是很欣赏姬哲的,从各个方面,除了他总在自己面前晃悠之外。

“这个时代应该有西装吧,轩辕哲,你怎么不穿西装?”记得早在八国联军打入中国的清末时期以前,就有留洋回来的学生穿着西装,那个时候,很时毛的。

“我也有,在镇上的家里。我回来时穿上就是。仙儿好好在家里等我。”想要知道的问题得到满意回答,应该叮咛过的也嘱咐好了,轩辕哲准备快去快回。

“你走了,我就会好好的。”蓝水仙说得也是实话,她琢磨着可能因为轩辕哲这个本主在,镯子害怕主人,才不敢显示它的威力,就是不明就里的姬哲在身边都有镇静作用,只有她一个人睡,镯子才会把自己带入梦,带回家。

这话未免太伤人,轩辕哲的眼神里挫败感很强烈。

蓝水仙冲轩辕哲傻傻地笑,“我是怕你担心,所以我会好好的。你在,我可以疯玩,有你保护我,用不着我照顾自己。”

轩辕哲终于缓和了神色,最后看一眼床上的手枪,转身向外走。

蓝水仙跟随在轩辕哲身后关门,不知道山路要走多远才能够到镇上,路上安不安全,历史上说只有到了共产党领导下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才清除匪患,就连野生的动物也跟着急剧减少,他才是出门走在外面的人,更需要保护才对,“你有防身武器吗?”

“我们家枪支多得很,仙儿莫担心我。”被蓝水仙关心,轩辕哲感觉很甜蜜。

又是我们,枪支多得很?蓝水仙要晕倒,看来以后言行举止要适度,不要激怒轩辕哲,否则后果难料,现今国家不让个人私有武器,真是英明的决断。

轩辕哲猜不出蓝水仙内心的思想活动,否则他会知道自己有多受伤,多冤枉,他宁可自己赔上性命,也不会伤害她一点的呀,唉,什么世道,好人实在难当。

轩辕哲走后,蓝水仙躺在床上,使尽全身力气要让自己进入梦乡。

可是,睡过那么久,从来没有过的久,哪里还有困意,越想入睡便越是睡不着,“要是有安眠药、镇定剂什么的多好。”

姬哲来到公司,公司里上上下下的人都大为吃惊,人人看得到姬总爱老婆如命,新婚假期期间怎么就来上班,不用陪老婆?

看上去姬哲的模样很不好,脸色比认识蓝水仙以前要阴沉得多,表情极其严肃,神情恍惚,好象谁欠他一条命似的,这哪里象是在新婚,明明就是死了老婆——乌鸦嘴,让他本人知道这么咒他,肯定没有好果子吃,不管是谁还不非得被开除不可。

公司同事们吃惊是吃惊,可是没有人敢问,要知道这儿实际是姬氏产业,别看姬哲只是副总,其实权力大得很,几乎说一不二,没有人会得罪他。

偏偏就有那愿意为爱情牺牲的主儿,不畏生死,秘书丁贵儿手捧文件找姬哲来签,得到签字后还不走,绕过办公桌,来到姬哲的老板椅近前,再靠近一点儿,声音嗲嗲的,“姬总,你面色不好,是老婆给你气受,从一开始勾引人的可爱小猫咪,变成了大老虎?姬总,我会一直支持你的,永远和你一条战线。”说着说着,不安稳的小手已经伸向姬哲后背。

“滚。”姬哲怒不可遏,“想干,干好本职工作,不想干就走人。”

还从来没有见到姬哲发这么大火,丁贵儿吓得一溜小跑躲开,皮鞋“嘎嘎嘎”的响声失了节奏,急促,忙乱。

实在睡不着,蓝水仙突发奇想,决定用木头把自己打晕,怎么着在轩辕回来之前一定要睡觉,可是,找到木棍轻轻敲过头一下,“啊”就疼得叫出声音,还流出几颗眼泪,看来这个办法行不通。

家是得回,也没有必要这么着急,总不好如此虐待自己,蓝水仙又冒出一个好主意,既然山里有野兽,自己有手枪,何不去打打猎,消谴消谴,还没有玩过这么刺激这么现实的游戏,打到猎物也算一大收获,是值得庆贺的胜利果实。

“说什么物种减少与灭绝,我才能打到几只呀,中国不会因为少这几只就怎么样的,虽然人人都这么想就坏菜了,可是我不打,也不见得就能够再保存一个物种多少年,就这么一次,无所谓吧。”蓝水仙如是想。

天啊,天底下没有比蓝水仙更大胆的人,连手枪瞟准都还不会,从来没有放过一枪,刚刚知道哪里是枪栓,就掂记着打到猎物。

幸运的是,蓝水仙没有多少体力,走不太远;轩辕哲只是担忧大型动物打扰到伤害到她,其实北京西郊西山在民国时期就没有多少动物;而且,今天是幸运日吧,动物没有被她遇到,不,这么说完全不对,是她幸好不被动物碰见。

转悠一个小时的功夫,蓝水仙累了,便转到悬崖边,本想凑到最边上去看看崖底,却已经不敢,不象上次那样大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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