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一个帅哥出来了(1 / 1)
PS:中间丢了三章的稿,大意是:巧巧误会司空寞没有告诉他妈妈二人不是恋人,所以给他脸色看,但后来发现,是他妈妈假装不知道,巧巧因为愧疚,又耳根软,所以在司空寞妈妈的说动下,答应做司空寞的女朋友。
这其中有一章写的是关于巧巧外貌与服装的描写,我觉得自己写得真是非常棒,可惜丢了稿,现在一直纠结在那一块,好舍不得。总觉得怎么补都补不好,狂汗~
以后再补了!除去这十六万字,后面还有五十万字,本文一定会有结局的。等我把《狂媚》写完了,就来写这篇,美人们莫怪了!么个~
……
那么坚定,那样安全。我笑了,或许,这也是一种幸福吧!
“我,我们下去吧!你还要上班呢。”他松开我一些的时候,我被他近在咫尺的凝视盯得红了脸,赶紧推开他下了车,他也从另一边下了车来,笑着走到我身边拉开后车门,从里面抱了几个袋子出来,车里面还有很多,几乎占据了整个后车座,当时搬上车来的时候,我还抱怨过阿蓝妈妈买得太多了,不肯全部拿来,结果阿蓝妈妈说,难道是要让她一个五十多岁的老太太,留着那些姑娘家的服饰穿,还是留着那些孩子的服饰穿?
我想想也是,既然已经决定好,我就不能太斤斤计较,太生疏了。
伸出手要接司空寞提出来的东西,他却笑道:“乖,我来搬,你去开门。”什么嘛!当我小孩子哄啊!
听话地慢慢走过去开门,在他看不到的视角暗中丢个鬼脸给他。膝盖处的伤口昨天已经拆了绑带,恢复得很好,但沈慧钦也警告过我,近期内不可以有剧烈的动作。
那么多东西,司空寞足足搬了四五个来回,我站在大开的门口得意地指手划脚当监工,甚至坏心眼地说他活该,谁让他和阿蓝妈妈要买这么多。
“快点进屋去,外面凉得很。”他搬出最后的两个袋子,关上后车门锁上,走到我身边,拉我进屋,然后反手关上门,我不经意地一回头,从慢慢合上的门缝中看到不远处的另外一角停了辆很高档的小车,那辆车很面熟,我却一时想不起来在哪里见过。算了,反正和我没关系,门关上后我将注意力移回来,才发现沙发上已经堆满了各色名牌袋子。
同时也一眼就看到还摆在茶几上没有动过的艺术碗,忽然想起,我不是让沈叔叔叫臭痞子给我打电话的吗?他怎么没打?难道是打了我没听到,连忙从和身上衣服配套的白色包包里翻出手机一查,没有未接电话,真的没打。那家伙,不是还在生气吧!我还是搞不懂,昨天我到底是怎么惹他生气的,他还骂我猪骂我牛,我都没跟他生气,那小子,竟然还敢凶我!真是,有够没有气度。
得,本姑娘大人不计他小人过,看在你是沈叔叔儿子,看在我们家笑笑喜欢你,看在本姑娘也不讨厌你的份上,还是主动上门去让他出气消消火吧!
我思索着,一会儿去的时候得先装上防火墙,还得带上避雷针,那家伙,今天铁定没那么好打发。
“在想什么?”司空寞拉我坐到沙发上腾出的空位上,“先休息一会儿,等下我带你去买今晚的菜。”
“嗯?”我愣了下,“你刚才不是说一会儿要忙着去公司?”现在三点多了,这时候去医院应该还能碰得到沈慧钦,我不知道他家在哪里,他手机又摔坏了,又不肯打电话给我,应该还是在气头上吧!我想早点解决,免得他年纪轻轻就气得中风可不好。
“今天不去了。”司空寞笑着在我身边坐下,“还有更重要的事。”
“什么事?”现在我们算是恋人关系,应该关心下的。
他没有回答,只是伸手温柔地抚上了我的脸,我顿时心里一紧,他说的更重要的事,好像是陪我。
脸上他轻柔如晚风的触抚令我不动声色的僵住,看来还是不太习惯,不过早晚是要适应的,见他温柔的脸慢慢靠近,我紧张地抓紧膝上的裙摆,心如擂鼓,在他即将贴上来的前一刻,我终于还是忍不住别开了脸,他的吻就落在了我烫红的脸颊上。
“我,我倒水给你喝。”我慌张地推开他想要站起来,他却拉住我不放:“不用了,我不渴,你坐会儿,腿伤还没有痊愈不要乱动。嗯,你要喝水吗?我去帮你倒。”
“好。”我点头,其实一点都不渴,只是不习惯和一个男人挨得这么近,即使这个男人已经成了我的男朋友。
他站起来去倒水,茶几上他放着的手机响起来。
“司空寞,你电话。”这家伙真怪,才走了两步一回头就可以拿起手机的,干嘛不接?我又不是真想喝水,就算真想喝,迟他个接电话的时间也死不了人吧!
“你帮我接。”他回头朝我笑了下,然后脚步不停地朝厨房走去。
“我接?”我见他真的没回来接,只好替他拿起了电话,屏慕上显示秘书二字。
“喂,你好!”按下接听键,我将手机放到耳边礼貌地问好,话筒那边沉默了一下,很快传来一个年轻女人不悦的质问声:“你是谁?”
我皱皱眉,这什么秘书?太没有礼貌了吧!
“我是司空寞的朋友。”想了下,还是说了个比较妥贴的身份。
“朋友?”女人尖叫道,“朋友你怎么可以随意动司空寞手机?他最讨厌别人碰他东西了,由其是女人。你是他什么朋友,这么没家教,难道你爸好没教过你……”
“拷!”我大怒着刷地站起来,指着手机叫道,“我看他是最讨厌你碰他东西吧!你是秘书又不是他老婆,管那么多!”谁说司空寞最讨厌别人碰他东西的,他都让我替他接电话哩!八成是这秘书太讨厌了,他才不要她碰他的东西。
“怎么了?”听到我的吼叫声,司空寞快步从厨房走出来,我气恼地将手机往他手中一塞,用力坐上沙发低下头生闷气,我拷!那个莫名其妙的死女人,竟敢骂我没家教,你别让老娘碰到你,不然准揍得你连你爹妈都认不出来。
司空寞将装了水的杯子放到茶几上,坐下来拉住了我的手,才将手机放到耳边:“黄秘书。”
话筒那边不知道说了什么,他眉头很快皱起来,说话也变得很不客气:“她是我未婚妻,你未来的总裁夫人,不是别人,还有,她说的没错,你只是秘书,请你不要逾职。”
“行了,没必要解释,说正事。”
果然那个秘书是个讨人厌的家伙,连司空寞都受不了她,接个电话都是满脸的不快。没一会儿,他就挂了电话,将手机放进上衣内袋里。
“怎么生气了?”他低头笑着问我,我愤然地瞪了一眼他放手机的那个位置,激动地站起来指着那个方向,喝道:“那个女人,她竟敢骂我没有家教乱碰你东西,下次让我碰到她,我一定要撕烂她的……”突然地噎住,我这是在干什么?呜,天啊,真是糟蹋了身上这套名贵的淑女裙。
望着司空寞仍然笑容可掬的脸,我顿时闹了个大红脸,乖乖地坐下,我讪笑:“呵呵……就是,我就是这样,这样粗俗的,你以前肯定没见过吧?是不是后悔了?”
“瞎说。”他笑着将双手搭在我肩上,将我转得面对他的方向,“我就是喜欢你这样活力四射的样子,我想要看到最真实的你,可是你一直都对我很客气,你不知道,昨天我看到你和沈慧钦在一起肆无忌惮的打闹,我有多嫉妒,所以以后,你在我面前,也要做自己,知道吗?”
“司空寞,谢谢你!你真的是个很好很好很好的人。”我一连用了三个很好,已经无法用言语来表达自己的感动了。
“哦,是吗?那你是不是对这个很好很好很好的人,动心了呢?”他眼睛都笑眯了,我这么近地看他,三十岁了竟然一根皱纹也没有长唉,老天爷还算是没有亏待他的吧!没有回答他那个问题,我握拳在他胸口捶了一把,问道:“喂,你那个秘书,她是不是喜欢你?”就算再迟钝,我也听出了那个女人话语中的嫉妒了,这男人这么优,天天对着看,她能不起心思吗?
“干嘛?吃醋了!”他得意地抓紧我的拳头。
“喏,喏喏喏喏喏……不要笑得跟只老狐狸一样,本小姐吃肉吃鱼吃饭,就是从不吃醋。”
“哦,你这样说,我很失望哎!”假装的。
“厚,有这么大方的女朋友,你应该开心才对。”
“是啊,很开心。”言不由衷,“你要能吃醋我更开心,我喜欢小心眼的女生。”他说着站起来,“公司里有事,抱歉不能和你一起去买菜了,不过晚上我会过来吃饭,记得等我。”
“知道了,我送你出去。”
“嗯。你和,沈慧钦很熟哦!”他牵着我往外走,状似不经意地问。
“是啊!”我侧脸看他,他不是知道吗?还问。“我认识他,也是因为相亲。”昨天也有告诉过他的。
他的脚步顿了一下,然后又继续:“他是不是,也喜欢,你?”
“哈……怎么可能?”我笑了一下,“那家伙女朋友一堆,他天天约会排满,各式各样的美女见过千万,才不会喜欢我。”
“你确定?”司空寞拉开门,微笑着走出去。
“当然。”我被他拉着跟在身后,“我十分地肯定,他都叫我火柴棍,还嫌我又干又瘦,比他的那些女朋友差远了。他还说看上我的人,肯定是眼睛坏掉了,说的就你,他说你眼睛坏掉了。”我坏笑着看他依然淡笑的侧脸。
他不置可否,我笑着接着讲下去:“他亲口跟我说过,他不会喜欢我,我才放心跟他做好朋友的。”
“哦,那就好。”
“干嘛?你吃醋了?”见他悄悄地长吁了口气,我取笑着将他的原话丢给他。
“对,我吃醋了,我嫉妒你对他笑。”走到车边的时候,他停了下来,认真地看着我。
“呃?”我愣住,没想到他会回答得这么直白,我以为他会像我一样说什么都吃,就是不吃醋。男人不都是喜欢以自我为中心的吗?至少臭痞子就是这样的。
“但是,我不会干涉你交朋友的权利。”他笑了下伸手将我额间一束调皮的发丝拨回耳后。“我只是希望能够一直看到你的笑脸,因为我试过看你哭泣的感觉,那种心剜痛的滋味,我不想再试。”
“我……谢谢你!”红着眼眶,除了谢谢,我已经不知道该对他说什么,“谢谢你对我这样好!”
“我希望下次从你口中说出的三个字不是谢谢你。”司空寞笑着,“我会等你。”
“嗯。”我含泪点头,“因为你那个秘书近水楼台都没有摘得你这月,我才不担心的,也许是另外一个人我就会吃醋了哦!”
“傻瓜,不会有另外一个人,因为我舍不得你吃醋难过。”他深情地说完朝我靠近过来,这次我没有再躲开,因为,已经决定了。
羞涩地闭上眼睛,感觉到他的气息越来越近,然后忽然一声汽车的尖声鸣笛吓得我一个机伶,才眼开眼就看到刚才一直停在那儿的那辆高档跑车,突然咆哮着以风的速度从我侧面半步远处迅猛地擦过去,险些撞上我。但即使没刮到,我还是惊得往前扑倒,被司空寞护进怀里,我扭头看又刹在数米外的车,心里忽然一抽,那个人,是故意的。
车子停在那里,我低下头正想看清里面是谁时,车子却以离箭之势飞速开走。
“你没事吧?”车子开得不见了踪影后,司空寞才赶紧扶我站好,“我看看。”
“没事。”我摇摇头,“那个人,你认识吗?”刚才他似乎也一直望着那个方向。
“好像有点面熟,不过他应该不会出现在这种地方,可能是我眼花了。”司空寞皱起了浓眉。我知道他一定看清了车上的人是谁,只是怕我担心没告诉我,该不会是他的仇人吧!
不知道为什么,刚才车子擦过我身边的时候,我的心会那么慌。不是怕它撞到我,而是一种说不出来的感觉,就好像,就好像是偷了东西,被原主人逮住了一样,心虚,害怕!
“那没什么事,你就去忙吧!”刚才差点被人家看到那么亲密的画面,我不由羞红了脸。这个贫民小区住的人不多,而且基本上都是要靠工作才能维生的人,附近没有小店,天气又这么冷,所以这时候没什么事,大半是没人愿意到出门闲逛的。
“好,你也赶紧回屋去。”司空寞说完脱下自己的风衣外套披到我身上,“当心着凉。”
不说还不觉得,这会才真的感觉冷得有些发抖了,大半个肩膀在外面露了半天了,在阿蓝妈妈家,在车上有空调还好,可是现在,嗯,这大约就是所谓的要风度不要温度吧!!
“放心,我身体好得很。”笑着将他的风衣取下来递还给他,“我马上回屋加衣服,你自己穿上吧,外面这么冷。”
“没事的,车里公司都有空调。”
“那也不行,你一定要穿上。”
“好好好,谨遵老婆大人旨意!”他嬉皮笑脸地披上风衣,我被他逗得羞窘不已:“再瞎说,我不理你了。”真看不出来,他也有这样孩子气的时候。
“我不说了,你赶紧回屋去。”他说着抱了我一下,才拉开车门坐进去。
“嗯,你开车小心!”
“知道了,晚上等我吃饭。”
“好。”
三点四十了,现在赶去医院还找得到沈慧钦,将东西还给他,再顺路买菜回来应该也还来得及。我回屋手脚麻利地将那套艺术碗做好保护包装,就抱着一箱不算特别重的碗出了门,花了七八分钟的时间走到公车站,我很幸运地搭上了直达的二路车。
车上的人时不时朝我看两眼,大概没见过穿这么名贵搭公车的,而且还抱个笨笨的纸箱。
怪怪,车上的人不认识我,盯着我看不稀奇,医院里的人干嘛也像没见过我一样,时不时地看两下。
以前他们可不是这样的,见到我肯定第一个打招呼,但是现在他们却都仿佛不想走过来一样,是不是还因为前些日子的事,在生我的气?算了,今天我有些赶时间,就不去追究那些有的没的了。
沈慧钦的办公室我知道在哪里,所以不用问别人,抱着纸箱我直接走过去,敲门。
“进来。”是臭痞子的声音。
我推开虚掩的门走进去,他还在埋头一手翻着医科书,一手按住鼠标移动,视线也只从书本和计算机显示屏上来来回回,就是不见他抬头看我。
我将纸箱放上他宽大的办公桌,终于舒了口气,虽然不是很重,但是抱上半个多小时,手也是很酸的。
纸箱放上桌子的声音,终于令他抬起头来。
一分钟过后,我实在是受不了地伸手在他呆滞的眼前晃了晃:“干嘛?你傻了!”
他站起来一把抓住了我的手,绕过桌子走到我面前,上下认真地打量了我一番,才笑着吐出几颗乌漆抹黑的象牙:“哟厚,没想到这火柴棍收拾起来,还蛮有点人样的嘛!啧啧啧,俗话说得好啊,人靠衣妆,果然是不假。”
还蛮有点‘人’样?我就知道,我就知道,咬紧牙忍住踹他一脚的冲动,我不高兴地甩开他抓住我的手。
算了,看在本姑娘昨晚惹到他发毛的份上,就不跟他计较了,尽管至今我仍然没有弄明白,自己竟然做错了什么。
“上午我让沈叔叔叫你给我打电话,你怎么不打?”还害得我跑上这一趟。
“哦,我忘了。”他笑着坐上自己的办公桌,面对我,“你特意来问我怎么不打电话给你的啊?”
“切,我又不是吃饱了撑着,喏,那个还给你。”我将桌上的纸箱推到他身边。
“什么呀?”他抻出两根指头,动作优雅地拔开被我划开后没有封上的箱盖,又拔了下里面的紫色棉絮,看到里面的碗时笑了,“干嘛?你不喜欢?”
“不是不喜欢,只是无功不受禄,你突然送我这么贵重的礼物,我……”
“你的衣服谁送的?”他忽然出声打断我,“你自己应该不会舍得买吧!”
“这个?”我脸红了下,“是阿蓝妈妈送的,她说我好歹也叫了她一声妈妈,这是作为长辈的礼物。”其实这话半真半假,阿蓝妈妈是这样说过没错,外面的风衣也是她买的没错,但里面一套和首饰却都是司空寞买的。我不说起他,只是还有些不习惯自己突然多出了一个男朋友,也不想说出来,让臭痞子有话打击我,他就老说我这也差那也差来着,要是知道了,肯定要说我高攀了人家。
“哼!”沈慧钦冷哼了声,俊眉微微地拢起,“你今天去他家了?”
“嗯。”我点头,“东西物归原主,我走了,还要买菜赶回去做饭呢!”
“等一下。”才转身,就被他拉住,“东西送出去的,哪有收回的道理?”
“但是,你不能无缘无故送我这么贵重的东西。”我也很坚持。
“那你为什么要收司空寞的礼物?”他脸色不善地问我。
他知道了!我脸上一烫,瞪他:“你们又不一样,你是……”
“有什么不一样?”他忽然大声一吼,吓白了我的脸,“你昨天还说我们一样。我果然猜对了,衣服就是他送你的,你还骗我!”
“我不是故意的,我只是,我只是……”我语无伦次地想要解释,却是越说越乱,因为他脸色真的不好看,该不会没风度到想要打我吧!我怎么了?不就收了司空寞衣服吗?他现在是我男朋友,我收他礼物又不犯法。“我没有想要骗你,其实……”
“够了,出去!”他跳下桌子,背对着我,双手紧紧握成拳头,发颤。
“你不要生气嘛!我知道你是最好的朋友,但就是因为这样我才不能乱收你礼物,尤其是这么珍贵的东西。”我忐忑不安地望着他的背影,明明如此俊挺,却又如此孤单,我怎么看着这么难受?无论如何,我还是不希望他讨厌我的,虽然我没觉得自己做得太过份,但还是试图解释,“司空寞他现在和你不一样,他是……”
“住口!你给我出去,我不想再看到你。”他忽然一拳击向桌面,发出一声沉闷的砰响,我的心跟着一抖:“你的手……”
“滚!”他望着桌面吼出一个字,我的心蓦然仿佛被谁狠狠地重击了一下,忽然眼泪就不受控制地掉了下来。他叫我滚,他凭什么凶我?我到底做错了什么?真是很想像以样一样骂他一顿,可是才一张嘴,就有更多的眼泪掉下来,口中抑制不住咆咽,我慌忙捂住嘴巴,转身跑出去。
门外围了一堆看热闹的医生护士,还有病人家属,他们或同情或幸灾乐祸或不明所以地看着,我更觉没脸见人,捂住脸我匆忙拔开这群无聊的人往长廊奔去。
“站住。”身后,是沈慧钦的声音,我停住脚步,不知道自己还在等什么,难道还奢望他会道歉吗?如果他道歉,我会原谅吗?如果他是别人,我一定不会原谅的,但在我心里,还是挺重视他这个朋友的,因为他是除了天杭哥外,我认识的第二个朋友,如果他道歉,我会原谅吗?
或许,会吧!
“你的东西,拿走!不是我送的,你不要自作多情。”他抱着纸箱走到我面前,冷着脸将箱子塞到我怀里,看都不看我一眼,就回了办公定,然后砰地踢上门。
我望着紧闭的琥珀色高级宽木门,和边上一群人,咬了咬牙,终于还是没有忍住哭了出来:“臭痞子,我讨厌你,我再也不要看到你了!”
“小巧,你怎么了?”沈叔叔也许是听到了沈慧钦吼出的那个‘滚’字,也许是听到了我的叫声,他匆匆忙忙地奔过来,拉住我。我赶紧腾出一只手擦干眼泪,对他勉强笑了下:“没什么,沈叔叔我还有事,我先走了。”挣开他,我急急忙忙地奔出医院。
“死流氓,臭流氓,你有什么了不起的?敢叫我滚,不想见到我是吧!本姑娘才不稀罕你咧!滚就滚,我呸!”抱着纸箱,我游魂似地地街上乱走,口中不停地唧唧歪歪,骂沈慧钦,更气自己,为什么要这么难过,那家伙这样对我,我干嘛还要为他难过,真是气死人了。
“抢劫啊抢劫!”身后忽然一声喊,然后人群迅速退让,我也急忙避开,刚退到一边,就有一股凉风从我耳边呼啸而过,我望着手上提了个名牌包包跑得飞快长得贼眉鼠眼的年轻男人,暗自庆幸自己闪得快,否则这一撞,这几千块钱的碗就得报废了。
路见不平我是会的,拔刀相助?您就别指望我了啊!像我这种人,怎么可能那么伟大!而且我的资质也不够,对不?去了也是帮倒忙。
抱着纸箱望着刚刚跑过的抢劫犯,我的庆幸还没有开始就已经结束,因为又一个人从后面跑过来,很干脆地撞翻我的人和我的三千六百八十八块……
“小妹,你没事吧?”后面气喘吁吁跟上的中年贵妇连忙上前将我扶起来。
“我没事,谢谢!”忍住胳膊擦上地面的疼痛,和膝盖处隐隐的疼,我心里直呼倒霉,脸上却只能做出无所谓的样子。这,人家捉贼才会撞翻我的东西,我总不好意思当这么多人的面跟他要赔偿吧!
那个抢劫犯很快被后来追上他的人制住,有热心的群从扭了他送警察局,抓贼的长发年轻人拿了那个包包回过头来,顿了一下。
我感觉他是在看我,之所以说感觉,是因为他戴了一副宽大能遮去大半张脸的墨镜,如今这社会的男人比女人还爱美,这种天气又没太阳还摆什么酷?不过不得不说墨镜下,他半张脸确实是很完美,而且这忽然的一扬唇更是美得能巅倒众生,只不过,我讨厌长头发的男人,即使他对我笑,但一样很讨厌。这家伙,刚刚还撞碎了我的三千六百八十八块呢!
他走过来将包包递给刚才扶我起来的中年贵妇,那妇女连声感激,从包中掏出一张名片递给他,说让他有事以后找她,她一定会竭力帮忙,然后拿着包包欢喜地走了,围观的人群也慢慢散去。
我也想走,但地上还有一堆刚刚价值几千,现在却一文不值的垃圾等着我处理。
我不指望那套美丽的碗还有幸存者,即使有棉絮护着,但是都被撞到地上翻了几个个儿了,那一串哗啦啦的清脆响声可不是盖的,因为箱子没封,都有好几块或大或小的碎片掉了出来。
名贵的东西总是易碎,就好比我和沈慧钦的友情,如此不堪一击。
是我太奢求了吗?我们本就不是一个世界的人,垃圾女和豪族医院少东,怎么可能成为朋友?我竟还天真地以为,我们可以一直就那样肆无忌惮地快乐下去。哈哈……真搞笑!可我一点都笑不出来,因为只要一想到他,眼泪就快要忍不住。
原来有些东西,不是我这样的人可以碰的,太美好的感觉总是让人轻易上瘾,而戒掉,这么苦楚!
快乐!和他相处,确实是很快乐的。虽然我们仅仅认识不到半个月,他还总是故意说话气我,可是他会在西餐厅里不动声色地为我切好牛排,还故意不说,让我生闷气后,又给我惊喜。
他会有意打击我,说我做的菜难吃,然后在我气到咬牙切齿的同时,躲在一边偷笑,他还会细心地一眼看出我喜欢那套碗具,然后悄无声息地买来送我当礼物。虽然刚才他说这不是他送的,但我知道是他。
我不得不承认,和他在一起,真的是很快乐的,很单纯的快乐,这样的快乐和天杭哥在一起时没有过,和司空寞在一起时也没有,只有和他在一起,才没有一点点时间来烦恼,没有压力,能忘却一切的快乐。
但是,如今那份快乐却要离开我了,因为我收了司空寞的衣服却不收他的礼物,所以他生气了。
他生气了,所以叫我滚,他说他再也不想见到我,我惹他生气了,所以他要将他给予我的那份快乐收回去。
抬头望天眨去眼中的湿意,我回复无所谓的表情,蹲下身要捡纸箱,身边的他却先一步拾起来。
“小火柴,好巧,我们又见面了。”他对我笑,露出整齐洁白的牙齿。他长得没有特别高,大概一米七六左右,但站在一六零的我面前,我还是得抬头看他,他穿着一身黑色的名牌运动西装,身材搭配得很好,可以说是衣架子,他的声音也很好听,醇厚而悠远,从墨镜下的半张脸看来也不难猜出,他长得应该也是十分好看的,但是一看到他那一头披肩的长发,我所有的好感立刻褪尽,我最烦长头发的男人。
他翻开箱子看了一下里面的水晶碎片,然后啧啧地惋叹了两声:“很漂亮的东西,摔坏了,真是可惜。唉,小火柴,需要我赔钱吗?”
“不必。”淡然地看了他一眼,我转身就走。还不至于分不清是非,撞坏这些东西不是他的错,虽然这些东西值了不少钱,但它原本就不是属于我的。碎的东西补不全,丢了的东西,同样,无法找回。
不愿跟他废话,不止因为他是陌生人,还因为他一句‘小火柴’让我总是联想到沈慧钦叫我‘火柴棍’时的恶劣笑容,然后心里就像压了块大石头一样喘不过气来。
“唉,小火柴,等等我!”他追过来将那一箱碎片丢进垃圾筒里,同时被丢掉的还有刚才那位贵妇给他的名片,我偷瞄过一眼,那上面写着某某集团CEO,那个集团在我们市里是个很有名的大企业(至于有多大,你想想连我都听过名号的该有多大),那贵妇说是她老公的名片,想来她家里是很富豪很大方的,由其是对自己的恩人,他却看都不看一眼就直接将名片扔进了垃圾箱。
嗯,施恩不图报,我对他印象还不错,不过要是他能不要一直跟着我就更好了。
“小火柴,你家住哪儿啊?我送你回去好不好?”
“小火柴,你现在是要去哪里?回家吗?”
“小火柴,我请你吃晚饭吧!你想吃什么?中餐,西餐,日餐,韩餐还是意大利餐?”
“唉,小火柴,你干嘛不理我啊?”
“你有毛病吧!再跟着我,我就对你……”刚才见他收拾抢劫犯那串干净利落的动作,就应该知道他有些身手,想来我那两招三脚猫的防狼术也根本是奈何不了他的,纠结了下,我将‘对你不客气’咽回去,改成,“你再跟着我,我就打电话到警局告你骚扰。”
“哇,火气这么冲!干嘛,你失恋了?”他佯装惊讶地叹了一句。
我气得脸红脖子粗,怒道:“拷,干你屁事!”脚步加快,本来心情就不好,他撞坏了我的东西,我能理智地不找他算帐,他就该偷笑了,这人,脑子有病,我又不认识他。
“小火柴,你不记得我了?”他也连忙加快脚步拦到我面前,一脸委屈地微嘟起嘴。他的面像很是年轻,白净清秀而漂亮的下半张脸,配上他此时的表情,虽是出现在一个大男人身上,却并不会让人觉得讨厌,反而多了份孩子气。
我认识他吗?仔细地打量了他一番,摇头,一点印象都没有,他的相貌如此出众,如果我见过他,没理由记不得。应该是他认错人了,这样,我倒对刚才的不客气有些过意不去了,毕竟,真诚关心一个朋友是不应该被指责的行为,即使他粗心地认错了人。
“这位先生,你是不是认错人了?”换上客气的笑脸,我礼貌地问。
“怎么会?你不就是小火柴吗?”他得意道,“我的记性很好的,就算只是见过一次也绝对不会忘记的。”
“可是,我不认识你,而且我的名字不叫小火柴。”努力扬起和善的笑颜,对面的他白皙的脸庞有着孩子般脆弱的透明质感,浅红的薄唇弯起来也有天真的弧度。
“我知道,小火柴是我帮你取的外号,我还没来得及告诉你咧!不过现在你应该知道了吧!呵呵……瞧我给你取的小名多可爱多贴切!”
贴切?贴你个死人头!TMD,老娘长得很像火柴吗?你个不长眼睛的王八蛋。
我在心里愤怒地腹诽了一遍,才抬起笑僵的脸,对他认真道:“我真的不认识你,可不可以麻烦你让让,我有急事。”本小姐今日心情超级不爽,再惹,要发毛了!
“哦,对厚!我还没有自我介绍咧!”他笑了笑,伸手摘下墨镜,然后对我伸出手,“我是风秋初,今年二十二岁,你可以叫我Dalin,也可以和我哥一样,叫我初。这个特权可只有你一个人享有哦!伊敏巧,很高兴认识你,你可以做我女朋友吗?”
“小火柴,小火柴,你怎么了?我在和你说话呢!到底好不好啊?”
“小火柴,你傻了?”他在我脸上轻捏了一把,我仍然震撼在他绝美的笑容中,一句‘妖孽’脱口而出。
这世上竟然有这么漂亮的男人!是的,不是俊美,是漂亮。他的五官无一不处于完美的极致,白皙细瓷般娇嫩的肌肤,稍带浅粉的颊,细致的薄唇高高扬起,有少女般滋润的桃红色,和着一双眼角微微上挑的凤目,完美精致的五官,配上妖娆的媚笑,这是一张妖异般的脸庞。比凌锐锋还要显眼三分,比凤夜辰更加精致五成。怪不得,怪不得他要戴上墨镜,这样雌雄难辨的绝色姿容,只怕是谁都得轻易地被迷惑了。
这不,就在他遮下墨镜之后,周围人不经意扫到他的人都忘掉了走路,停了下来,很快围了一大群人,男女老少皆有之。
仿佛早已习惯了这样的注目,他对周围的人群根本不以为然。
随着我一句‘妖孽’出口,他的笑容更加地灿烂起来:“小火柴,做我女朋友好不好?”
“好!”什么?我突然惊醒,急忙加上一句,“好个屁?死人妖。”竟敢色诱我,NN个熊!我居然还没气节地上钩,唔,伊敏巧,你越活越回去了。你可是已经有男朋友的人了,又不是米见过帅哥。
嗯,问题是,米见过这么美的!
拷,美丽的东西都是假的,你没听过吗?完美,从来都只是一种假象,完美本身就是一种缺陷,就好像眼前这个人,莫名奇妙就就叫一个陌生女孩做他女朋友,他肯定是脑子不正常。说不定就是从精神病院跑出来的呢!
昨晚新闻上貌似好像说哪个有名的精神病院跑掉了一车病人的,像他这样长相不正常的人,肯定小时候经常被人骚扰,男女皆有之,然后他不厌其烦,结果就疯了!嗯,很有可能哦!(偶刚才惊艳中,所有米有听到他喊过偶名字,嘿嘿,见笑!见笑!)
这样一想,我很快就释然了,长相再美又如何?还不就是一副臭皮襄,心里的激动转眼间平复。
我要走,他还拦着,我怒了:“拷!你丫个神经病,脑子有问题回去治,本小姐不是医生,老娘今日心情不爽,你再不走,我叫你好看!”
‘嗖’,周围人群惊艳的目光,一下子惊悚地集中到我身上来,我才不管什么形象,这些人又不是我在意的。
对面的他,脸上的笑容和着他的人一起石化,我从他手中拿下墨镜给他戴回去,假装安慰地拍了拍他肩膀:“得了神经病不是罪过,出来吓人就是你不对了,这次本姑娘大方,就不跟你计较了,不过我劝你还是早点回医院去,免得又碰上个把胆大包天的色女,或者是色狼,再将你骚扰一顿,只怕你接受不了,病情又要加重了。拜拜罗!哎,别看了别看了,疯子有什么好看的?”错身离开,顺便挥散围观的人群。大家一听说这长相无匹的妖孽竟然是个神经病,很快散开了。
我走了好远,然后回过头来,见他一个人还像根木雕一样站在那里,顿时想要放声长笑,为免他听到,我连忙捂着嘴离开。我自然知道他不是疯子,疯子不会有这种反应,不过谁让你要招惹到本姑娘,哈哈……现在尝到厉害了吧!
整了人,心情爽多了,我哼着歌往回走。
电话响起来,是旧货店的老板打过来的,他说我前几天订下的那些东西,他已经改装好了,通知我去看看。他还说现在店里来了位客人,也看中了我订制的桌子,一定要买,他问我愿不愿让给人家,我当然不会让,伊敏巧可是最刁钻的,最不好讲话的就是她了。
不过,万一那人有急用怎么办?去看看情况吧!我正想这样和老板说,电话突然断了线,我拿下手机一看,原来是没电了。
还没跟老板讲清楚,他拿不定主意的。我以前在他那买过几次东西,也算是熟人了,他对我也还挺照顾的,怎么好意思叫他为难?刚巧有一辆要从那边经过的公交车开了过来,我正走在站台边几步远外,见车停下有人上,我也毫不犹豫地上了车。
桌子最后还是让给了那个等着的客人,旧货店的老板答应再重新为了另外做张新的。和老板娘天南地北,油盐酱醋地乱侃一通,回到家里时已经是晚上八点多钟。
心情不错地推开门,看到坐在桌边一大三小四张齐齐望向我的脸,和一桌早已凉透却没有人动过的饭菜,我心里‘咯登’一声脆响,糟糕!我答应过司空寞,今晚要将他以我男朋友的身份介绍过三个小家伙的,竟然将这么重要的事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