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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回归(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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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寨地处山坳,偏僻且与世隔绝。夏锦葵走了很多弯路才遇见一个从寨子里出来的姑娘。她的肌肤是健康的色泽,常年劳作令她们神情丰满,精神充沛。夏锦葵与她谈论苗家的习俗,在此之前,她多数都是从电视网络里获知,浅显粗糙。

晚上她睡在坚硬的木床上,盖泛黄的被子,有种天然的气味。到了这里她才知道,苗寨里没有所谓的旅馆,连家庭旅舍都没有。她很感激姑娘的收留。第二天一同吃饭时她才知道,带她进寨子的姑娘与她同岁,并且已经是两个孩子的母亲,已经不能再被称作姑娘。这里的人大多早婚早育,对家庭和婚姻有自己独特的看法和见解。

日子久了,夏锦葵见她对两个孩子有所不同,对大的很宠爱,对小的十分严厉。她心生疑惑,她才对她说,两个孩子只有年少的那个是她亲生,稍大的一个是她丈夫在外打工时与令一个女人生的,后来那女人随她丈夫回来,并在这里住了一年,始终是难以忍受这里的寂寞,就偷偷逃回城里了。那年,她嫁给他,二十岁。

她为她感到不值,她却将她丈夫的好一条条说给她听。

夏锦葵哑口无言。

寨子里的人们生活十分规律,早睡早起。这里没有通电,夜晚显得寂静安宁,住在这种地方,身心都是放松的。她带来的手机只撑了五天就宣告罢工,于是丢进背包里,连手表都摘下,让自己完完全全的融入其中。她不知道这个时候应该是几点,她只知道太阳走到哪个方位时应该做什么。

夏锦葵在这里住了三个月,带过来的现金没有多大用处,她也不习惯戴贵重的首饰,仅有的也都是别人的赠与,并不能再送出。只好俗气的塞些钱给帮过她的人。

离开时,已年初冬。

她走时内心宁静,脸带微笑。眷恋,但必须离开。每个人都有适合之生存的地方,喜欢并不一定要留下。最美丽的总是最初的那段光阴。一如一首词中写:人生若只如初相见。初见时便离开,就没有往后何事秋风悲画扇的遗憾。

走了整整五个多小时才看见水泥公路,她是独身离开,没有同行的人。五个小时的山路,累已经是小事,更多的是害怕哪一条小路走错,迷失在深山中。这无疑是最可怕的事情。到火车站时已经夜深,天空飘起雨丝,她走到售票窗口时才惊觉自己身上的钱包整个不翼而飞,这才想起城乡大巴上身边的一个女人总是挤着她,应该就是传说中的扒手了。

当她想转身退出队伍时,她身后的男人递来一张百元大钞,她诧异,仍然接过来,买了票后把找回来的钱还回去,“谢谢你。”

男人也笑,“你跟我女儿一般大。”

火车上他们坐在一起,清谈。夏锦葵喜欢听故事,从他的故事中得知,他是某家杂志社的编辑,妻子是长年居住在乡间,极少踏入城市,而他的女儿是地道的都市丽人,跟他生活在一起。真是很复杂的家庭。

沉默了一会,她忽然问:“为什么要替我买车票?就因为我跟您女儿一样大?”

“我很少看见这么镇定的女孩子。当然是要帮一帮的。”

她傻笑,“我当是不是镇定,是呆滞。”

他在良城前一站下,她站起来与他告别。

他说:“将来有机会再遇见,记得还我钱。”

夏锦葵很认真的点头,“一定。”

踏足良城,她几乎有一种再世为人的感觉。去往葵园的途中,她想起了一句话,善的东西,不暴戾,却更有为。若秦牧也像她一样,痴缠于那段往事,彼此憎恨,彼此仇视,她又如何会爱上他?回到家时天正破晓。她第一时间奔回房间,打开电脑,开了个WORD文档,光标浮动,她写:没有什么比单纯善良的生活更加魅惑人心。

天还没有亮透,她站在秦牧房门口好一会儿才悄悄进去,桌上的咖啡仍然没有冷透,他紧锁双眉,睡得并不安稳。想起自己在苗寨平淡有序的生活,她心里一阵难过。秦牧翻了个身,喃喃的说了什么,似乎是祈求平安之类的话。此时房内的温度并不高,她又从柜子里拿了一条毯子,轻轻的压到他身上。随即一个吻印上他的唇。

秦牧的睡眠一向很浅,夏锦葵离开后就更加易醒,有时甚至窗外的雨声都能将他惊醒。然后就再也睡不着,整夜整夜的失眠,想着她可能在做的事,身边可能出现的人。她进来时,他就已经醒了,但是他却用了好几分钟才确定来人。她的动作很轻,很温柔,掌手暖热,嘴唇微凉。他闭着眼享受着这份惊喜,在她走后逐渐起了浓浓的睡意。

夏锦葵在厨房煮八宝粥。她不爱甜食,却很想很想做给他吃。糯米用小火煨着,整个厨房都被一股淡淡的米香弥漫。红枣、桂圆肉、蜜汁樱桃、葡萄干、瓜子仁、薏仁、百合、整齐的摆成一排,她数了一遍,加上糯米也只有七种,姑且称为七宝粥吧。

厨房的窗户半开着,清晨的风抚进厨房,扬起她的长发。秦牧醒来看见的是趴在餐桌上熟睡的夏锦葵,嘴角弯起,欢喜的模样。粥已经十分黏稠,哧哧的顶着锅盖,他拿起盖子,将她准备好的东西一样一样倒下,搅拌了几下,再盖上。她闻到香味,仍然没有醒,咂咂嘴继续睡。

秦牧浅笑着抱起她,有了动静她立即醒过来,神情戒备。一看见眼前的人就松懈下去,说:“你起来了?”

这三个月她音讯全无,他不知道她经历了什么,从前的夏锦葵是那种天塌下来都不会醒的人。

他微微颔首。

她抱着他的脖子站稳,目光一侧,跳起来道:“粥!”

他安抚她,“没有糊。”

“哦。”她舒了口气,看着他说:“秦牧,我回来了。”

“嗯。”

两两相望,沉静而默契。

下一句,她说:“秦牧,我饿了。”

粥也煮得刚刚好,他套着棉布手套端到桌上,“我没有加糖。”

她却摇头,“我想吃甜的。”

他转身又去拿糖罐子。

“你帮我加。”

他放了一勺进去。

她皱眉,“少了。”

他再放。

“多了。”

“夏锦葵!”他沉下脸。

她吐吐舌头,“秦牧,我腿疼。”

他蹲下身,握起她的脚。细腻的脚底起了好几个水泡,白净的脚趾也都被摩红。他轻碰其中一只水泡,她立刻缩回脚,“疼!”

“走了多少路?”

她吸吸鼻子,摇摇头,“山路十八弯,我只知道走了四、五个小时,具体的路程我一点概念都没有。”

“要处理了一下。”

“不要!”她恶声道:“等它自己好就行了。”

“傻丫头。这么大的人了还怕疼。”他站起身去洗手。

她盛了两碗粥,一碗捧在手里,一口一口喝,不用勺子。

他烘干了手,摸摸她的头发,“乖,一会去医院。”

“小题大做。”

他但笑不语,端起瓷碗,喝很甜的七宝粥。

一碗粥喝得干干净净,“秦牧。”

“嗯?”

“我想你了。”

最后他还是扭不过她,在家里做了简单了处理。原本用的是碘酒,在她大呼小叫声中,秦牧好只好换了双氧水。

她说:“用碘酒是不人道的!”

他叹息,“这不是碘酒了。”

“它们都是液体!”

“它们的颜色不一样。”

“它们都是装瓶子里的!”

“装的瓶子不一样。”

说话间,她脚上的小伤口已经处理妥当。他小心地把她的脚放到另一把椅子上,“不要下地。”

“嗯。”

“我去书房处理点事,很快就回来。”

“咦?”她拉住他,“今天不是周末。”

他转过身去她柔和的笑,“我在家陪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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