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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第三十节:同伴(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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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很想快马加鞭,可是兔子强烈反对,我本想不管不顾他的反对,他却将威胁告知了我的小马同志:“如果你敢跑,我就把你宰了。”大概是小马同志也分享了我多次坠马的心理阴影,它走得特别慢不说,还十步一回头,生怕不小心就把娇弱的我扔地上了。

俗话说伤筋动骨一百天,而我的左手在兔子殷勤地换药,每日大补的呵护之下,居然很快就没事了,跟压根没断过一样,右边肩膀的脱臼也完全恢复了。

终于,我们的旅程,终于到达了那家兔子离家出走时候的客栈。

和蔼可亲的老板见我和兔子一起前来显得异常高兴,他看着我说:“恭喜姑娘,挽救了爱情啊。”兔子倒是表现得很不知所云,我则暧昧地笑了笑,看来老板是真的以为兔子离家出走,只为看破红尘出家去了。

在我双手负伤,以及倡导节俭的强烈要求之下,兔子主动承担了洗衣服的义务。但是我从来不让他洗我的衣物,在我的教导之下,他都可以“嘶——”一声,把衣服扯烂,我害怕他接手洗衣服过后,我们就真得穿一件洗一件再扔一件了。

兔子没有再缠着要我讲故事,他会缠着我听他讲,他听来的英雄故事。为了不打扰他的兴致,即便我听得哈欠连天也只得猛瞪眼睛,在某日他讲完他所崇拜的某位行侠仗义的大侠事迹过后,我问:“是他厉害还是你厉害?耍剑方面的。”

他甚至没有沉思过,大言不惭:“我厉害些。”

“是他的‘砍龙剑’厉害些,还是你的‘沾的都是血’厉害。”

他没有迟疑:“自然是‘沾的都是血’。”然后他骄傲地说:“除了下毒,我可是很厉害的,什么时候我露两手给你崇拜崇拜。”

我只是打了一个大大的哈欠,冲他说:“洗洗睡吧。”

就这样,我们每天过得鸟语花香,充满了青春的情趣地足足晃荡了两个月,

帝都,我们终于到了。

当我们还距离远远的,愈发逼近城门的时候,我就显得格外兴奋激动了,城门很威严很高大的样子,就是电视剧里最常见的城门也让我目瞪口呆了,城墙很高很厚看起来就很沧桑,官兵们穿着胄甲拿着弓拿着剑,很严肃把守的模样——我常年呆家做宅女,也没有去过什么古都见识过遗址,所以暂时原谅我的乡巴佬模样吧——官兵偶尔会检查小商贩推车内的东西,人流很大来来往往,百姓们挑着担子推着推车笑着相互打着招呼,看起来一片和谐。不愧是帝都么?

我一直都维持着目瞪口呆的样子,还跳来跳去想亲自摸摸城墙,感受一下其中蕴藏深厚的古代文化,终究还是被兔子制止了,兔子示意了一下旁边官兵的奇怪眼神,那种眼神的大意便是“见过乡巴佬没见过这么乡巴佬的”。

我因为笨手笨脚不会输古代女性的发型,便一直维持着清汤挂面的马尾造型,从我这样既没谈吐又没气质的模样,就看得出我的乡巴佬指数,然而兔子衣着华丽,长得风流倜傥英俊潇洒,只要不说话不提出他的兔子论调,也绝对是翩翩公子一个。不知道是因为他长得太翩翩公子,还是我们的搭配看起来太不和谐,总之我们引来了不少行人的侧目。

是石板铺好的路,即使是城市也是绿树蓝天的看起来很漂亮,柳树都栽得整整齐齐,夏风时而来,便四处飘洒着柳絮,而柳絮在阳光之下影子又显得略略斑驳,树影婆娑之中,又像是在迎合着小贩们热闹的叫卖一样。

也有穿着朴素的一家人出来逛街,笑起来也是甜甜蜜蜜的样子。酒馆客栈书塾一应俱全,人来人往也时不时有差役巡视街道,这个皇帝还不错嘛,至少帝都看起来还是国泰民安的。

我们在投宿客栈,将马也寄放在马棚处后,便在我的强烈要求下外出游荡,见识一下帝都的民俗风情。虽然兔子一开始还扭捏于矜持女方和羞涩男方的问题,却也突然不再矫情,暗暗低声说:“大城市里应该更好购买传家之宝吧。”

原来他还在对我的非礼耿耿于怀。

我们整整花费了一天时间来无头苍蝇似的乱撞,在天色已暗是时候回客栈了,显然这时候的我们已经找不到回客栈的路了,我们顺着眼前的街道一路往下走,看着一路过来高高挂起来的红灯笼,注意到耳边喧闹的人声,热闹的骰子声,我才突兀地反应过来:我们已然闯入了歌舞升平的夜生活世界。

我原以为在这个时代的人民,总是日出而作日落而息,过着男来耕田女织布的自给自足的单纯生活,却忽略掉了每个时代的百姓总有着或多或少相同的娱乐方式。

比如说:喧闹着“开咯开咯,押定离手!”——赌场。

比如说站在房子外面的女人们搔首弄姿,捂着手绢挥动着再眉目传情:“公子……”——青楼。

“身为我,不限制你的娱乐方式。”我看着兔子很严肃说这话,再指指青楼外面的姑娘,“如果你的内心萌动了,我也不会介意的。”

对这个时代的男人们来说,三妻四妾毕竟是常事,没应酬也可以逛逛青楼搭着姑娘喝喝酒,即便是兔子,应该也不能脱离“这个时代的男人们”这一顶大大的称谓。

他看着我:“你希望我进去?”

我久久地看着他,然后严肃地点点头:“如果你答应我陪同观光就更好了。”

于是——目的达成了,我兴高采烈地紧了紧身上换好的男装,我实在是很想见识一下才貌双全的青楼女子——当然,如果是花魁就更好啦,我毕竟也是固有思维的,在我的固有思维里,身为花魁的女人一朵微笑,虽不足以倾国倾城,也能轻易倾掉一个轻浮男人的心,虽然我也不稀罕轻浮男人的心,这也算是我这一行旅游观光的一部分吧。

我们走进一家装潢最为华丽的青楼,我零零碎碎地听到周围的客人们提起,最近此青楼里有一名古筝弹得不错,却唱着怪歌的姑娘,头发也怪怪的,好像是老鸨的极力培养对象,最近频频为提高身价而展示才艺。

我扯扯兔子的袖子,笑哈哈地对他开玩笑说:“我没才没貌,你见识这些才艺过人的姑娘过后,可不要马上悔婚哦,青涩男青年。”

他很诚实地说着不知目的为打击我,还是旨在抚慰我心灵的话:“我很早之前就知道你的没才没貌了。”

座下很喧哗,有忙着和穷酸书生对对联的才女型姑娘,有忙着眉目传情的直白型姑娘,兔子有一张好看的脸,自然也吸引了不少姑娘前来娇滴滴地说“公子”,我拉着兔子挤到距离才艺展示舞台最近的地方——隔得太远我看不清到底这姑娘有多才貌双全。

古筝已然备好,在我兴奋地左顾右盼之下,姑娘终于上了台。姑娘看起来很忧伤,她长得是精致的漂亮,脸色却是苍白的。台下寂静无声。

姑娘弹起了古筝,我拽住兔子的袖子,非常期待古代的玉石之声。

调子被一个一个拉起,清脆又忧伤,歌声愈来,我的眉头却也越皱越紧了——那么熟悉的旋律,难道是我以前偶然听到过这样的古筝曲目?

再然后,她颤巍巍地开了口:

“还没好好地感受

雪花绽放的气候

我们一起颤抖

会更明白什么是温柔

……”

我没有再去注意这姑娘有怎样动听的嗓子,我没有注意到再听接下来的歌词。我只是徒然瞪大了眼睛——我知道是哪一首歌了,那样的相似曲调那种一模一样的歌词,王菲的《红豆》无疑。

刚才听到的传言走马灯一样浮现在我的眼前。

“最近”“唱怪歌的姑娘”……果然,是同我拥有相同遭遇的患难姐妹吧?不对,她应该有比我更悲惨的遭遇,至少我没有经历过没有银票,被迫卖身这种境遇。我在这个世界,并不是唯一一个被隔阂,被遗弃的人吧,现在同为穿越的同伴突兀地出现在了眼前,我果然,有了同伴了吧?

我的眼前有些模糊了。

歌曲□□即将来临,我目不转睛地看着那个姑娘,也不知不觉哼唱起来“有时候有时候……”那个姑娘发现了我的存在,她的声音停滞,旋律却依旧,我就在台下直视着她,接着她的唱腔唱了下去。她眼睛里像雾气一样浓郁的忧郁顿时消散,她惊喜地看着我,我微微点了点头,笑着笃定地看着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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