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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第 44 章(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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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luren 评论:《惜情记》 打分:1 发表时间:2007-04-27 18:51:01所评章节:12

有个小疑问,这3个女人自己在一起说话,也这么咬文嚼字。

不看头的话,完全可以当作一篇古文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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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也许是迷糊写得顺,老是忘了转换。。。请原谅我这个迷糊大姐吧。

可我想想,那么多对话,要改,会改死我的,所以,^-^,大家马虎点,马虎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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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小简 评论:《惜情记》 打分:0 发表时间:2007-04-27 20:27:21所评章节:42

某日,我在单位追文,一男同事过来八卦,刚好看到陆和谭谈论起不耐烦应酬一大帮亲戚,离的父母双亡正合心意那段。某人勃然大怒:“有父母怎么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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嘿嘿,很黑心地说,这是我的一个好友跟我聊天时说的真实想法,绝对的真实。后来我想了想,还蛮有几分道理的……哈哈~~(某狠心女仰天长啸,遁走)渐渐好了过来。太阳真的很温暖,我躺在阳光下心想,自己没有骗自己。

冬去春来,上元之后,还在正月里,元文俨那厮,应该称忆王,与赵家小姐的婚事,闹得京城几乎人人皆知,一个是虽然没什么背景然而颇受皇上重视的大皇子,一位是权臣的爱女。好热闹的排场。易初莲衣居然有幸去献舞。我让万娘带了最好的一班子过去了,嘱咐千万要小心,不要闯任何乱子,到最后可没人收拾。好在顺利回来,领了丰厚的打赏。

谭小雪的儿子,仿佛已经三周岁了,谭小雪坚持为他过足岁而非虚岁,吴亦然当然依她。虽然不是什么整数生日,我依旧上门去祝小寿星的寿。送了份街头临时买的小吃食,惹得吴亦然连连笑我小气,我与他又斗个没完没了,最后在谭小雪的一句“你们俩有完没完”之后乖乖停下……

吴笛真的不认生,加上平时时不时见到我,自然又亲近几分。我让他亲亲,他上来就在我两边脸颊香了两口。吴亦然说:“你们这两女人,活活把我好好的儿子给带坏了。”谭小雪嗔:“也是我儿子,我想怎么带,就怎么带!”吴亦然讪笑,偃旗息鼓……两人摆明了打情骂俏嘛。

谭小雪悄悄告诉我她有身孕了。说这话的时候我嘴里含着东西,吞完后,问一遍:“什么?”直望着她。

“我也想要个女儿,陆无双,不必为我担心。前一胎都没事儿。”

“可你又大了几岁,谭小雪。”谭小雪,谭小雪,念着她的名字,才知道已经念了那么久,我们一直以全名称呼彼此,叫了那么久。我还想以后继续这么叫唤。“我知道,谭小雪,上天会眷顾你的,因为你是好人。”

可离殇也一直是个好人,那么淡然地慈悲……

也许太害怕,害怕再失去什么。

回到易初莲衣的时候,青王府的管家在门口等着,见我回来了,松了口气似的。他陪在身边小心地说:“夫人,王爷有交代,让夫人尽快离开王府,再不回……您看,要不……”

“什么?”我问。他讪讪的不说话。我心里其实明了,他是不想我再与他沾任何关系,想把我推出去,想让我重新开始自己的生活……

“就明天吧,明天我让人把还留在那里的物什全部搬出来。”我回答。他又松了口气似的,呐呐道:“其实爷的苦心……”

“我明白。”我温言道。

连他们都明白,我还不懂?

可是,离殇,为什么那么快,那么快,那么快……

我还没来得及忘记你一丝一毫……

已是春末。时光匆匆。我常常想。离殇离开多久了呢,多久了呢,他走后不久,下了那个冬天的第一场雪;上个冬天,下的雪不多,都说是个暖冬;转眼冬天过了,春天也快完了……

在这个春光明媚的午后,在易初莲衣繁冗的空隙,偷得半刻清闲,我在后院望着一地繁华,姹紫嫣红,想那个那般爱着的男人。

就在此时,小艾进来说,优昙、曼殊求见。

我抬起头,春日的阳光刺得眼睛生痛生痛,我不想动了。我不想动,永远静止吧。

我不动,他们自动,进来了。“夫人……王爷交代,化为骨灰,一半撒与风中,一半带回入土安葬。他让我们交给你这个——”

一只镯子突现眼前。在灿烂的阳光下,格外夺目,格外美。

我接过来,试图套到自己手腕上。太滑了,好几次都不成功。

曼殊抢过来为我戴上。“夫人——”痛彻心扉的哭喊。

太大声了,我听着刺耳,撇开脸,望向另一侧,仰躺。

当她的手帕扫过我的脸侧时,我才发觉眼泪从眼睛溢出来了。

明明不难过,偏偏要流泪,是它不乖,要跑出来捣乱,不是我想哭。

……

一团白色闪到我怀里。骨肉如柴的小白痴,呜咽不止,不安地蹭来蹭去。

小白痴,安静点儿,好吗?我安抚着它的毛。

它没懂我的意思似的,仍旧不耐地蹭着。

我伸手摸它的脸——猫会流泪吗?——手心几点湿意,我在心里想这个问题。

“夫人不要难过……”齐齐的声音,什么时候聚了不少人在这里了?易初莲衣还要不要做生意?……

真的有点儿累,我想先回屋歇息。

瞬间的晕眩,在太阳下面太久了吧。

我曳下来,想歇一会儿,等这阵晕眩过去了再起来回屋。偏偏他们又齐叫:“夫人——”

没关系,真的没关系。不要这样子。

有人过来抱我进去。

这一场闹剧。该落幕了。

快结束吧,快结束吧。一切快结束吧。

忙完一些事情后优昙来向我汇报和辞行,我正躺在荫凉的树荫底下,太阳被遮得一点也不见。已是夏天,已是夏天呵。我问:“你们以后呢?去哪儿?”

“我跟曼殊,回老家,西南边陲一个在镇上。”

“是么。原来这么远。一路平安。虽然不缺,多少是我的心意。”我想起一样东西,回屋拿出来给他:“听说喜庆的事都兴送这个,就当提前送你们的新婚贺礼吧。”

“夫人——我们,我跟曼殊……”

“怎么,不是么?”我撇嘴问。

“是。”他又应下了。“多谢夫人。”

“你们俩都是好人,彼此好生相待,安稳过日子。”我也累了,让他下去了,夏天仿佛又热又容易犯困,我不想见人,更不想见到他们。

自此一心一意呆在易初莲衣,做我的生意。不时去看看谭小雪,可爱的吴笛和可恶的吴亦然。

“谭小雪!你给我留下,不许出门!”刚迈进一只脚,就听见吴亦然的大吼。

哎,这两人,有完没完?谭小雪大概在初秋时节生。吴亦然坚决不让她再做什么事,谭小雪坚决还要做什么事……就为这个,两人杠上了……

“谭小雪,你安心留在家里休息吧。”我劝。吴亦然那根筋,我可说不动他,再说谭小雪实在应该偷点闲了,整天忙得不厌烦吗?

“说得轻巧,那么多事,都等着我看,帐还没算清楚,吴亦然也还有许多事儿要处理,我坐得安稳吗我?会闷死我的……”是不是孕妇比较罗嗦?……

“……”

我捂着耳朵,道:“停!我帮谭小雪看帐本,派事儿,有什么事她吩咐我去做。吴亦然照常出去做你的事。你们都安静点。自己吵得不烦,肚子里的宝宝可烦了,到时候她出来了,唯你们是问!”

他们俩停下,瞪着我。

“瞪什么瞪?!”我冲着吴亦然喊:“快点滚出去做事!”我现在是帮忙的,大可吼他,不怕他报仇。

他莫名其妙地咕噜了一句,悻悻地走了,走之前还对谭小雪眦牙裂齿地笑:“好好歇着啊。”

谭小雪不耐地轰他出门。

我拿起活儿,仔细看起来,摸清楚大概,问谭小雪怎么做,让她嘴上说说就好,我来做……

乱七八糟的事,做到天黑。自己给揉揉肩膀,伸展一下四肢, “谭小雪,真累。这可不是孕妇该做的事儿,以后我来帮你,又可以陪你和孩子唠叨几句,说不定她出来之后,特别喜欢我呢。”

小白痴蹭过来,我抱起它,道:“好,乖,我喜欢你,你也喜欢我,是吗?”

谭小雪痴着看我,我用神情问她怎么了。

她道:“你现在若有个孩子,该多好。”

满声的惆怅……

暂时把易初莲衣的事推给她们,我每天按时来向谭小雪报到,替她做事。

她会泡一壶茶放一边给我,奇怪地望着我,说,陆无双,早知道你还有两下子,以前就该让你多做点事,可惜了……我望着这个典型的奴隶主,道,那我估计早就被工作累死了,不会坐在这里陪你聊天。

她对我说谢谢,低低的,在我埋首于一大堆乱七八糟事情的时候。我故意大声问,你说什么啦,我没听清楚。她说没什么,自言自语,你快点做事儿,怎么慢腾腾的?……

初秋的某天早晨起来,小艾说吴夫人生了,女儿。我想起吴笛出生时,也是在晚上,当我第二天起来,就听到母子平安的消息……我连忙问小艾问大人怎么样,她支吾着不说话。

我一惊,难道……

掀起被子就往外跑。

小艾在后面追着喊:“夫人等一下,穿好衣服——吴夫人没事……”

我急刹车停下来,瞪她:“你逗我玩儿呢?!!”

小艾吞吐道:“只是……生得有点难……听说,要在床上躺久一点,才能恢复过来……”

洗漱好了去吴府探望。

我悄悄进去,在床边看她。疲倦不堪,沉睡着。何苦。唉。

我趴在床边,握住被子一角。谭小雪,谭小雪,幸好你没事。唉。幸好。

我看着这个近乎母亲角色的朋友,真是好人呢,一直未曾嫌弃我,从来没有。如果连你也走了的话,我会怎么办呢?一个能完全坦然的人没有了。幸好你在。幸好你还在。

老天始终是仁慈的,怎么会让你这么努力的人不幸福?

真好。

感动得要哭,一塌糊涂。

我起来出去。免得真哭得不可收拾,把她的床单淋湿,免得吵醒她。

看见吴亦然领着一队人赶来。我问做什么。他说:“谭小雪喜欢喝她自己煲的鸡汤,我把城里几家大酒楼的大厨请来试试,看他们谁做出来的最像她做的,留下来给她煲……”

真好,吴亦然这个男人对谭小雪真好。我从来没觉得吴亦然这么可爱过。

我做菜没什么本事,舌头尝味道的工夫倒还行。留下来等他们做好了,一一尝过,最后和吴亦然一致认定其中一位做得比较接近,但总觉得少了点什么。

我干脆直接进厨房,看他的用料,再看还有其它料可以加的……吴亦然也在一边瞎掺合,我干脆道:“你大男人什么都不懂,出去好好待着,我来试试……”

说罢,真重新做起来。师傅在做,我在一边指手划脚,要加一些什么料,又跟他讨论怎么加,加多什么,怎么掌握先后……弄了好几灶,同时做不同配料的试验。……

终于鼓捣出我觉得基本符合的时候,天已暗下。

擦了擦汗,在厨房弄得灰头土脸,真佩服那些整天呆厨房的人。我对吴亦然道:“差不多了,留这人用吧。我回去了。”

他起身送我至院门口,我好笑道:“你平时跟我没这么客气,今儿怎么一下子生疏起来?”

他不笑,暗暗地说:“我越来越明白,为什么他们待你这样的人还视若珍宝。……因为值得。”

我笑笑,不在意,挥手让他回去。

值得什么,根本就不值得。张容骂得对极了。只不过是谭小雪人太好,对我太好。

谭小雪在大夫和吴亦然的强迫下,满了月子还得躺着。我每天陪她说话,总算没把她闷坏。

我问她给女儿取什么名。她忽然反问我想到什么好名。

“既然是初秋生的,就叫初秋吧。”我道。

她点头。

于是,初秋,初秋,整日抱着她叫个不停。

我发现自己越来越喜欢小孩子,纯净得让人心疼着怜惜。

为什么,为什么以前没和离殇生一个呢,至少现在有他的骨血可以陪着我。我怔怔地想,看着吴亦然逗他的女儿,不亦乐乎。

只怪当初觉得还小,以后时间还多的是,所以先玩两年再说。

世事难料,你也不想的。——我只能这么安慰自己。

偶尔来的时候,会碰到尴尬的人,彼此淡淡地点头,然后一个人先走。再然后,彼此心照不宣似的,错开来看谭小雪的时间,更何况,她不是整天可以往外跑的人,所以正面遇到她的次数并不多。

谭小雪只字不提我们俩的关系状况,那些理不清的事,烂掉算了。

偶然间,谭小雪忽然说:“他的病好的差不多了。”

我把目光从初秋脸上移开,问:“你知道那事?”

“全天下就你最糊涂。去看看他吧。就当朋友之间,也该看看。”

“是了,就我最糊涂。”我听话地去看他。

“怎么样了?还好吧。听说你病得很严重。”我问。

“还好。有劳牵挂。”

“王爷客气。”

……

秋天一晃而过。

我想到离开。

和万娘商量,京城我们的生意差不多已做到极限,我带一部分人走,到南边发展,兴许可以把易初莲衣开到外地去,以后全国各地说不定都有易初莲衣的歌舞坊。万娘听了,两眼冒光,道:“我怎么就没想到呢,只想着京城我们的生意已经做到无处可做了,就没想到天下还有这么大,远远可以往外地发展啊……”她执意要跟我一起走,京城中的生意早先在前一段时间,经过我们的建议和努力,改了一些,现在管理基本上了轨道,又有一些新的人冒出来,能够撑事儿。

艰难的是,怎么跟他们开口说,我要走。

我让人把那副镯子送到公孙府,说是给公孙之落的。后来派去的人带回一只,说那边收下一只,还回一只。

我欣然接过——之前生怕两只都被退回。

让万娘低调地准备出行事宜。

临行前两天,我去看谭小雪,已入冬,这天有点冷。

谭小雪让我快点屋,“天这么冷,你还走路过来,路上冻坏没?”

“还好。风有点刷脸,然亦别有一番乐趣,偶尔为之,不失为过。”

“啧啧,什么时候变得这么酸文气儿了?……”

我抱过初秋,她安静地睁着眼睛看我。我对她笑笑,摸到她的小手,肉乎乎的,软绵绵的……我把带来的项链交给谭小雪:“送你女儿的,长大几岁后给她戴上。”

“这么贵重,又一直跟着你,你也舍得随便送人,真不知深浅。还是自己收着吧。”谭小雪拒绝。

我塞到她手里:“收着也浪费了,咱们是半老不老的了,长江后浪已经我们推到沙滩上啦。留着给初秋吧。你知道向来我要送出去的东西,没说送不出去的。”

“唉,真快,”她叹,“连你都说自己老了……才二十几呢,都说老了,我怎么办?……”

小白痴跳到她肩膀上,呜呜不止。它知道我要走了,可她不懂它的呜呜声。我几欲垂泪,连忙起身告辞。“你多保重。”我最后对她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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