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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第 40 章(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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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我把离殇差不多要写死了,才有人出来冒两句话...

他的离去基本上是注定的,反正前面那么多暗示——他们两个不能长相厮守是注定的事。

所以写到这里,我也不觉得太惨或者什么的。

一条留言说得蛮不错滴:

网友:fangdoudou 评论:《惜情记》 打分:2 发表时间:2007-04-25 16:32:04所评章节:40

我倒觉得看到这里并没有什么很大的哀痛,行文的感觉始终不是那么浓烈,也就不觉得情感最后冲击的那么强烈。仿佛结局就该是这样,这样也是最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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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殇这一页,再过不久,会基本上地翻过去了。会有其它的故事继续,或喜或悲,然而陆无双不怕,她那么自私的人,又这么痛快地爱过一场,她怕谁?^-^

然而生命中最最痛快最最淋漓尽致爱过的一场,镌刻在生命里,永远地成了记忆,成了永远。

我一直佩服那种能够一场接一场再接一场再接一场恋爱的人,精神百倍,乐此不疲。

至少在我的感情论调里面是不行的。

真正精致地爱过一次,往往让人满足,要么心满意足地幸福,要么满满地苍老和淡然。而那之后的感情,无论如何,必然有所不同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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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小简 评论:《惜情记》 打分:1 发表时间:2007-04-25 22:07:08所评章节:40

不喜欢这样的女主!爱情不仅有宠溺、有快乐,还要有担当!他最好的时光给了你,他最痛最残(书里说的是慢慢衰竭,应该很痛苦的吧?!)的时候你却说什么这样也好,不用看着他慢慢死去!网上不是有个笑话;你以为我会眼睁睁看着你去死吗?不!我会闭上眼睛的!真是女主的绝佳写照啊!不过也许现代人的爱情就是如此吧!不是不寒心的!这样自私凉薄的爱情,嘿嘿!还是谭小雪比较像一个心理发育正常的现代女子.喜欢这样温暖可亲的女性。反观女主,除了和男猪卿卿我我,心安理得当米虫之外,没见她干过一件对得起“现代女性”这个称呼的事,连她们开创的易初莲衣都假手于人!谭可是一直都在帮着丈夫打理生意来着的。所以我觉得谭的幸福会更稳固而长久,因靠自己的智慧和德性生活的女子必能赢得丈夫的尊敬和爱意!实在是没看出女主哪里好,怎么就有那么多男的喜欢她!无论是从古代的传统观念还是现代人的观点(既不贤良淑德也不坚强独立)来看,她都一点不可爱。如果她的优点仅是大大所说的“自私凉薄得单纯”,嘿嘿,那现在被宠坏的小孩们几乎个个都有这样的自私得理所当然的“优点”!也许后面陆的性格会有发展吧,否则,这样的女主我实在看不出有何值得倾心之处。古代的生存环境比现代恶劣多了,陆既没美貌,又没过人长处,如果性格上再没有值得人珍爱之处,我可不知道她怎么可以活得更好。难道还要厚着脸皮蹭张和谭?也许偶的要求太多了,但很喜欢大大的文笔,也看出大大是对自己有要求的人。虽然是一篇小白YY文,可是故事的发展还是要讲究一定的逻辑的。毕竟偶还是希望她是一篇高质量的YY文啊!声明:那一分是给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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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在汗颜……不知道怎么说,唉,众口难调,我这一情节安排,真的真的是很很伤脑筋。

我现实生活中只有一个好友知道我在写这文,她看过之后,说,得了,把他直接写死了了事……虽然说得比较简略,但我知道她的意思,陆无双若不经过一些风霜磨砺,也很难成长,不是吗?想想她从来也是比较娇贵的,我们可以理解她吧?

至于离殇要走,是他主动要走啊,而且看行文,虽然没确切说明,然而很明显,是他陆无双不知情的情况下,让人使陆无双昏睡一天两夜,让人把自己带走的。如果说,我不写陆无双觉得这样也好,而是写她很难过,很想陪离殇走完最后一段时间,然而离殇却走了……那么,会不会有人又跳出来说,这离殇也太自私了点?陆无双明明很希望一直陪着他,他却只从自己的角度去想,擅自离去?

所以,真要写得比较中间,不偏不倚,只能写陆无双一直陪着他,看着他一点一点死去,看着心里某一处的珍藏一点点消逝……这样又觉得太虐或者说一点点空渺的希望都不给……

所以,反正怎么写都不好。但我就铁了心让死个差不多了然后还要悄无声息地走。我就铁了心了要陆无双经历这么一次,然后好找点正二八经的事儿做做。别那么整天闲着无聊,如这位网友所说的,只会做米虫……所以以后也许她会有稍微的改变和发展,毕竟,我想一个人总是不断成长的,而不是一开始,性格和为人行事都已成模型,都定了;从始至终,人总会变的……

另外,其实我个人最喜欢的也是谭小雪,否则也不会给她相对而言算是最好的幸福。一,她没有张容在公孙府那里面很繁冗的一大帮亲戚、长辈;二,吴亦然小她几岁,毅然来找她,与她在一起,两人比较通顺地在一起了;三,生孩子时也差不多算是高龄产妇,没让她难产,而且我个人偏爱女儿,但想到那个社会里面,毕竟生男孩子更喜庆一些,所以勉强安排了她生了个儿子;四,结婚后与丈夫一同打理生意,算得上夫妻同心,共进退;五,从来没写到结婚后吴亦然对她有任何冷淡或纠葛,而张容和公孙宜,则通过陆无双和谭小雪的眼睛看了一出吵架又和好的戏……

我偏爱谭小雪,所以让她比较常地出场,然而又没那她做主角,因为觉得,性格和形象已定,已经无法写得有发展……或者说,就因为喜欢,所以不想拿这样性格的人出来折腾来,折腾去……以后陆无双会受一些折磨,嘿嘿……

总之,文写到这里,以前没什么的,通通冒出来,我也发现许多问题,会在以后的行文中学会弥补和补充。

PS:本来,我还在考虑要不要把谭小雪写死,看来,不要了,也不敢了。 萧萧和曼殊紧张地看着我,让人难过,难过的不是别的,就是这样的目光,怜悯,小心,让我觉得,自己真正不堪。

我对她们说:“不必如此。我已知道。让人备车,我去一趟信王府。”

曼殊去张罗,萧萧站在我边上,静静的。

元闵信在书房等我,幸好他没远远地迎上来,然后拿怜惜的眼光看我,已经太多人这样看我,我不需要了,幸好他没有……

“你早知道?”我问。

他点点头,竟不敢看我,手指无意识地点叩桌面,他的习惯。

我伸过手,握住他的手指,道:“何必瞒我?有一天,过一天。倒辛苦你们了。你知道,谭小雪、吴亦然知道。曼殊和优昙知道。是不是所有人都知道?”

“少数几人知道得比较清楚,他人大多只晓……青王一家皆……因某些缘故……短命。”

我真傻得很,我想。即使他们有意瞒我,不让身边的人说三道四,总有些人不经意的议论,说不定会偶尔听到,他们一些零碎的闪躲或者不经意的流露,现在想起来,都可以捕捉到一二。只不过,一直粘着离殇,一直昏头昏脑地幸福着,一直没想其它。

“谢谢你,你们都是好人。”我站起来,踱到门外,看风景。

他在我身后,很近地说:“明日我邀赵太医等,多带几个人去看看,兴许有……”

真是好人呢。我再次谢过他。末了夸奖道:“你书房外的风景不错。”

说罢抬步,我要回去陪我的离殇。

背后忽然被人抱住,紧紧的,让人窒息。除了离殇的气味,其他男子,我一概不喜欢,即便是这么好人的元闵信,即便他身上的味道并不让人排斥。

我轻叹:“放开我,元闵信。我不需要你们的怜悯。放开我罢。”无力得很,这些人,真正让人无语,无奈,没劲儿,我不需要他们这样,我只想安静地、平常地继续下去。

他无言,松开。

我没回头看他,怕又看到满眼的怜悯和同情,我已经看够了,不想再看。

去他房间时他醒着,坐在书桌前,见到我,对我微笑。

“我去了信王府,”我坐下,“他说再带些人过来看看。”

“你知道啦?”他淡淡地问,“可怨我?如今想来,终究是我太自私了些。”

我握紧他的手,十指交缠,缠到不能再紧,缠得手指微痛。“不怨你,倘若你当初避开我,我才要怨你呢。感谢你,与我开始我这般美好的回忆。我很幸福,离殇,此生最幸福的日子……”

手指上的痛传到心上,传到眼睛里。眼泪四溢。

终究还是流泪了。

满心的忧伤随着眼泪一同倾泄出来,四处皆是,点点滴滴,无法收拾。

“可是我很难过,离殇。还没有腻够,还没有厌倦,还没有知足……怎么能匆匆收场……戏刚刚演到最好,还要往下演,不能这样收场的……离殇,不够……不能……”

真的不够。难过得要命,真的难过,把心揪得生痛,还要狠狠地掏空。

……

眼泪流了他一身。他只轻轻地抱着我。

语言的无力和苍白……

……

泪流尽了,够了。我擦干眼泪,抬头笑:“真难看,还是让你看见我哭鼻子的模样。”

他轻轻地笑,淡极了,仿佛一眨眼,便要消失。

几乎不敢开口,轻轻地,轻轻地说:“离殇,有一天,我们过一天。”

“好。”他应下,问:“倘若我不在了,你会怎样?”

倘若他不在了,我会怎样?倘若你不在,剩下我一个人,你要我怎样?倘若他不在,老天要我怎样?……

这么残忍……以为没有人敢问我,以为没有人敢提,以为都怜悯地避讳着……偏偏他这般风轻云淡地问了出来……还是他最了解我呵。

“倘若你不在,我会难过地想你。”我如是答。

……

时间就这么一点一滴,一点一滴,一点一滴地流走,让人数着,睁睁让它溜走,一粒一粒地数着。

秋末的风景总是萧条的,黄黄的,让人看得生厌。

吴笛坐在他母亲的怀里,小孩子,还没学会太多的表达,只能说着支离破碎的话,断断碎碎。

之落乖巧地一言不发待在她母亲身边。

小白痴赖在我怀里,一直很安静。

谭小雪说:“最近瘦得厉害,也该注意些。”

我点点头,怀里的小白痴呜呜两声,我动手抚摩它。

她们带着她们的孩子走了。

又有人来了。元闵信安静地陪我坐。末了起身,告辞,走了。

天暗下来,我回房,离殇醒着。以前还好,能到院子里看看风景,从前两天开始,已经不大能起来了,躺在室内,时而醒着,时而睡着。

我想知道他的感觉。我问不出口,他只对我微笑,于是我亦微笑。

“嗳,又来了两拨人来看我们,真是烦呢,占着我的时间,我还得装出可怜的样子来。”我躺在床边沿,仰望着靠坐着的他。“干脆我俩跑到没人知道的地方隐居起来算了,也省他们的心。”

“我倒想啊,可如若无人知晓,必定荒凉,你这般娇养,怎过得惯?”他轻笑着打趣。

“嗳!真是呢。你最会笑话我。”我抓住他的手,轻轻地挠他手心。

他笑着让我别闹……

优昙进来,端着药。

离殇对我说:“你先出去吧,这味儿不好受。”

我依言退下,静静地外面。

优昙再出来的时候,对我说:“已睡下。”

“哦”了一声,回自己的房间去吧。抬脚……腿麻了,动不了,没有知觉;过了会儿,麻疼麻疼的。

曼殊扶我。

小白痴跳过来,呜呜叫个不停,怎么也不肯安静,在我周围跳来跳去,呜咽不止。

我无奈地问它:“究竟怎么啦?”

它叼着我的衣脚往一个方向使力挣。我随它而去,是专门为离殇研药的地方。它围着药转个不停,边上一位老大夫,看着眼生,元闵信方才带过来的、又是什么名医之流?他捉住它,望了望,问:“这东西可是夫人的?”

我点点头。

他平静道:“兴许可用。”

“何物?”我问。

“它的血。”

“真是什么神兽不成?”这些鬼东西,我是不信的,一直不信。

“只不过是罕见的一种小东西,说不上什么神不神。大约罕见,才讹传为神兽。外相稍微似猫,一般人便混认成猫了。”他平静地解释,“至于能否起效……看造化吧。”

泛起些许涟漪,快乐而悲哀。

悲哀着,怕一场空梦,把人从泥淋的地里抛上高空,又沉沉摔回原地。

如是十天左右,小白痴瘦了许多,离殇仍未有甚起色。

离殇道:“罢了。何必搭上一条命?”

我默然,怀里的小白痴呜呜作响,听得我难过,鼻子一下子酸了,泪不由地滚下来……小白痴的爪子抓住我的衣袖,泪眼中见到它模糊的脸,凄凄望着我……“小白痴……”我搂紧它,贴着脸,泪水全部沾在它的皮毛上,反又贴到我脸上,凉凉的,清凉的。

一人回房,坐下,仍旧把小白痴搂着。优昙过来对我说:“夫人……王爷的身体此后……恐怕要逐日衰竭,夫人提前知道一下,也好……”

“衰竭?……残不忍睹么?……”

“优昙没见过,只听老王爷以前的大夫描述过……王爷从发病到现在,所有的情形,跟当年……差不多……”

“我知道了。”我问:“他自己知道么?”

“前日说的。”

“嗯”了一声,让他退下。

萧萧呢,萧萧这丫头,这么晚了,去哪里瞎忙活?我让边上小丫头去叫她,只有她最知道我的习惯。小丫头回来告诉我说没见着。我恼:“人都跑哪去了?连个人影儿也见不着?!”小丫头怯怯地哆嗦,开不了口。

我吞下一口气,自己也实在无赖了些,跟这个不关事的小丫头撒什么火?

然而气来了,终究憋不下去,干脆亲自去找她回来,也只不过府里几个地方,能去哪里?散散这气也好,再憋在屋里,人都闷傻了。

林中传来簌簌的声音,凭感觉走近,想知道是不是她。

“你先回吧……不是个时候。”真的是萧萧的声音。与谁说话呢?这个时候,这个地点?莫不是有对象了?

“好吧。你多……”元文俨的声音!

欺人太甚!偷人偷到我这里来了?萧萧不济,只不过是个丫鬟罢了,大不了是受抬举的有脸面的丫鬟,你这厮打的什么主意?萧萧,枉我平日视你不俗,怎生就沦落得……?!如此愚笨的女人们。

气涌上来,心惶惶躁躁,难受得很,憋着,硬是要发出来。

三两步往里冲。

他们二人觉察到了,转身一看是我,萧萧惊叫一声“夫人——”

我上前便给她一巴掌。

“啪”地声响响在空气里,特别刺耳。

自己都没给自己时间思考,紧接着也给他一巴掌,同样刺耳地清脆,“元文俨,我陆无双从来没见过你这般卑鄙无耻不入流的男人!”

说罢,一刻也不愿再在这里待,转身就走,丢下一句话:“萧萧回头收拾,从明儿早起不想再看到你。”

……

脑袋昏昏沉沉,倒在床上,一下子就睡过去了。

梦里面灰蒙蒙的,看不清。

再次醒来的时候,感觉睡了好长一个觉。第一眼看到是谭小雪。我略带疑惑地看着她。

“你睡了一天两夜。”她说。

好长,原来真的好长。

“在你沉睡期间中,发生了点儿事。”她说。

我示意她继续说,一口气说完,别这么断断续续。

“萧萧走了。昨儿一大早我往你这边来,正碰上她挽着个包裹,只说你让她走的,执意要走,其它的什么都不肯说……”

“这事我知道了,是我让她走的。”我试着起床,并没有什么不适的感觉。一小丫鬟伺候我洗漱,谭小雪过来接过去,亲自帮我。我笑:“我可没这么大排场,轮到吴夫人伺候。”

她嗔一声“你这丫头”……

我擦着脸,听她欲言又止数次之后,终于开口说的话:“陆无双,有个事得告诉你。”

她又停下来,我擦好脸了,“啪”地一声把帕子丢回水中,漾起点点波纹。“我知道,肯定跟离殇有关。说吧,哪怕他活不过这个月,也没关系。”

“离殇走了,是他执意要走的。”谭小雪终于说出来了,“我也是昨天早上过来之后才知道的,他们正准备出发。”

“是么?”无意识地重新抓起帕子,这才想到,已经洗好脸了。

手撑在水中,久久找不到合适的话能让自己说出口。

“他说,不想让你看着他慢慢死去。”

“是么?”

真残忍和自私,离殇,你真的很自私。为什么要急着离开,为什么要离开……

手指被强行分开,我这才知道,自己死死地纂着薄薄的帕子,指甲挖得自己生痛,生痛。

“小白痴呜咽着要跟着一起走。大夫便带上了,兴许以后还能用得上,还是有希望的……”

秋末冬初的风景,当真没的什么看的,我望着外面,心想。

还是有希望么?谭小雪,为何你说得如此苍白无力?

“他说,当初一时忍不住开始了,的确自私了些,然而忍不住,真的忍不住……却不料后来越来越离不开彼此……越是幸福,越是刀割般难受,越是觉得如果那一天到了……如何面对你,你又如何面对……他说,做得最对的一件事,就是爱上你,和你在一起,有过这么一段美好的生活;做得最错的一件事,也是和你在一起了,自己却不得不先走一步,徒留你一人……现在突然走掉,只是想,保留一点点在你心中的印象,不想你看着他一天天地死掉,对你太残忍,对他也太残忍。他怕你或者怕自己再也无法这样坚持下去,维持下去,怕你们当中一人,迟早会先崩溃……陆无双,你们不如就此两两相忘,来生再续吧。”

谭小雪的声音忽远忽近……

这些,我都明白。他的心意,我都懂。

然而依旧眷念得很。

我是个贪恋红尘、贪图宠腻的女人。

他给了所有我想要的。

我也爱着他。

所以不恨他当初明明知道不能长相守仍旧与我开始。

倘若不是如此,此生,恐怕难再碰到这样的男子。

多美好的一段生活。

也不恨他就这么离去。

是的,再这么坚持撑下去,看他一天天衰落,如同这时节的萧条,恐怕我会崩溃。

……

“我没事,谭小雪,真的没事。迟早的事,既然最后终究逃不出一个死字,何必眼睁睁看着他这么死去?看不着,倒好受些。”我诚恳对谭小雪说。

“唉,难怪他不与你成亲,怕日后他走了,你一个人顶着个虚名……;不想要你的孩子,是想让这样痛苦的命运,结束在他这一代,不想延续下去。……”

……

只道他与我同是洒脱不羁之人,受不得牵绊,玩心还未完全收敛,所以不要家庭,不要孩子……原来不全是这样,还有另外一层……

难怪,难怪,难怪以前的所有,一切……

因为不得长久,所以格外珍惜,所以格外娇纵我,所以常常说,希望永远永远下去,所以常常清冷,所以常常寂寞得令人落泪,所以常常略微歉疚看着我,所以常常说为什么老天不让他早些日子遇到我,为什么给我们的时间不够长……所以过得仿佛有一天是一天,过一天少一天……

因为悲苦,所以慈悲,所以看得透,看得开……

因为注定哀伤,所以格外仁慈,所以信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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