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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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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此可知尚节俭不仅是曹氏的风尚,而且有制度规 定。衣绣要处死,即使是曹植的妻子也不能赦免。曹操 如此厉行节俭,与他出身于寒族及当时经济的破坏虽 有关系,但更重要的是要摧破豪族的奢侈之风。

儒家豪族尚奢侈,曹操尚节俭,只是曹操与儒家 豪族对立的一个侧面。曹操要在汉末取刘氏皇位而代 之,最为重要的是要摧被儒家豪族的精神堡垒,即汉 代传统的儒家思想,然后才可以获得成功。兹录曹操

求才三令并略加论释于下。

《三国志》一《武帝纪》云:

"(建安)十五年春,下令曰。自古受命及中兴之君, 曷尝不得贤人君子与之共治天下者乎?及其得贤也,曾 不出闾巷,岂幸相遇哉?上之人不求之耳。今天下尚未 定,此特求贤之急时也。孟公绰为赵、魏老则优,不可以 ,为膝、薛大夫。若必庫士而后可闬,则齐桓其何以世? 今天下得无有被褐怀玉,而钓于渭宾者乎?又得无盗嫂 受金,而未遇无知音乎? 二三子其佐我明扬仄陋.喰才是 举,吾得而用之。'。

"(建安十九年)十二月乙未令曰:'夫有行之士,未 必能进取,进取之士,未必能有行也。陈平岂笃行,苏秦 岂守信邪?而陈平定汉业,苏秦济弱燕。由此言之,士有 偏短,庸可废乎?有司明思此义,则士无遗滞,官无废业 矣。",

"(建安二十二年裴注引《魏书》曰》秋八月,令曰-'昔伊挚.傅说出于牧人,管件,桓公贼也,皆用之以兴。 萧何、曹参,县吏也,信、陈负汙辱之名,有见笑之 耻,卒能成就王业,声著千载。吴起贪将,杀妻自信,散金 求官,母死不归。然在魏,秦人不敢东向,在楚,则三晋不 敢南谋。今天下得无有至德之人放在民间,及果勇不顼, 临敌力战;若文俗之吏,高才异质,或堪为将守,负汙辱 之名,见笑之行,或不仁不孝而有治国用兵之术。其各举 所知,勿有所遗。'。

曹操三令,大旨以为有德者未必有才,而有才者,或负

不仁不孝、贪诈的污名。这是明白宣示儒家豪族自来

所遨奉的金科玉律并赖以安身立命的根据,汉征辟制 度的标准儒教已经完全破产,不可依据。三令标明了 曹操政策之所在标准是才,不是道德。三令的颁 布,是政治社会道德思想上的一个大变革,并非仅止 是为了求才于一时。如果深入一步,联系曹操的阶级 出身来考察,就可知曹操出身阉宦家庭,而阉宦之人, 在儒家经典教义中不能占有政治上的地位,若不对此 不两立的儒家教义摧陷廓清,则本身无以立足,更无 以与儒家豪族人物如袁绍之辈相竞争。从摧陷廓清儒 家豪族的金科玉律来说,此三令可视为曹魏皇室大政 方针的宣言。与之同者,便是曹党;与之异者,便是与 曹氏为敌的党派。

《魏志,武帝纪》在记述了建安十九年十二月乙

未曹操所下达的求才令后,还记述了同日下达的一个 关于掌管刑法的人选的命令。此令说:

"夫刑,百姓之命也,而军中典狱者或非其人,而任 以三军死生之事,吾甚惧之。其选明达法理者,使持典刑。"

接着《魏志》写了"于是置理曹掾属"。按《魏志,武帝 纪评》说曹操"窣申、商之法术"。《晋书,傅玄传》记傅 玄之言,又说"魏武好法术而天下贵刑名"。这说明要 摧陷廓清豪族儒教教义的曹操,转而求以法术为治。

所以他重刑。陈琳檄文所说"细政苛惨,科防互设",反

映的是儒家衮族对曹操重法术的看法。好法术可以说

是曹操郵弃懾术的一种必然结果。

曹操为一代之枭杰,他不仅得到了众多有才能的

寒族人物的支持,而且得到了郎分有才能的豪族士大

夫的支持,如荀或、荀敉。荀或本从袁绍。袁绍是汉末

儒家豪族的代表人物,其凭藉的深厚,远非非儒家的

寒族代表人物曹操所可比拟。然而袁绍"繁礼多仪",

"外宽内忌,用人而疑之,所任唯亲戚子弟",〔《三国志

,魏志》一四《郭嘉传》裴注弓I《傅子》〉荀或认为袁绍

不能有所作为,遂舍袁从曹。他还为曹操引进了不少

士大夫阶级的人物。然而,作为一个阶级来说,懾家豪

族是与寒族出身的曹氏对立的。官渡一战,曹氏胜,袁

氏败,儒家豪族阶级不得不暂时隐忍屈辱。但乘机恢

复的想法,未尝一刻抛弃。曹操死后,他们找到了司马 懿,支持司马弒向曹氏展开了夺权斗争。袁绍是有后

继人的,他的继承人就是司马筠。袁绍的失败只表明 懾家豪族暂时受到了挫折。后来,他们通过司马懿父 子之手,终于把政权夺回到了自己的手上。

(二)司马氏的夺权斗争

东汉末年与曹操合作的儒家豪族人物,在官渡战

后五十年间(官渡之战在汉献帝建安五年,即公元二

〇年。司马懿夺取曹爽权力在魏齐王曹芳正始十 年,即公元二四九年》多已死亡,而司马懿年少于曹 操二十四岁,又后死三十一年,(:曹操生于后汉桓帝永 寿元年,即公元一五五年,死于献帝建安二十五年,即 公元二二〇年。司马懿生于后汉灵帝光和二年,即公 元一七九年,死于魏齐王曹芳嘉平三年,即公元二五 一年。〕乘曹氏子孙孱弱昏庸的时候,以垂死之年,奋 起一击,夺取曹爽手中权力。二子司马师、司马昭继承 他的遗业,终于颠覆了魏朝,尽复东汉时代懾家豪族 阶级统治全盛之局。这是曹操当时所未料及的。

司马氏所以能够夺取到曹氏的政权,有以下几个 原因。

一是司马弒的坚忍阴毒,远非汉末同时儒家迂缓 无能之士所能比。如《晋书》一《宣帝纪》所云:

"帝内忌而外宽,猜忌多权变。魏武察帝有雄豪志, 闻有狼颗相,欲验之,乃召使前行,令反尿,面正向后,而 身不动。帝于是勤于吏职,夜以忘寝,至于刍牧之间,悉

皆临履,由是魏武意遂安。及平公孙文((,大行杀

戮。诛曹爽之际,支党皆夷及三族,男女无少长,姑姊妹 之适人者皆杀之,既而竞迁魏鼎云。"

可见其本性之残忍,手腕之毒辣。《世说新语,尤悔 类》写到东晋王导、温桥往见明帝,明帝问温娇"前世

所以得天下之由"。

"温未答,顷,王曰:'温峤年少未谙,臣为陛下胨

之。'王乃具叙宣王创业之始。诛夷名族,宠树同己,及 文王(司马昭)之末髙贵乡公事。(刘注云:宣王创业诛

曹爽、任蒋济之流者是也。》明帝闻之,覆面著床曰:'若 如公言,祚安得长?'"

司马懿父子的坚忍阴毒,连子孙也感到羞耻,以至怀 疑晋拃能不能长久保持下去。

二是司马氏父子得到了豪族强民的支持。曹操对 豪强是抑制的,《三国志"魏志》一《武帝纪》记建安九 年"九月令曰:'河罹袁氏之难,其令无出今年租

赋!'重豪强兼并之法,百姓喜悦。"裴注弓I《魏书》云:

"公令曰。有国有家者,不患寡而患不均,不患贫而 患不安。袁氏之治也,使豪强揀恣,亲戚兼并,下民贫弱, 代出租賦,街爾家财,不足应命。审配宗族,至乃藏匿罪 人、为逋逃主。欲望百姓亲附,甲兵强盛,岂可得邪!其收 田租亩四升,户出绢二匹、绵二斤而已,他不得擅兴发。 郡国守相明检察之,无令强民有所隐藏,而弱民兼赋 也。,,,

这是曹操在平定河北之后发布的、旨在抑制豪族,扶

植弱民或寒族的命令。袁绍父子的失败也就是豪族的

失败,但只是暂时的失畋。他们在找到了司马懿父子

之后,都支持司马魃父子与曹氏斗争。《三国志,吴

志》三《孙皓传》"斩吴丞相张悌"下裴注弓I《襄阳记》

云:

"瑰伐蜀。吴人问悌曰:'司马氏得政以来,大难屡

作,智力虽丰,而百姓未服也!今已竭其资力,远征巴蜀, 兵劳民疲而不知恤,败于不暇,何以能济?'悌曰:'不然, 曹操虽功盖中夏,威瘼四海,崇诈仗术,征伐无巳,民畏 其威,而不怀其德也。丕、黻承之,系以惨虐,内兴宫室, 外惧雄康,东西驰驱,无岁获安。彼之失民,为曰久矣。司 马懿父子自握其柄,累有大功,除其烦苛而布其平惠,为 之谋主而救其疾,民心归之,亦已久矣。故淮南三叛而腹 心不扰,曹鬆之死,四方不动,摧坚敌如折枯,荡异同如 反掌,任贤使能,各尽其心,非智勇兼人,孰能如之?其威 武张矣,本根固矣,群情报矣,奸计立矣。彼强弱不同,智 笄亦胜,因危而伐,殆其克乎!'"

悌说的"民",指豪族强民。张梯说的"烦苛",指曹操 "重豪强兼并之法"。所以,"民畏其威,而不怀其德"。 张悌说的"平惠",指司马氏承继袁绍,"以宽济宽", "使豪强擅恣"。所以,曹氏"失民",而对司马氏说来, 则"民心归之"。自曹爽、夏侯玄及其党羽被杀之后,魏 都洛阳已无曹氏势力,所以,"淮南三叛(王凌、忸丘 检、者葛诞)而腹心不扰"。到淮南三叛先后被司马氏 父子平定,地方也无曹氏的势力,所以,司马昭杀离贵 乡公曹髦,"四方不动"。

以司马弒父子的坚忍阴毒而又有豪族强民的支

持,夺取曹魏政权就具备了极大的可能性。

三是一些寒族出身的官吏,崇尚与曹氏相同,本 属曹氏一党,但后来却改变政治立场,站到司马氏一 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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