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1 / 1)
人说天上一日地上一年,我觉得这句话用在我的身上也没有问题,毕竟医院也是离天堂最近的地方嘛。回到事务所突然觉得这里很陌生,不过话说回来我才来实习过一天,会觉得陌生也是情理之中的事,但是总是会觉得不自在,神经大条如我都能感觉的到,更不要说那个多愁善感的唐僧雷璇每天都绷着一张脸拉。我实在看不下去拉,趁着周末事务所休息,便拉着她们三个来到眠眠那到现在不但没垮而且还越干越大的俱乐部,一路上,悟空那张嘴就没有闭上过,一如这一个礼拜我天天听到的什么在我生病期间帮我看了50分文件,扫了10次地,还有多久没有见到汪泉了,差点忘了提一下,人家说王八对绿豆是一点也没有错,这俩家伙在一起3年了,吵吵闹闹,顶着两张恶毒的嘴到现在还没有被人砍死真是万幸。这不,本来雷璇这几天就不知道在发什么呆,所以我就提议要不等会出了俱乐部陪雷璇买瓶雅诗兰黛新出的紧肤水来换换心情,谁知那汪泉张嘴就来了句“买什么紧肤水,就雷璇那黑猪皮用开水烫烫就紧拉,连钱都省拉!”别说开导人拉,连我都想拿棍子揍他!
“我二哥呢?”
“出去了,最近不知道在忙什么,都见不到他的人影,我都帮他看了50次文件,扫了10次地,还有很久都没有见我们家林静拉!”这话怎么听上去这么耳熟,NND,果然是一个萝卜一个坑!俩人真配!
哎,眠眠又不在,真是无趣!,晃荡到眠眠的办公室,还是这里最舒服,那三个女人还围在那个衰人的身边,准确的说只有悟空,剩下那两个在发呆。眠眠的桌子上面有个袋子倒是挺眼熟的,碍与本人没有什么非礼勿视的观念,大大的袋子里装着一个精致的木雕盒子,而里面静静的躺着一束已经风干的兰色玫瑰,记忆不禁拉回到15年前。
……
“晓晓,将来我要送兰色玫瑰给我今生的最爱,现在这是我培养出来的第一束兰玫瑰,先送你吧。”
……耳边稚嫩的嗓音还在回荡,这束已经从我的视线中消失了十几年的花为什么现在会出现在这里。记得眠眠说过,这个世界上没有天生的兰色玫瑰,是人们在种植的过程中将人工色素注入其中小心的照顾,所以兰玫瑰的花语叫做脆弱而小心呵护的爱情。从小我和两个哥哥特别亲,大概因为父母常年不在身边的原因吧,2个哥哥比我大不少,似乎我遇到任何难题都有人帮我扛,就这样养成了我娇纵的个性,我行我素从不顾别人的感受,我也知道两位哥哥对我的感情很不一般,对于我常常从他们的身上感受到的不一般的感觉我常常会觉得很迷惘,这种奇怪的感觉我甚至从来没有对任何人说过,包括我那3位好朋友,也许我潜意识在害怕,怕别人讥讽的目光,怕别人鄙夷的语气,怕我的犹豫会为世人所不容,更怕我的拒绝让我失去我的最爱,我不知道现在的我该怎么做,但是当我越逃避我就越觉得心痛,看到春春和眠眠和别的女人在一起我的心像被人狠狠的撕裂,我也明白我的感情同样也已经越线,只是我们三个人谁都不敢移动脚步,不是没有察觉李捷的反常,只是就算是亲如家人的朋友,我也不愿让哥哥们让出,没有人知道我在将三个好友留在饭店和春春眠眠吃饭后,自己走在街上却突然发现我找不到回家的路了,当我听到她们说不来电的时候心里不知道有多高兴了,但是,人迷了路终究可以找到回家的路,可是心要是迷了路,还能得到救赎吗?在事务所实习已经一个月了,每天就打打杂,磕磕牙什么的,日子过的平凡而枯燥,我已经挺久没有见到春春了,他忙着打官司,还要去北京上海那边做讲座,这家伙到底要赚多少钱才知足啊,那天我见到他的时候他人都瘦了一大圈,雷璇听到我的疑惑,一副大受打击的样子,
“只有你是不思上进好不好!”然后有嘟囔着什么“人是人他妈生的,妖是妖他妈生的,你这个外星人是怎么混如地球的啊!”之类的浑话。一大早就在那里看到悟空对我挤眉弄眼的,然后就是不停的照着那面被照了3个小时快破掉的镜子,眼看快中午了,她终于憋不住了把我拉到一边,
“喂,你小子是在装傻吧!”
“什么事我装傻啊,”丈二和尚现在的处境应该和我差不多吧,
“今天是七夕!”她的脸上又露出了最近我常看到的那种“真受不了你”的表情,
“然后呢?”当我看到悟空眼中的怒火时,我想是我该醒悟的时候了,如果我不想被揍的话。“然后,然后你当然可以早退!”我果断的说,就这样,下班时间不到,悟空走了,雷璇走了,就连李捷也匆匆的离开,又剩下我孤零零的一个人了,得,我也走吧,可我要走哪里去啊,正拎着包要走,主任律师的门也被人从里面拉开,我和肖杰在那里面面相觑,然后大家都笑了。
“一起吃个饭吧。”这个我平时哈了很久的酷哥居然向我发出邀请,不接的是傻子!
“我没别的意思,就想请你帮个忙。”
“行!”别说一个忙了,一百个都行,能和个世纪大帅哥一起过七夕耶。
看看时间还早,肖杰就说让我先陪他去买了东西,看他要买的东西就知道估计是用来追女孩子的,平时这么不苟言笑的一个人我居然看到他的脸上出现了别扭的神情,不就是盒粉嘛,他找我是找对专家了。
“要用这粉的人皮肤是个什么状况?我是说肤色。”
“不黑不白。”我吐血!
“详细点!”
“说黑不是很黑,说白不是很白。”
我再吐,这种口才也能当上主任律师?!我鄙视的看了他一眼,
“要不你说个和我们认识的女生的肤色接近的。”
我硬是咽下到嗓子眼的那口血对他说,这家伙支支吾吾了很久,终于蹦出“李捷”俩字,早说嘛,整整浪费老娘不少时间,然后我突然想到是不是也顺便买件什么东西送送家里那两只常年照顾我的会走路的钱包,然后很豪气的走到卖饰品的地方,劈头就对专柜小姐说,“拿一副3只的戒指。”不过看专柜小姐那副痴傻的表情也不指望他会明白我的意思,天才果然是寂寞的。我低头看了眼柜台里的样式,都不满意,然后在那位痴傻小姐还没有回神之际从包包里摸出了一张快烂的稿纸,
“你们可以照着这种款式和尺寸帮我订做三只吗?”
这可是我很久前闲来无事随手涂鸦而来的,一直很喜欢,舍不得丢,今天倒还真给我派上用场拉。“哦,可以的,小姐要什么材质?”
“两个大的一个用白金加紫玉,一个用黄金加耀石,小的里圈用黄金,外圈用白金加粉钻。”看的出那小姐又要发傻了,幸亏他们经理及时赶到将我们的要求记了下来,留下了联系电话。
就知道肖杰的请客不会让我失望,坐在这家布置别致的餐厅里,我都不禁在想,要不是肖杰带我来这里我自己断然是不会发现这家位置这么偏僻的店的,店不大,在店的四角布置着兰玫瑰和向日葵,布拉姆斯的音乐悠悠回荡,空气中还有着淡淡的水仙的香味,古典音乐里我最喜布拉姆斯,觉得当那种淡淡的忧伤充斥着整座心田时,总会觉得世界安静了下来,整个心情都会得到沉淀,平时我总是鼓励李捷演奏布拉姆斯的音乐来听,却总会被他拒绝,说是太悲情。哎,我这是又想到哪里去了。今天是中国传统的情人节,餐厅看来也是花了一番心思,瞧这套餐豪华的架势就知道肖杰这次血也出的不会少了,既然不是我出钱,我也顾不上多说什么埋头就狂吃了起来,什么是形象,我的字典里从来就没有这两个字,不用照镜子我都知道现在的我铁定是面带微笑,估计没有人会在这种情况下还会耍忧郁的吧,边吃我还边抽个空对对面那个帅哥投去感激的微笑,这年头难怪那么多人吃不胖,我的身边已经有两个了,几天居然又出现了第三个喜欢在我吃饭的时候盯着我看而不吃饭的男人了,只是这个家伙的眼中充满了玩味和
好奇罢了,咦,眼角突然瞄到一对正准备走出餐厅的男女,背影好熟悉,心也莫名的抽了一下,顿时食欲又上来了。
吃完饭,我拒绝了肖杰送我回家的好意,自己一个人在街上闲逛,再抬头是却发现自己不知道什么时候走到了春春的公寓前,春春平时在我住校时为了方便上班自己便又买了一套交通方便的公寓,我平时很少来的,因为只要我住家里的时候春春一直都会出现在我的视线。公寓的门口停着大哥那辆BMW,他在家。那刚刚估计是我看错了,但是我的直觉一向很少出错的。其实当我推开门看到眼前的情景时我一点都不觉得惊讶,好象这些都是情理之中的事,但是我为什么再用力都吸不到氧气了呢,选择今天去面对这样的事实也许是我已经累了,想要放弃了吧,死了这条心也好,可是为什么我觉得已经麻木的心还是因为眼前纠缠在一起的人而变的鲜血淋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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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我脑中一片空白,只是无意识的拨通了眠眠的电话,十分钟后我看到眠眠那辆眩目的奔驰猛的刹车在我的面前,我一头栽进眠眠的怀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