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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章(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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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妈,你饿了吧?我们坐下来吃饭。」她慌慌张张的把母亲拉到餐桌旁坐下,低头拿碗添饭。

桑母看了雷凛然一眼,他也若有所思的看着她。

「桑伯母,你刚刚说伯父说倒就倒,究竟是怎么回事?」他的表情变得凝重。

「没什么。」桑母惊觉失言,尤其女儿向来倔强、好强、不轻易示弱,自己应该少说几句。

「那伯父……」雷凛然不死心的追问。

「我爸爸去世了。」桑伶丝急忙代替母亲回答。

雷凛然心里的疑窦更深了。这对母女有什么秘密隐瞒着他?

或许她对他并不如他对她那样疯狂……也或许除了他,她心里还有别人?!

「对我,不应该有秘密吧?」他凝视着桑伶丝。

「没有秘密。」她迅速否认。

说她骄傲也好,不自量力也行,她就是不愿意让他知道她家负债累累,她好怕去想这个问题,好怕他以为她是为了钱才跟他在一起……她真的好怕。

桑伶丝的父母亲都是穷苦人家出身的小孩,因为识字不多,只能靠着种田过活,但是不管再贫再苦,依然咬紧牙关,用地瓜和稻米换取她的学费,一路坚持让她念到大学。

「教育是脱离贫穷的唯一方法!」父母从小就这样告诫她。

国小六年级以前,桑伶丝从来没有穿过鞋,冷冷的冬天她得赤着脚、咬着牙,走一个多小时的山路到平地的小学去读书。虽然家里没有书桌,她将棉被叠起来写功课,照样每学期拿第一名,还当选过模范生。

然而三年前,就在她高三那年,身体向来硬朗的父亲却在毫无预警的情况下在田里倒了下去,母亲奔回家,打了119,救护车却在山里迷了路,转了好几圈才来到这里,父亲经过急救,好不容易捡回一条命,却从此瘫痪在床上,变成植物人。

为了让父亲醒过来,母亲不惜花光家里微薄的积蓄,后来还用田地与房屋做为抵押品,向银行借贷了几百万,给他最好的医疗,但是奇迹终究没有出现,一年前的某个深夜,父亲停止了呼吸,眼角滑落一行清泪,离开了人间。

父亲过世之后,每个月光是本金利息就要付出好几万,压得她们母女俩快要喘不过气。

金钱不是万能,但是没有钱万万不能!她一心只想赶快毕业,赚很多很多钱,解决家里的债务压力,买一间舒适的房子,把母亲接下山,让她过过好日子,享享清福,她不希望母亲成天在太阳底下拼老命干活!

想到这些,桑伶丝打了个冷颤。

卑微如她,究竟何德何能得到他的青睐?她能在他身边待多久?一年、两年、三年……也许只有几个月,像他这样的男人,一定很快就会厌倦她。

如果她的脑袋更清楚一点的话,应该明智的拒绝他的追求,但她显然被冲昏了头,不但留他在家里吃饭,最后还让他住下来。

他帮忙劈柴、烧水,跟她们母女俩一块吃山菜、啃地瓜,在简陋的石砌浴缸里洗澡,到了晚上就在客厅硬邦邦的地上打地铺。

桑伶丝躺在自己的房间,不时听见他拍打蚊子的声音,有些不忍心。

天才微亮,她急急忙忙跑出来。他正忙着收拾地铺,听到她的脚步声,抬起头。她定睛一看,他果然被叮得满头包。

心口一紧,她的眼眶蓦地泛红。

「真是不好意思,委屈你了。」桑母过意不去,赶忙拿出百草膏替他消肿。

「没有委屈,我很高兴,真的……」比起黎梦薇的十指功,山里的蚊子算是客气了。

他情愿蚊子咬他一人,也不愿它们去招惹她们母女俩。

『8』第七章

吃过简单的早餐,桑母就像赶鸭子似的赶桑伶丝回台北。

「妈……」她想起田里还有好多工作要做。

「没关系,那些我做习惯了,一天没做,反而全身骨头都不对劲。」桑母拍拍她的手。

这个贴心的女儿,从小吃了这么多苦,幸好她的一双手依然白细,她的脸蛋依然无瑕,她是上帝赐给她最好的礼物。

「回去吧!好好读书,好好工作,好好把握一生只有一次的青春与幸福!」她唯一而亲爱的女儿,希望她能找到可以尽情撒娇的肩膀。

「桑伯母,你放心,我们一有空就会回来看你。」雷凛然第一次接触到这么淳朴而善良的妇人,只是她肩上的担子似乎太重了。

「好,下次你们回来,我杀一只大母鸡给你们补身子。」桑母俨然已经把雷凛然当成自己的女婿看待。

「一言为定!」他发动引擎,车子缓缓驶离。

透过后视镜,桑伶丝清楚看见母亲脸上的皱纹,她的腰背佝偻了,长年的劳动使她看起来比实际年龄苍老许多,一双手粗糙得几乎没有一片完整的肌肤。

她突然心生不忍,她的母亲用一斤斤的稻米地瓜替她缴清学费,孤零零的守在山里,转眼就要六十岁了,仍得天天下田干活,在大太阳底下受尽煎熬。什么时候母亲也可以吹吹冷气、享享清福?而那天……还要等多久?

回台北的一路上,桑伶丝一直很沉默,忧郁的望着窗外。

「你在担心桑伯母吗?」雷凛然忍不住猜测。

她的眉头锁得更紧了,脸色也很苍白。

「我们把桑伯母接来台北住,好不好?我们两家都人丁单薄,如果同住在一个屋檐下,会更热闹一些。」

他热烈的提议,却换来她的摇头。

「再说吧!」她又叹了口气。事情如果有那么简单就好了。

他望着她,猜不透她的心思,却也不愿意让她困扰。他们之间还有很长的路要走,总有一天他会知道她的秘密。如果操之过急,只怕反而会吓跑她。

他已经吓跑过她好几次,不敢再轻举妄动,甚至变得患得患失。

「今天要去学校吗?」车子下了交流道,驶进台北市区之后,他才出声打破了她的沉思。

她歪着头想了一想,每次看到她这样做,他的心脏就会不自觉的加速跳动。

一会儿之后,她又突然闭上眼睛,暗暗挣扎着,在心里作下一个重大的决定。重新睁开眼睛的时候,她眼里已经没有了之前的苦恼,回复一贯的水灵和清亮。

「不去!」她对他扬起一抹清纯的微笑。「我之前跟学校请了一个星期的假,今天是最后一天。」

「那要回我家吗?」她可爱的笑脸感染了他,他转动方向盘的姿势变得轻松而潇洒。「我妈很想你。」

「嗯哼。」

「贝贝也很想你。」

「嗯哼。」

「还有……」他突然握紧方向盘,「我也很想你!」

她终于笑了。

她也很想念雷家的每一个人,尤其是他,她的情人,至少今天是如此。

「你可以带我去走一走吗?」她期期艾艾的说,满面嫣红。

「你是指约会?」他舔舔干燥的唇,心脏突然开始狂跳。

约会!多甜蜜的字眼。她的脸更红了,羞涩的点了点头,眼睛里好像有千万颗星星在闪烁。

她考倒他了,他是个工作狂,这辈子好像还没有跟女人约过会!他不曾陪女人看过电影、逛过街、没去过游乐园,更别提郊游、烤肉、踏青之类的,他不曾对任何人说过甜言蜜语,不曾送花给女人,他从来不需要任何交往的过程,就直接跳到床上。

「真糟糕,全台湾从南到北,我唯一熟悉的地方好像只有饭店。」他自嘲的说。

也难怪黎梦薇之前老是抱怨他不爱她,现在仔细想想,他以前还真是把她忽略得彻底,他甚至不曾载过她一程,他爱车胜于女人,却载过桑伶丝好几次,每一次都不曾犹豫。

她打败他所有的爱车,也打败了他。

他没想到有朝一日他这个爱情刽子手会沦落为爱情俘虏,就算她要他上刀山、下油锅,他大概连眉头都不会皱一下。

他开着车在台北绕来绕去,想为她找一个最特别的地方,这可是他们的第一次约会呢,怎么能不慎重!

「去哪里好呢?」他手指敲着方向盘,苦苦思索。

「去你最熟的地方。」她突然出声。

他心神一荡,紧急将车子停在路边。

「你说什么?」

「去你最熟的地方吧!」她重复一遍。

他惊愕而深切的看着她,一直看到她的眼底。

她怎么那么热情,又那样悲哀?

「到底怎么了?」她弄得他六神无主。

「没有……」她摇头否认,慌忙揽住他的腰,把脸埋在他强壮的颈窝,轻声低语,「我好喜欢、好喜欢你,从来不曾这样喜欢过一个人……」

不等她说完,他疯了似的堵住她的唇。

老天,他要她当他的女人!他一直不肯承认,从第一次看见她开始,他就想要她当他的女人了。

「你是我的!是我的……」他从她的唇吻到她白皙的耳垂,又从耳垂一路往下吻到她的颈项。

她闭上眼睛,承受他激烈的需索。

是的!她是他的,在他还愿意要她的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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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分享了一切只有情人之间才会做的傻事!

他带她去阳明山,即使花季已经进入尾声,仍奇迹般的买到了一整束洁白的海芋,她捧着、笑着、跳着,开心得像个得到全世界的女孩……他带她去吃遍名产,直到她喊肚皮撑……他们躺在擎天冈的大草原上看星星,星星像她的眼闪啊闪的,闪得他全身上下都在悸动……然后他们投宿阳明山上视野最棒的一家温泉酒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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