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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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之舞》陈小布
作者:陈小布
(1)
我叫林舞鹤。静静的,躺在我身边的,是我这一生最爱的男人。他安详的睡着,如同婴儿,嘴角带着微笑,他再也不会感觉到痛苦,以及我对他深深的,刻骨铭心的爱恋。也许你们已经猜到,他永远都不会再醒来,他手指冰冷,没有一点温度。他已经离开了我,永远永远。而我,此时此刻,坐在他身边的我,也如身在冰寒极地。他走了,连同的,也带走了我的心和生活在这个世间的欲念和勇气。
偶遇
偶遇(1)
“林舞鹤!把给佳腾公司的合同拿去复印两份,快点!我急着用!”销售部经理张薇薇疾步走过来吩咐道。
“好的!”我接过她手中的合同,随手抱着一些需要一起复印的文件,小跑到复印室。刚才张薇薇口中的林舞鹤便是我。
我今年22岁,大学毕业,刚到新辉公司半年。姿色一般,就是放到人群中谁也找不到的那种。所以,我很明白,白马王子和灰姑娘的爱情故事永远离我十万八千里,绝不会发生在姿色和身材如此平庸的我身上。如果想要更好更幸福的生活,那么像世界上百分之九十的人那样,我必须脚踏实地,一步一个脚印的走下去。也许一年后,我会加薪,两年后我也会做到张薇薇那个位置。而后,找个可以和我一起担当生活的男人,存钱,首付买个房子,然后结婚,生孩子,把自己的一生按揭在银行,卑微又平凡的生活。当然世界上百分之九十的人都这么过,我并不觉得悲哀。相反的,这种生活正是我这22年来所期予的。
太多人觉得平淡枯燥的生活,对我而言却是渴望和奢侈。因为,我是个孤儿,在我出生刚一个星期的时候,就被父母遗弃在孤儿院的门口。从小到大,我所有的东西,衣裳,食物,玩具,书籍,都要和孤儿院里其他几十个孩子共同分享,这种情况一直持续到半年前。因为半年前,我毕业了,并得到现在这份工作。在我工作后的第一个月,我搬离了孤儿院。结束二十二年的群居生活。
我一直不明白,我父母为什么在我出生后一个星期就抛弃了我。如果我遇见,如果的话,我会问清楚。虽然从小到大,总有无数个为什么在我脑海徘徊。但,我不怨他们,真的。我已经很庆幸,他们当初没有把我直接扔进河里,或者用其他手段结束我的生命。因为在我们这个城市,太多刚出生的女婴就落得如此悲惨的命运。即便在男女平等的今天,“重男轻女”的观念在中国还是根深蒂固。我一直相信,我的父母,应该是有他们的苦衷。
“在想什么呢?”王昭如拿着文件进来。“复印好了没有?“
我回过神来,连忙收起复印机旁的合同说:“好了!你用吧!“
“林舞鹤,翔瑞公司的装箱单做好了吗?”刚把合同给张薇薇,莫美霞又急急忙忙的走过来问。
“啊?”并没有人告诉我要做这个,“还没!”
“你怎么搞的!” 莫美霞跳着脚说,“你不知道那二十尺柜的货已经装上车了吗?船公司马上要这份单!“
“我马上做!”我连忙打开电脑,调出硬盘里面的资料。
“快点,快点!” 莫美霞敲着桌子,用命令的口气说:“半个钟内给我!”
我口渴,很想喝口水再做事,现在是盛夏,虽然办公室开着冷气,可是走过来跑过去的忙,我还是觉得口干舌燥。但是手上的事,哎,我还是先忙完再说,否则半个小时后交不出来,难保莫美霞不暴跳如雷。莫美霞人不坏,但脾气可不好。因为她的业绩一直是公司的TOP ONE,所以即使她常常冲其他员工发脾气,我们的大boss还是很容忍她。
这就是我半年来每天的工作,作为公司的新员工,每一个比我先来的职员都可以使唤我。除了做单,复印,打字,有时,我还要负责给她们买咖啡,奶茶。即便如此,我还是很喜欢这份工作,我需要它,以及每个月的薪水,因为只有这样,我才有钱租房子,生存,还能常常回孤儿院给那些孩子买礼物。买买咖啡奶茶我还是能应付自如,其实,没有要求我买卫生棉条我已经觉得很开心了。毕竟,生活是苦也要吃,甜也要吃,所以我还是喜欢每天面带微笑的生活,如果我对生活多笑一点,生活也会多撒播一些阳光给我吧?
“搞定!“我把文件通过msn发给莫美霞,半个小时还差5分钟!
“林舞鹤,下班了!” 王昭如收拾着手提包说。
“你先走,我还有几封邮件要回客人!”我目前的工作是跟单,说白了就是个打杂的,但是大boss承诺过,如果我表现好,再过两个月可以考虑升我做sales。我们公司的sales提成都不错,所以只要过两个月能pass做sales,这几个月再辛苦也是值得。
“一起走吧!” 王昭如声音很嗲,现在社会很多男人都很吃这一套。
“一起吃晚饭,林默然出差了,没人陪我!”她大眼扑闪扑闪着。林默然是王昭如的男朋友。
“那好吧,你等下!我把电脑先关了!”
其实我不觉得嗲是一种做作,在我看来,譬如王昭如嗲嗲的声音,就很可爱,和她柔弱的容貌也挺配。其实按照她的家境,以及有个有钱的男朋友,她根本不必要出来工作。所以,在我看来,她出来工作就是为了show她那美丽的容颜和每天不同的名牌衣服,以及最时尚的LV,GUCCI,CHANEL的手袋。实际上,我挺羡慕她,但是绝对不嫉妒,因为这个世界上,人本来就有高低上下之分,不是吗?幸福与否只不过是一种感觉。至少,我很满意目前的生活。
我很愿意和王昭如做朋友,因为她是个心无城府的女子,也不会有太大的小姐脾气,且和她聊天,吃饭,逛街也可以顺便了解一下当前的流行时尚。虽然这些流行元素离我很遥远,但是多了解一些事情,并没有坏事,不是吗?
王昭如照例是不坐公车,以往上下班都有林默然接送。我们走到公司门口,她挥手拦了辆taxi。
“昭如,我们去哪?”跳上车,我问她。
“去和煦路,怎么样?那里有家新开的饭店,很多人都说味道不错,我想去尝下。”
王昭如说的那家店我略听过,菜我倒没吃过,不过价格贵的惊人我还是知道的。
“晚饭后,我要去shopping,夏天到了,我要买裙子,凉鞋,拖鞋,顺便再做个指甲!” 王昭如的性格稍稍有点孩子气,每当讲到开心的事情,就喜欢掰着手指一样一样的数着。如果我是男人,也会被她美丽诱人的样子所吸引。怎么说呢,嘟着嘴巴说话的她,吹弹可破的皮肤,整个人就如粉嫩嫩的刚刚成熟的水蜜桃。
我知道,今天晚上不到11点她是不会放我回家了。
偶遇(2)
我听得到自己的心“扑通,扑通”的跳。巷子黑且深,我们这座城市的治安可不是那么的好。一个城市,经济发展,人多了,治安自然也就乱了,不好管了。如果是平时,我也不会像今天这么害怕紧张。但现在是十一点半,没有月亮,没有狗吠,周围很安静,要走到巷子的尽头,拐个弯,才到我租的房子。我很后悔陪着王昭如逛了一圈又一圈,而没早点回来. 我也想找个繁华点的地方住,奈何我薪水不高,城市中心的摩天大厦与我无关,只有躲在繁华背后里的小民房才是我目前所能负担的起的住所。
我越走越快,打小我就没太多安全感,这种与生俱来的恐惧和不安,也许从被父母遗弃在孤儿院的那天开始就已与我如影随形,烙在了我的骨子里。我总觉得后面有人跟着我,虽然知道这是错觉,但我还是忍不住害怕起来,巷子很长,越怕我就越觉得走不到尽头。突然,我脚下被什么东西绊了一下,整个人向前冲出几步,差点摔个跟头。我觉得我的心紧张的就要跳出胸膛,扶着墙我摸摸索索的往后看,“神啊,保佑我,千万别是个打家劫色的暴匪!”有团黑影一动不动的趴在地上,“难道是只小狗?小猫?”我鼓足勇气:“喂,喂!”没反应也没动静!带着一半恐惧和一半好奇,我颤抖着脚往那团黑影走过去,它可千万别突然跳起来,那会要了我的命!老天保佑!
我伸出脚,不管是什么东西,先踢两脚看看。
“救命啊!“那东西猛的拽住我的脚,我尖叫起来。我乱踢蹬着,想甩,可是甩不开。
“救我….救我…..!“一个微弱的声音说。
“你先放开我,放手啊!“我觉得我的魂魄有一半已经不在我身上,我颤抖着蹲下,拿出手机,借着手机的蓝光,看到一只血淋淋的手搭在我的脚上。
“妈呀!”手机“啪”的掉地上。
我的脑袋已经一片空白无法思考,只是本能的想拉开他的手,一面在地上摸索着我的手机。手机没找到,却摸到一滩湿淋淋的水,黏黏的,是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