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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第1章(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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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小说已结集出版,书名《扬州鬼》,包括《天之骄奴》、《狐恋》、《朱珠》、《惊虹》、《扬州鬼》这5篇小说。当当卓越席殊书屋等网站有售。)

我不是人。

我是鬼。

我喜欢在月明之夜对天长歌。大家想必也都知道:长歌可以当哭。所以鬼哭狼嚎这个词实际上是形容我的歌声的,是称赞我的歌声和沙漠中的狼嚎一样,能够打动人心的意思。

我唱歌的时候喜欢坐在高处,因为这样可以看见更广阔的天空。我一直以为,我的心胸是和天空一样辽阔的。

扬州城里最高的地方当然是丽春院,他们的生意做得大,楼就起得高。但是那个地方的夜晚太热闹,显然不适合我去唱歌。当然如果我是个倾国倾城的女鬼的话,老鸨拉也会把我拉去给她卖唱。不过很可惜,我是个倒霉相的男鬼,去那地方只会影响他们的生意,我当然不会那么不识相。

事实上,我的前生就是一个风流狂放的五陵少年,也曾肥马轻裘,红灯绿酒,斗鹰走狗,丽春院这样的地方去的多了。我说这些不过是表示我不是因为假道学才不去那里的,没有什么夸耀的意思。其实过去的事还真是没什么值得夸耀的,我二十多岁就死了,死的时候穷困潦倒饥寒交迫。

扬州城里第二高的地方是座佛塔。那个方丈应对人的本事不错,城里的富贵人家大多都到他那里去烧香。他挣的钱也多,估计不下于丽春院。方丈当然比老鸨有涵养和低调一些,所以建的佛塔虽然高,城里四处的人一眼就能望到,但还是没丽春院的主楼高的那么夸张。佛塔也不是适合孤魂野鬼唱歌的地方,我怎样也该给方丈留一点面子,免得他花钱找茅山道士来抓我。

有个鬼朋友建议我到城外的土山上去唱歌,说那地方最高,也清净。可是那里的晚上哪有人?我又不能白天出来唱,难道真要我唱给鬼听?我当然不去。

我唱歌的地方是扬州知府的衙门,那是扬州第三高的地方。扬州知府没包青天那么勤快,晚上不会去断案的。所以那里晚上很清净,没有人来打断我。那里地段又好,在扬州城的中心地带,周围很繁华,居民很多,所以也不愁没有知音。

我于是在每个晴朗的十五之夜,躺在知府衙门的屋脊上唱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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